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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老年教育问题已逐渐成为终身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老年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将以宁波市为例,对老年人教育的现状进行全面的得失分析,针对在调查分析中所暴露出的一些缺陷及不足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以期能够加强老年教育的未来发展,促进老年人素质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老年教育;状况分析;立法建议
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国在现阶段是全世界老年人人口最大的国家。截止2011年末,我国大陆60岁及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13.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2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9.1%,已经超过了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①
故而对于我国来说,老年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老年教育的发展不仅仅能够使数字庞大的老年人群能够“老有所学,老有所成”,使他们能够在学习中陶冶情操,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促进健康;另一方面,老年教育的推动和发展也能够带动全社会的学习风潮,建设我国国民终身教育体系。
一、宁波市老年教育的现状调查分析
老年教育的服务群体为老年人口,老年人口也是老年教育发展的唯一参与主体。据宁波市老龄委统计,截止2011年底,宁波市60岁以上户籍老龄人口共有107.2万,占宁波市户籍总人口数的18.62%。而更值得我们去注意的是这个群体的快速增长速度,2004年之时宁波大市之内的60岁以上人口数尚为79.3万,占总人口的14.6%。可以说,宁波市已明显的呈现出了人口结构老龄化的趋势,重点关注及促进老年教育已然迫在眉睫。
(一)宁波市现有老年教育资源
宁波市老年人口已破百万,且据相关统计显示有近半老年人口期望能够接受老年教育,对老年教育机构的需求量极大。
而宁波大市之内现有各类老年大学共计12所,其中中心城区有市老年大学、海曙区老年大学、江东区老年大学和江北区老年大学。宁波社区大学即宁波电大也于2010年起开办了老年教育课程。其中招生承载量最大的是宁波市老年大学,大致可以吸纳万余学员进行学习。而一些新近开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的招生承载量大致只有3000到4000余人。
另一方面,在欧美等国极为普遍的老年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远程教育,在宁波市内尚未起步发展,宁波老年教育资源还完全停留在面对面的授课阶段。
宁波市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几乎都为政府公办且招生承载量有限,导致了宁波老年教育资源相较于需受教老年人口而言明显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受教育需要。
(二)宁波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课程情况
在老年教育之中,文化知识的传授及发展固然重要,但更为老年人所看重的则是老年大学所提供的一个精神交流的平台。故而现阶段老年教育机构所开设的课程多数为集体性课程及文娱性课程。以宁波市老年大学为例,目前共有计算机、舞蹈、声乐、乐器、烹饪、书画、戏曲等79个学习专业。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老年教育机构也开始开设了众多与时俱进的科目。依然是以宁波市老年大学为例,根据学员的要求,自2010年后市老年大学先后开设了:瑜伽、形体操练、红楼梦评述等新课程。
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课程种类的多样化不仅仅使老年教育的发展更为全面,更无形之中增加了老年教育对于老年人口的吸引力。
(三)宁波老年教育机构的招生方式
前文笔者已经谈及宁波大市内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与老年人口数字之间是存在巨大的差距的,这也导致了在现实情况下宁波老年教育机构招生方式的特殊化和不公平化,具体表现形式有一下几种:
1.优先照顾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
老年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在宁波市内较为突出,宁波大市内多数老年教育机构都采取了招生时优先录取由人事及劳动部门正式颁发相关退休证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个私企业退休老年人口及社会老人则因此大多被老年大学拒之门外。
2.部分课程设置一定准入限制
老年大学内诸多课程甚为火爆,供需比例极为失衡,部分热门课程甚至常常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录取何人。个别特殊的课程如拉丁舞、民族舞等,更是需要接受入学考试,只有经测试在舞蹈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的报名者才可以允许入学。
3.采取户籍限制方法
在宁波大市内每个行政区划内都有相应的老年教育机构,区域内的老年大学招生之时往往会对本区户籍的老年人口给出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宁波市老年大学就明确在招生简章之中规定,只招收海曙、江东、江北等老三区户籍的老年人。
二、宁波市老年教育现今存在的缺陷及不足
(一)老年教育资源短缺,办学体制单一
根据前文的宁波老年教育现状分析情况,相较于宁波市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而言,宁波市老年教育资源的缺口是巨大的。全市内12所老年大学的学员承载量至多约8万余人,仅能解决全市范围内7.5%左右的老年人教育问题。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已经成为了阻碍宁波老年教育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同时,宁波市内12所老年大学均由市、区两级的老干部局所主办,办学体制过于单一。使得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很难获得进入老年大学学习的机会;并且,政府办学的模式下宁波老年教育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没有展开远程教学等新兴教育方式,一定程度之上造成了办学质量及效率的滞后。
