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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日本置身于亚太地区权力、利益和观念的三元结构框架下,并陷入“安全美国、经济中国”的“二元依赖困境”中,如何将三者进行有机连接,制定符合本国角色定位、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对外政策是其外交的核心议题。具体到对华政策领域,一方面,日本以强化在经贸领域的中日合作,作为因应美国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B计划”;另一方面,安倍政府希冀借助制度制衡,在对华合作中既分享中国的经济红利,又在制度规则上对华形成优势。中国对此应有清醒认知,同时审时度势、多管齐下,积极扩大两国协调的战略空间。
日本的自我定位是对地区乃至国际的和平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的稳定力量、“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等。2018年安倍晋三首相在国会发表施政方针演说时就再度强调“在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贡献力量的同时,积极追求本国的利益”。实际上,日本早在2013年《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就将国家利益明确地设定为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国民的安全;第二,国家的繁荣;第三,维护基于普遍价值的国际秩序。”
具体而言,首先,在确保国家、国民的安全方面,其前提是再度确认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与安全保障的基轴,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美同盟关系的“双向性”。其次,在国家的繁荣方面,现阶段日本最重视的是在新经贸规则的建章立制中获得主导地位,通过制度收益来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以此提振日本经济。最后,在维护基于普遍价值的国际秩序方面,2017年安倍在国会发表施政方针演说时明确指出,要推进基于“价值”的外交,强调要与拥有“自由、民主主义、人权、法治等普遍性价值”的国家合作。
毋庸讳言,日本所谓“普遍价值”的主要针对对象就是中国,从这一视角而言,由日本首倡的“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虽然涵盖政治、经济等多领域,但在安全保障方面的确存在与中国对抗的潜在意识。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对华关系就要刻板地按照价值观划线,竭力遏制中国,因为这样不但会导致中日对立,对日本的对外政策形成制约,而且最终会严重损害日本的国家利益。
具体到现阶段的日本,“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际上使得日本外交陷入“安全美国、经济中国”的“二元依赖困境”中。夹在中美之间的日本,如果还抱着那种只要有日美同盟,日本就是安全的,就能维护自身利益的想法的话,显然不合时宜。日本制定对外政策的核心是确保实现“日美同盟 日中协商”的状态。这同时构成日本外交的两大支柱,它意味着仅是强调日美同盟而忽视对华关系固然不可,反过来说,为加强对华合作而有损对美关系的行为更是等而下之的选择,势将导致日本的国家利益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在中美呈竞爭态势的背景下,夹在其中的日本应如何进行外交布局呢?相比中美,日本的国力根本无法与之等量齐观,且差距越来越大,这导致若进行简单的选边,处于夹缝中的日本会就此彻底沉沦,显然严重有损日本的国家利益。但日本若能在中美之间充当协调角色,则不仅会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积极贡献力量,还能借此有效提升本国的战略自主力和国际影响力。那么,日本能够运用的外交手段又是什么呢?日本显然并不具备单纯用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而单纯以观念划线、以意识形态来维护国家利益更不具现实性。
2019年1月,安倍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日本坚持自由开放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且十分自信可以凭借“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这两大“巨型协议”来重塑国际贸易体系。日本认为虽然自身的综合国力对华已处于劣势,但现阶段依旧可以在与中国的合作中凭借规则制衡“规范中国在地区政治和经济发展中的角色”,确立对华规则优势,实现规则收益。安倍政府此举意在构筑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防波堤,在向国际社会展现日本责任担当的同时,也希冀借此在对美交往中扩大回旋空间,甚而能敦促美国重回多边自由贸易体制。
自安倍再次执政以来,日本政府一直对华采取“遏制性竞争”政策,展现出以渲染“中国威胁论”并夹杂“中国崩溃论”为基轴的对抗中国崛起的姿态。但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使得日本国内的“中国崩溃论”趋于崩溃,另一方面也促使日本越来越关注中国14亿人口的庞大消费市场的重要性。2018年10月,安倍访华时正式提出了发展中日关系的三点“意见”——“根据国际标准从竞争走向协调”,“互不构成威胁”,“共同发展自由公正的贸易体制”。
需要指出的是,现阶段安倍政府对华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是改善对华关系,尤其是强化经贸领域的合作,这是日本借力御美的一种选择;另一方面,通过规则制衡,在对华合作中不但要分享中国的经济红利,更要形成对华的规则优势。因此,安倍政府的对华政策调整不可能超出日美同盟的政治性质和战略框架,仍主要停留在策略层面。中日之间的“协调”应是一种“竞争性协调”关系,这在全球、区域及双边层面皆有明显的展露。
