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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字是记录和传递语言的书面符号。每一种文字都是一个由一定数量的符号单元组成的符号集。这些单元可称为文字的基本符号(以下简称字符或基本字符)。基本字符可以定义为:1)最小的记音单位; 2)最小的书写单位; 3)最小的识别单位; 4)最小的技术处理单位。能够同时满足以上四条定义的,如各种拼音文字的字母、日文假名、中文的注音字母和方块字等,都是基本字符;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定义的,如文字的笔画或结构部件、朝鲜谚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