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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蒙昧的时候,心中就有了一个人。
那是上个世纪60年代,在一个散落而又精致的村庄里,在一条喧哗而又宁静的小河边,一位女性闯入了我的生活。
一切都在悄悄进行。原来,早在我两岁的时候,我便被媒妁之言系上了一根红线。红线的那端是谁?我不清楚。那个人长得如何?也是个谜。我只听说她家住在离我家不远的那个村庄里,在南边。她有一个芳香的名字,与菊有关。这使我对菊花有了特别的关注。我的家乡多菊,每年到9月,星星点点的菊花便缀满了家乡的河岸,仿佛少女的笑靥,清纯而美丽。我的心事也如花而开。我会不顾时令地到河边去散步,见到黄色的菊花,我每每俯身、蹲下、端详,然后小心翼翼地采上一朵,贴近鼻子尽情地闻。
1976年,我高中毕业后回家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这时父母就开始催我“走丈母”。我们那里有一个“正月初二走丈母”的规矩。要我寻上门去找个见面的机会?太冒险了吧?不行,我得缓一缓。其实,“那个人”已在我心中晃悠了十多年,心都磨了一层皮,难道还不想见面?可一旦有人提出来,我反而变得被动起来。然而,我没有坚持多久,1978年的春节姗姗来迟。正月初二那天,我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乱了方寸。我不再说什么了,我把饼子、点心之类塞进提包,像是去開会似的上路了。
我是由人带着去的。一走进那个村庄,我的心就跳得厉害。她家住在一个高台上,带路的人拍一下我的肩膀,用手一指:“那家就是。”说完就走开了。我一个人,信心满满地走过去。“丈母娘”先认出我,引我到堂屋里坐。我不能坐,否则,一坐下就不好意思再站起来。我把拜年的礼物从包里拿出来,放在八仙桌上,然后不停地踱步。她家的姊妹多,况且,那天来她家玩的女孩子也多,眼都看花了,谁是她?我实在猜不出来。“丈母娘”来了,用手一指:“那个踢毽子的。”我把目光转过去,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我不敢多看,赶紧收回视线。我又不能不看,只是要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见缝插针地看,像画素描,看一下,在心里画一笔。她也看我。一不留神,我俩的目光就碰到一起,像触电似的,然后各自以电光一样的速度拐一个弯。我想喊她的名字,可几次努力都没有成功。她一会儿端来一盘糖果,一会儿递上一本杂志,接着莞尔一笑,走开了。也不知道她在忙什么。那一天,她用微笑省略了交谈。
回到家里,家里人就围上来:“怎么样?”我故意不回答。追问得急了,我就似答非答:“我怎么知道怎么样?”
几天后,她来我家,提一袋点心过来,叫作“回拜”。这下可好,全家人忙得不亦乐乎。我却不知所措,唯一的是打开我的书柜。要知道,我的书柜是不对外开放的。奇怪,她也能扎进书堆里。许久,她清好一摞书,可能是喜欢的,准备带走。末了,又只拿一两本,对我说一句:“我借去看看。”我虽说是书呆子,但也是很慷慨的嘛!“拿去就是你的。”我想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两本书嘛。她也不推辞,把书装进她的提包。下午,我送她回家,经过一片树林,她在前面走得急,我在后面急急地跟,只听见脚步的声音。树林有一块坟地,出奇得静。我希望她害怕一些、胆怯一些,可她一点也不,似乎比我的胆子更大。我心事重重,她一语打破了沉寂:“可以了,就送到这里,你回去吧!”她不时回头张望,脸依旧是红红的。
1979年,我得了乙型脑膜炎,病到了说胡话的程度。那天晚上,我们村以停电为代价,用带动发电的手扶拖拉机送我到医院。我的情况非常严重。消息传开,全村60多户人家陆陆续续步行10多里路,到医院看我。这大概有送别的意思。她也来了,和她的母亲一起。她应该知道这是传染区,她已是18岁的姑娘了。她注视着我,眼里噙满泪花。我想,我若不是病了,她不敢这样看我的。这时,医生过来了,查了查我的体温,又看了看我的嘴唇,然后点头,说:“脱离危险了。”只见她眼睛一亮,马上破涕为笑,脸又红了。关于我的病情,她得到了最新消息。她满脸的笑意温暖了我的目光,还有我的心情。邻床看护小伙子的老大娘看了她,脱口说了一句:“这姑娘笑得真好看!”我一听,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我始终改不了寡言的毛病。不说话,别人以为你葫芦里装了什么药。由于我的沉默,她的父母对我产生了怀疑:拜年都拜了七八年了,还是个肉哑巴!一定有情况!不行,不能再拖下去了。看来是忍无可忍了。那边发话了:成与不成,半个月内作答复!我回答什么呢?赶紧准备吧!打结婚证、打家具、发请柬、摆喜酒……一忙就忙到一堆。1985年2月7日,我们走到了一起。那夜,我看到送亲的姑姑为她擦泪,心里就好笑,怪她运气不好,偏偏遇到我这个不说话的人,欺负了她是不?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不需要表白的,但文字例外。一天,她翻找出我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全是一些原始记录。最后她的目光停留在我写的一首题为《菊》的诗上:“一夜秋声落叶荒,独闻四处散菊香。堪嘉染叶唯存绿,可佩着花只喜黄。日照金苞含暖气,风摇玉体傲寒霜。诚无半点怀孤意,尽取春华富万方。”
落款时间是1979年9月25日。她合上本子,喃喃地说:“误会他了。”
我是不需要平反昭雪的。被人误会了,然后被人知道是误会了,就是人生的乐趣。我的这种想法,决定了我对人情世故的笨拙。结婚10多年了,我们和我们的孩子都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可什么年月了,我依然不敢喊她的名字。一次都没有叫过。她却把我的名字喊得震天响,她的话题越来越多,谈兴也越来越浓。她说:“那年,我织了一件毛衣送你你不要,叫我哭了一夜。”呀!我是不敢要别人的东西,好心变坏事,结果伤了她的心。她又说:“那次你送我几张电影票,我不知道哪边的号是挨着你的,绞尽脑汁地选了靠边的一张,结果错了,在影剧院一坐,隔了1、2、3、4、5,5个座儿。”嘿!我当时怎么就没有提示一下呢?
她还说:“那回你得脑膜炎,可把我吓坏了。要是你死了,我就终身不嫁了!”
“真的吗?”我没有理由不感动。
“你看不出来?”她一脸委屈的样子。
也许是我们之间有关爱情的话说得太少太少,现在,她想翻个个儿,从头再来。
我们的初恋刚刚开始。
(摘自《散文选刊·下半月》)(责编 拾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