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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呱呱坠地,到再一次回归自然,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衣、食、住、行,就离不开大地。大地赐予了我们的一切,千百年来,我们人类都在享受着她的恩泽,尤其是大地上的庄稼,年年月月,都在滋养着我们的生命和灵魂。这些滋养我们生命和灵魂,滋养我们整个人类的庄稼,凝结了一代又一代庄稼人的辛劳和艰辛,他们,一年又一年躬耕田野,养育了所有城市人,得到的,却很少很少。
我知道,如今,再也没有像我父辈那样耕种的庄稼人了,也难以寻找到一处纯粹的乡村了。多年以来,当我写作劳累,要游走乡村,继续第二天的写作时,我得穿过乱七八糟的水泥房子,得穿过一条又一条喧嚣的公路,才能看到田野。呈现在我眼前的田野,也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她已经被现代文明,现代工业,被现代人的贪婪,蚕食、宰割得所剩无几,最终会被那些腰缠万贯受益者一点点吃尽。我游走的乡村,早已面临着这样的命运,她离城市不近不远,理所当然要成为官商的囊中物。在这样一片生长庄稼的土地上,已经是城市人未来的“乐园”,田野和山林都不再属于庄稼人,他们只是暂时栖息在这块土地上,暂时在土地上种植庄稼。“家园”已经不属于他们。所以,我游走的乡村,是被命名了的,什么莲花寺路,圆通街,园艺路,农人的门上,是挂了门牌号的。我游走的乡村,不久后将是城市,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是现代城市人的“乐园”!
每当我游走在这样的乡村,站在将要被砍伐的松林上,我就开始遥望过去的乡村,遥望故乡的那片土地。那是一片纯粹的农耕图景。我看见我的舅舅,以及像我舅舅一样的农人,他们,在那里生活、耕作了一辈子。没有人再像我的舅舅一样种庄稼了!四季的庄稼,都是精耕细作,那样的虔诚、勤劳。我舅舅从来没有离开过乡村,也没进城打过一天工,他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宜宾,不是去闲逛,是挑着担子下宜宾,我们叫“下城”。那担子里,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货物,李子、红橘、鸡、鸭、鹅。卖完这些东西,舅舅从来不逛街,但他会找一家小馆子进去,坐下来,要上半斤锅贴饺、半斤猪耳朵、二两烧酒。我舅舅把空箩筐放在墙角,坐在四方桌上,从容、自在地喝酒吃饭。这是他对自己劳作后的犒劳。那样的惬意、满足、愉快。然后,他就挑着空箩筐离去,走在一条蜿蜒起伏,通往“家”的石板路上。一路是满目的庄稼、竹林、树木,绝对没有现代文明的尘埃腐蚀他的双目。走到家已是黄昏,舅舅可能还要去坡上干活,或是去井边挑几担水,晚上九点多,一家人吃夜饭。第二天早上,又去坡上劳作。
农闲,舅舅喜欢赶场。赵场那地方,巴掌那么大一点,舅舅上了街一头扎进小酒馆,几个酒友,坐在酒馆里喝茶吃酒,散场了再回去。舅舅的酒友不多,但绝对都是和他一样,有一定的生活品位,而且是读了不少圣贤书的,就是今天的大学生,也没有他们那样的学养。除了谈农事,谈社会,谈当下的一些现象,他们还一边吃酒,一边谈论古人,那都是古书上写着的。没有尽兴,舅舅就把朋友带回家,舅母忙着做下酒菜,两个人坐在敞亮的堂屋,继续“煮酒论英雄”,谁也不会干扰他们,四周是水田,是覆盖着绿色的庄稼,场坝前是一片葱绿的竹林,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安然。直到夜晚,酒醉,他们才从桌子上下来。第二天酒醒,舅舅的朋友踩着露水回家,舅舅也踩着露水上坡干农活。
