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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是古代一种随身佩带的兵器。《说文》:“剑,人所带兵也。”在剑的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现象,主要体现在制剑、佩剑和舞剑三个方面。
制剑
剑初为铜制,出现于商代,由矛头及匕首演化而成。晚周时,剑的形制已初具规模,一般为长条形,一端尖,一端有短柄,两面有刃,中间有脊。剑的各部位都有专名,最前端叫“锋”,自脊至刃叫“锷”,刃以下与柄分隔处叫“首”,首以下供持剑处叫“茎”,茎端的环叫“镡”。西汉时期,铜剑被铁剑取代,剑体加长,柄也加大,并加以雕刻镶嵌,装潢日益精美。晋代以后,剑逐渐衰落,仅作为军中辅助兵器或佩带的饰物。
剑的长短也有规定。《周礼·考工记·桃氏》中将剑分为上、中、下三制,上制长三尺,中制长二尺五寸,下制长二尺。上制即所谓的“三尺剑”,史载荆轲刺秦王时,秦王拔剑自卫,因剑长不能立刻拔出来,后在侍从的提醒下,把剑放在背后才拔出,砍断了荆轲的左腿。
春秋战国时代,名剑很多,如干将、莫邪、龙泉、太阿、工布、纯钧、胜邪、湛卢、鱼肠、巨阙等均见于史载,为世人所称道。
《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载,欧冶子奉楚王之命铸剑,“乃依天之精神,悉其技巧”,铸成龙渊、太阿、工布、胜邪、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神剑。唐代为避高祖李渊的名讳,改“龙渊”为“龙泉”。龙泉剑上花纹似水中波浪,又如天上白云,给人一种闪烁流动之感,即所谓“剑气”。相传晋代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后使人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其中一把就是龙泉。后来常用“丰城龙剑”比喻宝贵珍奇之物或才能杰出的人,“剑埋丰城”指人才被埋没,不被重用。
干将、莫邪是欧冶子的徒弟干将和妻子莫邪铸成的。《吴地记·匠门》载,吴王阖闾让干将铸剑,铁汁不流。莫邪听干将说用女子配炉神才行,就自投炉中,铁汁流出,铸成二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莫邪。干将献雄剑于吴王,藏下雌剑,雄剑思念雌剑,常悲鸣不已,后常用“宝剑夜鸣”比喻夫妻别离。
佩剑
《初学记·武部·剑》载:“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佩剑已十分普及,武士文人都随身佩剑。“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屈原用佩剑象征了自己高洁的品行和不同流合污的崇高人格。馮谖是孟尝君的门客,才华出众却不被重视,就弹剑而歌,要鱼,要车,要养家,后常用“弹铗”指怀才而受冷遇,心中不平。
秦朝建立以后,秦始皇召集天下名匠,历时三载铸成两把宝剑,上题“定秦”二字。一把埋在阿房宫下,一把随身佩带,剑又有了权力、地位的象征。《史记》中载刘邦做亭长时,醉酒后夜经大泽,见有大蛇当道,就拔出佩剑把蛇砍作两截,后“大泽诛蛇”成为帝王创业的典故。
佩剑之风在唐代遍布朝野,以至文人学士都以“佩剑”为时尚。佩剑是尚武精神的表现,加上满腹诗书,就是文武双全的象征了。“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李白《塞下曲》),表达了誓死保卫边塞的爱国激情。“抱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李贺《雁门太守行》),表现了将士们忠君报国的誓言和视死如归的情怀。但历代文人们更多的还是借佩剑抒发不得志的情怀,“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行路难》),李白在酒宴上拔出佩剑四顾,显示了内心的苦闷抑郁。“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破阵子》),辛弃疾挑灯看剑的举动,表现了他虽免官闲居,仍念念不忘收复祖国山河的壮志和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愤慨。“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鹧鸪天》),秋瑾借此表达了她胸怀壮志,极盼投入革命为国杀敌报仇。
在特定情况下,佩剑还有抗辱守节、尽忠守诚、维护尊严之意,侯嬴自刭魏国都城,虞姬血洒垓下,项羽自刎乌江,五百壮士刎颈田横墓前,都在历史上涂抹了悲壮的色彩。
舞剑
随着剑法的日趋完善,舞剑之风越来越盛行,武士们尤其热衷于此,舞剑也就成了壮士奋发有为的表现。史载晋代祖逖半夜听到野外鸡叫,就把同伴刘琨叫醒,起床练习舞剑,后“闻鸡起舞”就成了有志之士及时奋发的典故。
舞剑有时还是敌我斗争中的一种策略。鸿门宴上,项羽的谋士范增指使项庄舞剑助兴,借机行刺刘邦。洞察其意的项伯也拔剑起舞,用身体保护刘邦,使项庄没有机会行刺。后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群英会上,周瑜舞剑作歌,向曹操的说客蒋干显示了自己的地位和实力,既堵住了蒋干的嘴,又暗示了自己不会投降的决心。
在民间,舞剑作为一种剑器表演形式,备受青睐。“曤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行》)这是杜甫对公孙大娘舞剑全过程的精练描写。剑光璀璨夺目,有如后羿射落九日,舞姿矫健敏捷,恰似天神驾龙飞翔,起舞时剑势如雷霆万钧,收舞时好像江海凝聚的波光。书载,书法家张旭曾多次观赏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草书大进。
