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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平凡,可我又是不甘于平凡的女生。
我很努力的学习,希望自己没入人群就无法分辨的外表也能够让人因为我学业的优秀而记住;我没有傲人的身材,但我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只希望自己在父母遗传的基因上能够多长高几厘米;我学画画、学唱歌、学钢琴,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的,不是因为我对艺术有什么“情有独钟”的痴爱,我只想让自己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女生。
初一那年,我偶然在同学那里借了本当时在班上很流行的少女读物,看后,我沉思了很久,那些最后能够得到幸福的女孩一定是最优秀的那个,善良、娴雅、淑女,而且多才多艺。我希望自己也能够成为这样的女孩,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那个自己喜欢的人相遇。
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个钢琴弹得很好的女生,我因此明白了,钢琴弹得好的女生一定很优雅。以前我是为了应付父母而学钢琴,那以后我是自觉自愿地学习,因为我想成为一个优雅的女生。
没有人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但我自己却是相信“一夜长大”的神话,人生的蜕变,有时并不需要经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一本书,一个故事也能够改变一个人。
B
初中三年,我的成绩在年级遥遥领先。
面对别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我根本不当一回事,我想成就的只是我自己,至于别人的看法,于我没什么意义。听过不少非议,我淡然处之,一笑而过。怀揣着自己的美好心愿,我一直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洪宇晨是我考上龙城高中后的校友。在那所高手云集的省重点高中里,能够进实验一班的学生,无疑是尖子中的尖子,而洪宇晨就在那个班里。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并不是洪宇晨本人,而是他频频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特别是有一首诗歌中的一句“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你倾心相遇”,仿佛一只温柔的丘比特神箭瞬间击中我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隅。就为了这一句仿佛心有灵犀的诗句,我开始在人群中寻觅他的身影。
过了好一段日子,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洪宇晨是学校的名人,他不仅能写善画,而且吹拉弹唱样样都会,再加上高大俊朗的外形,是众女生中人气最高的“校草”。温文尔雅的洪宇晨,平日里彬彬有礼,但一上篮球场又尤如一匹脱缰的马,浑身散发着青春的野性。
每个女生对自己喜欢的男生都会有不同表现。有的直接递交友纸条;有的在他回家的路上等,当面告白;有的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为让他眼前一亮。似乎种种方式都没有凑效,我注意到高一半年过去了,他的身边并没有所谓的“女朋友”,只是绯闻不断。对于那种捕风捉影的流言蜚语我是从来不信的,他是我心目中最圣洁的“白马王子”。
龙城高中毕竟是省重点,里面的学生个个出类拔萃。我淹没其中就像河边的一粒细沙,再也找不到过去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当半期考我的总成绩出乎意料地排在年级七百多名时,我整个人都要疯了。
满满的自信似崩溃的田土,面对身边同学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情,我害怕了。
