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翻阅案件卷宗可以发现,所有涉案少女均为在校或辍学、未满16周岁的初一或初二学生。据刘德国供述,他选择女孩的标准也很简单:“漂亮,成绩不太好,喜欢在外面玩,家里管得很松,晚上可以出得来,为钱肯听话的女孩。”
15岁的少女维嘉坐在窗边,脸带漠然地回答着笔者的问题。难以想象,离家出走、卖淫这些词汇,会与她发生联系。
2011年12月6日,刘德国因组织卖淫罪被江苏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他说:“我没有强迫她们,她们都是自愿(卖淫)的。”“她们”中就包含了维嘉。
让女儿做帮凶
2010年10月5日,48岁的刘德国走出监狱大门,这是他第四次从监狱铁门走出来。1990年8月至今20年间,他先后因盗窃、抢劫罪被三次判刑,一次劳动教养,累计刑期13年。因其几进几出监狱,给人的印象总是标志性的光头,故得绰号“光头”。
刘德国回到江苏省常州家中,只见到屋内凌乱不堪。妻子早在他“二进宫”时即与其离婚,从此杳无音讯。女儿刘蓓蓓正蒙头大睡,见父亲回家并没有喜出望外,从她有记忆开始,父亲一直是久别小聚。父母离异后刘蓓蓓跟奶奶爷爷生活,这个自幼缺少温暖的女孩对一切都很冷漠,勉强上到初二即辍学,打点零工。
很快刘德国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企业当保安。然而,他烟酒不离口,每月1000多元工资根本不够花。一天晚上,刘德国得知女儿去冰场溜冰后,就要求女儿介绍熟悉的女孩给他,好让她们卖淫挣钱。尽管刘蓓蓓不愿意,但考虑到父亲动辄拳打脚踢,还是点头同意了。
2011年春节假期的某一天,常州市中心“冰上芭蕾”溜冰场上,两个女孩结伴飞舞,她们是初二女生小曼和刘蓓蓓。从溜冰场出来,蓓蓓说带你见个朋友“光头”,很大方,会赚钱,我一直跟他混。话音刚落“光头”即闪现在两个女孩面前,请她俩吃了夜宵,又带进溜冰场玩了两个多小时后打车送小曼回家。
第二天蓓蓓再约小曼:“一起找光头要点钱,再请你溜冰。”俩人上了公交车,车上蓓蓓按照父亲的指点与小曼耳语:想过把处女卖了吗?可以卖一万元呢。但被小曼拒绝了。
她们随后一起到了一家宾馆前厅,蓓蓓托词有事开溜。刘德国将小曼带到二楼包间,并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德国威胁知道小曼的姓名和学校,让她不要将事情透露出去,并要求她介绍女孩给他认识。
连环套猎物
之后,刘德国多次催促小曼给他介绍女同学,小曼没有理会。不久,寒假结束开学了。这日放学,小曼走出校门,刘德国在门口候着她。小曼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能让他乱说,她疾步走向公交车站,刘德国跟上来递上新款手机:答应给你个手机的,我说到做到。小曼不接手机,逃命似地上了公交车,刘德国跟上车来。车上刘德国再将手机塞给小曼,小曼不敢看刘德国,收下了手机。每日放学后,手机会准时响起,传来刘德国的指令。
维嘉是小曼同班同学,放学俩人经常一起走。每当路过迪厅,维嘉都会兴致勃勃地说:迪厅里有好多帅哥,她爸妈上晚班没事,去玩玩吧。小曼把维嘉情况跟刘德国一说,刘德国很兴奋,指使小曼在QQ上跟维嘉说“有一个朋友那里有很多帅哥,他人很大方,能混钱”。一个周末,小曼带维嘉在火车站等候刘德国,随后刘带着两个女孩去溜冰。
溜完冰刘德国请她们吃宵夜,并约来一个酒红头发的小年轻,维嘉一见那小伙子就悄悄跟小曼说“头发很帅,走路样子很拽,是我喜欢的类型”。当晚,维嘉与嫖客第一次发生性行为,她还是处女,但是并没有拒绝反抗,完后得500元。当晚刘德国将维嘉带到宾馆,以“照我的规矩办”为由与其发生性行为。一周后,刘德国给维嘉一只新款手机。手机被维嘉妈妈发现后,母女俩发生了剧烈的争吵,随后维嘉主动投奔刘德国,直到案发都再没有回家。
白天,刘德国陪着喜欢上网的维嘉猫在网吧,晚上去宾馆等地卖淫。至案发两个月内,经刘德国介绍,维嘉卖淫7次,所得数千元均由刘德国收取,平日他给维嘉最多10元钱零花钱。
“收编”维嘉后刘德国继续他的小钱换大钱“业务”,对不肯卖淫的小曼下达指令,小曼为保自身将在溜冰场认识的其他学校初中女生晓莉、姗姗等人介绍给刘德国,姗姗又将同学西美介绍给刘德国。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刘德国(绰号光头)采用引诱、介绍、容留、胁迫、欺骗等手段组织以上5名少女卖淫,谋取非法利益。
怯弱与勇敢
在办案检察官看来,“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低下是小曼她们上了贼船又下不来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发后女孩们才知道她们投靠的“光头”的真实面目。小曼坦言:“因为只有帮他介绍女孩,他就不要我‘做快餐’(卖淫)。一次光头打我手机,我一直不接,后来还是接了,他就又叫又骂,一直想摆脱他,有的时候真想把他给的手机砸了,又不敢,害怕惹毛了他,他会把我和他发生性关系的事说出去,只能听他的。”
很快小曼成为他的“组织人事干部”,本指望“光头”放她回家,没曾想越陷越深。早晨一睁眼就战战兢兢捂着手机去上学,生怕它响起……
