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深秋的中国,天气依然有些暖和。对中国7000多家制鞋企业来说,感受到的,却只有透骨的寒意。
从去年6月欧盟正式宣布对中国的两种劳保鞋进行反倾销调查开始,中欧之间的鞋业大战已经持续一年多时间了。2006年10月5日,欧盟理事会25个成员国以13比12的微弱优势,通过了对中国产皮鞋征税的终裁提案,中国涉案企业中除1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16.5%的税。反倾销税从10月7日起征收,为期2年。
漫长的拉锯战后,欧盟终于还是下了狠招,为中国皮鞋出口设下了厚厚的一道屏障。
欧盟的一纸终裁,是否意味着中欧鞋业大战已经尘埃落定,中国的制鞋商们何去何从,是无奈的沉默,还是绝地反击呢?
拒绝沉默
对于中国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奥康集团来说,“反击”当然是不二的选择。
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决定率先向欧盟这一决定打响法庭抗争的第一枪,正式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理由是其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
“不论程序有多复杂,工作有多艰巨,只有正面应对、继续努力才是唯一的出路。”王振滔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场被称为“中欧鞋战”的商业冲突中,中国企业从—开始就没有保持沉默,而是主动反击。
2006年1月13日,欧盟对外宣布,中国被要求强制取样的13家企业都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这意味着被欧盟调查的企业都逃不掉反倾销税的惩罚。在获知该消息的第一时间里,番禺创信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昌等人便酝酿成立一个鞋业联盟,共同应对欧盟反倾销。2月8日,“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以下简称“应对联盟”)在广州成立。短短20天时间里,近180家制鞋企业加入了“应对联盟”。
吴振昌说,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对联盟”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应诉、接受核查,到聘请专业律师和经济分析师,主动前往欧洲进行游说、参加听证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态度和应诉实力”。
在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看来,这次欧盟裁定对中国皮鞋存在倾销行为的过程中,中国企业的表现“可以说是出色的”。
陈立鹏表示,在案件进行中,中国企业不仅积极应对,而且积极进行游说,参加听证会,这在以往国内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案件中是很少见的。
陈立鹏说,整个案件的应诉过程中,“应对联盟”的表现非常专业、执著,积极筹措资金,在国内外分别聘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师,收集大量第一手资料,用翔实的数据分析,来证明中国鞋类产品对欧盟出口不存在倾销行为,而且,还证明以意大利为代表的欧盟制鞋企业的没落,与中国鞋类产品出口欧盟没有直接关系。
陈用数字列举了几个方面说明企业的积极应诉是有效的一是反倾销税率由初裁的19.4%下降到16.5%,二是特殊高科技运动鞋被排除,同期立案的劳保鞋反倾销案无税结案,使国内涉案鞋类产品约30%免于遭受反倾销措施,三是欧盟没能再次对中国鞋类产品实施配额限制,四是反倾销实施措施由一般五年降低为两年。
起诉主体必须是企业个体
但是,与此前“无损害抗辩”以联盟或协会为主体应对不同,要对欧盟委员会的不合理裁决提出起诉,主体必须是企业。这就要求作为个体的企业要站出来提起诉讼。
根据有关法律,企业的诉求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提出企业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营,政府对企业没有进行操纵,要求欧盟给予中国制鞋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二是主张欧盟对该案的裁决不符合WTO及欧盟反倾销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司法诉讼的时间较长,但一旦裁定欧盟委员会败诉,则应诉企业今后将有可能被免征反倾销税。
第一轮抗争失利后,奥康在第二轮司法抗争中有了一些伙伴,并非孤军作战。“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发起人吴振昌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是2006年12月中旬,目前国内至少已经有10家制鞋企业决定通过法律渠道,向欧盟法院递交“状纸”,正式起诉欧委会。
他说,经初步协商,广东、大连的10家制鞋企业(其中广东企业为9家)已经达成共识,商定委托欧洲的律师,直接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也正向商务部起草建议,希望政府层面能呼吁欧委会重新考虑反倾销裁决是否得当。
开展司法诉讼是企业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的另一种救济手段。事实上,以前中国企业也曾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美国对中国苹果汁、温水虾反倾销案中,中国企业就把美国商务部告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胜诉。
“整个案件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
