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海带泡发小方法

来源 :伴侣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ercurian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带,是一种在低温海水中生长的海藻类植物,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蔬菜,同时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且含有丰富的碘等矿物质元素。常见的海带都是晒干的,干海带买回家后,需要泡发后才能食用。下面,小编就把海带的泡发方法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根据这个方法,泡发出营养美味的海带。
  第一步:准备干海带。
  第二步:蒸海带。根据个人需要,取适量干海带,不要见水(切记!),根据蒸锅的大小,叠一下,放入蒸锅中,蒸锅中放入充足的水,防止烧干锅,大火蒸20~30分钟,关火后再焖10分钟。
  第三步:泡海带。等海带晾凉后从蒸锅中取出,准备一个干净的容器,放入凉水(切记),把蒸好的海带放入容器中,水一定要漫过海带。浸泡10~12小时,中间换水2~3次,换水时如果有泥沙,顺便把泥沙清洗掉。经过10~12小时的泡发,海带就泡发好了,泡发的海带软硬适中,颜色呈墨绿或者褐色!
  把泡发好的海带切开来看一下,海带肉厚厚的。好的海带,一般泡发比例为1:5哦,也就是说,1斤干海带,泡发方法正确的话,可以泡发出差不多5斤鲜海带哦。
其他文献
等等   儿子:家长会上老师表扬我了吗?   爸爸:没有,听了半天也没有听到你的名字。   儿子:那老师念完表扬的同学的名字后说等等了吗?   爸爸:说了。   儿子:那就是表扬我了,我一般就在“等等”里头。养狗   表姐女儿4岁多,缠着要让表姐养一只小狗,表姐问她女儿:“可以养只狗,但是家里每个人需要安排工作,要选一个人每天给小狗喂好吃的,一个人每天给小狗打扫房间,一个人每天给小狗洗澡,还要选一
问:  我与前妻季某多年前离婚,孩子随季某生活。今年年初,季某再婚,我每当问询孩子的事,季某总是推脱。季某表示,自己已经再婚,孩子也有继父,所以我已经不再享有孩子的监护权,也无权问及孩子的事。对此我很费解,请问对于监护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答:  首先《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其次,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因屡次出演不讨喜角色而被观众熟知  最近,电视剧《安家》正在热播。在这部剧中,张萌因饰演活泼“能作”的张乘乘而频频登上话题热搜榜。剧中的张乘乘和徐文昌原本是甜蜜夫妻,日子越过越好,但是在想再买一套房子的思想怂恿下,两人想出了假离婚这个办法。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张乘乘竟然和别人在一起并且怀孕,导致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其实,在六年前的一部电视剧《离婚律师》中,张萌就饰演了类似的角色。除此之外,她在《
问:  张某和李某为上班族,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婚生女儿与母亲李某共同生活,父亲张某每月支付女儿的生活费五百元。前不久张某所在的工厂重组,张某下岗。张某下岗后,靠从保险机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维持生活。他以失业没有找到工作、没有固定收入为由,不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失业保险金是否属于“固定收入”?没有找到工作前,应否用领取的保险金缴纳孩子的抚养费?  答: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对子
开车过路口,我猛的一脚刹车踩下去,惊慌失措地说:“差一点就闯黄灯,一次就要被扣掉6分呢。”  儿子不屑一顾地说:“扣就扣呗,扣掉6分还有94分呢。”
“不好意思啊,踩到你脚了。”  “姑娘,你知道吗,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换得今世的擦肩而过,茫茫人海之中,你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却偏偏踩到了我,那我也沒有别的话可说,只有问一句: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建学,广州听说吧心理咨询中心首席专家、高级婚姻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  广州听说吧心理咨询中心于2008年成立,专注于婚恋家庭、亲子教育咨询服务,是心理咨询业的领先者,目前已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受欢迎的心理咨询机构之一。  柳女士咨询:  我和老公异地恋4年,结婚1年,婚前感情挺好,两个人还能说说心里话,可婚后真正在一起了,就慢慢变了。我承认自己是有些固执,也是个直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所有
男子逛街,看见一美女包被小偷抢走,男子拼了命地去追!连追了好几条街,终于把小偷抓住!  小偷趴在地上说:“哥,那女的是你女朋友呀!这么玩命!”  男子也趴在地上说:“有点职业道德行不!我TM都跟一天了,你TM上来就抢呀!”
问:  丈夫出轨,并与出轨对象同居。2020年2月14日,我警告丈夫的出轨对象不要再与我丈夫联系,之后她向我丈夫索要了两万元的分手费,并且让我丈夫签了借条。我丈夫没办法就把钱给了她,但是我不同意,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答:  《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如果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另
问:  我与妻子王女士2019年结婚,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住房一套,现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经协商房子判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需要向我支付80万元的经济补偿。我能否在王女士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直到王女士将80万元的经济补偿付清为止?  答: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你可以通过与王女士约定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居住权存续期间,你可以用对房屋享有的居住权,对抗王女士的所有权。在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