最终还是被小曼拉下水的晓莉挺身而出报了案,她说跟着“光头”这样下去,连父母都不要她了。真该为勇敢的晓莉叫好,否则,不知还有多少女孩成为刘德国的摇钱树呢。
2011年6月下旬的一天,晓莉因不堪被告人刘德国的掌控玩弄,毅然向常州市新北区薛家派出所报案,不日,刘德国被警方抓获归案。
不谙尘世的女孩
翻阅案件卷宗可以发现,所有涉案少女均为在校或辍学、未满16周岁的初一或初二学生。据刘德国供述,他选择女孩的标准也很简单“漂亮,成绩不太好,喜欢在外面玩,家里管得很松,晚上可以出得来,为钱肯听话的女孩”。
而在办案检察官看来,这样的女孩显然“会经常出没娱乐场所,很容易就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对象”。
成绩差是女孩们的共有特征。小曼大考数理化三科都要补考,其他几个也都是班里成绩排行倒数第几名,学校、课堂、书本对于她们毫无吸引力,考高中、上大学之于她们是难于上青天。所以她们往往形成一种共识:既然上学读书是条死胡同,何必再往里走呢?去溜冰场飞舞,卡拉ok包厢放歌,迪吧疯狂摇摆,才能尽情释放活力四射的身心。
“家里管得很松,晚上可以出来”是5名涉案女孩另一个共同特点。
女孩的父母大多是普通职工或小生意人,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自幼对女儿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管束,等发现女儿成绩差、喜欢玩、夜不归宿的时候,为时已晚。
晓莉说爸妈除了查学习就没别的话,成绩差挨过老爸拳头,不喜欢呆在家,家里没有感兴趣的人和事。女孩们与父母缺乏良性沟通,因学习成绩差两代人的对立逐渐加深,而自幼父母也没有注意培养她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当的业余爱好,对家对父母她们一点都不留恋。刘德国说她们来了花销都是我的,不愿意来可以不来,不强迫她们。而这种“慷慨大方”和“善解人意”与父母的冷面孔形成鲜明反差,所以女孩们宁可跟“不是好东西”,“很色”“很恐怖”的刘德国混世界也不愿回家,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
西美是富家子弟,是5名女孩中家庭条件最富裕的,平时不缺零花钱,但是自幼任性,因成绩不好与父母关系很僵,妈妈索性辞职在家看着女儿,结果一个不留神还是让鬼精的西美给忽悠了。任性似乎是90后女孩的普遍特征。西美妈妈说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要能让我的女儿收住心,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关于罪与非罪
刘德国供述:“我没有强迫她们,她们都是自愿(卖淫)的。”
小曼第一次与刘德国发生性行为是出于“在人家地盘上,害怕”,被告人有语言相威胁恐吓的行为,但是当晚小曼自愿又一次与其发生性行为,之后又多次自愿发生性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据此,办案检察官指出,“纵观本案始末,被告人刘德国与另4名女孩发生性行为时,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女孩们都是自愿的,也因此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本案中刘德国及数名嫖客也不宜认定为奸淫幼女罪或嫖宿幼女罪。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数名嫖客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
本案中姗姗和西美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刘德国是几进宫的惯犯,他知道幼女是不能碰的,而姗姗和西美却对光头谎称“16岁、17岁”,以常州本地习俗年龄都是报虚岁,16虚岁或者17虚岁都应该已满14周岁。
案件审理中小曼她们强调说自己是被强奸的,应该受到保护。然而,检察官同样指出:“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是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行为人自己轻易放弃自我保护的权利,自愿出卖性权利,那就等于放弃了法律对你的保护。”(文中涉案女性为化名)
>对话卖淫少女:为什么她肯听话
案件庭审过程中的问答,令公诉人和法官都感到震惊。她们叙述有关性方面的知识并不弱,知道月经是怎么回事,月经期要避免性行为;知道性行为能导致怀孕、流产等后果;知道性行为前要求嫖客用避孕套,知道怎样避免怀孕……
相较之下,女孩的父母们第一时间知道案情时对办案人员说的第一句话都是:“请千万为我女儿保密,她还小,还要上学,找工作,还要结婚成家……”两位母亲当时就克制不住情绪哭了,而女孩们似乎并不心疼自己。
带着种种疑问,笔者与维嘉进行了一次对话。
问:为什么离家出走?
