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燃烧11小时后,日本“首里城”大火被扑灭,以正殿为中心周围所有建筑均被烧毁。这个始建于14世纪末的宫殿,是琉球王国的王宫,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不仅融合了大量中国元素,其兴起也很大程度上得以于朝贡贸易。
在古代,远离东亚大陆,偏居汪洋一隅的琉球因地狭人稀,又开发较晚,生产和技术极为落后,是东亚海域中“最贫困者”。洪武初年,琉球通过与明朝缔结宗属关系被编入册封朝贡体制,进入了以明为核心的海洋贸易圈,不但提升了其在东亚海洋的政治地位,获得强有力的保护,更享受到加入这一体制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实惠。1879年日本武力占领琉球,残酷对待其王室,琉球大臣跑到大清哭了三天三夜,大清最后还是没有派兵救援,后被改名为冲绳县。
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宋代以后中国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中国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
明朝在与琉球进行朝贡贸易的初期,主要获得用来制造火药的硫磺和用于陆地物资运输的马匹等军需物资,用于与流亡中的元朝后代“北元”之间的对峙。除此之外,自14世纪末以降,苏木、胡椒、乳香等东南亚的物产也出现在琉球对明朝的朝贡物资中。
在明朝建国之前,日本九州和濑户内海沿岸,因贸易发展不振,部分土豪、商人开始从事劫掠式海盗活动,这些人被称为倭寇。明朝建国初期,为了抑制倭寇和沿海地区居民互相勾结,便实施了海禁政策。海禁实施后,明朝政府面临着寻找一个能替代中国商人向明朝政府提供各国物产的固定海外贸易渠道的问题。
在众多的朝贡国之间,明朝遂选择了拥有特殊地理优势的琉球,使得琉球因此成为联结大明与东亚、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唯一中转站。明朝还对琉球实施了包含许多特殊内容的“最惠国待遇”。如:恩准琉球的朝贡次数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实际上,从14世纪至15世纪,当时对明朝进行朝贡的国家,已经遍布于东亚(琉球、朝鲜、日本、乌藏斯、哈密、吐鲁番等)与东南亚(安南、暹罗、爪哇、满剌加、真腊、苏门答腊等)。而对明的朝贡次数,琉球则据17国之首,先后共达171次,是居于13位的“日本”的9倍。
同时,明朝还向琉球提供朝贡贸易用的先进船只,并派江南人(闽人三十六姓)至琉球教授与外交及贸易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并在福州开设用于专门接待琉球使节的商馆“柔远驿”,更接纳琉球子弟入学于明朝的国立大学国子监接受汉学教育。
闽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航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他们在琉球定居以后,便成为代表中国长期协助琉球发展,增进中琉关系的一群精英,为琉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当今冲绳岛那霸市内,闽人三十六姓的旧居虽已不复存在。但是时至今日,在当时闽人聚居的村落“久米村”附近,还可以看到天妃(妈祖)宫和孔庙。
在明朝的保护和技术援助下,琉球“以舟楫为万国津梁”,积极与东亚的中国、日本、朝鲜及南洋群岛及西欧海洋诸国开展获利甚丰的转口贸易,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迅速发展繁荣起来,创造了“异产至宝,充满十方刹,地灵人物,远扇和夏之仁风”(琉球国1485年所铸《万国津梁钟铭文》)的辉煌时代。
朝贡贸易不仅给琉球带来了庞大的利润,增加了财富,而且也理所当然地加强了琉球内部政权间的竞争和权力利益争夺。最终,出身于山南的尚巴志实现了琉球统一,建立了第一个尚氏王朝。第一代琉球国王尚巴志将“首里城”设为王都,为第一尚氏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中国式“宗主国—附庸国”体系在地理范围上达到了最大。但这其中,获利最大的还是琉球。
在明朝的大力扶植下,琉球的航海业在明代宣德(1426-1435)至嘉靖(1522-1566)年间迅速壮大。除了硫磺和其它土产外,琉球朝贡的贡品主要通过与南海国家的贸易购得,其财政收入则主要依靠对明朝的朝贡。他们把中国急需的胡椒、香料等贩运到明朝作为贡品,然后把明朝赏赐大量的丝绸纺织品、陶瓷制品贩运到日本、朝鲜等国,从中经营着三角贸易。
