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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体育,是人类创造的一种有意识塑造和美化自己身体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为了增进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是通过身体运动的方式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教育过程。艺术,是审美意识集中物态化的鲜明表现,人类所创造的艺术品是至高无上的精神产品,能更强烈地引发美感,是我们孜孜不倦永无止境倾心追求的审美对象。
体育与艺术在人类社会的起始阶段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们都源于社会实践。当人类社会步入文明时代,体育和艺术分离开来成为各自的社会实践形式。当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时候,体育与艺术又在发展中融汇到一起,关系越来越密切。一方面,艺术与体育不断融合推动着理想的完美境界发展。另一方面,现代美学研究焦点之一是对以前不属艺术范畴的自然物或人类活动审美特性的研究,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却不被称之为艺术。体育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极有价值的艺术主题。但体育是不是艺术这一问题一直困扰大家。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文化形态,甚至是审美客体或表现方式,体育是否具有艺术的内在规定性呢?
二、国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概述
1.远古时期对体育与艺术关系这一问题的研究
在20世纪50-60年代,许多学者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作了初步的探索,桑塔耶那强调游戏和艺术都是人们愉快、活力和自由的源泉,可以调节人的生活。马休和乔科尔也把体育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态进行了论述。
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学者们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进行了集中的讨论,这一时期的研究多集中在体育的美学价值和艺术特性上。针对早期人们对体育的审美价值所作的思考,有的学者认为必须对艺术的概念进行更严格的界定,没有必要为强调体育的审美价值而把体育作为一种艺术。 “体育可以成为艺术的主题,但艺术永远不能成为体育的主题”。另一方面,有的学者认为,艺术和体育的本质是相同的,艺术和体育之间的分歧完全可以消除。体育应在艺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表现自我和审美体验的工具。
三、我国研究概述
自70年代末以来,其研究逐渐受到重视,对诸多美学问题进行研究。但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却较少。有的学者把体育置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下,探讨了体育与艺术的契合点。艺术类体育项目的出现正是人们注重体育的实用价值的同时又注重审美的结果。另一方面,西方的现代艺术也从体育中得到启迪。舞蹈与体育的融合是一种自覺的行为和文化发展趋向。有的学者也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进行专门的分析。他们指出体育是艺术创作的“生活源泉”和取材领域,同时体育又要借助艺术来丰富发展自己;体育与各艺术门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在谈到体育与艺术的区别时,他们认为,体育的主要任务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增强体质为基本目标。而艺术则是通过塑造形象,反映和再现生活,充分表现作者思想感情为目标。体育中审美需要不是主要和唯一的目的。还有学者专门对体育美与艺术美的异同进行了比较。认为体育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在体育实践中的感性显现。艺术美的本质是人的审美意识集中化了的物态化的形态。体育美与艺术美在表现形态、物质手段、表现对象以及与社会发展关系上都有所区别。
我国学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有以下观点:(1)马飞发表的《体育与艺术之研究》观点是体育与艺术的融合是双向的律动,体育的发展离不开艺术,同时体育运动的发展可以促进艺术的进一步发展。艺术化的体育运动不仅能增强人们的体质,还能够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丰富人们的情感生活。体育和艺术都在各自的坐标轴上,产生着强烈的扩散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使得体育与艺术之间的“场”会产生了更强烈的感应。(2)胡小明在《体育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体育与艺术的关系》的一文中认为:艺术与体育,在萌芽状态中同源,后分为不同的支流,未来将在美学的引导下协同互动发展。
四、总结
从国外的研究概况可以发现体育与艺术关系研究的大体趋势:早期的研究试图发现两者的相似性和相互关系;80年代中期以来,学者们则通过考察两者的区别来探讨体育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特性;许多学者还以体育中存在的一些艺术语言为中介考察了体育的艺术特性;对舞蹈研究则日益成为近年来体育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当代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则延伸至对运动行为的研究上。体育是极有价值的艺术主体,这已成为学者们的共识。体育与艺术关系的争论还远没有结束。尽管西方学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这一论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科学的界定艺术的概念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然而,对艺术概念界定本身就是艺术理论界的一大难题。存在着“本质论”与“反本质论”之争。艺术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极大的模糊性。甚至有的哲学家认为,艺术是无法界定的,讨论艺术的定义毫无意义。因此当今艺术理论界很少像过去那样企图用廖廖数语给艺术下定义,而把艺术看成一个集合性的定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艺术这一概念具有极大的开放性。从艺术发展的历史来看,艺术的外延也是不断变化的。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艺术发展历史都是一个从技能领域向纯粹精神范畴迁移的过程。19世纪以后,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才得以真正确立。但仍有许多新的艺术形式不断生成,如后现代艺术。这也是艺术史上的一条普遍规律。随着社会的进步,体育完全有可能被纳入艺术的范畴之内。比较国内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相对较为贫乏,在理论深度上较国外也有所欠缺。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对于开展我国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刘娜,女,山东省烟台市,汉族,助理讲师,硕士研究生,体育教学。第二作者金鑫。
体育,是人类创造的一种有意识塑造和美化自己身体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为了增进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是通过身体运动的方式培养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教育过程。艺术,是审美意识集中物态化的鲜明表现,人类所创造的艺术品是至高无上的精神产品,能更强烈地引发美感,是我们孜孜不倦永无止境倾心追求的审美对象。
体育与艺术在人类社会的起始阶段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们都源于社会实践。当人类社会步入文明时代,体育和艺术分离开来成为各自的社会实践形式。当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时候,体育与艺术又在发展中融汇到一起,关系越来越密切。一方面,艺术与体育不断融合推动着理想的完美境界发展。另一方面,现代美学研究焦点之一是对以前不属艺术范畴的自然物或人类活动审美特性的研究,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却不被称之为艺术。体育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极有价值的艺术主题。但体育是不是艺术这一问题一直困扰大家。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文化形态,甚至是审美客体或表现方式,体育是否具有艺术的内在规定性呢?
