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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15年10月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体系框架正式形成,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将在较长时期内并存。由于二者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等原因,在后续的政府会计改革中,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十分必要。本文通过对二者协调的原因及内容的探讨,提出了协调的有关措施,以期促进政府会计改革在和谐中进一步深化和基本准则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