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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章程是政党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大多数政党通过制定党章来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共制定修改了十七部党章,以这十七部党章文本为据,通过对党员义务与权利演变过程的分析,比较研究得出中共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条文化趋势,探索其形式和内容上对称性的关系,初步解答党章中党员义务权利先后顺序的问题和党员权利受损的文本原因。
[关键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关系
[作者简介]董彦琳(1992-),女,北京师范大学,硕士,中共党史专业。
[中图分类号] D2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7)06-0027-02
党的章程是政党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大多数政党通过制定党章来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完善党的章程中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在实践中严格要求党员行为,赋予党员一定的权利,是党章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党章的创制和发展,既是一项理论(思想)建设工程,又是一项制度建设工程”①,对提高党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党员合法权利、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实施起到基础和支撑作用。中国共产党在规范党的章程过程中,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演变共经历了四个时期,逐渐呈现出条文化的趋势,形成了动态上对称的关系,静态上的先后顺序,但无法避免党员权利受损的情况。
一、党员义务与权利的条文化趋势
条文本意指的是法律章程等分条说明的文字,条文化泛指对于某一内容的规定形成条文的规范。在本文中,条文化的意思是形式上各条文之间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标志着某项内容规定的正规化。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中共历史上第一部党的章程,到现在中国共产党九十余年的历史中,共进行了十六次修改,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具体规定也随着时代背景的变换而发展变化,总体上在形式方面呈现出条文化的趋势。
根据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演变和时期的划分,可以得出,在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初探时期,即中共二大党章到六大党章时,已经出现了关于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内容,但是零星分布在党章的章节之中,没有将党员义务与权利作为单独的小节来进行系统的阐述,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结构,因此这个时期的特点是非条文化的,或是对条文化的一个探索阶段。从七大党章开始,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作为党员章节中两个重要小节列出,对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具体内容也以条文的格式被寫入党章中,实现了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条文化。而七大党章开始的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条文化在“文革”时期被打破,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都将党员的“权利”一节删除,并不代表此时期党员没有权利,只在其他章节中顺带提及,但在形式上依然是破坏了条文化的规范,直到十二大党章才又重新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进行正规化处理,并且逐渐发展成为八项义务、八项权利的格局。
由此可以看出,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在形式上是呈现条文化趋势的,虽然一段时期内出现了破坏和曲折,但在总体上还是逐渐向条文化探索和发展的。
二、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对称性关系
党章中义务与权利的对称是以结构和内容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义务”与“权利”两个小节整体结构上的对称是七大党章开始的,九大党章遭到中断,从十二大党章重新体现,经历了非对称——对称——非对称——对称的过程,整体上走向对称性方向。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对称关系可以归纳为:
(一)党员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党的组织提供党员培训与教育的机会,同时党员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实践活动。
(二)党召开会议时,党员有权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进行讨论,讨论也可以在党报党刊上进行,提出合理的建议,将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向党的组织汇报和反映,在充分理解与掌握党的政策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党员必须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中带头积极行动,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带动群众参与的热情,检验理论的合理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
(三)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中必须要时常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发扬共产主义道德,真正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在参加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能够从大局出发,并能够充分代表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选出对党负责、对党忠诚的党员,并有权成为候选人。
(四)共产党员必须时刻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同时,若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党员有权进行批评,向党组织进行有根据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行为,情节深重的可以请求对其罢免处分,坚决同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党员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给予的批评或处分不服时,有权为自己和其他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辩护。
三、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关系
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是非常直观的,即义务在前、权力在后的顺序,这样的顺序也是党员义务与权利关系的体现。条文化趋势和对称性关系是党章文本修改的动态体现,而从中共七大党章开始,凡是党员义务与权利结构上构成对称关系的党章,都形成了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的顺序,是党员义务与权利关系的静态发展。党章中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顺序恰好与宪法中公民义务权利的顺序相反,探究原因能够证明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借鉴苏共党章
学习苏共党章是党员义务与权利顺序形成的直接原因,中共早期党章向苏联共产党党章的借鉴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表现在具体条文中,整体结构和布局也是向苏共学习的。1934年苏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党章》第一次将党员义务写进了党章。1939年苏共十八大召开,会上指出,“在实践中党员的权利常常被侵犯。官僚分子和敌对分子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追究和迫害,是屡见不鲜的”②,并列举了在实践中党员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例,此次修改的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四项义务和五项权利,形成了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格局。此后,苏联共产党党章中党员义务权利具体条文虽然修改多次,但义务与权利的先后顺序未曾出现变动。 第二、适应中共理论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就将自身定位为代表无产阶级的政党,必须要求严格的纪律以实现革命目标,因为“法律文化是一种自由优先型文化,而政党文化则是一种纪律优先型文化”③,所以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注重党员纪律的约束、党员要求的提升和党员修养的养成,后来逐渐演变为对党员义务的强调。虽然在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后,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有所提及,但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重视、维护党员权利的思想被践踏惨重,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将这一正确思想逐步落实。