在全球层面,日本注重包容性规则制衡。一方面,中日在维护自由贸易秩序问题上保持大方向一致,但日本也不忘在所谓“不公正贸易”问题上对华施压;另一方面,在WTO改革问题上,日本在与美欧发表联合声明的同时,也注重与中国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在双边层面,日本注重制度性引领。一方面,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的新增长点,为两国务实合作开辟了新路径;另一方面,日本也不忘在合作中利用规则设限,意图引领合作的方向,界定合作的规则。2019年6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大阪会见安倍首相时表示,中方欢迎日方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将继续着力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扎实成果,并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确认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实质上是日本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适当方式和具体途径。安倍虽然盛赞“一带一路”倡议是有潜力的构想,并表态日方愿同中国在包括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广泛领域加强合作,但日本国内对“一带一路”倡议依然疑虑重重,也顾虑美国会因中日合作过密而对日施压,加之日本谋求以平等姿态同中国合作,而非“加入”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因此,在名称上凸显“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做法,彰显了这一合作方式具有不拘泥于名称的象征性而强调内容实质性的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以强化日美同盟为核心固然意味着日本的外交政策会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战略布局的影响,但并不等于日本要“一边倒”地顺从美国。日美同盟的根本意义还是体现在安全保障的“高政治”领域,而在经济、技术、文化等“低政治”领域,日本还是会积极进行一系列的战略性自主擘画。那么,从中国的国家利益出发,又应如何加以应对呢?
首先,中国应在全面客观认识日美同盟的结构性和坚韧性的基础上,既要认清日本追随美国的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也要看到日美在对华战略设计方向上的不一致性,将日本视为中国因应中美经贸摩擦的战略缓冲对象,羁縻和稳住日本。
其次,中国应充分认识到中日两国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上的巨大合作空间,共同推动谈判早日完成。贸易多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有力措施,RCEP和中日韩FTA均是体现上述应对策略的重要平台。
最后,中国还应视CPTPP为实现贸易多元化的另一重要平台,且在充分研究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加入CPTPP的可行性。虽然CPTPP高达95%左右的自由化率和国有企业、电子商务、投资等章节会对中国经济结构带来巨大挑战,但加入CPTPP也有利于中国尽早分享贸易红利,同时积极参与世界未来贸易规则的修订,对中国相关产业“走出去”提供巨大的帮助和支持。
(摘自《日本学刊》)
一、日本的国家利益设定
日本的自我定位是对地区乃至国际的和平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的稳定力量、“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等。2018年安倍晋三首相在国会发表施政方针演说时就再度强调“在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贡献力量的同时,积极追求本国的利益”。实际上,日本早在2013年《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就将国家利益明确地设定为三个方面:“第一,国家、国民的安全;第二,国家的繁荣;第三,维护基于普遍价值的国际秩序。”
具体而言,首先,在确保国家、国民的安全方面,其前提是再度确认日美同盟是日本外交与安全保障的基轴,解禁集体自卫权,实现日美同盟关系的“双向性”。其次,在国家的繁荣方面,现阶段日本最重视的是在新经贸规则的建章立制中获得主导地位,通过制度收益来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以此提振日本经济。最后,在维护基于普遍价值的国际秩序方面,2017年安倍在国会发表施政方针演说时明确指出,要推进基于“价值”的外交,强调要与拥有“自由、民主主义、人权、法治等普遍性价值”的国家合作。
毋庸讳言,日本所谓“普遍价值”的主要针对对象就是中国,从这一视角而言,由日本首倡的“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虽然涵盖政治、经济等多领域,但在安全保障方面的确存在与中国对抗的潜在意识。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对华关系就要刻板地按照价值观划线,竭力遏制中国,因为这样不但会导致中日对立,对日本的对外政策形成制约,而且最终会严重损害日本的国家利益。
具体到现阶段的日本,“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际上使得日本外交陷入“安全美国、经济中国”的“二元依赖困境”中。夹在中美之间的日本,如果还抱着那种只要有日美同盟,日本就是安全的,就能维护自身利益的想法的话,显然不合时宜。日本制定对外政策的核心是确保实现“日美同盟 日中协商”的状态。这同时构成日本外交的两大支柱,它意味着仅是强调日美同盟而忽视对华关系固然不可,反过来说,为加强对华合作而有损对美关系的行为更是等而下之的选择,势将导致日本的国家利益遭受难以估量的损失。
