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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一般民众的心目中,曹操的形象相当负面,说得好听一点,是“奸雄”,说得难听—点,是“奸贼”,总而言之,是一个大奸大恶之徒。这印象的得来,大抵源自于《三国演义》。在这部传世的著名古典小说中,罗贯中将曹操塑造成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大反派。《三国演义》流传至今,传播既广且久,这形象也随之深入人心。
这是小说、戏曲中的曹操,与真实的曹操无关。历史上的曹操雄才伟略,乃“非常之人,超世之杰”也。古人云,不朽有三:立德、立功、立言。曹操既“立功”而又“立言”,三者有其二,古往今来能有几人?不止此也,曹操还写得一手好字。唐朝张怀瓘在其所著《书断》中,以“神、妙、能”三品排列历代书家,曹操跻身章草“妙品”八人之列,足见其草书的水平之高,亦登堂入室矣。
当然,曹操一生最重要的成就,是“立功”。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逐鹿中原,曹操降黄巾,逐袁术,败张绣,灭吕布,破袁绍,斩袁谭、高干,击刘表、马超、韩遂;又降服乌桓、南匈奴、鲜卑,平定外患,一统北方中国。
雄豪并起的汉末,为什么是曹操而不是别人最终在竞争中胜出,将对手一一击败,克成洪业?建安十五年,曹操发布《让县自明本志令》,其中有一段话道出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根本原则:“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曹操说得清楚,“慕虚名而处实祸”的事情,他是不干的。
是的,不慕虚名,注重实际,是曹操最大的性格特点。愚以为,正是这一点,让曹操对自己以及竞争对手面对的局限条件看得清楚,审时度势地制定战略战术,进而屡战屡胜,最终在群雄中突围而出,一览众山小。
且以他最大的竞争对手袁绍为例类比之。《世说新语》记载了青年曹操和袁绍的两则逸事,其一云:“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其二云:“袁绍年少时,曾遣人夜以剑掷魏武,少下,不著。魏武揆之,其后来必高,因帖卧床上。剑至果高。”从这两件小事上看,曹操的机警和权谋远在袁绍之上。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似乎是两人之间未来决战的一个暗示。
曹操与袁绍的生死决战,是在官渡。曹操与袁绍的帐下,可谓谋士如云,曹操这边,以荀彧、荀攸、贾诩为代表,袁绍那里,则以田丰、沮授为首。那可都是一等一的高人,在战争期间各为其主,频出妙计。面对着这些计谋,两军主帅的表现可谓去之天壤。曹操善择良策:用荀攸计,斩颜良诛文丑,火烧袁绍运粮车;认为荀彧分析正确,于是放弃返回许昌的念头而坚守官渡;甚至,他还用了从袁绍阵营叛变过来的许攸的计策,偷袭袁绍部队的屯粮之所乌巢,袁军因此而大败。反观袁绍,对田丰、沮授所筹划的计谋,“不许”,“不听”,“不从”,“复不从”……其刚愎自用如此!
官渡之战的尾声,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曹操在收缴的袁绍的信件中,发现了一些许昌下属和军中人士与袁绍往来的信件,这是通敌的证据,但是,曹操全部把它们烧了,并没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曹操为什么要这么做?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曰:公云:“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曹操所说,固然是实情,而又以己推人,有人情味,也彰显其宽宏大度。然此举其实亦是出于利害之考量:一则事情已经过去,而袁绍已败,通敌的危害不复存在;二则天下未平,正是用人之际,将通敌的书信烧掉,足以令当事人感激涕零,死心塌地为其效劳,何乐而不为?换言之,以通敌的书信治罪,有害而无利,将通敌的书信“皆焚之”,有利而无害,何去何从?以曹操“不慕虚名”的做事原则,不言自明矣。
曹操之不慕虚表,讲究实际,在选拔人才上表现得最为深著。建安十五年,曹操下了一道《求贤令》,态度鲜明:“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七年之后的建安二十二年,曹操又下了一道《举贤勿拘品行令》。
前后两道令,用人的标准和原则一以贯之:我要的不是道德楷模,而是有治国用兵才能之人。不管其出身如何,品行如何,名声如何,唯才是举;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哪怕是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皆可起用。是的,曹操的人才观完全是实用主义或者说功利主义的。无他,因为他要的不是虚名,而是成就一番霸业。他看得透彻:“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
自建安元年迎接汉献帝至许昌起,曹操正式开启“挟天子以令诸侯”模式,一手把持朝纲,权势熏天。天下人都知道,朝廷的真正主人,不是汉献帝,而是曹操。建安二十二年,“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银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头戴悬垂有十二根玉串的礼帽,乘坐专门的金银车,套六马,配备五色安车、立车各一,合十乘,皆驾四马。汉献帝给予曹操的,完全是皇帝的礼仪规格。也就是说,从权力到生活待遇,曹操享受着天子的一切,其实质,就是一位皇帝,所缺的,只不过是一个名号而已。
