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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文凭偏废水平。
“教师学历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个别教育部门执行时片面认为:不达标,则没饭碗。实际中,由于地域的差异和历史的原因,在镇、村任教的部分原民办教师、计划外教师,尽管年龄都已很高,从教半生,教学经验也非常丰富,但学历未达标,改行也非易事,为了保住这来之不易的“饭碗”,他们被逼一头扎进了攻学历、搞文凭的死胡同里。其现象是:一是走正途——自学函授,但是过多的自学时间和内容挤占了本职工作,忽略了眼前的教学任务,以至于牺牲了一届或几届学生的前途命运,误人子弟;二是走邪门——弄虚作假,一时糊涂,声誉俱损,如,买假文凭,或钱财被骗,或被查出处分。三是走旁门——病急乱投医,花高费参加各种私办的“短训班”“速成班”。购买了大量无用的书籍、资料,却没有真正学到什么知识。个别的侥幸拿到了所谓“象征水平”的文凭,尽管水平没有多大提高,但从此进了保险所,无所事事。
2.重特长偏废专长。
“教师必须掌握一定的特长”。由于片面认为特长就是素质的全部,那么特长项目越多,则资历越高,饭碗肯定越牢,因而片面追求教师特长的考核。结果造成许多教师的教学精力转移,如上课时不注重教学质量而注重于普通话是否标准、板书是否工整;备课不注重教材教法的研究而偏重书写是否整齐好看,课外不重视教学研究及总结而偏重于琴棋书画球艺等所谓的特长锻炼。
3.重过关偏废实用。
“教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严格说,继续教育是教师不断汲取知识营养、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职能管理部门认为只要不断地读书,就是继续教育,并且为了方便操作,不顾实际地草率规定:教师每年度必须买上级统一订购的一本书,才给继续教育学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规定的读书学分,累积分与晋职挂钩。其后果:教师每年都花钱按规定购买了上级统一订购的书(如创造学、经营学等)后,束之高阁,平时无人看,无人问,更无人辅导和督导,只等年末上级发下一份名义上的开卷试题,众人互抄,交卷得分大吉,至于学到了什么?对教学有无实用?则上不过问,下不关心,成了名副其实的“上下一条心”。
4.重考级偏废应用。
“教师必须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及技能”。规定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有的执行者片面认为掌握微机就是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因而规定,教师的微机水平必须达到某一级,否则,评职称、评优、聘任和涨工资等被排除在外。殊不知,尽管微机是充实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技能的重要工具,但其发展、实施步骤和规模是受地域和办学条件所限制的。大量挤占教师的节假日和课外休息时间,一哄而上,一刀切地把教师赶上了考级辅导的独木桥,至于内容是否过时?与应用是否脱节?眼前学校是否有条件上?这些都无人过问,至于“学以致用”则更无从谈起。
5.重论文偏废价值。
“论文作为评职称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个别地方量化了市、省、国家等级别论文的分值,并硬性规定:发表论文的机关必须是某个教育部门的杂志和报纸等,否则不给算分。论文是教师教学研究和总结的成果之一,是经过大量实践论证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性材料。实际中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现象:评选职称时决定命运的“焦点”往往就在于几分差距,为了挣到宝贵的论文分数,有的教师不惜花钱请人写论文,托熟人在论文后缀名,花大价钱买版面出“论文”。至于是不是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思想的真实总结?这就置之度外了。致使一些质量低劣、无教研价值的“论文集”大量出现,严重污染了出版业。
(作者单位:山东荣成市26中教务处
山东荣成电大教务处)
“教师学历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个别教育部门执行时片面认为:不达标,则没饭碗。实际中,由于地域的差异和历史的原因,在镇、村任教的部分原民办教师、计划外教师,尽管年龄都已很高,从教半生,教学经验也非常丰富,但学历未达标,改行也非易事,为了保住这来之不易的“饭碗”,他们被逼一头扎进了攻学历、搞文凭的死胡同里。其现象是:一是走正途——自学函授,但是过多的自学时间和内容挤占了本职工作,忽略了眼前的教学任务,以至于牺牲了一届或几届学生的前途命运,误人子弟;二是走邪门——弄虚作假,一时糊涂,声誉俱损,如,买假文凭,或钱财被骗,或被查出处分。三是走旁门——病急乱投医,花高费参加各种私办的“短训班”“速成班”。购买了大量无用的书籍、资料,却没有真正学到什么知识。个别的侥幸拿到了所谓“象征水平”的文凭,尽管水平没有多大提高,但从此进了保险所,无所事事。
2.重特长偏废专长。
“教师必须掌握一定的特长”。由于片面认为特长就是素质的全部,那么特长项目越多,则资历越高,饭碗肯定越牢,因而片面追求教师特长的考核。结果造成许多教师的教学精力转移,如上课时不注重教学质量而注重于普通话是否标准、板书是否工整;备课不注重教材教法的研究而偏重书写是否整齐好看,课外不重视教学研究及总结而偏重于琴棋书画球艺等所谓的特长锻炼。
3.重过关偏废实用。
“教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严格说,继续教育是教师不断汲取知识营养、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但实际操作过程中,某些职能管理部门认为只要不断地读书,就是继续教育,并且为了方便操作,不顾实际地草率规定:教师每年度必须买上级统一订购的一本书,才给继续教育学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规定的读书学分,累积分与晋职挂钩。其后果:教师每年都花钱按规定购买了上级统一订购的书(如创造学、经营学等)后,束之高阁,平时无人看,无人问,更无人辅导和督导,只等年末上级发下一份名义上的开卷试题,众人互抄,交卷得分大吉,至于学到了什么?对教学有无实用?则上不过问,下不关心,成了名副其实的“上下一条心”。
4.重考级偏废应用。
“教师必须掌握现代的科学技术及技能”。规定本身没有什么错误,但有的执行者片面认为掌握微机就是掌握了现代科学技术,因而规定,教师的微机水平必须达到某一级,否则,评职称、评优、聘任和涨工资等被排除在外。殊不知,尽管微机是充实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技能的重要工具,但其发展、实施步骤和规模是受地域和办学条件所限制的。大量挤占教师的节假日和课外休息时间,一哄而上,一刀切地把教师赶上了考级辅导的独木桥,至于内容是否过时?与应用是否脱节?眼前学校是否有条件上?这些都无人过问,至于“学以致用”则更无从谈起。
5.重论文偏废价值。
“论文作为评职称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个别地方量化了市、省、国家等级别论文的分值,并硬性规定:发表论文的机关必须是某个教育部门的杂志和报纸等,否则不给算分。论文是教师教学研究和总结的成果之一,是经过大量实践论证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性材料。实际中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现象:评选职称时决定命运的“焦点”往往就在于几分差距,为了挣到宝贵的论文分数,有的教师不惜花钱请人写论文,托熟人在论文后缀名,花大价钱买版面出“论文”。至于是不是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思想的真实总结?这就置之度外了。致使一些质量低劣、无教研价值的“论文集”大量出现,严重污染了出版业。
(作者单位:山东荣成市26中教务处
山东荣成电大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