早在1928年3月,毛泽东就向全体官兵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39年7月,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文章中强调了“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④,主张从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群众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等方面来提高共产党员的修养。
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顺序,综合了苏联共产党党章和中国革命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共产党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受到重义务轻权利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纠正该思想的进步中不断完善不断扩充的理论。正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增加了说服力和正当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明确。
四、小结
分析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制定、修改的十七部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文本,虽然在有一段时间内出现波折,但总体来说这两个部分在形式上逐渐呈现条文化的趋势,在内容上逐渐向着对称性、顺序一致的方向发展,存在合理性的同时,对党员权利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分析党章文本,党员权利无法充分发挥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身的实质。
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表现,从实践可以得出,党员越是能够充分且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内民主就会越充分。应该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必须在集中指导下才能实现,党员权利的发挥也应该受到这一原则的制约,制约不仅体现在党内生活上,也体现在具体条文中,例如党员行使讨论权和批评权、检举权时必须在党章规定的限定场所之中,即党的会议上,而不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党员对党中央制定的政策或决议存在的不同意见必须在党的会议上或是向上级党组织表达,而不能公开发表。因此,“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权利”⑤。如此党员权利必须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在广泛民主的前提下,受到集中的影响,虽然能够对滥用权利、模糊权利与权力的界限等起到约束作用,但是也对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利起到了制约作用。
[注释]
①叶笃初.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略.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第307页.
②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第115页.
③周永学.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第17页.
④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第103页.
⑤杨德山.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学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87页.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2]刘少奇.刘少奇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
[3]鄧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
[4]周永学.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
[5]杨德山.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学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6]吴美华.党章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7]王金玲.中国共产党党章发展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
[8]叶笃初.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略[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
[9]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G].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
[10]方夕旺江晓峰.从党章的变迁看党员 权利与义务的历史演变[J].传承,2008(6).
[11]黄明哲赖路成.党员主体地位与党员权利义务关系研究[J].学习与实践,2009(2).
[关键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关系
[作者简介]董彦琳(1992-),女,北京师范大学,硕士,中共党史专业。
[中图分类号] D2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17)06-0027-02
党的章程是政党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大多数政党通过制定党章来规范党员和党组织的行为。完善党的章程中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在实践中严格要求党员行为,赋予党员一定的权利,是党章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党章的创制和发展,既是一项理论(思想)建设工程,又是一项制度建设工程”①,对提高党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党员合法权利、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实施起到基础和支撑作用。中国共产党在规范党的章程过程中,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演变共经历了四个时期,逐渐呈现出条文化的趋势,形成了动态上对称的关系,静态上的先后顺序,但无法避免党员权利受损的情况。
一、党员义务与权利的条文化趋势
条文本意指的是法律章程等分条说明的文字,条文化泛指对于某一内容的规定形成条文的规范。在本文中,条文化的意思是形式上各条文之间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标志着某项内容规定的正规化。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中共历史上第一部党的章程,到现在中国共产党九十余年的历史中,共进行了十六次修改,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具体规定也随着时代背景的变换而发展变化,总体上在形式方面呈现出条文化的趋势。
根据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演变和时期的划分,可以得出,在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初探时期,即中共二大党章到六大党章时,已经出现了关于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内容,但是零星分布在党章的章节之中,没有将党员义务与权利作为单独的小节来进行系统的阐述,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结构,因此这个时期的特点是非条文化的,或是对条文化的一个探索阶段。从七大党章开始,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作为党员章节中两个重要小节列出,对于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具体内容也以条文的格式被寫入党章中,实现了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条文化。而七大党章开始的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条文化在“文革”时期被打破,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都将党员的“权利”一节删除,并不代表此时期党员没有权利,只在其他章节中顺带提及,但在形式上依然是破坏了条文化的规范,直到十二大党章才又重新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进行正规化处理,并且逐渐发展成为八项义务、八项权利的格局。
由此可以看出,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在形式上是呈现条文化趋势的,虽然一段时期内出现了破坏和曲折,但在总体上还是逐渐向条文化探索和发展的。
二、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对称性关系
党章中义务与权利的对称是以结构和内容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义务”与“权利”两个小节整体结构上的对称是七大党章开始的,九大党章遭到中断,从十二大党章重新体现,经历了非对称——对称——非对称——对称的过程,整体上走向对称性方向。党员义务与权利的对称关系可以归纳为:
(一)党员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党的组织提供党员培训与教育的机会,同时党员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实践活动。
