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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概念遭到很多曲解和滥用,不少学者把本体论概念放在一个发展理论的至高无上的位置,认为没有本体论研究就无法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进步。这种看法既源于哲学中本体论问题的深远影响,也源于一些学者对本体论、认识论等基本哲学概念缺乏全面认识的情况下盲目推崇本体论概念的价值和作用。本文首先回顾了哲学中本体论概念与认识论概念的发展史及其关系,强调认识论分离和独立于本体论是近代科学发展的前提。进而,作者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际关系学者容易在本体论问题上陷入的几个误区和滥用本体论的主要形式。最后,作者提出,本体论概念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作用非常有限,社会事实本体这样的概念并不能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提供一个真正坚实的本体论基础,以本体论的研究来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只是一种虚构的承诺。
关键词本体论认识论国际关系理论实在论
本文并不试图从正面给出一个本体论的定义,定义本体论并没有真正促进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正如有人总结:“针对本体论的探讨经常在缺乏共同前提的情况下进行,各种无意义的解释冲突和无根基的思想‘论争’成为不可避免,从而直接阻碍对它的研究取得真正的积累和进步。”Richard Routley,“On What There is Not,”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43,No. 2,1982,p.162.国际关系理论中对本体论的探讨呈现的也正是这样一种局面。既然国际关系领域的众多学者对于本体论问题的理解很可能只是在重复(而且往往是扭曲的重复)哲学中的本体论话题,我们不妨从本体论的争论史讲起,尝试理出一条线索,更准确地理解本体论问题。
笔者认为从提问的方式理解本体论是一个更合适的途径。本体论主要有三种提问方式,即:① 世界(宇宙)的构成,起源和基本元素是什么? ② 实在(认识的对象)的最终本性(第一性问题)是什么?③ 科学理论与真理的关系?前近代哲学家,尤其是古希腊哲学家主要停留在第一个追问上,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人的哲学思考介于第一个提问与第二个提问之间。近代的哲学家主要停留在第二个追问上。当代的科学哲学家则主要着力于回应第三个追问。本文对此问题的综述将展现本体论的提问是如何从第一种方式进展到第三种方式的。这一过程也正是认识论取代本体论占据科学活动中心的过程。
因此,下文将通过对本体论、认识论概念做一次彻底的清理,指出几种常见的滥用本体论概念的形式,进而提出作者的观点: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本体论问题不具有推动理论发展的独特魅力,学者们应该回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以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真正发展,而不是停留在本体论概念的陷阱中无法自拔。
一、 本体论概念综述
1. 本体论提问方式的第一次转向与认识论的分离
在近代之前,本体论问题在哲学中占据核心位置,认识论只是隐含在本体论中,既没有从本体论研究中独立出来,也未对科学的进步产生多大的影响。直到近代,当认识论从本体论中独立出来并成为哲学问题的中心,人类的理性伴随着认识论的凸显日趋成熟,人类才开始自觉意识到认识过程中主客之间似乎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本体论中心是如何向认识论中心过渡并伴随着理性水平的提高的,有必要对这一进程做一个回顾。本体论概念的提出始于解决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古代哲学家们希望以本体论的回答来统一超验世界和经验世界。但不论是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还是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都只是造成可感的经验世界与不可感知的超验世界的对峙,并没有实现统一性的理想。两个世界的鸿沟延续到中世纪,在神学观念的主导下,形成了“上帝之城”与“尘世之城”的对立,企图以宗教信仰的方式来解决统一性的道路仍旧行不通。“本体论在其演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在困难,构成了近代认识论直接的理论动因,而解决这一困难,则构成近代认识论的基本使命。”Bredo C. Johnsen,“How to Read‘Epistemology Naturalized’,”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 102,No. 2,2005,pp. 87-88.从宗教手段到理性手段来处理本体论问题伴随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分离。
近代的西方科学发展标志着本体论的第一种追问式微和认识论成为哲学问题的核心,然而认识论成为哲学问题的中心仍然无法解决哲学诞生以来的统一性问题,而且这种二元的分裂特征在认识论内部仍然以主体与客体的形式存在。既然从客体上难以寻觅解决这一问题的钥匙,哲学家就开始从主体上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理性的张扬虽然极大地推动了科学的进步,但理性本身却无法解决主客二元的分裂。康德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是把认识论上的客体中心主义调转为主体中心,用主体来解释客体和知识的来源。这种哲学观念具有颠覆性,但是他的处理在后世看来也没有取得彻底成功,他的工作也预示了未来的学者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往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进:一个方向是回到本体论试图弥合主客的二元分割,另一个方向是彻底地消解本体论——前者的极端表现就是黑格尔的大全哲学体系和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后者则是从孔德的实证主义开始一直到以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等人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
