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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运输经理世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8月5日,发改委、交通部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到2018年,要基本实现公众可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的“一网联控”;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一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互联网+”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
“基础设施”类别
·基于车厢内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局域网的高速铁路站车运营服务系统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高速铁路线路,为高速动车组旅客提供基于车厢内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局域网的高速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实施主体: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作
·民用航空器空中接入互联网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国内民用航空器,为民航旅客提供空中接入互联网服务。
实施主体:民航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作,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实施
·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公路路段和中心城市,以及依托冬奥会等大型赛事,在公交智能控制、营运车辆智能协同、安全辅助驾驶等领域开展示范工程,应用高精度定位、先进传感、移动互联、智能控制等技术,提升交通调度指挥、运输组织、运营管理、安全应急车路协同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建設冬季奥运会周边地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管控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各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实施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全自动运行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以协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及管理为目的,融合自动化系统、车辆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完成对行车的智能监控,并且与管理系统紧密结合,集行车指挥、列车全自动运行、设备监控、通信与维护管理、数据及信息服务、决策支持于一体。
实施主体:北京市人民政府牵头
·交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程
内容说明: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实现交通等重要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协作
·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中心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交通等领域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开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状态感知监测系统,深化大数据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智能交通核心技术检测平台及试验外场建设工程
内容说明:开展车载智能终端互联互通测试、入网检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构建国家级车联网无线技术验证平台,推动车联网技术试验验证及产业化;构建第三方检验测试平台,实现对车联网大数据及云平台的数据规范、交互接口、开放能力、安全防护等性能指标进行评估检测;完善车载终端与平台的网络安全标准及检测认证机制,建设车联网网络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评级及软件评估认证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牵头
“功能应用”类别
·高效的溢油应急信息服务系统
内容说明:依托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建成连接各成员单位的海上溢油应急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溢油相关信息共享。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智慧港口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沿海或内河重点港口,建设完善港口全面智能感知体系,促进港口物流服务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和自动化,通过信息集成和共享,实现港口与相关物流企业的信息共享,依托智能监管、智能服务、自动装卸,优化港口物流流程和生产组织,全面提高港口物流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及港口企业实施
·E-航海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加快沿海主要港口航标、潮汐、水文、气象等信息采集终端的补点建设,研发下一代星基、陆基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VDES)和新型海上安全信息数字广播系统(NAVDAT),开发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 S100 标准和应用需求的电子海图和电子航道图应用船载终端,建设航海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中远海船舶保障能力。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公交都市智能化提升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新一代城市智能公交调度与服务系统,整合线路接驳点其他交通方式运行信息,研发公交数据分析、大客流综合分析、运力与需求动态匹配、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线网优化决策支持、安全应急等技术;完善公交出行服务,提升公交预测技术,实现灵活、互动的信息服务。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基于主干公路网的汽车电子围栏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在京津冀地区,依托正在推进的汽车电子标识技术并改造现有的公路卡口设备,构建跨区域主干公路网的涉车交通安全监控体系,提升主干公路网交通安全运行监测、重点车辆动态管控、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交通流量采集质量和公众出行服务效率。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
·综合交通枢纽协同运行与服务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重点攻克枢纽多源交通信息共享和多方式交通协同服务、接驳转运协同优化等关键技术,实现综合交通信息个性化服务,航班、公交和轨道交通等多方式按需动态组织与柔性调度,建成交通枢纽综合交通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应急联动和协调指挥调度决策支持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的大型空港、大型港口、大型铁路客运站等枢纽进行示范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智慧公路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重点区域公路项目或路段,加强路网运行的全面感知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高速无线通信、车路协同、区域路网协同管理、出行信息服务等智能应用。及时联网发布跨区域交通信息及事故信息,提高公路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
·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开展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促进 5G 通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交通的融合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构建产业发展新生态。
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浙江省、北京市、河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实施
·省级与中心城市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省级及中心城市TOCC)
内容说明:针对省级交通网络化运行效率和协调联动能力提升需求,开发信息环境下在线交通运行态势推演、多模式交通协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及省级综合交通协调平台,为提升城际区域交通运输网络运行效率和协调联动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与服务公共平台