对于欧盟的最终裁决,吴振昌们坚决不服气。即使在欧盟委员会成员投票的最后一刻,“应对联盟”仍持乐观态度,因为在此前倒数第二次的投票中,中国企业仍以1411获得了大多数欧盟成员的支持。
“这个案子输得很冤枉,很可惜。这是欧盟内部政治交换的产物。”吴振昌说,“在投票的最后一刻,有两票因为欧盟内部的利益关系走到了反面,才使中国企业落败。”
在投票中,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等国始终主张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但英国、德国、瑞典、丹麦、荷兰等12个国家则坚持反对意见。
“最后的裁决结果,是对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纵容,也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欧盟产业面临的问题。”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一位负责人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在吴振昌看来,整个案件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这是包括他在内的中国企业家在终裁后仍不肯放弃的重要原因。中国企业家们认为,欧盟指责中国企业存在所谓的销售比例限制、出口补贴、非市场化租金等问题都是没有道理的,有诸多误解,中国企业对此多次解释说明,但欧委会并未予以合理的审查。
比如,欧盟指出的所谓销售比例问题,中国政府早已根据人世承诺,修改了相应的法规,所有在华外资企业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自由决定内外销的水平和比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政府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但欧盟却无视这一事实,并以此作为否决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依据。
更让中国企业家们难以接受的是,欧盟为了达到限制中国产品的目的,在本案中通过否决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税率待遇的办法,进而否定中国全行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裁决待遇,并征收行业统一反倾销税,这—做法超出了WTO《反倾销协议》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有关规定。 此外,欧盟在此案中还存在替代国选择不合理、抽样代表性不足、损害及因果关系评估不全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法律缺陷,这些做法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高有天达律师事务所的王磊认为,欧盟在这一过程中,拒绝给予所有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待遇,以及采用“一国一税”办法,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律,是重大的倒退。另外,欧盟以抽样的方式判断中国企业是否享有市场经济待遇,显然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律的基本规则。
王磊表示,在银行利率、出口退税、土地价格、内外销比例等问题上,欧盟指责中国企业受到政府的控制缺乏事实依据;并且,欧盟以原告申请资格问题、裁决时间规定问题以及应诉企业数量众多为理由,拒绝给予应诉企业单独税率,也违反了欧盟反倾销的法律程序。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一位负责人也认为,欧盟委员会在调查、裁决中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中国鞋类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产业,仅对欧盟出口的企业就达1000家以上,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不可能以低于自己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使自己亏损。”这位官员说。
这位官员表示,2005年以来,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实施10年的配额体制终结后,中国出口潜力得到释放,这与倾销毫无关系。
“欧盟鞋类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技术投资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多年来,欧洲鞋类产业不断向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转移,导致就业减少,这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正常现象。即使在欧盟对中国鞋实施10年配额期间,这一现象也一直存在,现在把这一现象归结于进口中国产品是立不住脚的。”这位官员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受伤的不只是中国企业
欧盟裁决公布后,中国企业家就开始“怨声载道”。温州吉尔达鞋业副总经理徐宏真说,欧盟正式开征反倾销税是“极不明智的”。鞋革工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劳动力价格低的地方必定占有优势,这是必然规律。欧盟方面将自身鞋革产业的衰退归咎于中国鞋企的低价竞争毫无道理。
温州东艺鞋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周耀华表示,欧盟反倾销虽然会使中国制鞋企业面临暂时的困难,但真正受害的还是欧盟自身。
