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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的目的论指向以意志自由、灵魂不朽、上帝存在三大“悬设”为前提的“人是目的”和“道德神学”。牟宗三在深刻理解康德哲学的入学意义后,从道德形而上学的角度对“智的直觉”及其创造性作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阐释:道德本体不仅是理论的设定,更是具体的实在;由本心仁体发出的直觉就是具有创造性的智的直觉,是“存有论的实现原则”;人类可以凭借“智的直觉”贯通现象界与物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