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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变革,对新一代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在音乐教学中,加强学法指导,学会自主学习,是音乐教育学的理论与音乐教育学实践相结合的新趋
势,是落实音乐素质教育的一个突破口。
1.加强音乐学法的指导
1.1 素质教育对音乐教学的要求。素质教育是以人的全面、主动地发展为目的的教育,从社会来说,它要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和聪明才智;就个人来说,它要使新一代人“学会生存”,学会创造。因此,音乐教学为了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不仅要让学生“学会音乐”,掌握音乐基础,具备一定的综合品悟鉴赏能力,而且要“会学”音乐,学会自主学习,为继续教育打下基础。它更注重于要求学生具备音乐的观念和应用音乐语言的意识。加强学法指导,学会自主学习,正是立足于素质教育的目标,培养合格的跨世纪的音乐人才。
1.2 音乐教学过程本质的要求。现代音乐教学论认为,音乐教学是音乐活动过程的教学,在音乐教学中,学生不是充当接受新音乐知识的容器,而是要靠他们主动思维活动去获取。音乐不仅是靠教师教会的,而且还是在教师引导下,靠学生自己学会的。提高音乐教学质量的关键,是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在思维上深层次地参与。加强学法指导,正是抓住了音乐教学过程的本质,引导学生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音乐教学过程,把教学改革与学法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提高课堂效益的重要措施。
1.3 解决当前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新途径。当前在音乐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怎样克服“差生”的学习音乐障碍?怎样针对“优生”特点,培养创造性思维等。还有些新的课题需要我们研究,比如,怎样培养学生应用意识,把音乐修养提高一步,怎样发挥音乐教学的功能?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是立足于“学”的角度,从加强学法指导这个途径入手,为我们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为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找到一个新的途径。
2.学法指导的几个层面
学法指导具有广泛内容,它既涉及课本知识的学习,又涉及课外活动的开展;既涉及具体的学习方法,又涉及研究问题的策略。一般来说,学法指导可分为三个层面。
2.1 基本方法层面——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基本的学习方法是学法指导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可以根据教学的各个环节,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学习方法。比如,怎样视唱,怎样练耳,怎样打节奏等。针对每个环节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模式,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一种在学习活动中比较稳定的行为方式,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使学生终生受益,这方面的指导要有计划性和约束性,在“严”字上下功夫,真正落到实处。另外,针对音乐学科和学习阶段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让学生采用视唱、练耳、打节奏等多种形式把自己感悟到的知識再现出来,激发并培养学生的主动探索精神,使学生逐步达到“不需教”的境界。
2.2 思维方法层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学会自主学习。音乐学习离不开学生的活动,经过学生动手、动脑、动眼等亲身的感受,才能透彻掌握音乐知识,形成音乐能力,这种独立的探究和思考也有利于培养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发展自我的空间。学习音乐要会看、会听、会唱,而关键是在“唱”字上。唱会了,并且上升到感情上,才真正达到了音乐教学的目的。
2.3 自主学习层面——培养应用音乐的意识,探索问题解决音乐学习的途径。自主学习并不是指只会在学校里在教师指导下的学习,而是要学会将来在生活、生产中脱离教师的一种能动的学习实践活动。这就要求学会自己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确定目标继续学习,直至解决问题。自主学习是适应新世纪挑战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学法指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问题解决引入音乐教学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开拓了新路,可指导学生研究解决一些非常规性或应用性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结合教学实际可设计一些问题解决的过渡性问题,打破传统的教师唱,学生跟唱的音乐教学模式,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充分自弹、自唱、自打节奏,并且给学生以足够视唱、练耳的时间。演练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使学生在观念和方法上受到锻炼,这是一种易实施且有效的方法。
3.学法指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切实发挥学习动力机制的作用。学生学习是一种主动、积极有序的活动,非智力因素是教学活动的动力系统,它与智力系统相互渗透、互相转化,共同决定着音乐学习活动的质量。学法指导的关键在于学生是否有自主学习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只有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才能主动接受学法指导,并努力形成有个人特色的学习方法。在学法指导中要努力挖掘兴趣、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鼓励他们的探索精神。要研究各类学生的学法特征和规律,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3.2 课堂教学是落实学法指导的主渠道。学法指导应当主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完成,要把学法指导作为课堂教学目的之一,提高学法指导的意识性和自觉性。比如,通过精心设计音乐教学情境,展现音乐知识的形成过程,引导学生充分参与与音乐教学过程,动手、动眼、动耳、动脑加强练习。反之,如果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急功近利,重结论,轻过程;重模仿,轻创造;重记忆,轻能力;重课本,轻应用,必将削弱使学生长期受益的教学思想方法,这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十分有害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要一味的讲授,要注重以展示各种演唱形式来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这样才能更快的提高学生的音乐水平。
参考文献
[1] 马雪.关于教师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思考[M].北京: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06(26)
[2] 朱慕菊.走进新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 肖建民.研究性学习与创造性思维策略[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2(11)