温州鞋革行业协会前秘书长朱峰也表示,欧盟对中国皮鞋设置贸易壁垒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反倾销挽救不了欧盟鞋革产业日益衰落的命运,还将损害欧洲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在谈话中强硬地指出,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是对少数成员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屈从”,是“损人不利己”的短视行为。
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负责人则强调这样的事实众所周知,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已经实施了10年的配额限制,欧盟产业却未能抓住机遇进行有效的调整,从1998年起欧盟鞋类产品产量就一路下滑,2000年跌破10亿双,2004年跌至7亿双,就业人数也不断下降,而此间中国鞋类对欧出口受到严格的配额管制,因此欧盟鞋业面临的问题不是中国鞋类进口造成的,欧盟的制鞋业已经没有竞争力。
“然而,为了保护其落后产业,欧盟在配额取消后仅7个月就又对中国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在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采取反倾销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这既是对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等国贸易保护主义的纵容,也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欧盟产业面临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在欧盟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后,代表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贸易商协会和欧洲消费者组织当天即发表联合声明,称这一天“对欧洲消费者、企业和增强竞争力原则都是悲哀的一天”。
声明说,实施反倾销措施后,有关进口鞋类价格将上涨,批发和零售商将被迫调整订货安排并支付新增费用,中低收入者和有孩子的家庭等消费群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反倾销措施也不利于欧盟一向推崇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在外来竞争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欧盟制造业在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将更加缺乏动力。
欧盟皮鞋进口商组织进行的测算显示,中国皮鞋的均价为每双8欧元(合10美元)。征收反倾销关税后,每双进口鞋价格应会上涨超过1欧元。这一新的税率将影响到14%的中国对欧鞋类出口。欧盟市场每年需要25亿双鞋子,目前中国产品占据欧盟皮鞋市场35%左右的份额。
英国《金融时报》引述英国最大的鞋类零售商其乐财务经理马丁索尔兹伯里的话说,这一裁决是“不合逻辑和没有正当理由的”。马于说“过去6个月里,我们的工时已经减少了大约8%。现在我们将不得不进一步削减成本,包括裁员。”
从去年6月欧盟正式宣布对中国的两种劳保鞋进行反倾销调查开始,中欧之间的鞋业大战已经持续一年多时间了。2006年10月5日,欧盟理事会25个成员国以13比12的微弱优势,通过了对中国产皮鞋征税的终裁提案,中国涉案企业中除1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16.5%的税。反倾销税从10月7日起征收,为期2年。
漫长的拉锯战后,欧盟终于还是下了狠招,为中国皮鞋出口设下了厚厚的一道屏障。
欧盟的一纸终裁,是否意味着中欧鞋业大战已经尘埃落定,中国的制鞋商们何去何从,是无奈的沉默,还是绝地反击呢?
拒绝沉默
对于中国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奥康集团来说,“反击”当然是不二的选择。
奥康集团总裁王振滔决定率先向欧盟这一决定打响法庭抗争的第一枪,正式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理由是其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
“不论程序有多复杂,工作有多艰巨,只有正面应对、继续努力才是唯一的出路。”王振滔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场被称为“中欧鞋战”的商业冲突中,中国企业从—开始就没有保持沉默,而是主动反击。
2006年1月13日,欧盟对外宣布,中国被要求强制取样的13家企业都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这意味着被欧盟调查的企业都逃不掉反倾销税的惩罚。在获知该消息的第一时间里,番禺创信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昌等人便酝酿成立一个鞋业联盟,共同应对欧盟反倾销。2月8日,“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以下简称“应对联盟”)在广州成立。短短20天时间里,近180家制鞋企业加入了“应对联盟”。
吴振昌说,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对联盟”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应诉、接受核查,到聘请专业律师和经济分析师,主动前往欧洲进行游说、参加听证会,“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态度和应诉实力”。
在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看来,这次欧盟裁定对中国皮鞋存在倾销行为的过程中,中国企业的表现“可以说是出色的”。
陈立鹏表示,在案件进行中,中国企业不仅积极应对,而且积极进行游说,参加听证会,这在以往国内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案件中是很少见的。
