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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一切思想方法的基础,是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指导方法。怎样在语文课程改革中坚持辩证法呢?我认为: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和几个基本范畴。一个原理即适应与转化的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原则、认知与情感统一原则、遵循规律与追求创新统一原则等;辩证法运用的范畴较多,有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等。
1.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
适应与转化是辩证法运用于语文课程改革要坚持的根本原理。所谓适应是教要适应学,新课程的教学在于要创造更能适应学生学习的教,体现的是创造性利用外因和改造外因以适应内因。所谓转化是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首先是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其次是通过教促进学,促进学生知识的转化。因此,用辩证法指导新课标教材的教学,在教学中必须化暗为明,把阅读、口语交际、写作的工具性的“知识点”和“能力模块”找出来,引导学生明明白白地学,扎扎实实地练,在培养语文能力的同时受到情感的熏陶和审美的陶冶。
2.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认知与情感的统一”、“遵循规律与创新的统一”作为运用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则。
2.1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是迄今为止对语文基本性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贯彻落实“工具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期间,有过重视工具性忽略思想性的做法,由此引来“两史一情”的教育。每片课文都要设计思想教育的“点”,也有过思想性强调过头而忽略了工具性,也才有铺天盖地的教材中确定习作的要求与方法。因此用辩证法指导语文教学就要在备课与教学中,把课文中的工具性化暗为明、化暗为显,在字词句篇和记忆思维想象的训练中熏陶情感和陶冶心灵,来培养语文素养。
2.2认知与情感的统一:语文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和情感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在学习过程中是同时发生、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语文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语文学习活动给予重大影响。写作是情动而辞发,没有感情语文也就死了,这是语文的特点;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认知因素的参与语文学习任务也不可能完成,培育语文素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传统的语文教学忽视了教学,忽视了教学中的情感问题,把生动复杂的教学活动固定在狭窄的语言训练当中,而忽略情感的熏陶,意境的欣赏。新课程的语文教学就要充分重视情感因素,把认知与情感统一起来,落实到三维教学目标当中去。
2.3遵循规律与创新统一:在实践中遵循教学规律,有常态与动态。常态就是坚持运用,不违常规。动态就是发现不足,予以创新,不断丰富。
3.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3.1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决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日常生活中学语文。
3.2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目标必须受到年龄特征的制约,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就阅读教学来说:第一学段的儿童机械记忆占优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阅读教学主要是词语的积累和培养阅读兴趣;第二学段意义识记在发展。思维在向逻辑思维过渡,因此阅读教学目标在字词句的学习、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感悟方面作出具体要求;第三学段则在上述基础上,就文体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因为这一学段的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已有很大发展,已能根据文体的言语特点学习和选择读书方法。坚持语文教学辩证法,就是要坚持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的相适应,并促进学生心理的发展。
3.3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语文教学包括教什么和怎样教,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一是要根据学段目标,二是要根据编者意图,三是要根据课文特点,要胸中有课标、眼中有教材有编者,更要有学生,钻研教材优化教法。
4.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
言语内容无疑是很重要的,阅读内容 是衡量阅读能力的一个标准。新课程教材以专题形式编排内容,假如忽略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仅仅是相近题材的内容,假如扣紧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才有言语的魅力。例如:人教版新课标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一组课文都是写大自然景观的,第一课《观潮》按潮来的顺序写,具体描写事物的特点,使人如临其境。第二课《雅鲁藏布大峡谷》恰当运用数字表现大峡谷的“大”是课文的一个显著特点,第三课《鸟的天堂》写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灵活运用引号表示词语的技巧,是这篇课文的主要特点。根据课文的言语特点,确定教学重点,难点,选择突破难点的策略,是语文教学辩证法运用的重要范畴。
总之,辩证法对语文教学的指导能使新课程语文教学更具理性,更接近客观规律。
收稿日期:2008-07-28
1.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
适应与转化是辩证法运用于语文课程改革要坚持的根本原理。所谓适应是教要适应学,新课程的教学在于要创造更能适应学生学习的教,体现的是创造性利用外因和改造外因以适应内因。所谓转化是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首先是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其次是通过教促进学,促进学生知识的转化。因此,用辩证法指导新课标教材的教学,在教学中必须化暗为明,把阅读、口语交际、写作的工具性的“知识点”和“能力模块”找出来,引导学生明明白白地学,扎扎实实地练,在培养语文能力的同时受到情感的熏陶和审美的陶冶。
2.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认知与情感的统一”、“遵循规律与创新的统一”作为运用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则。
2.1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是迄今为止对语文基本性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贯彻落实“工具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期间,有过重视工具性忽略思想性的做法,由此引来“两史一情”的教育。每片课文都要设计思想教育的“点”,也有过思想性强调过头而忽略了工具性,也才有铺天盖地的教材中确定习作的要求与方法。因此用辩证法指导语文教学就要在备课与教学中,把课文中的工具性化暗为明、化暗为显,在字词句篇和记忆思维想象的训练中熏陶情感和陶冶心灵,来培养语文素养。
2.2认知与情感的统一:语文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和情感活动相统一的过程。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在学习过程中是同时发生、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组成学生语文学习心理的两个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对语文学习活动给予重大影响。写作是情动而辞发,没有感情语文也就死了,这是语文的特点;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认知因素的参与语文学习任务也不可能完成,培育语文素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传统的语文教学忽视了教学,忽视了教学中的情感问题,把生动复杂的教学活动固定在狭窄的语言训练当中,而忽略情感的熏陶,意境的欣赏。新课程的语文教学就要充分重视情感因素,把认知与情感统一起来,落实到三维教学目标当中去。
2.3遵循规律与创新统一:在实践中遵循教学规律,有常态与动态。常态就是坚持运用,不违常规。动态就是发现不足,予以创新,不断丰富。
3.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3.1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决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日常生活中学语文。
3.2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目标必须受到年龄特征的制约,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就阅读教学来说:第一学段的儿童机械记忆占优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阅读教学主要是词语的积累和培养阅读兴趣;第二学段意义识记在发展。思维在向逻辑思维过渡,因此阅读教学目标在字词句的学习、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感悟方面作出具体要求;第三学段则在上述基础上,就文体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因为这一学段的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已有很大发展,已能根据文体的言语特点学习和选择读书方法。坚持语文教学辩证法,就是要坚持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的相适应,并促进学生心理的发展。
3.3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语文教学包括教什么和怎样教,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一是要根据学段目标,二是要根据编者意图,三是要根据课文特点,要胸中有课标、眼中有教材有编者,更要有学生,钻研教材优化教法。
4.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
言语内容无疑是很重要的,阅读内容 是衡量阅读能力的一个标准。新课程教材以专题形式编排内容,假如忽略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仅仅是相近题材的内容,假如扣紧言语特点,学生读到的才有言语的魅力。例如:人教版新课标教材四年级上册第一组课文都是写大自然景观的,第一课《观潮》按潮来的顺序写,具体描写事物的特点,使人如临其境。第二课《雅鲁藏布大峡谷》恰当运用数字表现大峡谷的“大”是课文的一个显著特点,第三课《鸟的天堂》写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灵活运用引号表示词语的技巧,是这篇课文的主要特点。根据课文的言语特点,确定教学重点,难点,选择突破难点的策略,是语文教学辩证法运用的重要范畴。
总之,辩证法对语文教学的指导能使新课程语文教学更具理性,更接近客观规律。
收稿日期:2008-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