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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80年之后,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家在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的同时,也开始重视跨文化的音乐比较研究。民族音乐学强调在音乐自身的文化语境中研究音乐。民族音乐学在而定的地域,与其民族、民俗、语言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近些年学者们注重不同地域音乐之间的异同,在文化多元化的进程下,关注各个音乐文化之间的异同,用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结合多门人文学科将音乐置于文化大背景下,探讨它的历史渊源、民族信仰、风俗以及音乐本体。
[关键词]民族音乐学;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实地调查
民族音乐学传入我国后,各界学者对其学科界定和研究方法的认识上随着近30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共识:即,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着重强调在音乐自身的文化语境中研究音乐,即音乐的人类学规范。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的民族音乐学界分为两个阵营:人类学训练的,以阿兰·梅里亚姆(A·P·Merriam)为首;音乐学训练的,以曼托·胡德为首。1960年,梅里亚姆作为人类学家将民族音乐学界定为“在文化中研究音乐”,她同时认为个人的田野工作是民族音乐学的基础,建议音乐文化研究的模式——调查有关音乐的概念,以及音乐行为和音响。而梅里亚姆的这种“文化人类学”的音乐观,则是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反映和社会现象的研究音乐音乐的角度。其学科性质概括讲是:强调某民族现存成员是如何根据自身的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进行考察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特征、生存演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作为体现学科性质的基本内容。所以,民族音乐学是与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地理学、语言学等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理论及其方法发生一定关系的独立的音乐理论学科。
1 1980年之后的音乐文化比较研究
近30年来。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家在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的同时,也开始重视跨文化的音乐比较研究,通过这种研究揭示不同音乐文化的异同,认识不同音乐文化特征,进而对不同音乐文化的异同做出解释。
1980年以前,我国音乐学界很少有人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进行文化音乐比较研究,1980年以后陆续发表了不少这方面的论文,如王耀华的《琉球三线“扬调子”考》和杜亚雄的《裕固族西部民族与有关民歌之比较研究》,在杜亚雄的这篇文章中,他把裕固族西部民族和维吾尔族、突厥语族诸民族和阿尔泰语系其他语族诸民族以及匈牙利民歌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发现民族血缘关系和居住地区的距离与民歌的相似程度成反比的现象,从而认为裕固族西部民歌保存了古代回鹘音乐的传统。证明古代匈奴族音乐是匈牙利音乐的一种重要渊源,为匈牙利族源于匈奴说在音乐方面提供了证据。而王耀华的文章则是作者经过多方面的比较,证明了中国民间音乐是日本琉球音乐的一个重要渊源,并具体说明了这些中国民间音乐作品是如何日本化的。“比较”方法一直是该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手段,这种比较不仅局限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对照,同样在各民族的调式中也有参见,如李玫的《维吾尔族与阿拉伯木卡姆音乐中同名调之结构比较》,此文重要论述基于中国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与阿拉伯地区木卡姆之间的历史文化联系,着重从音乐结构方面的比较论证研究。通过实证比较得出的结论:在这两个地区的木卡姆音乐中,同名调并非同结构。同时作者又提出了另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种音乐结构上并无共同内在的乐调却有着共同的调名,其原因是什么?
随着这种跨文化领域的研究的不断深入,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仿佛为该学科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关注其他55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生活、地域的研究,无论从哪一角度说,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都是最能与民族音乐学这一西方音乐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向切合的领域,“他要把具体的音乐重新放回到具体的社会文化环境里、使其处于一群人的具体思想、行动、组织之中,并且研究其相互之间的影响”但笔者认为,80年代初期的研究,是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在我国刚进入正规阶断的带有探索性的尝试,虽然受到人类学与民族学法理论的影响。但并不深人,通常给读者的印象大致还是集中于“民族民间音乐”或“民间音乐”的研究,但在90年之后的此类文章。则明显看出其眼界的开阔,如杜亚雄的《中西乐理之比较研究》和杜亚雄的《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看亚洲音乐》等,在其音乐文化探索、民族音乐历史追踪等方面表现出诸多具有民族音乐学独立学科的学理特色。