陈立鹏说,整个案件的应诉过程中,“应对联盟”的表现非常专业、执著,积极筹措资金,在国内外分别聘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师,收集大量第一手资料,用翔实的数据分析,来证明中国鞋类产品对欧盟出口不存在倾销行为,而且,还证明以意大利为代表的欧盟制鞋企业的没落,与中国鞋类产品出口欧盟没有直接关系。
陈用数字列举了几个方面说明企业的积极应诉是有效的一是反倾销税率由初裁的19.4%下降到16.5%,二是特殊高科技运动鞋被排除,同期立案的劳保鞋反倾销案无税结案,使国内涉案鞋类产品约30%免于遭受反倾销措施,三是欧盟没能再次对中国鞋类产品实施配额限制,四是反倾销实施措施由一般五年降低为两年。
起诉主体必须是企业个体
但是,与此前“无损害抗辩”以联盟或协会为主体应对不同,要对欧盟委员会的不合理裁决提出起诉,主体必须是企业。这就要求作为个体的企业要站出来提起诉讼。
根据有关法律,企业的诉求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提出企业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营,政府对企业没有进行操纵,要求欧盟给予中国制鞋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二是主张欧盟对该案的裁决不符合WTO及欧盟反倾销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司法诉讼的时间较长,但一旦裁定欧盟委员会败诉,则应诉企业今后将有可能被免征反倾销税。
第一轮抗争失利后,奥康在第二轮司法抗争中有了一些伙伴,并非孤军作战。“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发起人吴振昌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限是2006年12月中旬,目前国内至少已经有10家制鞋企业决定通过法律渠道,向欧盟法院递交“状纸”,正式起诉欧委会。
他说,经初步协商,广东、大连的10家制鞋企业(其中广东企业为9家)已经达成共识,商定委托欧洲的律师,直接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也正向商务部起草建议,希望政府层面能呼吁欧委会重新考虑反倾销裁决是否得当。
开展司法诉讼是企业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的另一种救济手段。事实上,以前中国企业也曾有过成功的案例,例如美国对中国苹果汁、温水虾反倾销案中,中国企业就把美国商务部告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胜诉。
“整个案件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
对于欧盟的最终裁决,吴振昌们坚决不服气。即使在欧盟委员会成员投票的最后一刻,“应对联盟”仍持乐观态度,因为在此前倒数第二次的投票中,中国企业仍以1411获得了大多数欧盟成员的支持。
“这个案子输得很冤枉,很可惜。这是欧盟内部政治交换的产物。”吴振昌说,“在投票的最后一刻,有两票因为欧盟内部的利益关系走到了反面,才使中国企业落败。”
在投票中,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等国始终主张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但英国、德国、瑞典、丹麦、荷兰等12个国家则坚持反对意见。
“最后的裁决结果,是对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纵容,也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欧盟产业面临的问题。”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一位负责人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在吴振昌看来,整个案件在法律和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这是包括他在内的中国企业家在终裁后仍不肯放弃的重要原因。中国企业家们认为,欧盟指责中国企业存在所谓的销售比例限制、出口补贴、非市场化租金等问题都是没有道理的,有诸多误解,中国企业对此多次解释说明,但欧委会并未予以合理的审查。
比如,欧盟指出的所谓销售比例问题,中国政府早已根据人世承诺,修改了相应的法规,所有在华外资企业均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自由决定内外销的水平和比例,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政府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但欧盟却无视这一事实,并以此作为否决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依据。
更让中国企业家们难以接受的是,欧盟为了达到限制中国产品的目的,在本案中通过否决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税率待遇的办法,进而否定中国全行业市场经济待遇和分别裁决待遇,并征收行业统一反倾销税,这—做法超出了WTO《反倾销协议》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有关规定。 此外,欧盟在此案中还存在替代国选择不合理、抽样代表性不足、损害及因果关系评估不全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法律缺陷,这些做法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高有天达律师事务所的王磊认为,欧盟在这一过程中,拒绝给予所有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待遇,以及采用“一国一税”办法,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律,是重大的倒退。另外,欧盟以抽样的方式判断中国企业是否享有市场经济待遇,显然违反了欧盟反倾销法律的基本规则。
