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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限购令”,其实从汉朝到民国的老百姓,对当下这个“时尚词汇”,早已“耳熟能详”。延续近两千年历史的“限购”方式,是“限成交”,即购房者事先须征得出售方的亲戚、邻居同意,否则成交无效。其目的主要是限制百姓流动,以使政府在收税、征兵等管理上“省心”。
然而,即便是如此“限购”政策,对于元朝到清朝以来的官员,也无权“享受”,因为政府对官员采取的是“禁购”政策。
元世祖忽必烈出台了史上首起针对官员的房产“禁购令”:“不许当官的买房。”宋刚灭亡时,一批蒙古人跑到江南做官,这些领导素质低,嫌分到的公房太小,就仗着权势,对老百姓的房子强买恶要,甚至一分钱不给,激起民愤,各地义军纷纷起兵抗元。为了抚慰江南、化解民怨,元朝当局就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房产业的严令。
尽管是“禁购”,但元朝对官员的限制对象,只限于在江南地区当官的蒙古人,到了明代,“禁购令”开始加码,“禁购”对象开始覆盖到所有地区一级的官员。即“凡有司官吏,不得于任处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也就是说,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买房,如让朝廷得知,要用竹板或荆条打五十下,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充公。
到了清初,出台了比明代更为严厉的“禁购”措施,对违反“禁购令”者,实行“连坐”制度,即“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意思是: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
乾隆时代,不但严禁旗人在工作地买房,还严禁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岁以上的儿子上任。乾隆七年规定:“历来旗员后辈随任在外,年至十八岁者,例应来京。”意思是,旗人在外做官,孩子假如不到18岁,可以跟着他在工作地栖身;除有特例,若超过18岁,必须送回北京。
如此规定背后有玄机:一是旗人后辈过于蛮横,欺男霸女,当地司法机关碍于面子,不好惩处;二是担心旗人以“子女成人为由”在当地买房,乾隆思来想往,索性把这帮“衙内”强留北京,这样就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
不准官员在当地购房,那官员住哪呢?原来古代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类似现在的“机关大院”,办公住宿连为一体,但官员所住房子属于国有资产,官员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须按清单归还,除少数“有立功表现”的官员由皇帝赐给住宅外,大多数官员要么返回原籍老家,要么自行解决。
从元到清,政府为何独对官员出台“禁购令”?原因当然是为了防止官员腐败,树立政府廉洁形象,维护自身统治。因为官员受贿方式花样繁多,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索性就不让他们在工作地拥有房产。
尽管政策很严厉,但元明清特别是后期,官员贪腐盛行,不少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在任职地买房子,使中央政策成为一张废纸;即使被上级查出来,只要多给上级一点好处,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责任编辑/叶 筱)
(电子邮箱:wind.0116@163.com)
然而,即便是如此“限购”政策,对于元朝到清朝以来的官员,也无权“享受”,因为政府对官员采取的是“禁购”政策。
元世祖忽必烈出台了史上首起针对官员的房产“禁购令”:“不许当官的买房。”宋刚灭亡时,一批蒙古人跑到江南做官,这些领导素质低,嫌分到的公房太小,就仗着权势,对老百姓的房子强买恶要,甚至一分钱不给,激起民愤,各地义军纷纷起兵抗元。为了抚慰江南、化解民怨,元朝当局就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房产业的严令。
尽管是“禁购”,但元朝对官员的限制对象,只限于在江南地区当官的蒙古人,到了明代,“禁购令”开始加码,“禁购”对象开始覆盖到所有地区一级的官员。即“凡有司官吏,不得于任处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也就是说,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买房,如让朝廷得知,要用竹板或荆条打五十下,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你买的房子充公。
到了清初,出台了比明代更为严厉的“禁购”措施,对违反“禁购令”者,实行“连坐”制度,即“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如有隐匿不报,查出财产入官,地方官失察,照例议处”。意思是:凡旗人去外地工作,胆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当地官员也有责任向朝廷举报,如不举报,一旦查出,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
乾隆时代,不但严禁旗人在工作地买房,还严禁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岁以上的儿子上任。乾隆七年规定:“历来旗员后辈随任在外,年至十八岁者,例应来京。”意思是,旗人在外做官,孩子假如不到18岁,可以跟着他在工作地栖身;除有特例,若超过18岁,必须送回北京。
如此规定背后有玄机:一是旗人后辈过于蛮横,欺男霸女,当地司法机关碍于面子,不好惩处;二是担心旗人以“子女成人为由”在当地买房,乾隆思来想往,索性把这帮“衙内”强留北京,这样就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
不准官员在当地购房,那官员住哪呢?原来古代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类似现在的“机关大院”,办公住宿连为一体,但官员所住房子属于国有资产,官员退休时,所有家具杂用,都须按清单归还,除少数“有立功表现”的官员由皇帝赐给住宅外,大多数官员要么返回原籍老家,要么自行解决。
从元到清,政府为何独对官员出台“禁购令”?原因当然是为了防止官员腐败,树立政府廉洁形象,维护自身统治。因为官员受贿方式花样繁多,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难查清,索性就不让他们在工作地拥有房产。
尽管政策很严厉,但元明清特别是后期,官员贪腐盛行,不少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方设法在任职地买房子,使中央政策成为一张废纸;即使被上级查出来,只要多给上级一点好处,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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