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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炫耀广告让人难以接受呢?其实,问题不在于炫耀本身,而在于没有把握好炫耀的分寸。有些广告确实过于张扬,缺乏有节制的内敛,甚至缺乏一般意义上的审美公德。那么炫耀广告在广告创意和表现中应该注意什么才能不碰触社会伦理的底线呢?
一、炫富而不欺贫
炫耀广告可以讨好目标消费者富人,但是不能鄙薄不是富人的穷人和普通人。炫耀广告不仅渲染高消费,引导不良消费倾向,助长社会靡费风气,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格格不入,而且它将社会分成三六九等,标出差异性消费符号,不断地在渲染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
例:像“望族”之类还只是炫富炫贵,更有一些广告则完全是欺贫了:“穷人止步”、“让地段成为地位的一种天然分界”。
例:如邦迪亚克牌汽车宣扬“坐在里面是件美事,被人们看见坐在其中更是快事。”另外上海一家商场在展示奢侈品的橱窗内打出的广告上赫然写着:“上流社会的价值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无产阶级的想入非非……”
例:在上海,一家著名的亿元别墅,自称是为“《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富豪准备的”。这则炫耀广告对普通消费者构不成多大的刺激,因为毕竟能上富豪排行榜的人是少数,人家只说是给“富豪”准备的。“有的人只能一辈子仰望,有的人却唾手可得”的房产广告。
前面这三条例子,都很明显的有个共同的点:炫富又欺贫
这样一些充斥了歧视的房地产广告,不是公然欺人又是什么?炫富欺贫的广告,并非只是房产商在做,连汽车广告也都充满着对“有产阶级”的艳羡推崇以及对“无产阶级”的拮据嘲弄。这种炫耀广告在引导奢侈消费时刺痛了普通民众的心,让人有些不痛快:很明显的收入划分,不仅渲染了高消费,引导不良消费倾向,主张社会糜费风气,与艰苦风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格格不入,而且它将社会划分成三六九等,导致贫富差距更加扩大,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炫耀广告在言语之间不能极尽宣扬尊卑贵贱等级观念之能事,否则就是对现代社会平等价值观的公然蔑视和践踏,违背了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伦理原则。
二、尚品位不奢侈
广告在传递商业信息的同时也传递着一种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所隐含的文化信息应是全民族普适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和感情的。作为广告,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同时,还应引导社会的良好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例:“君子风范演绎内涵!(ROVER路华)”,“生活艺术唯你独尊(宝马7系)”的汽车广告就显得内敛而有节制。真正的有“品位”是不炫耀的,即便炫耀也是含蓄的,它体现在“风范”、“内涵”等 “艺术”之上。
例:如一些奢侈品的炫耀广告中,主人公尽可以穿名牌、用宜家家具、去高档饭店、坐头等机舱,业余生活不是打高尔夫球就是到海边弹钢琴等,“优雅高尚”是每个人心中的向往。
以上都很简单的说明了炫耀更多的应该着重看到其原有的魅力所在,有品位,不奢侈才是炫耀广告的真本质。处于小康社会的我们,有自己的权力去追求自己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从炫耀广告角度来看,品味是放在第一位的,而其他则是多余,真正的能够引起消费者共鸣的是品味的提升,不是炫耀广告里所带来的炫富。
同样的道理,不是所有的商家都意识到了这点,也或者是去刻意回避,也或者是为了能使其品味能够得到深入的强化,从而走上了奢侈的路线,扭化了广告中所带给人们的品味,因为品位在广告中就很难表现出来,一旦被扭化,则完全与自己原来的意思背道而驰,得到一片哗然。
例:“一个半世纪的雕琢,五代帝王的心力结晶”、“玉泉山麓,尊贵华庭”、“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等房产广告,奈何这些房产不光在选址费尽心机,而且在选材、设计、施工等环节都极尽精巧与奢华,光成本就会高出普通住宅数倍,最终推向市场自然怎一个天价了得。
作为炫耀广告,它首先宣传的是一种高消费,不自觉地引导着一种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今天,中国应倡导符合国情的消费模式,树立符合国情的消费理念,不能倡导、渲染不顾资源环境的盲目消费。正像有人说的那样,奢侈消费的危害不仅在于消费掉多少金钱、多少资源及多少人力,更在于鼓噪了不和谐的超前消费风,破坏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俗,违背了共同遵守的社会公德。另外炫耀广告也代表了当下的一种浮躁的社会心态,正所谓有钱就有一切!如果放任这种不良文化的泛滥和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将变为何种模样,真是无法想象。
三、有理念不虚伪
炫耀广告的内容要真实,不伪造、不虚饰,这是最基本最客观的要求。眼下有很多炫耀广告制造种种梦幻般的假象,内容严重背离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客观公正的基本伦理原则。
例:像房产炫耀广告中“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碧波荡漾”、“顶级毫宅”、“超一流享受”、“百里黄金动脉,操纵城市繁华”等,有些小区不过是一小坑水就“滨水”,两棵树说是“生态”。
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可炫耀的“资本”,牢牢的抓住消费者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不惜造假来蒙骗消费者,这已经不仅仅是伦理道德的问题,而是有违法的嫌疑。因为这样,消费者到最后处于两空的状态,没有得到期盼中的生活品质,同时又备受欺骗。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广告活动道德准则》规定,广告主应该自觉抵制和纠正 “使用含糊不明,易使消费者产生歧义的承诺”等行为。