2 比较研究中的各类人文学科的理论及方法介入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有不少边疆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生活,还处于相当封闭的社会的发展阶段,其音乐生活和文化生活还保持着诸多原生态文化印记,因而具有较突出的民族学、民俗学和社会学等内容,各类风俗音乐、仪式音乐、本土文化遗迹、原始信仰歌舞等都有待我们进一步重新认识、整理和提炼。其中较有代表的有秦序的《我国南方高山、佤、苗等族体鸣木鼓与有关音乐起源的几个问题》,此文介绍了我国南方高山、佤、苗等族保留至今的一种较原始的体鸣木鼓,来探索早期鼓的历史轨迹及有关音乐起源的其他几个问题。另外还运用语言学学科方法的有苗晶、乔建中的《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上、下)》等。此类文章都较多的从民族性、民俗性的角度给音乐了一个新的面貌,但这类文章有时过于重视“微观”。忽略了“宏观”,即从社会学的角度考虑,所以用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相结合的具体研究方法论述音乐文化的文章还是较少的,只有诸如:郭强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认识论原理》,此文着重从哲学社会学角度对民族音乐这一客观事物进行正确认识的科学原理。是更好地指导从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基础,也是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现状研究认识论的重要理论思维。我们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运用社会组织构成方式和理论等研究成果加深对城市和乡村某些民间音乐社团构成及其音乐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例如,方莹的《遂昌木偶戏音乐及社会功能研究》。因为中国传统音乐门类中很大一部分是由社会团体性质的戏班、乐社、歌队所组成,这些社会团体的音乐活动包含许多社会学的内容,又如。社会学中关于某种婚姻关系的调查对民族音乐中关于这一婚姻关系所用情歌和婚嫁音乐的本质及特征认识,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着重从社会学对该乐种的影响人手,写一些文章。例如对,某地区的地方曲艺的研究,可以从现存的几个艺术团的社会构成成因、以及这些表演者的艺术地位和音乐的社会功能从等角度着手,来探讨由此音乐导致的社会现象和文化演变。
无论是说理性的课题研究,还是比较方法的对比论述,对于任何一个从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人都离不开实地的调查和考证,只有在实际音乐生活的调查考证中,吸收积累现场与音乐学科相关的资料,才能准确真实的对某一音乐文化进行陈述。
3 总结
1980以来,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在探索怎样的“研究方法”才 是真实归属与这一学科之下的正确的研究方法,通过不断的研读外国文献著作、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最终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达成共识:用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结合多门人文学科,将音乐置于文化大背景下,以历史渊源、民族信仰、风俗等特征为依托,以实地田野获取的一手资料为基础,研究音乐在不同族群中的变迁与传承。
3.1实地调查理论及方法运用逐渐深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强调实地考察和基础资料的积累,是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的重要研究手段,也是我们对某一非主流的音乐文化深入认识的重要方法。无论是对某一民间歌手的个案研究,还是对某一民族的民俗艺术的研究,从事我国民族音乐学教育的学者教授们没有一个不深人某一地区长达2、3年之久,才写出有说服力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异域音乐特色。同时在调查时,学者们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总结出了在田野中方法和理论,是值得永久学习的,局内人的“跳出”与局外人的“融入”是我们在田野工作中一直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对音乐的诉说,不再局限机构、曲式、和声、调式,而是注重“人”,注重“人的音乐性”在中发挥的作用。例如,性别转换、宗教信仰是怎样在艺术文化中产生变化,这些都是需要民族音乐学者通过对当地的交流调查得出的结论。
3.2多元文化视野的扩展。人类学关注的是非主流的社会文化现象,我们要善于将新的做旧,旧的做新,更新音乐文化观念,从动态走人静态,从静态走出动态,从音乐本体走向文化载体,从某一民族音乐文化为中心到多民族音乐文化认识论的发展趋势上,研究音乐,发掘音乐。如:王东涛的《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鲁中南鼓乐班》,就是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鲁中南鼓乐班的现状,进行学理追问,试图超越以往鼓吹乐研究仅仅关注音乐本体的方法,借助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将鼓吹乐和民间礼俗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来认识,对民间鼓乐班在乡村礼俗中的样态、职业操守、经济运作规范、新音乐元素的出现、社会功能等方面进行深度描述,阐释其深层语意,寻求这一民间乐种产生与发展的文化根源。