(二)党召开会议时,党员有权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进行讨论,讨论也可以在党报党刊上进行,提出合理的建议,将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向党的组织汇报和反映,在充分理解与掌握党的政策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党员必须在生产、生活、工作、学习中带头积极行动,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带动群众参与的热情,检验理论的合理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和发展。
(三)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生活中必须要时常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发扬共产主义道德,真正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在参加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能够从大局出发,并能够充分代表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选出对党负责、对党忠诚的党员,并有权成为候选人。
(四)共产党员必须时刻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服从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同时,若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党员有权进行批评,向党组织进行有根据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行为,情节深重的可以请求对其罢免处分,坚决同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作斗争。党员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给予的批评或处分不服时,有权为自己和其他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辩护。
三、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关系
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是非常直观的,即义务在前、权力在后的顺序,这样的顺序也是党员义务与权利关系的体现。条文化趋势和对称性关系是党章文本修改的动态体现,而从中共七大党章开始,凡是党员义务与权利结构上构成对称关系的党章,都形成了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的顺序,是党员义务与权利关系的静态发展。党章中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顺序恰好与宪法中公民义务权利的顺序相反,探究原因能够证明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借鉴苏共党章
学习苏共党章是党员义务与权利顺序形成的直接原因,中共早期党章向苏联共产党党章的借鉴是显而易见的,不仅表现在具体条文中,整体结构和布局也是向苏共学习的。1934年苏共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党章》第一次将党员义务写进了党章。1939年苏共十八大召开,会上指出,“在实践中党员的权利常常被侵犯。官僚分子和敌对分子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追究和迫害,是屡见不鲜的”②,并列举了在实践中党员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例,此次修改的党章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四项义务和五项权利,形成了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格局。此后,苏联共产党党章中党员义务权利具体条文虽然修改多次,但义务与权利的先后顺序未曾出现变动。 第二、适应中共理论发展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就将自身定位为代表无产阶级的政党,必须要求严格的纪律以实现革命目标,因为“法律文化是一种自由优先型文化,而政党文化则是一种纪律优先型文化”③,所以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注重党员纪律的约束、党员要求的提升和党员修养的养成,后来逐渐演变为对党员义务的强调。虽然在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后,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有所提及,但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重视、维护党员权利的思想被践踏惨重,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将这一正确思想逐步落实。
早在1928年3月,毛泽东就向全体官兵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39年7月,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文章中强调了“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④,主张从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群众的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等方面来提高共产党员的修养。
党员义务在前、权利在后的顺序,综合了苏联共产党党章和中国革命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共产党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中,受到重义务轻权利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纠正该思想的进步中不断完善不断扩充的理论。正因为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党员义务与权利的顺序增加了说服力和正当性,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明确。
四、小结
分析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制定、修改的十七部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与权利规定的文本,虽然在有一段时间内出现波折,但总体来说这两个部分在形式上逐渐呈现条文化的趋势,在内容上逐渐向着对称性、顺序一致的方向发展,存在合理性的同时,对党员权利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分析党章文本,党员权利无法充分发挥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身的实质。
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表现,从实践可以得出,党员越是能够充分且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内民主就会越充分。应该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必须在集中指导下才能实现,党员权利的发挥也应该受到这一原则的制约,制约不仅体现在党内生活上,也体现在具体条文中,例如党员行使讨论权和批评权、检举权时必须在党章规定的限定场所之中,即党的会议上,而不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党员对党中央制定的政策或决议存在的不同意见必须在党的会议上或是向上级党组织表达,而不能公开发表。因此,“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权利”⑤。如此党员权利必须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在广泛民主的前提下,受到集中的影响,虽然能够对滥用权利、模糊权利与权力的界限等起到约束作用,但是也对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利起到了制约作用。
[注释]
①叶笃初.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略.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第307页.
②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第115页.
③周永学.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第17页.
④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第103页.
⑤杨德山.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学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87页.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2]刘少奇.刘少奇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
[3]鄧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
[4]周永学.做有担当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的权利与义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
[5]杨德山.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学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6]吴美华.党章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第1版.
[7]王金玲.中国共产党党章发展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2月第1版.
[8]叶笃初.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略[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第1版.
[9]苏联共产党章程汇编[G].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3月第1版.
[10]方夕旺江晓峰.从党章的变迁看党员 权利与义务的历史演变[J].传承,2008(6).
[11]黄明哲赖路成.党员主体地位与党员权利义务关系研究[J].学习与实践,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