所以,消费者在看炫耀广告的时候,不应该被其所说的富贵,品味生活的内容所吸引,而更多的则是考察其真实性,是否和所说的内容一致,根据事实再来判断自己要不要追求自己所期盼的生活。
一、炫富而不欺贫
炫耀广告可以讨好目标消费者富人,但是不能鄙薄不是富人的穷人和普通人。炫耀广告不仅渲染高消费,引导不良消费倾向,助长社会靡费风气,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格格不入,而且它将社会分成三六九等,标出差异性消费符号,不断地在渲染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和谐。
例:像“望族”之类还只是炫富炫贵,更有一些广告则完全是欺贫了:“穷人止步”、“让地段成为地位的一种天然分界”。
例:如邦迪亚克牌汽车宣扬“坐在里面是件美事,被人们看见坐在其中更是快事。”另外上海一家商场在展示奢侈品的橱窗内打出的广告上赫然写着:“上流社会的价值观,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无产阶级的想入非非……”
例:在上海,一家著名的亿元别墅,自称是为“《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富豪准备的”。这则炫耀广告对普通消费者构不成多大的刺激,因为毕竟能上富豪排行榜的人是少数,人家只说是给“富豪”准备的。“有的人只能一辈子仰望,有的人却唾手可得”的房产广告。
前面这三条例子,都很明显的有个共同的点:炫富又欺贫
这样一些充斥了歧视的房地产广告,不是公然欺人又是什么?炫富欺贫的广告,并非只是房产商在做,连汽车广告也都充满着对“有产阶级”的艳羡推崇以及对“无产阶级”的拮据嘲弄。这种炫耀广告在引导奢侈消费时刺痛了普通民众的心,让人有些不痛快:很明显的收入划分,不仅渲染了高消费,引导不良消费倾向,主张社会糜费风气,与艰苦风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格格不入,而且它将社会划分成三六九等,导致贫富差距更加扩大,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炫耀广告在言语之间不能极尽宣扬尊卑贵贱等级观念之能事,否则就是对现代社会平等价值观的公然蔑视和践踏,违背了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伦理原则。
二、尚品位不奢侈
广告在传递商业信息的同时也传递着一种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所隐含的文化信息应是全民族普适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和感情的。作为广告,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同时,还应引导社会的良好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例:“君子风范演绎内涵!(ROVER路华)”,“生活艺术唯你独尊(宝马7系)”的汽车广告就显得内敛而有节制。真正的有“品位”是不炫耀的,即便炫耀也是含蓄的,它体现在“风范”、“内涵”等 “艺术”之上。
例:如一些奢侈品的炫耀广告中,主人公尽可以穿名牌、用宜家家具、去高档饭店、坐头等机舱,业余生活不是打高尔夫球就是到海边弹钢琴等,“优雅高尚”是每个人心中的向往。
以上都很简单的说明了炫耀更多的应该着重看到其原有的魅力所在,有品位,不奢侈才是炫耀广告的真本质。处于小康社会的我们,有自己的权力去追求自己高品位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从炫耀广告角度来看,品味是放在第一位的,而其他则是多余,真正的能够引起消费者共鸣的是品味的提升,不是炫耀广告里所带来的炫富。
同样的道理,不是所有的商家都意识到了这点,也或者是去刻意回避,也或者是为了能使其品味能够得到深入的强化,从而走上了奢侈的路线,扭化了广告中所带给人们的品味,因为品位在广告中就很难表现出来,一旦被扭化,则完全与自己原来的意思背道而驰,得到一片哗然。
例:“一个半世纪的雕琢,五代帝王的心力结晶”、“玉泉山麓,尊贵华庭”、“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等房产广告,奈何这些房产不光在选址费尽心机,而且在选材、设计、施工等环节都极尽精巧与奢华,光成本就会高出普通住宅数倍,最终推向市场自然怎一个天价了得。
作为炫耀广告,它首先宣传的是一种高消费,不自觉地引导着一种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今天,中国应倡导符合国情的消费模式,树立符合国情的消费理念,不能倡导、渲染不顾资源环境的盲目消费。正像有人说的那样,奢侈消费的危害不仅在于消费掉多少金钱、多少资源及多少人力,更在于鼓噪了不和谐的超前消费风,破坏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俗,违背了共同遵守的社会公德。另外炫耀广告也代表了当下的一种浮躁的社会心态,正所谓有钱就有一切!如果放任这种不良文化的泛滥和发展,那么这个社会将变为何种模样,真是无法想象。
三、有理念不虚伪
炫耀广告的内容要真实,不伪造、不虚饰,这是最基本最客观的要求。眼下有很多炫耀广告制造种种梦幻般的假象,内容严重背离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客观公正的基本伦理原则。
例:像房产炫耀广告中“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碧波荡漾”、“顶级毫宅”、“超一流享受”、“百里黄金动脉,操纵城市繁华”等,有些小区不过是一小坑水就“滨水”,两棵树说是“生态”。
为了向消费者提供可炫耀的“资本”,牢牢的抓住消费者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不惜造假来蒙骗消费者,这已经不仅仅是伦理道德的问题,而是有违法的嫌疑。因为这样,消费者到最后处于两空的状态,没有得到期盼中的生活品质,同时又备受欺骗。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广告活动道德准则》规定,广告主应该自觉抵制和纠正 “使用含糊不明,易使消费者产生歧义的承诺”等行为。
所以,消费者在看炫耀广告的时候,不应该被其所说的富贵,品味生活的内容所吸引,而更多的则是考察其真实性,是否和所说的内容一致,根据事实再来判断自己要不要追求自己所期盼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