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分税制度的出现,导致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此来更好的提高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财政分权;改革措施
对于各级政府的运营来说,财政分权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方面,财政分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则可以切实满足社会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准。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有效实现财政分权改革至关重要,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中的问题
(一)立法权的缺失。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并不具备一定的立法权,一切与税收相关的权力都掌握在中央手里。这样一来,势必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被动性,与税收相关的工作都需要听从上级的安排,毫无选择的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便无法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利益长期性目标也无法顺利实现。
(二)“诸侯经济”的威胁。所谓财政分权,简单地说就是将中央政府所具备财政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是一种将集中权力分散开来的权力分配方法。在财政分权模式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拥有属于自己的财政收入。因此,一旦二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合理,那么必然会直接导致权力失衡的问题发生,致使国家财政陷入危机。“诸侯经济”的威胁是当前财政分权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财政分权过度导致的。众所周知,各级政府的内部结构中涉及了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可被视为有着自身利益的经济主体,部门的各个成员也会自觉维护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经济主体的权利没有受到合理限制,那么就会出现职权滥用的现象。
(三)财政制度高度集中。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的财政制度是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虽然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但二者的关系却被称为“统收统支”,所有的财政权力都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里,地方政府并不具备一定的权力,同时也没有单独的预算。高度集中的财政制度虽然能够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尽管在效率方面的损失短时间内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但长此以往,势必会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将集中的财政制度进行合理分配,改变当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以此来有效避免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二、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的完善措施
(一)适度集权、适度分权。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税收公平方面所营造的经济市场环境至关重要。为了能够切实提高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要具备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针对这一需求,中央政府可以按照“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原则对税收立法权进行合理分配,既要体现出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
基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分权改革的实际问题,在接下来的改革工作中应当对财政分权进行进一步深化,尤其是要妥善解决“诸侯经济”威胁问题。财政分权理论从信息优势以及公共产品提供等角度对分权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证,但是同时我们应当注意,诸侯分权并不意味着国家过度分权,应当做到分权和集权的平衡,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诸侯经济”威胁。 具体来说相关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在中央政府对中央税、共享税进行统筹管理的基础上,赋予地方政府税目、税率调整的权力;(2)允许地方政府在不影响中央及地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立法程序,开增新区域性税种;(3)允许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种的细则进行合理制定。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的有效协调。
(二)从法律角度对权力进行规制。一直以来我国财政制度是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表面上密不可分,实际上却“统收统支”,实权全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无实权,这一情况与法律权力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在没有法律的支撑下,地方政府的实权几乎得不到保障。所以在未来的时间里,中央政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对权力进行规划,首先要对与财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使各类经济主体之间可以达到均衡,以此来有效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
结语:综上所述,财政管理和财政分权作为各级政府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本文的分析我们能够看出,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地方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任薇.浅议我国财政分权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的完善[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06).
[2] 杨灿明.基层财政体制改革研究[J].当代财经,2014(04).
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财政分权;改革措施
对于各级政府的运营来说,财政分权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方面,财政分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则可以切实满足社会群众对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准。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有效实现财政分权改革至关重要,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中的问题
(一)立法权的缺失。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并不具备一定的立法权,一切与税收相关的权力都掌握在中央手里。这样一来,势必导致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被动性,与税收相关的工作都需要听从上级的安排,毫无选择的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便无法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利益长期性目标也无法顺利实现。
(二)“诸侯经济”的威胁。所谓财政分权,简单地说就是将中央政府所具备财政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是一种将集中权力分散开来的权力分配方法。在财政分权模式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拥有属于自己的财政收入。因此,一旦二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合理,那么必然会直接导致权力失衡的问题发生,致使国家财政陷入危机。“诸侯经济”的威胁是当前财政分权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财政分权过度导致的。众所周知,各级政府的内部结构中涉及了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可被视为有着自身利益的经济主体,部门的各个成员也会自觉维护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经济主体的权利没有受到合理限制,那么就会出现职权滥用的现象。
(三)财政制度高度集中。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的财政制度是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虽然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但二者的关系却被称为“统收统支”,所有的财政权力都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里,地方政府并不具备一定的权力,同时也没有单独的预算。高度集中的财政制度虽然能够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尽管在效率方面的损失短时间内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但长此以往,势必会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将集中的财政制度进行合理分配,改变当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完善财政体制改革,以此来有效避免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二、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的完善措施
(一)适度集权、适度分权。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税收公平方面所营造的经济市场环境至关重要。为了能够切实提高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要具备一定的税收立法权。针对这一需求,中央政府可以按照“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原则对税收立法权进行合理分配,既要体现出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要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赋予地方政府税收立法权。
基于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分权改革的实际问题,在接下来的改革工作中应当对财政分权进行进一步深化,尤其是要妥善解决“诸侯经济”威胁问题。财政分权理论从信息优势以及公共产品提供等角度对分权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证,但是同时我们应当注意,诸侯分权并不意味着国家过度分权,应当做到分权和集权的平衡,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诸侯经济”威胁。 具体来说相关部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在中央政府对中央税、共享税进行统筹管理的基础上,赋予地方政府税目、税率调整的权力;(2)允许地方政府在不影响中央及地区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立法程序,开增新区域性税种;(3)允许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种的细则进行合理制定。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的有效协调。
(二)从法律角度对权力进行规制。一直以来我国财政制度是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表面上密不可分,实际上却“统收统支”,实权全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无实权,这一情况与法律权力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有着密切关系,在没有法律的支撑下,地方政府的实权几乎得不到保障。所以在未来的时间里,中央政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对权力进行规划,首先要对与财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使各类经济主体之间可以达到均衡,以此来有效避免各类纠纷的发生。
结语:综上所述,财政管理和财政分权作为各级政府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本文的分析我们能够看出,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政分权改革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现有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地方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任薇.浅议我国财政分权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的完善[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06).
[2] 杨灿明.基层财政体制改革研究[J].当代财经,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