3.3跨文化音乐研究对我的启发。无论说到任何音乐现象,“比较”与“参照”是最根本的研究方法,同时也是较易得出研究结果的方法之一。中国55个少数民族,近些年我国的学术界仅对蒙古、满、藏等民族的研究较为详实,还有近50个民族仍有待我们去挖掘和研究,将特定区域、人群的音乐置于社会大的背景下研究,才能发现各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才能在承袭前人说过的观点论述之后又新的发现。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可以做的:
①翻译和研读国外近几年有关民族音乐的相关著作。
②加强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民间音乐家的深入研究。
③在借鉴别的学科经验的同时,让任何音乐研究都能归属到对“人”的研究,让“人的音乐性”的论述体现在诸多音乐文化研究中。
④在研究少数民族跨文化的同时,更多的关注语言对该民族音乐形成的作用。
[关键词]民族音乐学;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实地调查
民族音乐学传入我国后,各界学者对其学科界定和研究方法的认识上随着近30年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共识:即,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着重强调在音乐自身的文化语境中研究音乐,即音乐的人类学规范。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的民族音乐学界分为两个阵营:人类学训练的,以阿兰·梅里亚姆(A·P·Merriam)为首;音乐学训练的,以曼托·胡德为首。1960年,梅里亚姆作为人类学家将民族音乐学界定为“在文化中研究音乐”,她同时认为个人的田野工作是民族音乐学的基础,建议音乐文化研究的模式——调查有关音乐的概念,以及音乐行为和音响。而梅里亚姆的这种“文化人类学”的音乐观,则是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反映和社会现象的研究音乐音乐的角度。其学科性质概括讲是:强调某民族现存成员是如何根据自身的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进行考察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特征、生存演变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作为体现学科性质的基本内容。所以,民族音乐学是与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地理学、语言学等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理论及其方法发生一定关系的独立的音乐理论学科。
1 1980年之后的音乐文化比较研究
近30年来。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家在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民族音乐学研究方法的同时,也开始重视跨文化的音乐比较研究,通过这种研究揭示不同音乐文化的异同,认识不同音乐文化特征,进而对不同音乐文化的异同做出解释。
1980年以前,我国音乐学界很少有人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进行文化音乐比较研究,1980年以后陆续发表了不少这方面的论文,如王耀华的《琉球三线“扬调子”考》和杜亚雄的《裕固族西部民族与有关民歌之比较研究》,在杜亚雄的这篇文章中,他把裕固族西部民族和维吾尔族、突厥语族诸民族和阿尔泰语系其他语族诸民族以及匈牙利民歌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发现民族血缘关系和居住地区的距离与民歌的相似程度成反比的现象,从而认为裕固族西部民歌保存了古代回鹘音乐的传统。证明古代匈奴族音乐是匈牙利音乐的一种重要渊源,为匈牙利族源于匈奴说在音乐方面提供了证据。而王耀华的文章则是作者经过多方面的比较,证明了中国民间音乐是日本琉球音乐的一个重要渊源,并具体说明了这些中国民间音乐作品是如何日本化的。“比较”方法一直是该学科领域重要的研究手段,这种比较不仅局限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对照,同样在各民族的调式中也有参见,如李玫的《维吾尔族与阿拉伯木卡姆音乐中同名调之结构比较》,此文重要论述基于中国新疆维吾尔族木卡姆与阿拉伯地区木卡姆之间的历史文化联系,着重从音乐结构方面的比较论证研究。通过实证比较得出的结论:在这两个地区的木卡姆音乐中,同名调并非同结构。同时作者又提出了另一个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种音乐结构上并无共同内在的乐调却有着共同的调名,其原因是什么?
随着这种跨文化领域的研究的不断深入,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仿佛为该学科在我国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关注其他55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生活、地域的研究,无论从哪一角度说,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都是最能与民族音乐学这一西方音乐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向切合的领域,“他要把具体的音乐重新放回到具体的社会文化环境里、使其处于一群人的具体思想、行动、组织之中,并且研究其相互之间的影响”但笔者认为,80年代初期的研究,是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在我国刚进入正规阶断的带有探索性的尝试,虽然受到人类学与民族学法理论的影响。但并不深人,通常给读者的印象大致还是集中于“民族民间音乐”或“民间音乐”的研究,但在90年之后的此类文章。则明显看出其眼界的开阔,如杜亚雄的《中西乐理之比较研究》和杜亚雄的《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看亚洲音乐》等,在其音乐文化探索、民族音乐历史追踪等方面表现出诸多具有民族音乐学独立学科的学理特色。
2 比较研究中的各类人文学科的理论及方法介入