对于这其中的实质,朱元璋早就有清醒的认识。他意识到,没有一个国家会甘居人下,臣服所谓的中华上国,那些宣称仰慕中华文明的四夷,最终都是为利益而来(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就说过海外诸番“虽云修贡,实则慕利”的实话)。
为此,他在“设计”大明与周边国家关系时,调整自己的思路,试图将政治性的朝贡与经济性的贸易合为一体,这就是所谓“无贡不市,无市不贡”原则的建立。在具体执行时,更是设计了一套精密的防范措施,在“朝贡有定期,规模有定制”之外,又附加了一套“勘合制度”——朝贡使团不仅要将人数、船舶数、进贡物品、贸易商品数量一一填写清楚,港口官员也要依据底簿一一勘查比合,只有比合相符的使团才能允许其进京朝贡。
对此日本学者檀上宽将其归结为:“这个体制的特征就是把周边国家对中国物资的需求作为筹码,将以明朝为中心的华夷秩序推广遍及东亚全域。若周边诸国要与中国进行商贸往来,就必须要置身于明朝制定的华夷秩序框架之中,受其规范。”
至于朝贡贸易的影响,应该从两面去看待。一方面,朝贡贸易说到底终究是一种不平等的贸易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也助长了天朝上国的观念,以致于近代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另一方面,朝贡贸易加强了明清与周边国家以及海外诸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促進了不同地区的文化认同与融合,这在世界文明史上有着不可抹杀的历史功绩。
明代史书《筹海图编》记载着一条“历代以来中国使臣入番之故道”,也就是“福建使往日本针路”。此航路从福州的梅花港出发,顺沿岸流先要南下,然后再借台湾暖流北上,进入黑潮干流,前往琉球那霸;接着再从那霸出发北上,抵达日本兵裤山港(神户)。
此航路是先循沿岸流南下后,再循黑潮的东北流向前往琉球与日本的海流规律,形成了古代环绕东亚大陆外围岛弧的海上航路网。而爪哇、满剌加都是东南亚各国货物的集散地。几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港之间的经济往来有力地推动着东北亚和东南亚之间的商品交换,使各国在短时间内共同受益,并将两大区域整合于明朝朝贡贸易朝贡体系之下。所以朝贡贸易有利也有弊。
在古代,远离东亚大陆,偏居汪洋一隅的琉球因地狭人稀,又开发较晚,生产和技术极为落后,是东亚海域中“最贫困者”。洪武初年,琉球通过与明朝缔结宗属关系被编入册封朝贡体制,进入了以明为核心的海洋贸易圈,不但提升了其在东亚海洋的政治地位,获得强有力的保护,更享受到加入这一体制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实惠。1879年日本武力占领琉球,残酷对待其王室,琉球大臣跑到大清哭了三天三夜,大清最后还是没有派兵救援,后被改名为冲绳县。
“万国津梁”
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宋代以后中国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中国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
明朝在与琉球进行朝贡贸易的初期,主要获得用来制造火药的硫磺和用于陆地物资运输的马匹等军需物资,用于与流亡中的元朝后代“北元”之间的对峙。除此之外,自14世纪末以降,苏木、胡椒、乳香等东南亚的物产也出现在琉球对明朝的朝贡物资中。
在明朝建国之前,日本九州和濑户内海沿岸,因贸易发展不振,部分土豪、商人开始从事劫掠式海盗活动,这些人被称为倭寇。明朝建国初期,为了抑制倭寇和沿海地区居民互相勾结,便实施了海禁政策。海禁实施后,明朝政府面临着寻找一个能替代中国商人向明朝政府提供各国物产的固定海外贸易渠道的问题。
在众多的朝贡国之间,明朝遂选择了拥有特殊地理优势的琉球,使得琉球因此成为联结大明与东亚、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唯一中转站。明朝还对琉球实施了包含许多特殊内容的“最惠国待遇”。如:恩准琉球的朝贡次数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实际上,从14世纪至15世纪,当时对明朝进行朝贡的国家,已经遍布于东亚(琉球、朝鲜、日本、乌藏斯、哈密、吐鲁番等)与东南亚(安南、暹罗、爪哇、满剌加、真腊、苏门答腊等)。而对明的朝贡次数,琉球则据17国之首,先后共达171次,是居于13位的“日本”的9倍。