(二)课程设置过于偏重娱乐性,不够全面
宁波老年大学课程设置过于偏重集体性及娱乐性,课程设置不够全方位,不能够满足全社会老年人口的需求。这种过于偏重娱乐性的课程使得老年大学的教育传授功能的发挥微乎其微。
既然我们将老年教育定位为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并将老年教育机构称之为“老年大学”,则我们在老年教育机构的整体安排及体系构造之上应更注重课程的全面性,满足各个阶层老年人的需求,而不应过于偏重带有娱乐、文体性质的课程。
(三)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师责任感不足
与庞大的老年人口相比,宁波市不仅仅是老年教育机构不足,在老年教育的师资力量之上也存在一定差距。宁波市老年教育的师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学员的增长速度,导致了教师所承担的个人教学量增加,无疑使老年教育的质量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虽诸多的老年大学所聘请的教师均为各领域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但遗憾的是所有老年大学的教师均为兼职教师。这样的身份无疑使得教师的归属感不强且在老年教育的教学工作中所投入的精力有限。
(四)老年教育普及程度低,各行政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
宁波市已不可避免的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但过少的老年教育资源使得真正能够入学受教的老年人口比重极小,老年教育对于宁波市而言仍然只能称之为“部分人的教育”。很明显,老年教育的普及程度在宁波市内不甚理想。
另一方面,虽宁波市内各行政区域内均有老年教育机构,但因各行政区域本身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存在差距,造成了老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以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老三区为例,包括市老年大学在内老三区中共有各类老年教育机构6所,占全市老年教育机构总数的一半。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老三区人口总数大约只占宁波总人口的23%左右,毫无疑问老年教育的资源配置受各行政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限制而失衡。
三、关于完善宁波市老年教育的立法建议
(一)政府政策积极扶持,实行老年教育办学的多元化
在发展宁波老年教育问题上,政府应该以积极的态度予以各方面的扶持,包括增加老年教育机构发展的拨款,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政策等等。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支持老年教育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一方面除去固有的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外,还应责成相关负责部门推动老年教育方式及手段的丰富。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及函授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面。另一方面老年教育机构应该不仅仅局限于老干部局,应该致力于发动社区及地方高校参与其中,实现办学资源的扩大及多元化。要加大宁波大市范围内的老年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老年教育发展,以保证能为更多老年人提供入学机会,实现宁波市老年教育的供需要求的平衡。
(二)政府统筹规划,科学设置老年教育课程
宁波市现行老年教育过于注重文娱性课程,一方面这造成了与老年人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老年权益保护教育、心理教育、身体保健教育及老年人创业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造成了缺乏日常生活技巧传授的课程,课程设置的层次性不够。
建议宁波市地方立法机构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导,以将宁波老年教育发展为多层性、多学科、综合性的再教育场所为原则。除了已有的文娱性课程,将鼓励老年大学增设法学、心理学、保健学及日常生活知识等新课程。对于在课程改革中表现积极且突出的老年教育机构,应及时给予激励。如增加建设款项,批准扩大招生名额,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讲座等。
(三)扩大老年教育教师队伍,给予专职教师编制以增强责任感
老年教育的教师人员必须增加,以适应日渐增长的学员数量。这就有关宁波地方财政部门予以拨款支持,以解决新增教师的薪资问题。同时,老年教育具有非营利性及社会福利性等性质,具有一定的社会理念价值及宣传价值,政府可以号召效益出色的地方企业对老年教育进行注资,为政府财政部门分担新增教师的薪资负担。
在教师队伍结构方面,除现有的兼职专家学者之外,还应面向全社会进行专职教师的公开招聘。对于这些引进的专职教师,可以参考地方高校教师的编制及待遇,提高老年教育教师的师资队伍实力及责任感。
(四)出台专门性地方法规,保障老年教育有法可依
除去笔者前文所谈的政府扶持及出台相应政策外,另建议宁波市人大出台有关于老年教育的专门性地方法规。法规应涉及到老年教育机构的设立及管理、招生制度的完善、教育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等诸方面。使宁波市老年教育能够在不久的未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的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道路。
注释:
①数字资料来源于2012年度卫生部主办的健康老龄化研讨会上。
参考文献:
[1]穆光宗.中国老龄政策思考[J].人口研究,2002(1).
[2]张呈祥.老龄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在农村[J].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2008(8) .
[3]刘芹贸.对老年教育的几点认识[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版),2008(11).
[4]张维华.和谐社会视野下发展老年教育的思考[J].浙江社会科学,2008(3).
[5]张春燕.浅谈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及途径[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版),2007(3).
[6]田佳.终身教育视野下老年教育的缺失[J].理论界,2008(6).
