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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问题源于对森林资源使用和收益的现实需求,但我国现行立法对此认识及规范极为不足,存在诸多问题。林权是以森林资源所有权为基础,以对特定的森林资源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林权具有主体广泛性、客体复合性、内容多样性等特征;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类型,林权是复合性的权利集合,可具体分为林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森林环境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