我国古代的剑文化博大精深,所蕴涵的勇武强悍精神必将流传千古。
制剑
剑初为铜制,出现于商代,由矛头及匕首演化而成。晚周时,剑的形制已初具规模,一般为长条形,一端尖,一端有短柄,两面有刃,中间有脊。剑的各部位都有专名,最前端叫“锋”,自脊至刃叫“锷”,刃以下与柄分隔处叫“首”,首以下供持剑处叫“茎”,茎端的环叫“镡”。西汉时期,铜剑被铁剑取代,剑体加长,柄也加大,并加以雕刻镶嵌,装潢日益精美。晋代以后,剑逐渐衰落,仅作为军中辅助兵器或佩带的饰物。
剑的长短也有规定。《周礼·考工记·桃氏》中将剑分为上、中、下三制,上制长三尺,中制长二尺五寸,下制长二尺。上制即所谓的“三尺剑”,史载荆轲刺秦王时,秦王拔剑自卫,因剑长不能立刻拔出来,后在侍从的提醒下,把剑放在背后才拔出,砍断了荆轲的左腿。
春秋战国时代,名剑很多,如干将、莫邪、龙泉、太阿、工布、纯钧、胜邪、湛卢、鱼肠、巨阙等均见于史载,为世人所称道。
《越绝书·外传记宝剑》载,欧冶子奉楚王之命铸剑,“乃依天之精神,悉其技巧”,铸成龙渊、太阿、工布、胜邪、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神剑。唐代为避高祖李渊的名讳,改“龙渊”为“龙泉”。龙泉剑上花纹似水中波浪,又如天上白云,给人一种闪烁流动之感,即所谓“剑气”。相传晋代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后使人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其中一把就是龙泉。后来常用“丰城龙剑”比喻宝贵珍奇之物或才能杰出的人,“剑埋丰城”指人才被埋没,不被重用。
干将、莫邪是欧冶子的徒弟干将和妻子莫邪铸成的。《吴地记·匠门》载,吴王阖闾让干将铸剑,铁汁不流。莫邪听干将说用女子配炉神才行,就自投炉中,铁汁流出,铸成二剑,雄剑叫干将,雌剑叫莫邪。干将献雄剑于吴王,藏下雌剑,雄剑思念雌剑,常悲鸣不已,后常用“宝剑夜鸣”比喻夫妻别离。
佩剑
《初学记·武部·剑》载:“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佩剑已十分普及,武士文人都随身佩剑。“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屈原用佩剑象征了自己高洁的品行和不同流合污的崇高人格。馮谖是孟尝君的门客,才华出众却不被重视,就弹剑而歌,要鱼,要车,要养家,后常用“弹铗”指怀才而受冷遇,心中不平。
秦朝建立以后,秦始皇召集天下名匠,历时三载铸成两把宝剑,上题“定秦”二字。一把埋在阿房宫下,一把随身佩带,剑又有了权力、地位的象征。《史记》中载刘邦做亭长时,醉酒后夜经大泽,见有大蛇当道,就拔出佩剑把蛇砍作两截,后“大泽诛蛇”成为帝王创业的典故。
佩剑之风在唐代遍布朝野,以至文人学士都以“佩剑”为时尚。佩剑是尚武精神的表现,加上满腹诗书,就是文武双全的象征了。“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李白《塞下曲》),表达了誓死保卫边塞的爱国激情。“抱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李贺《雁门太守行》),表现了将士们忠君报国的誓言和视死如归的情怀。但历代文人们更多的还是借佩剑抒发不得志的情怀,“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行路难》),李白在酒宴上拔出佩剑四顾,显示了内心的苦闷抑郁。“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破阵子》),辛弃疾挑灯看剑的举动,表现了他虽免官闲居,仍念念不忘收复祖国山河的壮志和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愤慨。“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鹧鸪天》),秋瑾借此表达了她胸怀壮志,极盼投入革命为国杀敌报仇。
在特定情况下,佩剑还有抗辱守节、尽忠守诚、维护尊严之意,侯嬴自刭魏国都城,虞姬血洒垓下,项羽自刎乌江,五百壮士刎颈田横墓前,都在历史上涂抹了悲壮的色彩。
舞剑
随着剑法的日趋完善,舞剑之风越来越盛行,武士们尤其热衷于此,舞剑也就成了壮士奋发有为的表现。史载晋代祖逖半夜听到野外鸡叫,就把同伴刘琨叫醒,起床练习舞剑,后“闻鸡起舞”就成了有志之士及时奋发的典故。
舞剑有时还是敌我斗争中的一种策略。鸿门宴上,项羽的谋士范增指使项庄舞剑助兴,借机行刺刘邦。洞察其意的项伯也拔剑起舞,用身体保护刘邦,使项庄没有机会行刺。后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群英会上,周瑜舞剑作歌,向曹操的说客蒋干显示了自己的地位和实力,既堵住了蒋干的嘴,又暗示了自己不会投降的决心。
在民间,舞剑作为一种剑器表演形式,备受青睐。“曤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行》)这是杜甫对公孙大娘舞剑全过程的精练描写。剑光璀璨夺目,有如后羿射落九日,舞姿矫健敏捷,恰似天神驾龙飞翔,起舞时剑势如雷霆万钧,收舞时好像江海凝聚的波光。书载,书法家张旭曾多次观赏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草书大进。
我国古代的剑文化博大精深,所蕴涵的勇武强悍精神必将流传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