二、国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概述
1.远古时期对体育与艺术关系这一问题的研究
在20世纪50-60年代,许多学者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作了初步的探索,桑塔耶那强调游戏和艺术都是人们愉快、活力和自由的源泉,可以调节人的生活。马休和乔科尔也把体育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态进行了论述。
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学者们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进行了集中的讨论,这一时期的研究多集中在体育的美学价值和艺术特性上。针对早期人们对体育的审美价值所作的思考,有的学者认为必须对艺术的概念进行更严格的界定,没有必要为强调体育的审美价值而把体育作为一种艺术。 “体育可以成为艺术的主题,但艺术永远不能成为体育的主题”。另一方面,有的学者认为,艺术和体育的本质是相同的,艺术和体育之间的分歧完全可以消除。体育应在艺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多的人提供表现自我和审美体验的工具。
三、我国研究概述
自70年代末以来,其研究逐渐受到重视,对诸多美学问题进行研究。但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却较少。有的学者把体育置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下,探讨了体育与艺术的契合点。艺术类体育项目的出现正是人们注重体育的实用价值的同时又注重审美的结果。另一方面,西方的现代艺术也从体育中得到启迪。舞蹈与体育的融合是一种自覺的行为和文化发展趋向。有的学者也对体育与艺术的关系进行专门的分析。他们指出体育是艺术创作的“生活源泉”和取材领域,同时体育又要借助艺术来丰富发展自己;体育与各艺术门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在谈到体育与艺术的区别时,他们认为,体育的主要任务是以身体活动为媒介,增强体质为基本目标。而艺术则是通过塑造形象,反映和再现生活,充分表现作者思想感情为目标。体育中审美需要不是主要和唯一的目的。还有学者专门对体育美与艺术美的异同进行了比较。认为体育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在体育实践中的感性显现。艺术美的本质是人的审美意识集中化了的物态化的形态。体育美与艺术美在表现形态、物质手段、表现对象以及与社会发展关系上都有所区别。
我国学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有以下观点:(1)马飞发表的《体育与艺术之研究》观点是体育与艺术的融合是双向的律动,体育的发展离不开艺术,同时体育运动的发展可以促进艺术的进一步发展。艺术化的体育运动不仅能增强人们的体质,还能够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丰富人们的情感生活。体育和艺术都在各自的坐标轴上,产生着强烈的扩散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使得体育与艺术之间的“场”会产生了更强烈的感应。(2)胡小明在《体育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体育与艺术的关系》的一文中认为:艺术与体育,在萌芽状态中同源,后分为不同的支流,未来将在美学的引导下协同互动发展。
四、总结
从国外的研究概况可以发现体育与艺术关系研究的大体趋势:早期的研究试图发现两者的相似性和相互关系;80年代中期以来,学者们则通过考察两者的区别来探讨体育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特性;许多学者还以体育中存在的一些艺术语言为中介考察了体育的艺术特性;对舞蹈研究则日益成为近年来体育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当代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则延伸至对运动行为的研究上。体育是极有价值的艺术主体,这已成为学者们的共识。体育与艺术关系的争论还远没有结束。尽管西方学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这一论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科学的界定艺术的概念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然而,对艺术概念界定本身就是艺术理论界的一大难题。存在着“本质论”与“反本质论”之争。艺术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极大的模糊性。甚至有的哲学家认为,艺术是无法界定的,讨论艺术的定义毫无意义。因此当今艺术理论界很少像过去那样企图用廖廖数语给艺术下定义,而把艺术看成一个集合性的定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艺术这一概念具有极大的开放性。从艺术发展的历史来看,艺术的外延也是不断变化的。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艺术发展历史都是一个从技能领域向纯粹精神范畴迁移的过程。19世纪以后,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才得以真正确立。但仍有许多新的艺术形式不断生成,如后现代艺术。这也是艺术史上的一条普遍规律。随着社会的进步,体育完全有可能被纳入艺术的范畴之内。比较国内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国内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的研究相对较为贫乏,在理论深度上较国外也有所欠缺。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对于开展我国对体育与艺术关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刘娜,女,山东省烟台市,汉族,助理讲师,硕士研究生,体育教学。第二作者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