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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加强,这对高校辅导员提高法律素养,开展工作的法治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依法进行高校学生管理成为了学生工作的新的挑战。高校辅导员还应该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并通过自身学习和创新管理体制等途径将法治校园落到实处。
关键词高校 辅导员 法律素养 工作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214-01
高校辅导员身兼“公民”、“教师”、“学生工作者”三重社会角色,战斗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身心教育的第一线,他们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的发展走向和人生轨迹。所以,提高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推进高校法治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民主化管理十分必要。
一、高校法治化管理,提升辅导员的法律素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校园的必然要求
我国已步入向法治化国家迈进的历史进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法律规范也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行动指南。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化建设和管理迫在眉睫。
辅导员作为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问题,重视法治原则,使学生管理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法治”轨道等问题,还有待探讨和研究。
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
(二)是发展现代教育的必然趋势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大学教育的竞争更是根本。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应建立在教育工作者整体素养提高的基础之上。
对于高校辅导员,不仅要求其具备普通公民应有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具备更高层次的、特别是与教师职业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养,从而塑造符合法治要求的育人环境,对学生加以正确、适当的理解、尊重、沟通和指导。
二、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
高校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和行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学会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①辅导员管理学生的过程也是和学生相处的过程,笔者认为辅导员应该维护学生的权利有人格尊严、隐私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基本权利。
(一)维护学生人格尊严
从民法意义上讲,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人格上的权利,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留存于他人心目中的印象,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几个方面的思想品质;是个体相对稳定、比较重要的心理特征,是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也是人的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和心理素质的综合体现。②传统的管理制度导致师生的地位不平等,从而教师很容易忽视大学生的各项权利,其中侵犯大学生的人格尊严问题最为严重。所以,高校辅导员应及时转变传统观念,把握好管理尺度,贴近学生生活,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的舞台。
(二)维护学生隐私权
民法中的隐私权指自然人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私生活控制的人格权。辅导员可能在不经意中或者带有善意的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比如,在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或评奖评优时,获知学生的家庭情况、学生的心理问题等。所以,辅导员在平时工作中,应该注意工作方法,为学生减轻心理压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学生财产权
在辅导员与学生的接触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班级和学生经济事务等方面,如果辅导员缺乏维护学生财产权的法律意识,很容易直接或者间接的侵犯学生的财产权,有时辅导员也涉及学生经济事务的代理问题,应该按照代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以有着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辅导员,应履行不侵犯学生财产权的义务。
三、对于辅导员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工作法治化的思考
(一)加强自身学习,培养法律意识
辅导员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保障,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校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非法律专业出身的辅导员而言,先要转变旧的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听讲座,进修,专业培训等方式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而在工作中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把握宽严尺度,规范管理工作
辅导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尤其体现在学生奖惩评优等工作中。既要关爱学生,以理服人,又要严格管理,制度先行,学生管理的思路应当是:教育在先,管理从严,处分慎用。③
(三)学生权利本位,创新管理机制
高校辅导员应该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权利为一切教学管理行为的出发点,给学生以充分的人文关怀。
辅导员想突破现有管理瓶颈,走上规范化道路应该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完善学生的参与机制。辅导员应当畅通学生利益表达机制,做好学生与学校上层管理信息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学生的权利。
第二,增强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虽然学生维权意识总体上在不断增强,但是仍然有少数同学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为学生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高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所以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维护学生人格尊严、隐私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素养。加强自身学习,培养法律意识;把握宽严尺度,规范管理工作;确定学生权利本位,创新管理机制,才能将高校管理的法治化民主化落到实处。
注释:
①宋争辉.高校辅导员工作呼唤法治化.人文新论.2008(26).
②孙定建.浅议高校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素养建设.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3).
③肖建国.高校学生依法管理的难点和抉择.教育发展研究.2006(15).
关键词高校 辅导员 法律素养 工作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214-01
高校辅导员身兼“公民”、“教师”、“学生工作者”三重社会角色,战斗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身心教育的第一线,他们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的发展走向和人生轨迹。所以,提高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推进高校法治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民主化管理十分必要。
一、高校法治化管理,提升辅导员的法律素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校园的必然要求
我国已步入向法治化国家迈进的历史进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法律规范也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行动指南。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化建设和管理迫在眉睫。
辅导员作为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问题,重视法治原则,使学生管理工作走上科学、规范的“法治”轨道等问题,还有待探讨和研究。
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
(二)是发展现代教育的必然趋势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大学教育的竞争更是根本。提高高校教师的法律素养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应建立在教育工作者整体素养提高的基础之上。
对于高校辅导员,不仅要求其具备普通公民应有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具备更高层次的、特别是与教师职业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养,从而塑造符合法治要求的育人环境,对学生加以正确、适当的理解、尊重、沟通和指导。
二、高校辅导员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
高校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和行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学会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①辅导员管理学生的过程也是和学生相处的过程,笔者认为辅导员应该维护学生的权利有人格尊严、隐私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基本权利。
(一)维护学生人格尊严
从民法意义上讲,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人格上的权利,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留存于他人心目中的印象,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几个方面的思想品质;是个体相对稳定、比较重要的心理特征,是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也是人的价值观、道德观、思维方式和心理素质的综合体现。②传统的管理制度导致师生的地位不平等,从而教师很容易忽视大学生的各项权利,其中侵犯大学生的人格尊严问题最为严重。所以,高校辅导员应及时转变传统观念,把握好管理尺度,贴近学生生活,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的舞台。
(二)维护学生隐私权
民法中的隐私权指自然人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私生活控制的人格权。辅导员可能在不经意中或者带有善意的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比如,在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或评奖评优时,获知学生的家庭情况、学生的心理问题等。所以,辅导员在平时工作中,应该注意工作方法,为学生减轻心理压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学生财产权
在辅导员与学生的接触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班级和学生经济事务等方面,如果辅导员缺乏维护学生财产权的法律意识,很容易直接或者间接的侵犯学生的财产权,有时辅导员也涉及学生经济事务的代理问题,应该按照代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以有着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辅导员,应履行不侵犯学生财产权的义务。
三、对于辅导员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工作法治化的思考
(一)加强自身学习,培养法律意识
辅导员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保障,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校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非法律专业出身的辅导员而言,先要转变旧的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听讲座,进修,专业培训等方式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而在工作中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把握宽严尺度,规范管理工作
辅导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尤其体现在学生奖惩评优等工作中。既要关爱学生,以理服人,又要严格管理,制度先行,学生管理的思路应当是:教育在先,管理从严,处分慎用。③
(三)学生权利本位,创新管理机制
高校辅导员应该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权利为一切教学管理行为的出发点,给学生以充分的人文关怀。
辅导员想突破现有管理瓶颈,走上规范化道路应该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完善学生的参与机制。辅导员应当畅通学生利益表达机制,做好学生与学校上层管理信息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学生的权利。
第二,增强学生的民主法治观念。虽然学生维权意识总体上在不断增强,但是仍然有少数同学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为学生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高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所以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维护学生人格尊严、隐私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素养。加强自身学习,培养法律意识;把握宽严尺度,规范管理工作;确定学生权利本位,创新管理机制,才能将高校管理的法治化民主化落到实处。
注释:
①宋争辉.高校辅导员工作呼唤法治化.人文新论.2008(26).
②孙定建.浅议高校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的素养建设.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3).
③肖建国.高校学生依法管理的难点和抉择.教育发展研究.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