内容说明:建设运输从业人员征信体系,推行道路运政许可业务互联网受理,全面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一站式”移动 APP 自助服务,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网上资料申报以及全行业资质、安全、违法、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扩展道路运政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货运物流、出租汽车、驾驶培训、轨道交通等运输服务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功能,推进行业管理和服务各系统的融合及数据共享开放,实现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的联网应用。应用大数据技术,参考驾驶人行为习惯,共享违法事故信息,实现保险费率动态浮动管理。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城市交通运行协调管理与服务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集城市交通行业数据共享交换、综合运输协调调度、信息发布和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于一体的城市交通运行协调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对城市交通运行状况的多维度监测;研发公交、轨道等多模式协同运营与管理技术;研发综合交通数据分析技术、行业监管和决策支持技术;实现行业企业间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推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吸引社会公众创新应用,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重点工程
内容说明:构建基于城市交通管控和公路安全监控的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实现部、省、地市三级的路面交通监控视频信息、交通流量信息和事件检测信息、路面智能交通信号控制信息、警车/单警资源定位信息及警用信息化执法装备远程访问读取的全国共享和规范接入,集成和规范交通诱导信息和公众发布信息,建立高效的交通指挥调度和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大范围突发交通事件的协同响应水平和处置效率。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慧化改造
内容说明:利用下一代交通感知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路口信号控制方案根据交通流状态进行动态、实时优化设置,并实现信号灯、分流标识、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的实时转换,提升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慧化程度。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线上线下对接”类别
·运输企业拓展线上服务试点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运输企业基于互联网为旅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运输服务和出行信息服务。
实施主体: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牵头,交通运输部协作
“政企合作”类别
·综合交通出行服务及大数据应用
内容说明: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的出行信息数据,完善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开放云平台;制定综合交通出行服务开放数据目录清单;开发基于云平台的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决策支持接口;加强与交通信息服务企业的合作,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基于开放共享数据开展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产品的创新应用,为交通服务提供决策调度的支撑;以企业为依托,建设共享共用、服务公众的综合出行信息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遴选互联网公司实施
·综合交通票务系统工程
内容说明:鼓励客货票全面电子化,推进跨运输方式客票一票全程通用。建设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
内容说明:推进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交通方式互联互通,实现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城际轨道、水上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在高速铁路、民航等领域的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新业态”类别
·交通服务新业态试点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特定城市,开展定制公交、无车承运物流、停车、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网络預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服务试点。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典型城市”类别
·青岛市“多位一体”平行交通运用示范
内容说明:基于城市路网、运输、港口、机场等多元化交通情况,同时结合人口分布、停车资源、公共交通及物流现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城市提供包含城市交通、公共交通、平行停车、物流运输等“多位一体”平行交通解决方案。
实施主体:青岛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协作
·车辆电子标识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城市,为车辆加装具有唯一识别编号的电子标识,为精准车辆管理、交通控制、引导服务提供终端支持。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交通智能化发展,8月5日,发改委、交通部印发《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 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设定的目标,到2018年,要基本实现公众可通过移动互联网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掌上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提升用户出行体验;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的“一网联控”;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一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互联网+”便捷交通重点示范项目
“基础设施”类别
·基于车厢内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局域网的高速铁路站车运营服务系统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高速铁路线路,为高速动车组旅客提供基于车厢内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和无线局域网的高速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
实施主体: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作
·民用航空器空中接入互联网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国内民用航空器,为民航旅客提供空中接入互联网服务。
实施主体:民航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协作,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实施
·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公路路段和中心城市,以及依托冬奥会等大型赛事,在公交智能控制、营运车辆智能协同、安全辅助驾驶等领域开展示范工程,应用高精度定位、先进传感、移动互联、智能控制等技术,提升交通调度指挥、运输组织、运营管理、安全应急车路协同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建設冬季奥运会周边地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管控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各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实施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全自动运行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以协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及管理为目的,融合自动化系统、车辆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完成对行车的智能监控,并且与管理系统紧密结合,集行车指挥、列车全自动运行、设备监控、通信与维护管理、数据及信息服务、决策支持于一体。
实施主体:北京市人民政府牵头
·交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程
内容说明: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实现交通等重要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协作
·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中心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交通等领域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开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状态感知监测系统,深化大数据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智能交通核心技术检测平台及试验外场建设工程
内容说明:开展车载智能终端互联互通测试、入网检测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构建国家级车联网无线技术验证平台,推动车联网技术试验验证及产业化;构建第三方检验测试平台,实现对车联网大数据及云平台的数据规范、交互接口、开放能力、安全防护等性能指标进行评估检测;完善车载终端与平台的网络安全标准及检测认证机制,建设车联网网络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评级及软件评估认证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牵头
“功能应用”类别
·高效的溢油应急信息服务系统