仍然记得下雨天,舅舅犁田,披一张厚实的蓑衣,戴一顶宽大的斗篷,肩扛犁铧,赶着一头肥壮的水牛,走在田埂上的情景。已经不年轻的舅舅,时而吹着口哨,唱着歌,那样悠然自得走在湿淋淋的泥路上,那樣悠然自得赶着水牛走进水田。这样的季节不是冬天就是春天。栽秧子前,水田要三犁三耙,对待庄稼,对待土地从来不能马马虎虎。舅舅下田的时候比别人多,有时是寒冬腊月,他赶着牛下田,依然是悠然自得。舅舅,在雨蒙蒙的丘陵中,和他的牛儿成了一幅自然的农耕图,也是水蒙蒙,雾蒙蒙。
天气好的黄昏,舅舅还喜欢坐在场坝读读古书。线装书,发黄,竖排,不知是哪个时代出版的。实在没有事干,他就去坡上去田间转转,看看那些庄稼和水田,他的心里就很舒服。舅舅其实是一个诗意的农民,不但庄稼种得好,还会享受大自然带给他的乐趣。他一辈子在土地上耕种,生活得不富裕,但很满足。一家人的吃穿不成问题,屋子的围包里堆满了黄谷,舅舅就可以悠然地过他的冬天,悠然地和他的朋友进小酒馆吃酒,悠然地转山,读几页书。
这一切,似乎都成为历史,舅舅的两个儿子,安详、安抚,年年进城打工,春节才回家几天,他们在异乡奔波来的钱,就是把我外公外婆舅舅舅母留下的一座木质青瓦房,变成了一座四四方方的水泥房子。他们,再也不能像父辈一样种庄稼,也不能像父辈一样享受悠然的乡村生活。
而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和城市融合。走出故乡,我的灵魂总是在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上游走。我总是在每一个季节,望见故乡的庄稼在风中生长、摇曳,望见像我舅舅一样的农人艰辛又悠然地躬耕在土地上。两个表哥打工挣的钱比他们父亲种庄稼多得多,但他们的一生,没有享受过舅舅那样的乡村生活,尽管,他们都是农民。
卢梭说:“农业是人类的第一职业:最有价值,最有用,也最高贵。”而我们是从来不把农业当职业的,更不要说它是第一职业。最有价值,最有用,也最高贵的农业,是一代又一代庄稼人在经营、耕作,他们养育了整个人类,却没有人仰望过他们,连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他们付出的,实在是太多!
写作之余,我一直想找到一方纯粹的乡村,这样的寻找总是落空,我的周围,哪怕走上十里地,也找不到一方纯粹的乡村了。再过几年,走上二三十里地,可能我都难以寻到一寸生长着庄稼的土地。那时,我真的只能在高楼的重重包围下,回望故乡的庄稼地,回望滋养了我们生命和灵魂的庄稼。
养育我们人类的,不是城市,而是正在被宰割的乡村。
我知道,如今,再也没有像我父辈那样耕种的庄稼人了,也难以寻找到一处纯粹的乡村了。多年以来,当我写作劳累,要游走乡村,继续第二天的写作时,我得穿过乱七八糟的水泥房子,得穿过一条又一条喧嚣的公路,才能看到田野。呈现在我眼前的田野,也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她已经被现代文明,现代工业,被现代人的贪婪,蚕食、宰割得所剩无几,最终会被那些腰缠万贯受益者一点点吃尽。我游走的乡村,早已面临着这样的命运,她离城市不近不远,理所当然要成为官商的囊中物。在这样一片生长庄稼的土地上,已经是城市人未来的“乐园”,田野和山林都不再属于庄稼人,他们只是暂时栖息在这块土地上,暂时在土地上种植庄稼。“家园”已经不属于他们。所以,我游走的乡村,是被命名了的,什么莲花寺路,圆通街,园艺路,农人的门上,是挂了门牌号的。我游走的乡村,不久后将是城市,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是现代城市人的“乐园”!
