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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五代十国”是民族交往与融合的新阶段,作为研究这一时期的基本史料——新旧《五代史》,虽均成书于北宋时期,但其差异显著。故本文欲比较新旧《五代史》中有关少数民族的记载。从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政权、相关“四夷”的史料、少数民族人物以及中央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交往这四方面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原因。
关键词:《旧五代史》;《旧五代史》;少数民族史料;比较异同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56-01
从唐朝灭亡到宋朝统一这一期间的历史称为“五代十国”。在中原地区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政权,其中后唐、后晋与后汉是由沙陀人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而“十国”由吴、南唐等十个政权构成,其中唯一位于北方的北汉也是由沙陀人所建。由于割据政权互相混战,以及少数民族的不断发展等原因,致使民族间的融合进一步加强,“五代十国”时期不乏一些少数民族人物出现在政治活动中,这不仅拓展了汉族对于其他民族的了解,也加强了少数民族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都记载这一时期的历史,也是研究“五代十国”的基本文献。《旧五代史》原名《梁唐晋汉周书》,也称作《五代史》,欧阳修《新五代史》流传后,便以此为名。《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由欧阳修所撰写的私人著作,全书74卷。此书在《旧五代史》的基础上有所损益,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一、有关“五代”“十国”中的少数民族政权记载之异同
《旧五代史》中关于“五代”中的少数民族政权共85卷,其中唐书50卷、晋书24卷、汉书11卷,占全书一半之多,而其本纪也将近占各书一半。薛居正此举并非是民族融合的結果,而是为了突显五代为正,从而认定继后周的宋乃是正统王权,为此薛居正在书中强调天命,注重君权。例如后唐一朝,李克用死后,其子李存勖继晋王位,于923年称帝,国号大唐。但他在位期间骄淫乱政、重敛急征、重用伶官宦官等,致使养子李嗣源兵变称帝,虽然李嗣源在位时治国颇见成效,到其晚年亦矛盾重重,最终其婿石敬瑭勾结契丹最终灭唐建晋。然《旧五代史》对于李存勖建国并未详细说明,只是年号转变。与此相比,对于“十国”的记载更为单薄,仅有世袭列传二、僭伪列传一二三,共四卷。把“十国”作为割据势力,其蔑视之意十分明显。刘崇建国后,国号与年号皆沿用后汉,但书中认为:“崇僭号于河东”,“刘崇以亡国之余,窃伪王之号,多见其不知量也。今元恶虽毙,遣孽尚存,势蹙民残,不亡何待!”由此可见基于五代为正的前提下,薛居正并未否定少数民族的政权的合法性,甚至对其君主不乏溢美之词和君权神授的观点。对“十国”中少数民族的记载的偏颇也是因为视“十国”伪政权的缘故。
《新五代史》中虽用7卷来书写后唐、后晋、后汉三朝的本纪,但是其间的华夷之别相较于《旧五代史》尤为明显。在此仍以后唐为例,在对于其政权追溯源流时,书中写道:“沙陀素强,而国昌恃功益横恣,懿宗患之。……简方行至岚州,军溃,由是沙陀侵掠代北,为边患矣。”这与《旧五代史》中把沙陀塑造为唐末功臣的形象有违,而且其本纪中不乏出现“夷狄”的字眼,称其“无文字”、“无姓氏”、“微不足录”,而唐赐姓之后“夷狄之人遂以沙陀为贵种云”。对于李嗣源的记载也不如旧史隐晦,“三月,赵太伏诛。李嗣源反。”称其出生夷狄,是蕃人,认为统治后期出现问题有一部分原因是“然夷狄性果,仁而不明,屡以非辜诛杀臣下”。欧阳修写史有一部分原因是希望借儒学纲常伦道德来褒贬善恶,为宋王朝社会政治秩序建设提供借鉴,所以对于五代许多无法且不合理的事情皆能秉笔直书,其华夷之辨亦然。
“十国”中北汉在《新五代史》中独占一卷,位于世家中,且不承认其帝位,以中原年号为准,可见欧阳修虽正视十国地位,但仍以五代为尊。在北汉与契丹的往来中,欧阳修凸显一字褒贬。欧阳修的“春秋笔法”全书可见,对于时间记载十分简单,用字态度分明。
二、 有关“四夷”中少数民族记载之异同
《旧五代史》中将四周少数民族编为两卷,涉及到契丹、吐蕃、回鹘、高丽、渤海靺鞨、黑水靺鞨、新罗、党项、昆明部落、于阗、占城、牂牁蛮等少数民族的历史情况。其中契丹独为一卷,另一卷中的少数民族记载的详略也不相同。