维嘉:因为我成绩不好,爸妈老是打骂我。今年5月15日,光头给我的手机被我妈发现了,问我手机哪来的,我说同学给的,我妈不信,就吵起来。不想读书了,从家里跑出来去找了光头。
问:离家出走后为什么主动去找刘德国?
维嘉:之前已经认识他了,从家里跑出来身上没钱,就去找了他。他说要懂得付出,我上网,吃住,买服装都是他花钱,不好意思,就答应(卖淫)了。做了七八次,钱都要给他,最多给我10元钱零花,说帮我存着,不给他就骂,还说要告诉我爸妈我在做什么,没办法就把钱都给光头了,一共给他2000多块。
问:做这种事不感觉羞耻吗?
维嘉:(扭头看窗外,一脸无所谓的神态)
问:想过回家吗?还准备上学吗?
维嘉:爸妈知道我的事了,更不想回去了。也不想再上学了,不喜欢到学校去,想找个工作。
问:你还不满16周岁,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找不到工作的话是不是还会像以前那样去挣钱?
维嘉:(不做声)
15岁的少女维嘉坐在窗边,脸带漠然地回答着笔者的问题。难以想象,离家出走、卖淫这些词汇,会与她发生联系。
2011年12月6日,刘德国因组织卖淫罪被江苏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他说:“我没有强迫她们,她们都是自愿(卖淫)的。”“她们”中就包含了维嘉。
让女儿做帮凶
2010年10月5日,48岁的刘德国走出监狱大门,这是他第四次从监狱铁门走出来。1990年8月至今20年间,他先后因盗窃、抢劫罪被三次判刑,一次劳动教养,累计刑期13年。因其几进几出监狱,给人的印象总是标志性的光头,故得绰号“光头”。
刘德国回到江苏省常州家中,只见到屋内凌乱不堪。妻子早在他“二进宫”时即与其离婚,从此杳无音讯。女儿刘蓓蓓正蒙头大睡,见父亲回家并没有喜出望外,从她有记忆开始,父亲一直是久别小聚。父母离异后刘蓓蓓跟奶奶爷爷生活,这个自幼缺少温暖的女孩对一切都很冷漠,勉强上到初二即辍学,打点零工。
很快刘德国找到一份工作,在一家企业当保安。然而,他烟酒不离口,每月1000多元工资根本不够花。一天晚上,刘德国得知女儿去冰场溜冰后,就要求女儿介绍熟悉的女孩给他,好让她们卖淫挣钱。尽管刘蓓蓓不愿意,但考虑到父亲动辄拳打脚踢,还是点头同意了。
2011年春节假期的某一天,常州市中心“冰上芭蕾”溜冰场上,两个女孩结伴飞舞,她们是初二女生小曼和刘蓓蓓。从溜冰场出来,蓓蓓说带你见个朋友“光头”,很大方,会赚钱,我一直跟他混。话音刚落“光头”即闪现在两个女孩面前,请她俩吃了夜宵,又带进溜冰场玩了两个多小时后打车送小曼回家。
第二天蓓蓓再约小曼:“一起找光头要点钱,再请你溜冰。”俩人上了公交车,车上蓓蓓按照父亲的指点与小曼耳语:想过把处女卖了吗?可以卖一万元呢。但被小曼拒绝了。
她们随后一起到了一家宾馆前厅,蓓蓓托词有事开溜。刘德国将小曼带到二楼包间,并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德国威胁知道小曼的姓名和学校,让她不要将事情透露出去,并要求她介绍女孩给他认识。
连环套猎物
之后,刘德国多次催促小曼给他介绍女同学,小曼没有理会。不久,寒假结束开学了。这日放学,小曼走出校门,刘德国在门口候着她。小曼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能让他乱说,她疾步走向公交车站,刘德国跟上来递上新款手机:答应给你个手机的,我说到做到。小曼不接手机,逃命似地上了公交车,刘德国跟上车来。车上刘德国再将手机塞给小曼,小曼不敢看刘德国,收下了手机。每日放学后,手机会准时响起,传来刘德国的指令。
维嘉是小曼同班同学,放学俩人经常一起走。每当路过迪厅,维嘉都会兴致勃勃地说:迪厅里有好多帅哥,她爸妈上晚班没事,去玩玩吧。小曼把维嘉情况跟刘德国一说,刘德国很兴奋,指使小曼在QQ上跟维嘉说“有一个朋友那里有很多帅哥,他人很大方,能混钱”。一个周末,小曼带维嘉在火车站等候刘德国,随后刘带着两个女孩去溜冰。