在中美呈竞爭态势的背景下,夹在其中的日本应如何进行外交布局呢?相比中美,日本的国力根本无法与之等量齐观,且差距越来越大,这导致若进行简单的选边,处于夹缝中的日本会就此彻底沉沦,显然严重有损日本的国家利益。但日本若能在中美之间充当协调角色,则不仅会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积极贡献力量,还能借此有效提升本国的战略自主力和国际影响力。那么,日本能够运用的外交手段又是什么呢?日本显然并不具备单纯用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而单纯以观念划线、以意识形态来维护国家利益更不具现实性。
2019年1月,安倍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日本坚持自由开放和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且十分自信可以凭借“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日欧“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这两大“巨型协议”来重塑国际贸易体系。日本认为虽然自身的综合国力对华已处于劣势,但现阶段依旧可以在与中国的合作中凭借规则制衡“规范中国在地区政治和经济发展中的角色”,确立对华规则优势,实现规则收益。安倍政府此举意在构筑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防波堤,在向国际社会展现日本责任担当的同时,也希冀借此在对美交往中扩大回旋空间,甚而能敦促美国重回多边自由贸易体制。
二、制度制衡:日本对华政策的特征
自安倍再次执政以来,日本政府一直对华采取“遏制性竞争”政策,展现出以渲染“中国威胁论”并夹杂“中国崩溃论”为基轴的对抗中国崛起的姿态。但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方面使得日本国内的“中国崩溃论”趋于崩溃,另一方面也促使日本越来越关注中国14亿人口的庞大消费市场的重要性。2018年10月,安倍访华时正式提出了发展中日关系的三点“意见”——“根据国际标准从竞争走向协调”,“互不构成威胁”,“共同发展自由公正的贸易体制”。
需要指出的是,现阶段安倍政府对华政策的调整,一方面是改善对华关系,尤其是强化经贸领域的合作,这是日本借力御美的一种选择;另一方面,通过规则制衡,在对华合作中不但要分享中国的经济红利,更要形成对华的规则优势。因此,安倍政府的对华政策调整不可能超出日美同盟的政治性质和战略框架,仍主要停留在策略层面。中日之间的“协调”应是一种“竞争性协调”关系,这在全球、区域及双边层面皆有明显的展露。
在全球层面,日本注重包容性规则制衡。一方面,中日在维护自由贸易秩序问题上保持大方向一致,但日本也不忘在所谓“不公正贸易”问题上对华施压;另一方面,在WTO改革问题上,日本在与美欧发表联合声明的同时,也注重与中国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在双边层面,日本注重制度性引领。一方面,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已成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的新增长点,为两国务实合作开辟了新路径;另一方面,日本也不忘在合作中利用规则设限,意图引领合作的方向,界定合作的规则。2019年6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大阪会见安倍首相时表示,中方欢迎日方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将继续着力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扎实成果,并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确认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中日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实质上是日本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适当方式和具体途径。安倍虽然盛赞“一带一路”倡议是有潜力的构想,并表态日方愿同中国在包括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广泛领域加强合作,但日本国内对“一带一路”倡议依然疑虑重重,也顾虑美国会因中日合作过密而对日施压,加之日本谋求以平等姿态同中国合作,而非“加入”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因此,在名称上凸显“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做法,彰显了这一合作方式具有不拘泥于名称的象征性而强调内容实质性的特征。
三、中国的应对之策
需要说明的是,以强化日美同盟为核心固然意味着日本的外交政策会很大程度上受到美国战略布局的影响,但并不等于日本要“一边倒”地顺从美国。日美同盟的根本意义还是体现在安全保障的“高政治”领域,而在经济、技术、文化等“低政治”领域,日本还是会积极进行一系列的战略性自主擘画。那么,从中国的国家利益出发,又应如何加以应对呢?
首先,中国应在全面客观认识日美同盟的结构性和坚韧性的基础上,既要认清日本追随美国的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也要看到日美在对华战略设计方向上的不一致性,将日本视为中国因应中美经贸摩擦的战略缓冲对象,羁縻和稳住日本。
其次,中国应充分认识到中日两国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上的巨大合作空间,共同推动谈判早日完成。贸易多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摩擦的有力措施,RCEP和中日韩FTA均是体现上述应对策略的重要平台。
最后,中国还应视CPTPP为实现贸易多元化的另一重要平台,且在充分研究和认真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探讨加入CPTPP的可行性。虽然CPTPP高达95%左右的自由化率和国有企业、电子商务、投资等章节会对中国经济结构带来巨大挑战,但加入CPTPP也有利于中国尽早分享贸易红利,同时积极参与世界未来贸易规则的修订,对中国相关产业“走出去”提供巨大的帮助和支持。
(摘自《日本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