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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朱熹“义”、“利”思想的现代意义,运用文献研究法等方法对朱熹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认为,朱熹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对“义”和“利”进行了阐释,指出“义”是“天理之所宜”,是“心之制”,“利者,人情之所欲”;朱熹不仅继承了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而且进一步把“重义轻利”思想与“理”联系起来,对其作了本体论的论证;其意义就在于告诫人们在现代社会既要重视“利”,也要重视“义”,当“利”和“义”冲突时首先要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