内容说明:依托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现有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建成连接各成员单位的海上溢油应急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溢油相关信息共享。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智慧港口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沿海或内河重点港口,建设完善港口全面智能感知体系,促进港口物流服务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和自动化,通过信息集成和共享,实现港口与相关物流企业的信息共享,依托智能监管、智能服务、自动装卸,优化港口物流流程和生产组织,全面提高港口物流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及港口企业实施
·E-航海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加快沿海主要港口航标、潮汐、水文、气象等信息采集终端的补点建设,研发下一代星基、陆基甚高频数据交换系统(VDES)和新型海上安全信息数字广播系统(NAVDAT),开发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 S100 标准和应用需求的电子海图和电子航道图应用船载终端,建设航海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中远海船舶保障能力。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公交都市智能化提升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新一代城市智能公交调度与服务系统,整合线路接驳点其他交通方式运行信息,研发公交数据分析、大客流综合分析、运力与需求动态匹配、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线网优化决策支持、安全应急等技术;完善公交出行服务,提升公交预测技术,实现灵活、互动的信息服务。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基于主干公路网的汽车电子围栏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在京津冀地区,依托正在推进的汽车电子标识技术并改造现有的公路卡口设备,构建跨区域主干公路网的涉车交通安全监控体系,提升主干公路网交通安全运行监测、重点车辆动态管控、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交通流量采集质量和公众出行服务效率。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实施
·综合交通枢纽协同运行与服务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重点攻克枢纽多源交通信息共享和多方式交通协同服务、接驳转运协同优化等关键技术,实现综合交通信息个性化服务,航班、公交和轨道交通等多方式按需动态组织与柔性调度,建成交通枢纽综合交通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应急联动和协调指挥调度决策支持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的大型空港、大型港口、大型铁路客运站等枢纽进行示范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智慧公路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重点区域公路项目或路段,加强路网运行的全面感知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高速无线通信、车路协同、区域路网协同管理、出行信息服务等智能应用。及时联网发布跨区域交通信息及事故信息,提高公路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
·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开展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促进 5G 通信、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交通的融合创新和协同发展,推动构建产业发展新生态。
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浙江省、北京市、河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实施
·省级与中心城市综合交通网络运行协调与应急调度(省级及中心城市TOCC)
内容说明:针对省级交通网络化运行效率和协调联动能力提升需求,开发信息环境下在线交通运行态势推演、多模式交通协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及省级综合交通协调平台,为提升城际区域交通运输网络运行效率和协调联动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
·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与服务公共平台
内容说明:建设运输从业人员征信体系,推行道路运政许可业务互联网受理,全面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一站式”移动 APP 自助服务,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网上资料申报以及全行业资质、安全、违法、信用等信息查询服务,扩展道路运政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货运物流、出租汽车、驾驶培训、轨道交通等运输服务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功能,推进行业管理和服务各系统的融合及数据共享开放,实现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的联网应用。应用大数据技术,参考驾驶人行为习惯,共享违法事故信息,实现保险费率动态浮动管理。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城市交通运行协调管理与服务工程
内容说明:建设集城市交通行业数据共享交换、综合运输协调调度、信息发布和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于一体的城市交通运行协调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对城市交通运行状况的多维度监测;研发公交、轨道等多模式协同运营与管理技术;研发综合交通数据分析技术、行业监管和决策支持技术;实现行业企业间数据共享、协调联动;推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吸引社会公众创新应用,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重点工程
内容说明:构建基于城市交通管控和公路安全监控的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实现部、省、地市三级的路面交通监控视频信息、交通流量信息和事件检测信息、路面智能交通信号控制信息、警车/单警资源定位信息及警用信息化执法装备远程访问读取的全国共享和规范接入,集成和规范交通诱导信息和公众发布信息,建立高效的交通指挥调度和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大范围突发交通事件的协同响应水平和处置效率。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慧化改造
内容说明:利用下一代交通感知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路口信号控制方案根据交通流状态进行动态、实时优化设置,并实现信号灯、分流标识、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的实时转换,提升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慧化程度。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交通运输部、各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线上线下对接”类别
·运输企业拓展线上服务试点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运输企业基于互联网为旅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运输服务和出行信息服务。
实施主体: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牵头,交通运输部协作
“政企合作”类别
·综合交通出行服务及大数据应用
内容说明: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的出行信息数据,完善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开放云平台;制定综合交通出行服务开放数据目录清单;开发基于云平台的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决策支持接口;加强与交通信息服务企业的合作,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基于开放共享数据开展综合交通出行服务产品的创新应用,为交通服务提供决策调度的支撑;以企业为依托,建设共享共用、服务公众的综合出行信息平台。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遴选互联网公司实施
·综合交通票务系统工程
内容说明:鼓励客货票全面电子化,推进跨运输方式客票一票全程通用。建设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
·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
内容说明:推进交通一卡通跨区(市)域、跨交通方式互联互通,实现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城际轨道、水上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在高速铁路、民航等领域的应用。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牵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新业态”类别
·交通服务新业态试点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特定城市,开展定制公交、无车承运物流、停车、汽车维修、驾驶培训、网络預约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服务试点。
实施主体: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
“典型城市”类别
·青岛市“多位一体”平行交通运用示范
内容说明:基于城市路网、运输、港口、机场等多元化交通情况,同时结合人口分布、停车资源、公共交通及物流现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城市提供包含城市交通、公共交通、平行停车、物流运输等“多位一体”平行交通解决方案。
实施主体:青岛市人民政府牵头,交通运输部协作
·车辆电子标识示范工程
内容说明:选取示范城市,为车辆加装具有唯一识别编号的电子标识,为精准车辆管理、交通控制、引导服务提供终端支持。
实施主体:公安部牵头,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