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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2006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有19个县(市、区)、144个乡(镇)、1614个行政村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国家电网公司授予19个县(市、区)供电企业、142个供电所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单位。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按照“总体布局、示范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到“十一五”末,在公司经营区域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市、区)100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100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