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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其苟延残喘,不如“安乐死”l993年年底,原国营湘潭市味精厂,被雨湖区法院一纸裁定书结束了沉重的历史。这个有着38年历史的企业,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如同耗尽了能量的躯体,再也无法自己“造血”,更没有力气展开四肢,在市场经济的海洋里畅游了。它负债640多万元,而资产则只有294万元,严重的资不抵债。尽管政府一次又一次地抛来救生圈,也尽管友邻们一次又一次地助力打气,可对于“包袱”越来越沉重的湘潭市味精厂,等于把“人参”灌进没有接受功能的人嘴里,丝毫无补。贷款给个十万、二十万,启动一下生产,但利润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