王磊表示,在银行利率、出口退税、土地价格、内外销比例等问题上,欧盟指责中国企业受到政府的控制缺乏事实依据;并且,欧盟以原告申请资格问题、裁决时间规定问题以及应诉企业数量众多为理由,拒绝给予应诉企业单独税率,也违反了欧盟反倾销的法律程序。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一位负责人也认为,欧盟委员会在调查、裁决中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中国鞋类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产业,仅对欧盟出口的企业就达1000家以上,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不可能以低于自己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使自己亏损。”这位官员说。
这位官员表示,2005年以来,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实施10年的配额体制终结后,中国出口潜力得到释放,这与倾销毫无关系。
“欧盟鞋类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技术投资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多年来,欧洲鞋类产业不断向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转移,导致就业减少,这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正常现象。即使在欧盟对中国鞋实施10年配额期间,这一现象也一直存在,现在把这一现象归结于进口中国产品是立不住脚的。”这位官员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受伤的不只是中国企业
欧盟裁决公布后,中国企业家就开始“怨声载道”。温州吉尔达鞋业副总经理徐宏真说,欧盟正式开征反倾销税是“极不明智的”。鞋革工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劳动力价格低的地方必定占有优势,这是必然规律。欧盟方面将自身鞋革产业的衰退归咎于中国鞋企的低价竞争毫无道理。
温州东艺鞋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周耀华表示,欧盟反倾销虽然会使中国制鞋企业面临暂时的困难,但真正受害的还是欧盟自身。
温州鞋革行业协会前秘书长朱峰也表示,欧盟对中国皮鞋设置贸易壁垒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反倾销挽救不了欧盟鞋革产业日益衰落的命运,还将损害欧洲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在谈话中强硬地指出,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是对少数成员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屈从”,是“损人不利己”的短视行为。
中国轻工工艺进出口商会负责人则强调这样的事实众所周知,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已经实施了10年的配额限制,欧盟产业却未能抓住机遇进行有效的调整,从1998年起欧盟鞋类产品产量就一路下滑,2000年跌破10亿双,2004年跌至7亿双,就业人数也不断下降,而此间中国鞋类对欧出口受到严格的配额管制,因此欧盟鞋业面临的问题不是中国鞋类进口造成的,欧盟的制鞋业已经没有竞争力。
“然而,为了保护其落后产业,欧盟在配额取消后仅7个月就又对中国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在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采取反倾销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这既是对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希腊、立陶宛、拉脱维亚等国贸易保护主义的纵容,也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原则,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欧盟产业面临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在欧盟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后,代表进口商和零售商利益的欧洲贸易商协会和欧洲消费者组织当天即发表联合声明,称这一天“对欧洲消费者、企业和增强竞争力原则都是悲哀的一天”。
声明说,实施反倾销措施后,有关进口鞋类价格将上涨,批发和零售商将被迫调整订货安排并支付新增费用,中低收入者和有孩子的家庭等消费群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同时,反倾销措施也不利于欧盟一向推崇的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在外来竞争压力减少的情况下,欧盟制造业在提升自身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将更加缺乏动力。
欧盟皮鞋进口商组织进行的测算显示,中国皮鞋的均价为每双8欧元(合10美元)。征收反倾销关税后,每双进口鞋价格应会上涨超过1欧元。这一新的税率将影响到14%的中国对欧鞋类出口。欧盟市场每年需要25亿双鞋子,目前中国产品占据欧盟皮鞋市场35%左右的份额。
英国《金融时报》引述英国最大的鞋类零售商其乐财务经理马丁索尔兹伯里的话说,这一裁决是“不合逻辑和没有正当理由的”。马于说“过去6个月里,我们的工时已经减少了大约8%。现在我们将不得不进一步削减成本,包括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