C
那是一段于我而言暗淡的时光。
我沉默了。我觉得天空不再蔚蓝,白云也没什么好看,所有的诗情画意都化为虚无。我被自己深深的挫败感折磨得心力交瘁。最好的自己就是这样的吗?在年级近千人中,我排到了七百多名,而洪宇晨却远隔我千山万水,他名列榜首的成绩,让我万念俱灰。
要如何我才可以靠近他一点?夜不成寐的夜晚,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我在省征文中获得了第二名,校文学社破格吸收我进去。去社里参加第一次会议那天,正好发数学试卷,面对61分的卷子,我欲哭无泪,心情糟糕得像是揉捻成一团的废纸。当广播里通知文学社成员去开会时,我犹豫了半天。
文学社活动室在校园西边的逸夫楼三层最边上。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我耷拉着脑袋,一直在想自己的心事。我没想到,那天居然会以我为主角。当社长讲了几句话后,就把我隆重的介绍给大家。在热烈的掌声中,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害羞得不敢抬头。可能是成绩不好了,做什么事都缺乏自信,我的自我介绍磕磕巴巴,可在初中时,我拿过三次校演讲比赛的第一名。走下台时,我恨不得马上挖个地洞躲起来,让自己消失在众人的眼中。
“加油哟!”有个男生在给我鼓劲。
我抬起头,瞥了一眼在另一个角落发出声音的男生,居然是洪宇晨,他正微笑地对我点头。原来洪宇晨也是校文学社的。我立即慌乱起来,后悔以前没早点加入。
那一刻,我心里似乎有一股暖流在缓缓涌动,心跳也疾速起来。接下来,我说话时更是语无伦次了。我好讨厌这样的自己,我是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洪宇晨面前,但第一次,我就表现得很糟糕。
分组讨论时,我和洪宇晨分在了一组。他一开口就滔滔不绝。我喜欢听他说话,他的声音充满磁性,他的发言条理清晰。毕竟是陌生人,我不好意思抬头盯着他看,只能时不时地把崇拜的目光瞟向他,别的时间里,我一直沉默不语。
“同学,你也说说你的看法。”洪宇晨说话时,把目光转向我。
“我?我没什么看法。”我急急地应一句,然后心里又对自己感到失望,我怎么可以这样回答他,但在他面前,我总是心慌意乱。
虽然之前我关注他很久,但彼此没有说过话。我喜欢看他说话时的样子,孩子气的表情,清澈的眼神,一颗心不由得就会“扑通”跳个不停。看着他就是一种享受,可是,要如何才能让他也关注我呢?
想到以后能在社里常和他见面、交流,我就有种难以抑制的喜悦,但一想起自己才考了61分的数学卷子,我又颓然。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很笨很差劲的女生。
我要做最好的自己,可是,最好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矛盾的心情起起伏伏。
D
我并不是一个容易气馁的女生,再苦再累,我也要把成绩提高,至少要缩短我和他在红榜上排名的距离。
在这个时候,我才开始反省自己以前成绩好时,那种不可一世的张扬是多么幼稚。就像洪宇晨,他不仅学业好,对待身边的人也永远是谦逊的,即使对我这个于他而言陌生的校友,他都充满友善。我时常在想,最好的自己,应该是一个勤奋、善良、优雅、自信的吧,那种张扬、虚荣、自大、冷漠的女生即使貌美如花、学富五车也会让人敬而远之。 毕竟是省重点中学,学校里优秀的女生很多,长得漂亮的也不乏其人,总会有隐隐的担心,在我还没有做到最好的自己时,洪宇晨就名草有主了。
还好洪宇晨并不是那样的男生,我亲眼看见过,一个漂亮女生当着很多人的面向他献殷勤,他拒绝了,态度坚决,他说:“互相尊重吧,这样我们还可以当同学相处。”那个女生很固执,洪宇晨皱起眉头,淡淡地说:“如果你再如此,我们只会成为陌路。”
看着他淡然的神情,我对他更是喜欢。我也听说了,学校里有几个长得帅的男生,成天跟不同女生打得火热,洪宇晨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个洁身自爱的人。
我也要做个洁身自爱的人,于是收起了想要表白的心。我不想自己被洪宇晨讨厌,让他觉得,我和所有女生一样,看见帅哥就找不到方向。能够像现在这样,我可以作为他的同学,文学社的成员,平等地与他交流,看着他微笑的脸,我的心已经很知足。
喜欢一个人,看着他好,不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告之对方呢?