溜完冰刘德国请她们吃宵夜,并约来一个酒红头发的小年轻,维嘉一见那小伙子就悄悄跟小曼说“头发很帅,走路样子很拽,是我喜欢的类型”。当晚,维嘉与嫖客第一次发生性行为,她还是处女,但是并没有拒绝反抗,完后得500元。当晚刘德国将维嘉带到宾馆,以“照我的规矩办”为由与其发生性行为。一周后,刘德国给维嘉一只新款手机。手机被维嘉妈妈发现后,母女俩发生了剧烈的争吵,随后维嘉主动投奔刘德国,直到案发都再没有回家。
白天,刘德国陪着喜欢上网的维嘉猫在网吧,晚上去宾馆等地卖淫。至案发两个月内,经刘德国介绍,维嘉卖淫7次,所得数千元均由刘德国收取,平日他给维嘉最多10元钱零花钱。
“收编”维嘉后刘德国继续他的小钱换大钱“业务”,对不肯卖淫的小曼下达指令,小曼为保自身将在溜冰场认识的其他学校初中女生晓莉、姗姗等人介绍给刘德国,姗姗又将同学西美介绍给刘德国。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刘德国(绰号光头)采用引诱、介绍、容留、胁迫、欺骗等手段组织以上5名少女卖淫,谋取非法利益。
怯弱与勇敢
在办案检察官看来,“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低下是小曼她们上了贼船又下不来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发后女孩们才知道她们投靠的“光头”的真实面目。小曼坦言:“因为只有帮他介绍女孩,他就不要我‘做快餐’(卖淫)。一次光头打我手机,我一直不接,后来还是接了,他就又叫又骂,一直想摆脱他,有的时候真想把他给的手机砸了,又不敢,害怕惹毛了他,他会把我和他发生性关系的事说出去,只能听他的。”
很快小曼成为他的“组织人事干部”,本指望“光头”放她回家,没曾想越陷越深。早晨一睁眼就战战兢兢捂着手机去上学,生怕它响起……
最终还是被小曼拉下水的晓莉挺身而出报了案,她说跟着“光头”这样下去,连父母都不要她了。真该为勇敢的晓莉叫好,否则,不知还有多少女孩成为刘德国的摇钱树呢。
2011年6月下旬的一天,晓莉因不堪被告人刘德国的掌控玩弄,毅然向常州市新北区薛家派出所报案,不日,刘德国被警方抓获归案。
不谙尘世的女孩
翻阅案件卷宗可以发现,所有涉案少女均为在校或辍学、未满16周岁的初一或初二学生。据刘德国供述,他选择女孩的标准也很简单“漂亮,成绩不太好,喜欢在外面玩,家里管得很松,晚上可以出得来,为钱肯听话的女孩”。
而在办案检察官看来,这样的女孩显然“会经常出没娱乐场所,很容易就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对象”。
成绩差是女孩们的共有特征。小曼大考数理化三科都要补考,其他几个也都是班里成绩排行倒数第几名,学校、课堂、书本对于她们毫无吸引力,考高中、上大学之于她们是难于上青天。所以她们往往形成一种共识:既然上学读书是条死胡同,何必再往里走呢?去溜冰场飞舞,卡拉ok包厢放歌,迪吧疯狂摇摆,才能尽情释放活力四射的身心。
“家里管得很松,晚上可以出来”是5名涉案女孩另一个共同特点。
女孩的父母大多是普通职工或小生意人,为了生存疲于奔命,自幼对女儿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管束,等发现女儿成绩差、喜欢玩、夜不归宿的时候,为时已晚。
晓莉说爸妈除了查学习就没别的话,成绩差挨过老爸拳头,不喜欢呆在家,家里没有感兴趣的人和事。女孩们与父母缺乏良性沟通,因学习成绩差两代人的对立逐渐加深,而自幼父母也没有注意培养她们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正当的业余爱好,对家对父母她们一点都不留恋。刘德国说她们来了花销都是我的,不愿意来可以不来,不强迫她们。而这种“慷慨大方”和“善解人意”与父母的冷面孔形成鲜明反差,所以女孩们宁可跟“不是好东西”,“很色”“很恐怖”的刘德国混世界也不愿回家,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
