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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不仅要从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突破,还需从制度创新角度完善低碳法律制度,激励与推动中国低碳经济快速发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是全球发展低碳经济而制定法律法规的国际法正式渊源,是低碳经济国际立法制度的基石。为引领和抢占低碳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以英国、美国、德国、日本为典型的发达国家从国家战略高度进行部署,从法律制度方面保障其具体实施,在低碳经济发展立法方面已走在了世界前列。然而,中国在低碳经济领域立法略显滞后,还未形成严密、完整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