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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加强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到2002年12月,我国地方立法已有5200余件,为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比较原则、司法体制不健全、司法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地方性法规在实施中往往遭遇"不依"的尴尬。这不仅使人们对地方立法的效力产生质疑,也严重影响了地方权力机关的威严。地方立法的出路何在?笔者对此作些粗浅探讨。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法律规定和立法体制方面的问题及原因。依据我国《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