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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农业机械化扎实推进,农业机械作为农业生产和发家致富的好帮手,不但要会选购、善维护,正确选择农机维修方式也十分重要。
【关键词】农机;维修方式;选择的原则
一、适用性是农机维修制度选择的第一原则
适用性是农机维修制度的必备条件,这里所说的“适用性第一”是相对先进性而言的。从维修方式的发展历史看,事后维修是最早出现的维修方式。由于它不具备对故障的预防性,又由于人们逐步掌握了机器寿命的统计规律,于是产生了定周期维修方式,开始时是强制性定周期维修,但由于机器的具体寿命总是对统计寿命有—定偏离,统计寿命不能反映具体机器的技术状态,这才出现了既按照统计寿命计划维修,又参照具体机器技术状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维修时间的非强制性定周期维修。但仍未能根本解决剩余寿命的充分利用问题。近年来随着监测、诊断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能够在故障潜伏期预测故障和能比较方便地不拆卸检查、诊断早期故障的新技术(如铁谱技术、原子分光光度分析技术、振动监测技术、红外监测技术、超声与声发射技术。汽油机、柴油机、汽车等专用故障诊断仪等),机械自身的监控仪表也日臻完善。这时,人们才有条件完全按照技术状态有预见性地组织维修,既能保证故障的预防又能充分利用剩余寿命,所以,状态维修是维修方式发展的最新成就。
但是维修方式出现的先后,维修方式所依靠的技术的新旧,并不是维修方式选择的唯一依据。一种维修方式不论多么新颖,所依靠的技术多么先进,总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而古老的维修方式,不论所依靠的技术多么原始,总有其一定的适用领域,所以维修方式的选择应以适用性为原则,而不是以所依靠的技术的先进性为原则。
二、农机维修制度必须适应经济体制
农机维修制度是管理制度的一种,它的执行与其他管理职能—样,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行为,它所依靠的可以是行政权力,法律权力或经济权力。例如,国有农场系统和20世纪60年代拖拉机站系统主要是依靠行政权力来推动维修制度贯彻的,而80年代以来的乡镇农机系统则大多依靠油料分配权、农机监理权来进行农机技术状态的管理。有的还利用了政府财政大修补贴这一经济杠杆。这说明,农机所有权体制不同,使用和维修责任制不同,则农机管理的权力机制就不同,因而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必须随之而异。我们都知道,80年代初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多年行之有效的计划预防修理制在广大农村失去作用,而在航空或某些汽车运输部门筐至强制性定期维修也仍然可以执行。所以,维修制度问题不是单纯技术问题,更不是技术决定体制,而是维修制度必须适应经济体制。如果我们认识这个规律,主动调整维修制度,改革技术状态的管理方法,使之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避免由于维修管理的无所适从和维修制度混乱带来的损失。
现在,我们面临着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可以预料,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将扩大,行政干预将削弱,经济效益原则将越来越发挥作用,油料差价已经取消,农机维修价格也在放开,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将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将逐步发展。这些变化必然给维修管理带来新的困难和新的机遇(如开展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利用服务体系作为推动某种维修制度的杠杆)。今后,在农村中适用的维修制度将可能是:
(1)可以利用包修服务、检测调修服务(在互利基础上而不是强制或利用油料差价的基础上)推行的维修制度;(2)可以利用监理权力,使监理与技术状态管理相结合的维修制度;(3)可以利用财政大修补贴推行的维修制度。
三、农机维修方式必须适应故障的性质
农机维修是与故障做斗争的措施之一,是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故障而采取的,因而故障的性质不能不影响维修方式的选择。这里所说的故障性质有两种含意;
1.故障的技术性质。指故障的严重性、易检查性、可预防性等。如果所选用的维修方式不能与故障的技术性质相适应,就不能起到预防故障和减少故障危害后果的作用。
2.故障的时间性质。主要指故障的时间周期性及其分散性,它是维修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也是制定检测和维修周期的基本依据。
四、农机维修方式必须具有经济可行性
维修是一种经济活动,是以取得最大效益为目标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经济效果不好的维修制度或方式,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行的违背经济规律的维修制度或方式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经济可行性是维修制度适用性的重要体现。当有若干种维修方式都具备技术有效性和环境、体制的可行性时,就应该比较其经济性,选择综合维修费用最低的维修方式。这里所说的综合维修费用,不仅包括配件、材料和工时费用,还包括维修停工损失利提前更换零、部件造成的剩余寿命损失。维修停丁损失可以通过对修理停歇时间和维修工时的调查统计直接计算出来,剩余寿命损失则必须通过寿命分布的调研,得到寿命分布参数,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到。由经过费用对比分析得到的最经济的维修方式构成的农机维修制度才可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有生命力、最适用的维修制度。
五、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以部位为单元
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以部位而不是以整机或零件为单元。这里“部位”是指机器中需要而且可能独立进行维修的部分,它有时是指机器的总成、部件,如离合器、变速箱、喷油泵;有时指一个机构、一个装置或一个零件组.如气门机构、转向机构、曲轴轴瓦组。只有以部位为单位选择维修方式才能符合故障特性对维修方式的要求,才能从实际出发优选最有效而经济的维修方式。从这一观点出发,一种复杂的农机的维修制度,很可能是由多种维修方式综合构成。如果一种维修制度清一色地采用某一种维修方式,就很难成为一个适用的维修制度。
六、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适应我国农机工业生产水平(包括检测技术发展水平),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机使用和管理水平
这些因素决定着机器的维修性、机器的寿命及其分散性,決定着诊断、检测于段的开发、购置,使用推广的前景以及管理措施、法规条例等的实施效果,这是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在选择维修方式时必须考虑的环境背景。
参考文献
[1] 孙曼丽.规范农机维修行业管理 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J].湖北农机化 2011年第01期.