于是我收复了总是慌乱的心,静下来,认真读书,有空时,就写自己喜欢的文章,弹钢琴放松学习的压力,周末时到画室画画,跟声乐老师练歌,我把自己的日子重新安排得满满的,心很踏实。
下课时,我会站在走廊的一边,穿过人群,远远观望他,看他在阳光下帅气的脸,看他与人交流时自信的表情,仿佛在欣赏一幅画,心里竟充溢着满满的喜悦。
我不再急躁,不再焦虑,每天都过得充实而心安。可能是心态平稳吧,再加上我的努力,成绩慢慢地有了起色。虽然我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独占鳌头,但我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我努力了,问心无愧。
E
高一下学期快期末考前,文学社推出了新一期校刊。我的文章《纯真年代》被放在了重点推荐的位置。那是一篇真实的心路历程,是以我自己对洪宇晨的爱慕为故事原型而写的小说。那些被压在心底的秘密,总要有个可以渲泻的出口。
我不知道洪宇晨看过那篇小说后,会不会有所感知?我很渴望他了解,但又害怕他知道我的秘密。
那天在放学路上遇见他时,我马上变得忐忑。虽然我们已经算是比较熟悉的同学了,但还没有过放学后一起回家的经历。我不知道那天,他是不是刻意在等我。
“阿杜,你的文章写得好棒!”一见面,他就夸我。
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仿佛鸣响在我的心底。我害羞地应一声:“瞎编的。”
“呵呵,你太谦虚了。瞎编的都如此厉害,那要是真实的还得了?”洪宇晨笑着说。
我能告诉他吗?这篇文章,我只想写给他看。那些心底的秘密,全都和他有关。
“文章中的主人公心理描写很细腻,人物被你写活了,文笔也很赞!”洪宇晨没等我开口,又继续说。
看着他一脸赞赏的表情,我觉得所有付出过的努力都值了。还有什么奖赏比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给你的肯定更欣喜呢?
一路上,我第一次和他说了很多的话。我们聊文学,聊高考,聊人生的梦想,还有许多我不轻易在别人面前说的话。
岔路口分别时,洪宇晨对我说:“阿杜,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很优秀。”
我微笑着感谢他的夸奖,但我没有告诉他:我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你相遇相知。
很多话不必要说出口,能够像现在这样相处,我已经心满意足。我知道,人不可以太贪心,太贪心了,将会失去更多。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很平凡,可我又是不甘于平凡的女生。
我很努力的学习,希望自己没入人群就无法分辨的外表也能够让人因为我学业的优秀而记住;我没有傲人的身材,但我每天都坚持锻炼身体,只希望自己在父母遗传的基因上能够多长高几厘米;我学画画、学唱歌、学钢琴,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的,不是因为我对艺术有什么“情有独钟”的痴爱,我只想让自己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女生。
初一那年,我偶然在同学那里借了本当时在班上很流行的少女读物,看后,我沉思了很久,那些最后能够得到幸福的女孩一定是最优秀的那个,善良、娴雅、淑女,而且多才多艺。我希望自己也能够成为这样的女孩,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那个自己喜欢的人相遇。
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个钢琴弹得很好的女生,我因此明白了,钢琴弹得好的女生一定很优雅。以前我是为了应付父母而学钢琴,那以后我是自觉自愿地学习,因为我想成为一个优雅的女生。
没有人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人。但我自己却是相信“一夜长大”的神话,人生的蜕变,有时并不需要经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一本书,一个故事也能够改变一个人。
B
初中三年,我的成绩在年级遥遥领先。