同时,明朝还向琉球提供朝贡贸易用的先进船只,并派江南人(闽人三十六姓)至琉球教授与外交及贸易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并在福州开设用于专门接待琉球使节的商馆“柔远驿”,更接纳琉球子弟入学于明朝的国立大学国子监接受汉学教育。
闽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航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他们在琉球定居以后,便成为代表中国长期协助琉球发展,增进中琉关系的一群精英,为琉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当今冲绳岛那霸市内,闽人三十六姓的旧居虽已不复存在。但是时至今日,在当时闽人聚居的村落“久米村”附近,还可以看到天妃(妈祖)宫和孔庙。
在明朝的保护和技术援助下,琉球“以舟楫为万国津梁”,积极与东亚的中国、日本、朝鲜及南洋群岛及西欧海洋诸国开展获利甚丰的转口贸易,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迅速发展繁荣起来,创造了“异产至宝,充满十方刹,地灵人物,远扇和夏之仁风”(琉球国1485年所铸《万国津梁钟铭文》)的辉煌时代。
朝贡贸易不仅给琉球带来了庞大的利润,增加了财富,而且也理所当然地加强了琉球内部政权间的竞争和权力利益争夺。最终,出身于山南的尚巴志实现了琉球统一,建立了第一个尚氏王朝。第一代琉球国王尚巴志将“首里城”设为王都,为第一尚氏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虽云修贡,实则慕利”
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中国式“宗主国—附庸国”体系在地理范围上达到了最大。但这其中,获利最大的还是琉球。
在明朝的大力扶植下,琉球的航海业在明代宣德(1426-1435)至嘉靖(1522-1566)年间迅速壮大。除了硫磺和其它土产外,琉球朝贡的贡品主要通过与南海国家的贸易购得,其财政收入则主要依靠对明朝的朝贡。他们把中国急需的胡椒、香料等贩运到明朝作为贡品,然后把明朝赏赐大量的丝绸纺织品、陶瓷制品贩运到日本、朝鲜等国,从中经营着三角贸易。
对于这其中的实质,朱元璋早就有清醒的认识。他意识到,没有一个国家会甘居人下,臣服所谓的中华上国,那些宣称仰慕中华文明的四夷,最终都是为利益而来(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就说过海外诸番“虽云修贡,实则慕利”的实话)。
为此,他在“设计”大明与周边国家关系时,调整自己的思路,试图将政治性的朝贡与经济性的贸易合为一体,这就是所谓“无贡不市,无市不贡”原则的建立。在具体执行时,更是设计了一套精密的防范措施,在“朝贡有定期,规模有定制”之外,又附加了一套“勘合制度”——朝贡使团不仅要将人数、船舶数、进贡物品、贸易商品数量一一填写清楚,港口官员也要依据底簿一一勘查比合,只有比合相符的使团才能允许其进京朝贡。
对此日本学者檀上宽将其归结为:“这个体制的特征就是把周边国家对中国物资的需求作为筹码,将以明朝为中心的华夷秩序推广遍及东亚全域。若周边诸国要与中国进行商贸往来,就必须要置身于明朝制定的华夷秩序框架之中,受其规范。”
至于朝贡贸易的影响,应该从两面去看待。一方面,朝贡贸易说到底终究是一种不平等的贸易关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也助长了天朝上国的观念,以致于近代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另一方面,朝贡贸易加强了明清与周边国家以及海外诸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促進了不同地区的文化认同与融合,这在世界文明史上有着不可抹杀的历史功绩。
明代史书《筹海图编》记载着一条“历代以来中国使臣入番之故道”,也就是“福建使往日本针路”。此航路从福州的梅花港出发,顺沿岸流先要南下,然后再借台湾暖流北上,进入黑潮干流,前往琉球那霸;接着再从那霸出发北上,抵达日本兵裤山港(神户)。
此航路是先循沿岸流南下后,再循黑潮的东北流向前往琉球与日本的海流规律,形成了古代环绕东亚大陆外围岛弧的海上航路网。而爪哇、满剌加都是东南亚各国货物的集散地。几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港之间的经济往来有力地推动着东北亚和东南亚之间的商品交换,使各国在短时间内共同受益,并将两大区域整合于明朝朝贡贸易朝贡体系之下。所以朝贡贸易有利也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