关于《新五代史》中的契丹共写了一卷,首先追溯了种族的源流与内部政治结构,而后叙述了阿保机的崛起过程,以及其与后晋李克用、李嗣源等人的交流与战争,还介绍了阿保机的谋相韩延徽;德光即位的过程、政绩,以及与后晋之间的战争和最后灭后晋,还有与后汉的战争等。第二卷写了突厥王兀欲,自立为帝的经过,以及与德光和中央之间的战争,萧翰被贬到福州,书中描述了这一路的情况还有福州的复杂生态等。剩下的少数民族独立为一卷,包括奚的族源,以及在与契丹的战争中消失;
三、 有关少数民族人物以及与中央关系的记载
在新旧《五代史》中有少许关于少数民族人物的列传,尽管当时有不少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在列传中其少数民族人物的数量却不多。例如《旧五代史》卷五十四记载了有关赵王王镕的事迹。
关于二书中所表达的民族间交往与关系的态度,也可以在其叙述中窥见一二。在《旧五代史》中少数民族政权的合法性与否是由其是否为中央政权的所决定的,所以纵使“五代”与“夷狄”的往来密切,有的甚至是少数民族政权,薛居正在叙述时十分隐晦、美化,充斥着浓重的天命的思想,反观“十国”则更显而易见,他们与“夷狄”往来被视为“乞”,相对前者编者的蔑视更为直接。
四、 结语
综上可知,新旧《五代史》对于少数民族的记载风格、思想观点、内容详略等的不同,不仅受到当时作者的写作目的,更是汉唐经学和宋明理学下的产物。薛居正在经学影响下的史学思想,基本上以墨守因袭为特点,而欧阳修所处经学的转型与儒家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华夷之辨等观念兴起的时期,其书中的观点也尤为鲜明,所以二书都有自己独特的史学价值。尽管《新旧唐书》关于少数民族的史料记载不同,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两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为“夷狄”,缺乏对民族融合认识的大前提是相同的。
参考文献:
[1](宋)欧阳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宋)薛居正等,旧五代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
[3]张明华.新五代史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5.
[4]许美珍.《新五代史》、《旧五代史》研究史论[D].济南:山东大学.2007.
作者简介:姚晨晨,(1991-),女,汉,山西省晋城市,西藏民族大学,历史文献。
关键词:《旧五代史》;《旧五代史》;少数民族史料;比较异同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56-01
从唐朝灭亡到宋朝统一这一期间的历史称为“五代十国”。在中原地区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政权,其中后唐、后晋与后汉是由沙陀人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而“十国”由吴、南唐等十个政权构成,其中唯一位于北方的北汉也是由沙陀人所建。由于割据政权互相混战,以及少数民族的不断发展等原因,致使民族间的融合进一步加强,“五代十国”时期不乏一些少数民族人物出现在政治活动中,这不仅拓展了汉族对于其他民族的了解,也加强了少数民族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旧五代史》与《新五代史》都记载这一时期的历史,也是研究“五代十国”的基本文献。《旧五代史》原名《梁唐晋汉周书》,也称作《五代史》,欧阳修《新五代史》流传后,便以此为名。《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由欧阳修所撰写的私人著作,全书74卷。此书在《旧五代史》的基础上有所损益,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
一、有关“五代”“十国”中的少数民族政权记载之异同