面对别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我根本不当一回事,我想成就的只是我自己,至于别人的看法,于我没什么意义。听过不少非议,我淡然处之,一笑而过。怀揣着自己的美好心愿,我一直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洪宇晨是我考上龙城高中后的校友。在那所高手云集的省重点高中里,能够进实验一班的学生,无疑是尖子中的尖子,而洪宇晨就在那个班里。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并不是洪宇晨本人,而是他频频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特别是有一首诗歌中的一句“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你倾心相遇”,仿佛一只温柔的丘比特神箭瞬间击中我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隅。就为了这一句仿佛心有灵犀的诗句,我开始在人群中寻觅他的身影。
过了好一段日子,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洪宇晨是学校的名人,他不仅能写善画,而且吹拉弹唱样样都会,再加上高大俊朗的外形,是众女生中人气最高的“校草”。温文尔雅的洪宇晨,平日里彬彬有礼,但一上篮球场又尤如一匹脱缰的马,浑身散发着青春的野性。
每个女生对自己喜欢的男生都会有不同表现。有的直接递交友纸条;有的在他回家的路上等,当面告白;有的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只为让他眼前一亮。似乎种种方式都没有凑效,我注意到高一半年过去了,他的身边并没有所谓的“女朋友”,只是绯闻不断。对于那种捕风捉影的流言蜚语我是从来不信的,他是我心目中最圣洁的“白马王子”。
龙城高中毕竟是省重点,里面的学生个个出类拔萃。我淹没其中就像河边的一粒细沙,再也找不到过去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当半期考我的总成绩出乎意料地排在年级七百多名时,我整个人都要疯了。
满满的自信似崩溃的田土,面对身边同学你追我赶的学习热情,我害怕了。
C
那是一段于我而言暗淡的时光。
我沉默了。我觉得天空不再蔚蓝,白云也没什么好看,所有的诗情画意都化为虚无。我被自己深深的挫败感折磨得心力交瘁。最好的自己就是这样的吗?在年级近千人中,我排到了七百多名,而洪宇晨却远隔我千山万水,他名列榜首的成绩,让我万念俱灰。
要如何我才可以靠近他一点?夜不成寐的夜晚,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我在省征文中获得了第二名,校文学社破格吸收我进去。去社里参加第一次会议那天,正好发数学试卷,面对61分的卷子,我欲哭无泪,心情糟糕得像是揉捻成一团的废纸。当广播里通知文学社成员去开会时,我犹豫了半天。
文学社活动室在校园西边的逸夫楼三层最边上。找了个角落的位置,我耷拉着脑袋,一直在想自己的心事。我没想到,那天居然会以我为主角。当社长讲了几句话后,就把我隆重的介绍给大家。在热烈的掌声中,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害羞得不敢抬头。可能是成绩不好了,做什么事都缺乏自信,我的自我介绍磕磕巴巴,可在初中时,我拿过三次校演讲比赛的第一名。走下台时,我恨不得马上挖个地洞躲起来,让自己消失在众人的眼中。
“加油哟!”有个男生在给我鼓劲。
我抬起头,瞥了一眼在另一个角落发出声音的男生,居然是洪宇晨,他正微笑地对我点头。原来洪宇晨也是校文学社的。我立即慌乱起来,后悔以前没早点加入。
那一刻,我心里似乎有一股暖流在缓缓涌动,心跳也疾速起来。接下来,我说话时更是语无伦次了。我好讨厌这样的自己,我是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洪宇晨面前,但第一次,我就表现得很糟糕。
分组讨论时,我和洪宇晨分在了一组。他一开口就滔滔不绝。我喜欢听他说话,他的声音充满磁性,他的发言条理清晰。毕竟是陌生人,我不好意思抬头盯着他看,只能时不时地把崇拜的目光瞟向他,别的时间里,我一直沉默不语。
“同学,你也说说你的看法。”洪宇晨说话时,把目光转向我。
“我?我没什么看法。”我急急地应一句,然后心里又对自己感到失望,我怎么可以这样回答他,但在他面前,我总是心慌意乱。
虽然之前我关注他很久,但彼此没有说过话。我喜欢看他说话时的样子,孩子气的表情,清澈的眼神,一颗心不由得就会“扑通”跳个不停。看着他就是一种享受,可是,要如何才能让他也关注我呢?