【关键词】老年教育;状况分析;立法建议
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国在现阶段是全世界老年人人口最大的国家。截止2011年末,我国大陆60岁及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13.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2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9.1%,已经超过了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①
故而对于我国来说,老年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老年教育的发展不仅仅能够使数字庞大的老年人群能够“老有所学,老有所成”,使他们能够在学习中陶冶情操,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促进健康;另一方面,老年教育的推动和发展也能够带动全社会的学习风潮,建设我国国民终身教育体系。
一、宁波市老年教育的现状调查分析
老年教育的服务群体为老年人口,老年人口也是老年教育发展的唯一参与主体。据宁波市老龄委统计,截止2011年底,宁波市60岁以上户籍老龄人口共有107.2万,占宁波市户籍总人口数的18.62%。而更值得我们去注意的是这个群体的快速增长速度,2004年之时宁波大市之内的60岁以上人口数尚为79.3万,占总人口的14.6%。可以说,宁波市已明显的呈现出了人口结构老龄化的趋势,重点关注及促进老年教育已然迫在眉睫。
(一)宁波市现有老年教育资源
宁波市老年人口已破百万,且据相关统计显示有近半老年人口期望能够接受老年教育,对老年教育机构的需求量极大。
而宁波大市之内现有各类老年大学共计12所,其中中心城区有市老年大学、海曙区老年大学、江东区老年大学和江北区老年大学。宁波社区大学即宁波电大也于2010年起开办了老年教育课程。其中招生承载量最大的是宁波市老年大学,大致可以吸纳万余学员进行学习。而一些新近开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的招生承载量大致只有3000到4000余人。
另一方面,在欧美等国极为普遍的老年教育重要组成部分——远程教育,在宁波市内尚未起步发展,宁波老年教育资源还完全停留在面对面的授课阶段。
宁波市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几乎都为政府公办且招生承载量有限,导致了宁波老年教育资源相较于需受教老年人口而言明显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受教育需要。
(二)宁波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课程情况
在老年教育之中,文化知识的传授及发展固然重要,但更为老年人所看重的则是老年大学所提供的一个精神交流的平台。故而现阶段老年教育机构所开设的课程多数为集体性课程及文娱性课程。以宁波市老年大学为例,目前共有计算机、舞蹈、声乐、乐器、烹饪、书画、戏曲等79个学习专业。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老年教育机构也开始开设了众多与时俱进的科目。依然是以宁波市老年大学为例,根据学员的要求,自2010年后市老年大学先后开设了:瑜伽、形体操练、红楼梦评述等新课程。
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课程种类的多样化不仅仅使老年教育的发展更为全面,更无形之中增加了老年教育对于老年人口的吸引力。
(三)宁波老年教育机构的招生方式
前文笔者已经谈及宁波大市内现有的老年教育资源与老年人口数字之间是存在巨大的差距的,这也导致了在现实情况下宁波老年教育机构招生方式的特殊化和不公平化,具体表现形式有一下几种:
1.优先照顾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
老年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在宁波市内较为突出,宁波大市内多数老年教育机构都采取了招生时优先录取由人事及劳动部门正式颁发相关退休证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个私企业退休老年人口及社会老人则因此大多被老年大学拒之门外。
2.部分课程设置一定准入限制
老年大学内诸多课程甚为火爆,供需比例极为失衡,部分热门课程甚至常常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录取何人。个别特殊的课程如拉丁舞、民族舞等,更是需要接受入学考试,只有经测试在舞蹈方面具有一定基础的报名者才可以允许入学。
3.采取户籍限制方法
在宁波大市内每个行政区划内都有相应的老年教育机构,区域内的老年大学招生之时往往会对本区户籍的老年人口给出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宁波市老年大学就明确在招生简章之中规定,只招收海曙、江东、江北等老三区户籍的老年人。
二、宁波市老年教育现今存在的缺陷及不足
(一)老年教育资源短缺,办学体制单一
根据前文的宁波老年教育现状分析情况,相较于宁波市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而言,宁波市老年教育资源的缺口是巨大的。全市内12所老年大学的学员承载量至多约8万余人,仅能解决全市范围内7.5%左右的老年人教育问题。供需关系的严重失衡已经成为了阻碍宁波老年教育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同时,宁波市内12所老年大学均由市、区两级的老干部局所主办,办学体制过于单一。使得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年人很难获得进入老年大学学习的机会;并且,政府办学的模式下宁波老年教育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没有展开远程教学等新兴教育方式,一定程度之上造成了办学质量及效率的滞后。
(二)课程设置过于偏重娱乐性,不够全面
宁波老年大学课程设置过于偏重集体性及娱乐性,课程设置不够全方位,不能够满足全社会老年人口的需求。这种过于偏重娱乐性的课程使得老年大学的教育传授功能的发挥微乎其微。
既然我们将老年教育定位为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并将老年教育机构称之为“老年大学”,则我们在老年教育机构的整体安排及体系构造之上应更注重课程的全面性,满足各个阶层老年人的需求,而不应过于偏重带有娱乐、文体性质的课程。