【关键词】农机;维修方式;选择的原则
一、适用性是农机维修制度选择的第一原则
适用性是农机维修制度的必备条件,这里所说的“适用性第一”是相对先进性而言的。从维修方式的发展历史看,事后维修是最早出现的维修方式。由于它不具备对故障的预防性,又由于人们逐步掌握了机器寿命的统计规律,于是产生了定周期维修方式,开始时是强制性定周期维修,但由于机器的具体寿命总是对统计寿命有—定偏离,统计寿命不能反映具体机器的技术状态,这才出现了既按照统计寿命计划维修,又参照具体机器技术状态在一定范围内调整维修时间的非强制性定周期维修。但仍未能根本解决剩余寿命的充分利用问题。近年来随着监测、诊断技术的发展,出现了能够在故障潜伏期预测故障和能比较方便地不拆卸检查、诊断早期故障的新技术(如铁谱技术、原子分光光度分析技术、振动监测技术、红外监测技术、超声与声发射技术。汽油机、柴油机、汽车等专用故障诊断仪等),机械自身的监控仪表也日臻完善。这时,人们才有条件完全按照技术状态有预见性地组织维修,既能保证故障的预防又能充分利用剩余寿命,所以,状态维修是维修方式发展的最新成就。
但是维修方式出现的先后,维修方式所依靠的技术的新旧,并不是维修方式选择的唯一依据。一种维修方式不论多么新颖,所依靠的技术多么先进,总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而古老的维修方式,不论所依靠的技术多么原始,总有其一定的适用领域,所以维修方式的选择应以适用性为原则,而不是以所依靠的技术的先进性为原则。
二、农机维修制度必须适应经济体制
农机维修制度是管理制度的一种,它的执行与其他管理职能—样,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行为,它所依靠的可以是行政权力,法律权力或经济权力。例如,国有农场系统和20世纪60年代拖拉机站系统主要是依靠行政权力来推动维修制度贯彻的,而80年代以来的乡镇农机系统则大多依靠油料分配权、农机监理权来进行农机技术状态的管理。有的还利用了政府财政大修补贴这一经济杠杆。这说明,农机所有权体制不同,使用和维修责任制不同,则农机管理的权力机制就不同,因而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必须随之而异。我们都知道,80年代初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多年行之有效的计划预防修理制在广大农村失去作用,而在航空或某些汽车运输部门筐至强制性定期维修也仍然可以执行。所以,维修制度问题不是单纯技术问题,更不是技术决定体制,而是维修制度必须适应经济体制。如果我们认识这个规律,主动调整维修制度,改革技术状态的管理方法,使之适应经济体制的变化,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避免由于维修管理的无所适从和维修制度混乱带来的损失。
现在,我们面临着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势,可以预料,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将扩大,行政干预将削弱,经济效益原则将越来越发挥作用,油料差价已经取消,农机维修价格也在放开,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将逐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将逐步发展。这些变化必然给维修管理带来新的困难和新的机遇(如开展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利用服务体系作为推动某种维修制度的杠杆)。今后,在农村中适用的维修制度将可能是:
(1)可以利用包修服务、检测调修服务(在互利基础上而不是强制或利用油料差价的基础上)推行的维修制度;(2)可以利用监理权力,使监理与技术状态管理相结合的维修制度;(3)可以利用财政大修补贴推行的维修制度。
三、农机维修方式必须适应故障的性质
农机维修是与故障做斗争的措施之一,是针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故障而采取的,因而故障的性质不能不影响维修方式的选择。这里所说的故障性质有两种含意;
1.故障的技术性质。指故障的严重性、易检查性、可预防性等。如果所选用的维修方式不能与故障的技术性质相适应,就不能起到预防故障和减少故障危害后果的作用。
2.故障的时间性质。主要指故障的时间周期性及其分散性,它是维修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也是制定检测和维修周期的基本依据。
四、农机维修方式必须具有经济可行性
维修是一种经济活动,是以取得最大效益为目标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经济效果不好的维修制度或方式,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推行的违背经济规律的维修制度或方式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经济可行性是维修制度适用性的重要体现。当有若干种维修方式都具备技术有效性和环境、体制的可行性时,就应该比较其经济性,选择综合维修费用最低的维修方式。这里所说的综合维修费用,不仅包括配件、材料和工时费用,还包括维修停工损失利提前更换零、部件造成的剩余寿命损失。维修停丁损失可以通过对修理停歇时间和维修工时的调查统计直接计算出来,剩余寿命损失则必须通过寿命分布的调研,得到寿命分布参数,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到。由经过费用对比分析得到的最经济的维修方式构成的农机维修制度才可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有生命力、最适用的维修制度。
五、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以部位为单元
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以部位而不是以整机或零件为单元。这里“部位”是指机器中需要而且可能独立进行维修的部分,它有时是指机器的总成、部件,如离合器、变速箱、喷油泵;有时指一个机构、一个装置或一个零件组.如气门机构、转向机构、曲轴轴瓦组。只有以部位为单位选择维修方式才能符合故障特性对维修方式的要求,才能从实际出发优选最有效而经济的维修方式。从这一观点出发,一种复杂的农机的维修制度,很可能是由多种维修方式综合构成。如果一种维修制度清一色地采用某一种维修方式,就很难成为一个适用的维修制度。
六、维修方式的选择必须适应我国农机工业生产水平(包括检测技术发展水平),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机使用和管理水平
这些因素决定着机器的维修性、机器的寿命及其分散性,決定着诊断、检测于段的开发、购置,使用推广的前景以及管理措施、法规条例等的实施效果,这是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在选择维修方式时必须考虑的环境背景。
参考文献
[1] 孙曼丽.规范农机维修行业管理 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J].湖北农机化 2011年第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