想到以后能在社里常和他见面、交流,我就有种难以抑制的喜悦,但一想起自己才考了61分的数学卷子,我又颓然。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很笨很差劲的女生。
我要做最好的自己,可是,最好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矛盾的心情起起伏伏。
D
我并不是一个容易气馁的女生,再苦再累,我也要把成绩提高,至少要缩短我和他在红榜上排名的距离。
在这个时候,我才开始反省自己以前成绩好时,那种不可一世的张扬是多么幼稚。就像洪宇晨,他不仅学业好,对待身边的人也永远是谦逊的,即使对我这个于他而言陌生的校友,他都充满友善。我时常在想,最好的自己,应该是一个勤奋、善良、优雅、自信的吧,那种张扬、虚荣、自大、冷漠的女生即使貌美如花、学富五车也会让人敬而远之。 毕竟是省重点中学,学校里优秀的女生很多,长得漂亮的也不乏其人,总会有隐隐的担心,在我还没有做到最好的自己时,洪宇晨就名草有主了。
还好洪宇晨并不是那样的男生,我亲眼看见过,一个漂亮女生当着很多人的面向他献殷勤,他拒绝了,态度坚决,他说:“互相尊重吧,这样我们还可以当同学相处。”那个女生很固执,洪宇晨皱起眉头,淡淡地说:“如果你再如此,我们只会成为陌路。”
看着他淡然的神情,我对他更是喜欢。我也听说了,学校里有几个长得帅的男生,成天跟不同女生打得火热,洪宇晨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个洁身自爱的人。
我也要做个洁身自爱的人,于是收起了想要表白的心。我不想自己被洪宇晨讨厌,让他觉得,我和所有女生一样,看见帅哥就找不到方向。能够像现在这样,我可以作为他的同学,文学社的成员,平等地与他交流,看着他微笑的脸,我的心已经很知足。
喜欢一个人,看着他好,不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告之对方呢?
于是我收复了总是慌乱的心,静下来,认真读书,有空时,就写自己喜欢的文章,弹钢琴放松学习的压力,周末时到画室画画,跟声乐老师练歌,我把自己的日子重新安排得满满的,心很踏实。
下课时,我会站在走廊的一边,穿过人群,远远观望他,看他在阳光下帅气的脸,看他与人交流时自信的表情,仿佛在欣赏一幅画,心里竟充溢着满满的喜悦。
我不再急躁,不再焦虑,每天都过得充实而心安。可能是心态平稳吧,再加上我的努力,成绩慢慢地有了起色。虽然我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独占鳌头,但我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我努力了,问心无愧。
E
高一下学期快期末考前,文学社推出了新一期校刊。我的文章《纯真年代》被放在了重点推荐的位置。那是一篇真实的心路历程,是以我自己对洪宇晨的爱慕为故事原型而写的小说。那些被压在心底的秘密,总要有个可以渲泻的出口。
我不知道洪宇晨看过那篇小说后,会不会有所感知?我很渴望他了解,但又害怕他知道我的秘密。
那天在放学路上遇见他时,我马上变得忐忑。虽然我们已经算是比较熟悉的同学了,但还没有过放学后一起回家的经历。我不知道那天,他是不是刻意在等我。
“阿杜,你的文章写得好棒!”一见面,他就夸我。
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仿佛鸣响在我的心底。我害羞地应一声:“瞎编的。”
“呵呵,你太谦虚了。瞎编的都如此厉害,那要是真实的还得了?”洪宇晨笑着说。
我能告诉他吗?这篇文章,我只想写给他看。那些心底的秘密,全都和他有关。
“文章中的主人公心理描写很细腻,人物被你写活了,文笔也很赞!”洪宇晨没等我开口,又继续说。
看着他一脸赞赏的表情,我觉得所有付出过的努力都值了。还有什么奖赏比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给你的肯定更欣喜呢?
一路上,我第一次和他说了很多的话。我们聊文学,聊高考,聊人生的梦想,还有许多我不轻易在别人面前说的话。
岔路口分别时,洪宇晨对我说:“阿杜,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很优秀。”
我微笑着感谢他的夸奖,但我没有告诉他:我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只为与你相遇相知。
很多话不必要说出口,能够像现在这样相处,我已经心满意足。我知道,人不可以太贪心,太贪心了,将会失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