(三)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师责任感不足
与庞大的老年人口相比,宁波市不仅仅是老年教育机构不足,在老年教育的师资力量之上也存在一定差距。宁波市老年教育的师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学员的增长速度,导致了教师所承担的个人教学量增加,无疑使老年教育的质量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虽诸多的老年大学所聘请的教师均为各领域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但遗憾的是所有老年大学的教师均为兼职教师。这样的身份无疑使得教师的归属感不强且在老年教育的教学工作中所投入的精力有限。
(四)老年教育普及程度低,各行政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
宁波市已不可避免的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但过少的老年教育资源使得真正能够入学受教的老年人口比重极小,老年教育对于宁波市而言仍然只能称之为“部分人的教育”。很明显,老年教育的普及程度在宁波市内不甚理想。
另一方面,虽宁波市内各行政区域内均有老年教育机构,但因各行政区域本身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存在差距,造成了老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以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老三区为例,包括市老年大学在内老三区中共有各类老年教育机构6所,占全市老年教育机构总数的一半。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老三区人口总数大约只占宁波总人口的23%左右,毫无疑问老年教育的资源配置受各行政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限制而失衡。
三、关于完善宁波市老年教育的立法建议
(一)政府政策积极扶持,实行老年教育办学的多元化
在发展宁波老年教育问题上,政府应该以积极的态度予以各方面的扶持,包括增加老年教育机构发展的拨款,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政策等等。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支持老年教育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一方面除去固有的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外,还应责成相关负责部门推动老年教育方式及手段的丰富。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及函授教育,扩大老年教育的受众面。另一方面老年教育机构应该不仅仅局限于老干部局,应该致力于发动社区及地方高校参与其中,实现办学资源的扩大及多元化。要加大宁波大市范围内的老年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老年教育发展,以保证能为更多老年人提供入学机会,实现宁波市老年教育的供需要求的平衡。
(二)政府统筹规划,科学设置老年教育课程
宁波市现行老年教育过于注重文娱性课程,一方面这造成了与老年人生活有密切关系的老年权益保护教育、心理教育、身体保健教育及老年人创业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造成了缺乏日常生活技巧传授的课程,课程设置的层次性不够。
建议宁波市地方立法机构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导,以将宁波老年教育发展为多层性、多学科、综合性的再教育场所为原则。除了已有的文娱性课程,将鼓励老年大学增设法学、心理学、保健学及日常生活知识等新课程。对于在课程改革中表现积极且突出的老年教育机构,应及时给予激励。如增加建设款项,批准扩大招生名额,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讲座等。
(三)扩大老年教育教师队伍,给予专职教师编制以增强责任感
老年教育的教师人员必须增加,以适应日渐增长的学员数量。这就有关宁波地方财政部门予以拨款支持,以解决新增教师的薪资问题。同时,老年教育具有非营利性及社会福利性等性质,具有一定的社会理念价值及宣传价值,政府可以号召效益出色的地方企业对老年教育进行注资,为政府财政部门分担新增教师的薪资负担。
在教师队伍结构方面,除现有的兼职专家学者之外,还应面向全社会进行专职教师的公开招聘。对于这些引进的专职教师,可以参考地方高校教师的编制及待遇,提高老年教育教师的师资队伍实力及责任感。
(四)出台专门性地方法规,保障老年教育有法可依
除去笔者前文所谈的政府扶持及出台相应政策外,另建议宁波市人大出台有关于老年教育的专门性地方法规。法规应涉及到老年教育机构的设立及管理、招生制度的完善、教育发展资金的使用、监管等诸方面。使宁波市老年教育能够在不久的未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的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道路。
注释:
①数字资料来源于2012年度卫生部主办的健康老龄化研讨会上。
参考文献:
[1]穆光宗.中国老龄政策思考[J].人口研究,2002(1).
[2]张呈祥.老龄工作的重点及难点在农村[J].中国社会导刊.中国老龄,2008(8) .
[3]刘芹贸.对老年教育的几点认识[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版),2008(11).
[4]张维华.和谐社会视野下发展老年教育的思考[J].浙江社会科学,2008(3).
[5]张春燕.浅谈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及途径[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版),2007(3).
[6]田佳.终身教育视野下老年教育的缺失[J].理论界,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