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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食用盐质量判定原则(以下简称新判定原则)规定:食用盐产品质量合格与否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判定,即主要指标、次要指标、卫生指标和包装标识,判定不合格的程度又分为轻微不合格、较严重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三种。本文对新判定原则在对食盐质量监督抽查中的应用作了详细剖析,对企业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