每当我游走在这样的乡村,站在将要被砍伐的松林上,我就开始遥望过去的乡村,遥望故乡的那片土地。那是一片纯粹的农耕图景。我看见我的舅舅,以及像我舅舅一样的农人,他们,在那里生活、耕作了一辈子。没有人再像我的舅舅一样种庄稼了!四季的庄稼,都是精耕细作,那样的虔诚、勤劳。我舅舅从来没有离开过乡村,也没进城打过一天工,他走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宜宾,不是去闲逛,是挑着担子下宜宾,我们叫“下城”。那担子里,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货物,李子、红橘、鸡、鸭、鹅。卖完这些东西,舅舅从来不逛街,但他会找一家小馆子进去,坐下来,要上半斤锅贴饺、半斤猪耳朵、二两烧酒。我舅舅把空箩筐放在墙角,坐在四方桌上,从容、自在地喝酒吃饭。这是他对自己劳作后的犒劳。那样的惬意、满足、愉快。然后,他就挑着空箩筐离去,走在一条蜿蜒起伏,通往“家”的石板路上。一路是满目的庄稼、竹林、树木,绝对没有现代文明的尘埃腐蚀他的双目。走到家已是黄昏,舅舅可能还要去坡上干活,或是去井边挑几担水,晚上九点多,一家人吃夜饭。第二天早上,又去坡上劳作。
农闲,舅舅喜欢赶场。赵场那地方,巴掌那么大一点,舅舅上了街一头扎进小酒馆,几个酒友,坐在酒馆里喝茶吃酒,散场了再回去。舅舅的酒友不多,但绝对都是和他一样,有一定的生活品位,而且是读了不少圣贤书的,就是今天的大学生,也没有他们那样的学养。除了谈农事,谈社会,谈当下的一些现象,他们还一边吃酒,一边谈论古人,那都是古书上写着的。没有尽兴,舅舅就把朋友带回家,舅母忙着做下酒菜,两个人坐在敞亮的堂屋,继续“煮酒论英雄”,谁也不会干扰他们,四周是水田,是覆盖着绿色的庄稼,场坝前是一片葱绿的竹林,一切都是那样的宁静、安然。直到夜晚,酒醉,他们才从桌子上下来。第二天酒醒,舅舅的朋友踩着露水回家,舅舅也踩着露水上坡干农活。
仍然记得下雨天,舅舅犁田,披一张厚实的蓑衣,戴一顶宽大的斗篷,肩扛犁铧,赶着一头肥壮的水牛,走在田埂上的情景。已经不年轻的舅舅,时而吹着口哨,唱着歌,那样悠然自得走在湿淋淋的泥路上,那樣悠然自得赶着水牛走进水田。这样的季节不是冬天就是春天。栽秧子前,水田要三犁三耙,对待庄稼,对待土地从来不能马马虎虎。舅舅下田的时候比别人多,有时是寒冬腊月,他赶着牛下田,依然是悠然自得。舅舅,在雨蒙蒙的丘陵中,和他的牛儿成了一幅自然的农耕图,也是水蒙蒙,雾蒙蒙。
天气好的黄昏,舅舅还喜欢坐在场坝读读古书。线装书,发黄,竖排,不知是哪个时代出版的。实在没有事干,他就去坡上去田间转转,看看那些庄稼和水田,他的心里就很舒服。舅舅其实是一个诗意的农民,不但庄稼种得好,还会享受大自然带给他的乐趣。他一辈子在土地上耕种,生活得不富裕,但很满足。一家人的吃穿不成问题,屋子的围包里堆满了黄谷,舅舅就可以悠然地过他的冬天,悠然地和他的朋友进小酒馆吃酒,悠然地转山,读几页书。
这一切,似乎都成为历史,舅舅的两个儿子,安详、安抚,年年进城打工,春节才回家几天,他们在异乡奔波来的钱,就是把我外公外婆舅舅舅母留下的一座木质青瓦房,变成了一座四四方方的水泥房子。他们,再也不能像父辈一样种庄稼,也不能像父辈一样享受悠然的乡村生活。
而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和城市融合。走出故乡,我的灵魂总是在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上游走。我总是在每一个季节,望见故乡的庄稼在风中生长、摇曳,望见像我舅舅一样的农人艰辛又悠然地躬耕在土地上。两个表哥打工挣的钱比他们父亲种庄稼多得多,但他们的一生,没有享受过舅舅那样的乡村生活,尽管,他们都是农民。
卢梭说:“农业是人类的第一职业:最有价值,最有用,也最高贵。”而我们是从来不把农业当职业的,更不要说它是第一职业。最有价值,最有用,也最高贵的农业,是一代又一代庄稼人在经营、耕作,他们养育了整个人类,却没有人仰望过他们,连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他们付出的,实在是太多!
写作之余,我一直想找到一方纯粹的乡村,这样的寻找总是落空,我的周围,哪怕走上十里地,也找不到一方纯粹的乡村了。再过几年,走上二三十里地,可能我都难以寻到一寸生长着庄稼的土地。那时,我真的只能在高楼的重重包围下,回望故乡的庄稼地,回望滋养了我们生命和灵魂的庄稼。
养育我们人类的,不是城市,而是正在被宰割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