西美是富家子弟,是5名女孩中家庭条件最富裕的,平时不缺零花钱,但是自幼任性,因成绩不好与父母关系很僵,妈妈索性辞职在家看着女儿,结果一个不留神还是让鬼精的西美给忽悠了。任性似乎是90后女孩的普遍特征。西美妈妈说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要能让我的女儿收住心,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关于罪与非罪
刘德国供述:“我没有强迫她们,她们都是自愿(卖淫)的。”
小曼第一次与刘德国发生性行为是出于“在人家地盘上,害怕”,被告人有语言相威胁恐吓的行为,但是当晚小曼自愿又一次与其发生性行为,之后又多次自愿发生性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据此,办案检察官指出,“纵观本案始末,被告人刘德国与另4名女孩发生性行为时,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女孩们都是自愿的,也因此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本案中刘德国及数名嫖客也不宜认定为奸淫幼女罪或嫖宿幼女罪。案发后,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数名嫖客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
本案中姗姗和西美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刘德国是几进宫的惯犯,他知道幼女是不能碰的,而姗姗和西美却对光头谎称“16岁、17岁”,以常州本地习俗年龄都是报虚岁,16虚岁或者17虚岁都应该已满14周岁。
案件审理中小曼她们强调说自己是被强奸的,应该受到保护。然而,检察官同样指出:“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是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行为人自己轻易放弃自我保护的权利,自愿出卖性权利,那就等于放弃了法律对你的保护。”(文中涉案女性为化名)
>对话卖淫少女:为什么她肯听话
案件庭审过程中的问答,令公诉人和法官都感到震惊。她们叙述有关性方面的知识并不弱,知道月经是怎么回事,月经期要避免性行为;知道性行为能导致怀孕、流产等后果;知道性行为前要求嫖客用避孕套,知道怎样避免怀孕……
相较之下,女孩的父母们第一时间知道案情时对办案人员说的第一句话都是:“请千万为我女儿保密,她还小,还要上学,找工作,还要结婚成家……”两位母亲当时就克制不住情绪哭了,而女孩们似乎并不心疼自己。
带着种种疑问,笔者与维嘉进行了一次对话。
问:为什么离家出走?
维嘉:因为我成绩不好,爸妈老是打骂我。今年5月15日,光头给我的手机被我妈发现了,问我手机哪来的,我说同学给的,我妈不信,就吵起来。不想读书了,从家里跑出来去找了光头。
问:离家出走后为什么主动去找刘德国?
维嘉:之前已经认识他了,从家里跑出来身上没钱,就去找了他。他说要懂得付出,我上网,吃住,买服装都是他花钱,不好意思,就答应(卖淫)了。做了七八次,钱都要给他,最多给我10元钱零花,说帮我存着,不给他就骂,还说要告诉我爸妈我在做什么,没办法就把钱都给光头了,一共给他2000多块。
问:做这种事不感觉羞耻吗?
维嘉:(扭头看窗外,一脸无所谓的神态)
问:想过回家吗?还准备上学吗?
维嘉:爸妈知道我的事了,更不想回去了。也不想再上学了,不喜欢到学校去,想找个工作。
问:你还不满16周岁,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找不到工作的话是不是还会像以前那样去挣钱?
维嘉:(不做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