实际上,在这期间,不断有人劝他称帝,其中既有陈群、桓阶、夏侯敦这样的部下,也有他的对手孙权——建安二十四年,“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王以权书示外曰:‘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耶!’”(《魏略》)然而,终其一生,曹操至死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没有代汉自立为皇帝——此事最终由他的儿子曹丕完成。
这是小说、戏曲中的曹操,与真实的曹操无关。历史上的曹操雄才伟略,乃“非常之人,超世之杰”也。古人云,不朽有三:立德、立功、立言。曹操既“立功”而又“立言”,三者有其二,古往今来能有几人?不止此也,曹操还写得一手好字。唐朝张怀瓘在其所著《书断》中,以“神、妙、能”三品排列历代书家,曹操跻身章草“妙品”八人之列,足见其草书的水平之高,亦登堂入室矣。
当然,曹操一生最重要的成就,是“立功”。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逐鹿中原,曹操降黄巾,逐袁术,败张绣,灭吕布,破袁绍,斩袁谭、高干,击刘表、马超、韩遂;又降服乌桓、南匈奴、鲜卑,平定外患,一统北方中国。
雄豪并起的汉末,为什么是曹操而不是别人最终在竞争中胜出,将对手一一击败,克成洪业?建安十五年,曹操发布《让县自明本志令》,其中有一段话道出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根本原则:“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曹操说得清楚,“慕虚名而处实祸”的事情,他是不干的。
是的,不慕虚名,注重实际,是曹操最大的性格特点。愚以为,正是这一点,让曹操对自己以及竞争对手面对的局限条件看得清楚,审时度势地制定战略战术,进而屡战屡胜,最终在群雄中突围而出,一览众山小。
且以他最大的竞争对手袁绍为例类比之。《世说新语》记载了青年曹操和袁绍的两则逸事,其一云:“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其二云:“袁绍年少时,曾遣人夜以剑掷魏武,少下,不著。魏武揆之,其后来必高,因帖卧床上。剑至果高。”从这两件小事上看,曹操的机警和权谋远在袁绍之上。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似乎是两人之间未来决战的一个暗示。
曹操与袁绍的生死决战,是在官渡。曹操与袁绍的帐下,可谓谋士如云,曹操这边,以荀彧、荀攸、贾诩为代表,袁绍那里,则以田丰、沮授为首。那可都是一等一的高人,在战争期间各为其主,频出妙计。面对着这些计谋,两军主帅的表现可谓去之天壤。曹操善择良策:用荀攸计,斩颜良诛文丑,火烧袁绍运粮车;认为荀彧分析正确,于是放弃返回许昌的念头而坚守官渡;甚至,他还用了从袁绍阵营叛变过来的许攸的计策,偷袭袁绍部队的屯粮之所乌巢,袁军因此而大败。反观袁绍,对田丰、沮授所筹划的计谋,“不许”,“不听”,“不从”,“复不从”……其刚愎自用如此!
官渡之战的尾声,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曹操在收缴的袁绍的信件中,发现了一些许昌下属和军中人士与袁绍往来的信件,这是通敌的证据,但是,曹操全部把它们烧了,并没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曹操为什么要这么做?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曰:公云:“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曹操所说,固然是实情,而又以己推人,有人情味,也彰显其宽宏大度。然此举其实亦是出于利害之考量:一则事情已经过去,而袁绍已败,通敌的危害不复存在;二则天下未平,正是用人之际,将通敌的书信烧掉,足以令当事人感激涕零,死心塌地为其效劳,何乐而不为?换言之,以通敌的书信治罪,有害而无利,将通敌的书信“皆焚之”,有利而无害,何去何从?以曹操“不慕虚名”的做事原则,不言自明矣。
曹操之不慕虚表,讲究实际,在选拔人才上表现得最为深著。建安十五年,曹操下了一道《求贤令》,态度鲜明:“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七年之后的建安二十二年,曹操又下了一道《举贤勿拘品行令》。
前后两道令,用人的标准和原则一以贯之:我要的不是道德楷模,而是有治国用兵才能之人。不管其出身如何,品行如何,名声如何,唯才是举;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哪怕是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皆可起用。是的,曹操的人才观完全是实用主义或者说功利主义的。无他,因为他要的不是虚名,而是成就一番霸业。他看得透彻:“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
自建安元年迎接汉献帝至许昌起,曹操正式开启“挟天子以令诸侯”模式,一手把持朝纲,权势熏天。天下人都知道,朝廷的真正主人,不是汉献帝,而是曹操。建安二十二年,“天子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银车,驾六马,设五时副车”——头戴悬垂有十二根玉串的礼帽,乘坐专门的金银车,套六马,配备五色安车、立车各一,合十乘,皆驾四马。汉献帝给予曹操的,完全是皇帝的礼仪规格。也就是说,从权力到生活待遇,曹操享受着天子的一切,其实质,就是一位皇帝,所缺的,只不过是一个名号而已。
实际上,在这期间,不断有人劝他称帝,其中既有陈群、桓阶、夏侯敦这样的部下,也有他的对手孙权——建安二十四年,“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王以权书示外曰:‘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耶!’”(《魏略》)然而,终其一生,曹操至死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没有代汉自立为皇帝——此事最终由他的儿子曹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