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有不少边疆民族或地区的社会生活,还处于相当封闭的社会的发展阶段,其音乐生活和文化生活还保持着诸多原生态文化印记,因而具有较突出的民族学、民俗学和社会学等内容,各类风俗音乐、仪式音乐、本土文化遗迹、原始信仰歌舞等都有待我们进一步重新认识、整理和提炼。其中较有代表的有秦序的《我国南方高山、佤、苗等族体鸣木鼓与有关音乐起源的几个问题》,此文介绍了我国南方高山、佤、苗等族保留至今的一种较原始的体鸣木鼓,来探索早期鼓的历史轨迹及有关音乐起源的其他几个问题。另外还运用语言学学科方法的有苗晶、乔建中的《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上、下)》等。此类文章都较多的从民族性、民俗性的角度给音乐了一个新的面貌,但这类文章有时过于重视“微观”。忽略了“宏观”,即从社会学的角度考虑,所以用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相结合的具体研究方法论述音乐文化的文章还是较少的,只有诸如:郭强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认识论原理》,此文着重从哲学社会学角度对民族音乐这一客观事物进行正确认识的科学原理。是更好地指导从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基础,也是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现状研究认识论的重要理论思维。我们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运用社会组织构成方式和理论等研究成果加深对城市和乡村某些民间音乐社团构成及其音乐活动的认识和理解。例如,方莹的《遂昌木偶戏音乐及社会功能研究》。因为中国传统音乐门类中很大一部分是由社会团体性质的戏班、乐社、歌队所组成,这些社会团体的音乐活动包含许多社会学的内容,又如。社会学中关于某种婚姻关系的调查对民族音乐中关于这一婚姻关系所用情歌和婚嫁音乐的本质及特征认识,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着重从社会学对该乐种的影响人手,写一些文章。例如对,某地区的地方曲艺的研究,可以从现存的几个艺术团的社会构成成因、以及这些表演者的艺术地位和音乐的社会功能从等角度着手,来探讨由此音乐导致的社会现象和文化演变。
无论是说理性的课题研究,还是比较方法的对比论述,对于任何一个从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人都离不开实地的调查和考证,只有在实际音乐生活的调查考证中,吸收积累现场与音乐学科相关的资料,才能准确真实的对某一音乐文化进行陈述。
3 总结
1980以来,我国的民族音乐学在探索怎样的“研究方法”才 是真实归属与这一学科之下的正确的研究方法,通过不断的研读外国文献著作、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最终在我国民族音乐学界达成共识:用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结合多门人文学科,将音乐置于文化大背景下,以历史渊源、民族信仰、风俗等特征为依托,以实地田野获取的一手资料为基础,研究音乐在不同族群中的变迁与传承。
3.1实地调查理论及方法运用逐渐深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强调实地考察和基础资料的积累,是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的重要研究手段,也是我们对某一非主流的音乐文化深入认识的重要方法。无论是对某一民间歌手的个案研究,还是对某一民族的民俗艺术的研究,从事我国民族音乐学教育的学者教授们没有一个不深人某一地区长达2、3年之久,才写出有说服力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异域音乐特色。同时在调查时,学者们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总结出了在田野中方法和理论,是值得永久学习的,局内人的“跳出”与局外人的“融入”是我们在田野工作中一直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对音乐的诉说,不再局限机构、曲式、和声、调式,而是注重“人”,注重“人的音乐性”在中发挥的作用。例如,性别转换、宗教信仰是怎样在艺术文化中产生变化,这些都是需要民族音乐学者通过对当地的交流调查得出的结论。
3.2多元文化视野的扩展。人类学关注的是非主流的社会文化现象,我们要善于将新的做旧,旧的做新,更新音乐文化观念,从动态走人静态,从静态走出动态,从音乐本体走向文化载体,从某一民族音乐文化为中心到多民族音乐文化认识论的发展趋势上,研究音乐,发掘音乐。如:王东涛的《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鲁中南鼓乐班》,就是在大量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鲁中南鼓乐班的现状,进行学理追问,试图超越以往鼓吹乐研究仅仅关注音乐本体的方法,借助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将鼓吹乐和民间礼俗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来认识,对民间鼓乐班在乡村礼俗中的样态、职业操守、经济运作规范、新音乐元素的出现、社会功能等方面进行深度描述,阐释其深层语意,寻求这一民间乐种产生与发展的文化根源。
3.3跨文化音乐研究对我的启发。无论说到任何音乐现象,“比较”与“参照”是最根本的研究方法,同时也是较易得出研究结果的方法之一。中国55个少数民族,近些年我国的学术界仅对蒙古、满、藏等民族的研究较为详实,还有近50个民族仍有待我们去挖掘和研究,将特定区域、人群的音乐置于社会大的背景下研究,才能发现各少数民族之间的联系,才能在承袭前人说过的观点论述之后又新的发现。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可以做的:
①翻译和研读国外近几年有关民族音乐的相关著作。
②加强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民间音乐家的深入研究。
③在借鉴别的学科经验的同时,让任何音乐研究都能归属到对“人”的研究,让“人的音乐性”的论述体现在诸多音乐文化研究中。
④在研究少数民族跨文化的同时,更多的关注语言对该民族音乐形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