《旧五代史》中关于“五代”中的少数民族政权共85卷,其中唐书50卷、晋书24卷、汉书11卷,占全书一半之多,而其本纪也将近占各书一半。薛居正此举并非是民族融合的結果,而是为了突显五代为正,从而认定继后周的宋乃是正统王权,为此薛居正在书中强调天命,注重君权。例如后唐一朝,李克用死后,其子李存勖继晋王位,于923年称帝,国号大唐。但他在位期间骄淫乱政、重敛急征、重用伶官宦官等,致使养子李嗣源兵变称帝,虽然李嗣源在位时治国颇见成效,到其晚年亦矛盾重重,最终其婿石敬瑭勾结契丹最终灭唐建晋。然《旧五代史》对于李存勖建国并未详细说明,只是年号转变。与此相比,对于“十国”的记载更为单薄,仅有世袭列传二、僭伪列传一二三,共四卷。把“十国”作为割据势力,其蔑视之意十分明显。刘崇建国后,国号与年号皆沿用后汉,但书中认为:“崇僭号于河东”,“刘崇以亡国之余,窃伪王之号,多见其不知量也。今元恶虽毙,遣孽尚存,势蹙民残,不亡何待!”由此可见基于五代为正的前提下,薛居正并未否定少数民族的政权的合法性,甚至对其君主不乏溢美之词和君权神授的观点。对“十国”中少数民族的记载的偏颇也是因为视“十国”伪政权的缘故。
《新五代史》中虽用7卷来书写后唐、后晋、后汉三朝的本纪,但是其间的华夷之别相较于《旧五代史》尤为明显。在此仍以后唐为例,在对于其政权追溯源流时,书中写道:“沙陀素强,而国昌恃功益横恣,懿宗患之。……简方行至岚州,军溃,由是沙陀侵掠代北,为边患矣。”这与《旧五代史》中把沙陀塑造为唐末功臣的形象有违,而且其本纪中不乏出现“夷狄”的字眼,称其“无文字”、“无姓氏”、“微不足录”,而唐赐姓之后“夷狄之人遂以沙陀为贵种云”。对于李嗣源的记载也不如旧史隐晦,“三月,赵太伏诛。李嗣源反。”称其出生夷狄,是蕃人,认为统治后期出现问题有一部分原因是“然夷狄性果,仁而不明,屡以非辜诛杀臣下”。欧阳修写史有一部分原因是希望借儒学纲常伦道德来褒贬善恶,为宋王朝社会政治秩序建设提供借鉴,所以对于五代许多无法且不合理的事情皆能秉笔直书,其华夷之辨亦然。
“十国”中北汉在《新五代史》中独占一卷,位于世家中,且不承认其帝位,以中原年号为准,可见欧阳修虽正视十国地位,但仍以五代为尊。在北汉与契丹的往来中,欧阳修凸显一字褒贬。欧阳修的“春秋笔法”全书可见,对于时间记载十分简单,用字态度分明。
二、 有关“四夷”中少数民族记载之异同
《旧五代史》中将四周少数民族编为两卷,涉及到契丹、吐蕃、回鹘、高丽、渤海靺鞨、黑水靺鞨、新罗、党项、昆明部落、于阗、占城、牂牁蛮等少数民族的历史情况。其中契丹独为一卷,另一卷中的少数民族记载的详略也不相同。
关于《新五代史》中的契丹共写了一卷,首先追溯了种族的源流与内部政治结构,而后叙述了阿保机的崛起过程,以及其与后晋李克用、李嗣源等人的交流与战争,还介绍了阿保机的谋相韩延徽;德光即位的过程、政绩,以及与后晋之间的战争和最后灭后晋,还有与后汉的战争等。第二卷写了突厥王兀欲,自立为帝的经过,以及与德光和中央之间的战争,萧翰被贬到福州,书中描述了这一路的情况还有福州的复杂生态等。剩下的少数民族独立为一卷,包括奚的族源,以及在与契丹的战争中消失;
三、 有关少数民族人物以及与中央关系的记载
在新旧《五代史》中有少许关于少数民族人物的列传,尽管当时有不少少数民族政权,但是在列传中其少数民族人物的数量却不多。例如《旧五代史》卷五十四记载了有关赵王王镕的事迹。
关于二书中所表达的民族间交往与关系的态度,也可以在其叙述中窥见一二。在《旧五代史》中少数民族政权的合法性与否是由其是否为中央政权的所决定的,所以纵使“五代”与“夷狄”的往来密切,有的甚至是少数民族政权,薛居正在叙述时十分隐晦、美化,充斥着浓重的天命的思想,反观“十国”则更显而易见,他们与“夷狄”往来被视为“乞”,相对前者编者的蔑视更为直接。
四、 结语
综上可知,新旧《五代史》对于少数民族的记载风格、思想观点、内容详略等的不同,不仅受到当时作者的写作目的,更是汉唐经学和宋明理学下的产物。薛居正在经学影响下的史学思想,基本上以墨守因袭为特点,而欧阳修所处经学的转型与儒家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华夷之辨等观念兴起的时期,其书中的观点也尤为鲜明,所以二书都有自己独特的史学价值。尽管《新旧唐书》关于少数民族的史料记载不同,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两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为“夷狄”,缺乏对民族融合认识的大前提是相同的。
参考文献:
[1](宋)欧阳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宋)薛居正等,旧五代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
[3]张明华.新五代史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5.
[4]许美珍.《新五代史》、《旧五代史》研究史论[D].济南:山东大学.2007.
作者简介:姚晨晨,(1991-),女,汉,山西省晋城市,西藏民族大学,历史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