[4] 邹涛.转变学习方式浅析[J].宜宾学院学报,2004(4)
[5] 戚建庄、金法.素质教育研究[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
收稿日期:2008-02-21
势,是落实音乐素质教育的一个突破口。
1.加强音乐学法的指导
1.1 素质教育对音乐教学的要求。素质教育是以人的全面、主动地发展为目的的教育,从社会来说,它要发挥每个人的潜能和聪明才智;就个人来说,它要使新一代人“学会生存”,学会创造。因此,音乐教学为了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不仅要让学生“学会音乐”,掌握音乐基础,具备一定的综合品悟鉴赏能力,而且要“会学”音乐,学会自主学习,为继续教育打下基础。它更注重于要求学生具备音乐的观念和应用音乐语言的意识。加强学法指导,学会自主学习,正是立足于素质教育的目标,培养合格的跨世纪的音乐人才。
1.2 音乐教学过程本质的要求。现代音乐教学论认为,音乐教学是音乐活动过程的教学,在音乐教学中,学生不是充当接受新音乐知识的容器,而是要靠他们主动思维活动去获取。音乐不仅是靠教师教会的,而且还是在教师引导下,靠学生自己学会的。提高音乐教学质量的关键,是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在思维上深层次地参与。加强学法指导,正是抓住了音乐教学过程的本质,引导学生更积极、更有效地参与音乐教学过程,把教学改革与学法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提高课堂效益的重要措施。
1.3 解决当前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新途径。当前在音乐教学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怎样克服“差生”的学习音乐障碍?怎样针对“优生”特点,培养创造性思维等。还有些新的课题需要我们研究,比如,怎样培养学生应用意识,把音乐修养提高一步,怎样发挥音乐教学的功能?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是立足于“学”的角度,从加强学法指导这个途径入手,为我们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视角,为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找到一个新的途径。
2.学法指导的几个层面
学法指导具有广泛内容,它既涉及课本知识的学习,又涉及课外活动的开展;既涉及具体的学习方法,又涉及研究问题的策略。一般来说,学法指导可分为三个层面。
2.1 基本方法层面——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基本的学习方法是学法指导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可以根据教学的各个环节,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学习方法。比如,怎样视唱,怎样练耳,怎样打节奏等。针对每个环节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操作模式,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一种在学习活动中比较稳定的行为方式,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使学生终生受益,这方面的指导要有计划性和约束性,在“严”字上下功夫,真正落到实处。另外,针对音乐学科和学习阶段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让学生采用视唱、练耳、打节奏等多种形式把自己感悟到的知識再现出来,激发并培养学生的主动探索精神,使学生逐步达到“不需教”的境界。
2.2 思维方法层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学会自主学习。音乐学习离不开学生的活动,经过学生动手、动脑、动眼等亲身的感受,才能透彻掌握音乐知识,形成音乐能力,这种独立的探究和思考也有利于培养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发展自我的空间。学习音乐要会看、会听、会唱,而关键是在“唱”字上。唱会了,并且上升到感情上,才真正达到了音乐教学的目的。
2.3 自主学习层面——培养应用音乐的意识,探索问题解决音乐学习的途径。自主学习并不是指只会在学校里在教师指导下的学习,而是要学会将来在生活、生产中脱离教师的一种能动的学习实践活动。这就要求学会自己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确定目标继续学习,直至解决问题。自主学习是适应新世纪挑战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学法指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问题解决引入音乐教学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开拓了新路,可指导学生研究解决一些非常规性或应用性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结合教学实际可设计一些问题解决的过渡性问题,打破传统的教师唱,学生跟唱的音乐教学模式,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充分自弹、自唱、自打节奏,并且给学生以足够视唱、练耳的时间。演练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使学生在观念和方法上受到锻炼,这是一种易实施且有效的方法。
3.学法指导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切实发挥学习动力机制的作用。学生学习是一种主动、积极有序的活动,非智力因素是教学活动的动力系统,它与智力系统相互渗透、互相转化,共同决定着音乐学习活动的质量。学法指导的关键在于学生是否有自主学习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只有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才能主动接受学法指导,并努力形成有个人特色的学习方法。在学法指导中要努力挖掘兴趣、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鼓励他们的探索精神。要研究各类学生的学法特征和规律,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3.2 课堂教学是落实学法指导的主渠道。学法指导应当主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完成,要把学法指导作为课堂教学目的之一,提高学法指导的意识性和自觉性。比如,通过精心设计音乐教学情境,展现音乐知识的形成过程,引导学生充分参与与音乐教学过程,动手、动眼、动耳、动脑加强练习。反之,如果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急功近利,重结论,轻过程;重模仿,轻创造;重记忆,轻能力;重课本,轻应用,必将削弱使学生长期受益的教学思想方法,这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十分有害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要一味的讲授,要注重以展示各种演唱形式来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这样才能更快的提高学生的音乐水平。
参考文献
[1] 马雪.关于教师对学生学法指导的思考[M].北京:教育与职业杂志社,2006(26)
[2] 朱慕菊.走进新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3] 肖建民.研究性学习与创造性思维策略[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2(11)
[4] 邹涛.转变学习方式浅析[J].宜宾学院学报,2004(4)
[5] 戚建庄、金法.素质教育研究[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
收稿日期: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