前一个方向的失败是明显的。生存论一度大行其道,其支持者认为:“当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功绩就在于实现了自笛卡尔以来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范式向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范式的转变。这个转变是从尼采开始,经过克尔凯郭尔至海德格尔而宣告完成的。”这条线索的特点表现为“推动了从近代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哲学向主客融合的生存论哲学的转变。由海德格尔所发动的从近代认识论哲学向现代存在论哲学的转型”。孙伯鍨、刘怀玉:《“存在论转向”与方法论革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 年第5 期,第14、19页。这一方向实际上是企图以人的存在来回答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存在论思潮尽管在强调哲学对于人类生存处境的关怀上有一定可取之处,但总的来说这种着眼于“此在”的哲学路径与科学研究不仅泾渭分明而且格格不入。 后一个方向也遇到了很多障碍。反形而上学阵营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实证主义的继承人坚持科学领域不应该有本体论问题;而受到语言哲学影响的另一批学者则走向了相对主义。卡尔纳普明确地对形而上学式的本体论基础采取了否定的立场:“许多哲学家把这类问题看作必须在引入新的语言形式以前提出和解答的一个本体论问题。他们相信,仅当本体论的洞察力给实在性问题提供肯定的回答、并能够为新语言形式的引入作辩护时,它才是合理的。与这种观点相反,我们的主张是:新的说话方式的引入不需要任何理论上的辩护,因为它并不蕴含任何实在论的断定。”Rudolf Carnap,“Empiricism,Semantics,and Ontology,”Revue Internationale de Philosophie,No.4,1950,pp.20-40, Reprinted in the Supplement to Meaning and Necessity:A Study in Semantics and Modal Logic,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6,p.57.以一个科学哲学家的态度,卡尔纳普要求在哲学领域完全清除形而上学的影响。语言哲学一方面为实证主义清除形而上学提供了工具,另一方面也为科学内部重提本体论问题提供了路径。但是这种重提的重心已经转向第二种提问方式。在奎恩(Willard Van Orman Quine)看来,任何一个陈述都蕴含着“本体论的承诺”(the ontological commitments)。“在任何程度上,接受任何一种作为语言事实的科学理论,也就是接受一种本体论。”Willard Van Orman Quine,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reprinted),p.17.这样一来,本体论问题被奎因转化为理论的前提和预设问题,而这种前提和预设具有约定性,因而“本体论的承诺”具有相对性。不论卡尔纳普还是奎因,都是把本体论作为人类通达认识的一种设定,两个人都把本体论的谈论看作一个语言上的问题,区别在于卡尔纳普主张干脆把本体论从科学领域中驱逐出去,而奎因相对温和地声称本体论概念具有语言逻辑的必要性。
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影响非常大,就奎因本人的立场来说,他理解的本体论与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内涵迥异,他之所以赞同需保留本体论这一承诺,仅仅只是因为人类语言逻辑的无可回避。从奎因的承诺出发,不断有新的学者持续这个探讨,但除非回到人本主义的主客融合之路,本体论与认识论二分的基本态度一直是大多数科学哲学同行的默契立场。科学哲学家注意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完全取消形而上学的做法过于极端带来的弊端,但为了避免再次回到主客不分的非理性本体论的老路上,试图在约定本体论的语言学意义上再次坚定认识论的科学意义。本体论承诺为早期分析哲学消解掉的本体论留下了一席之地,但是仍然强调认识论的重要性。
正因为本体论承诺只是一种语言逻辑的约定且具有相对性,当它用于为科学理论提供支撑的时候,就与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观点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处。本体论承诺所蕴含的相对性顺理成章的产生了库恩范式中的不可通约性。“常规科学——大多数科学家不可避免地要在其中花费他们一生的活动——是基于科学共同体知道世界是什么样的假定之上。”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4th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2,p.5.而当科学共同体的专业承诺发生了转移时,这一时期就被库恩称为“科学革命”。所以库恩的科学哲学某种意义上塑造了一种本体论的多元理论,而奎因的本体论承诺恰恰支持了这种多元本体论的相对性。“固定不变的本体论承诺和理论术语的指称是不存在的。人们在选择范式和理论术语时,完全是依信仰来行事,而信仰是主观的,经常发生改变,因而理论不具有什么真理性,不存在科学实在论所主张的理论与客观实在之间的一致性。”张今杰:《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论战述评》,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1年第4期,第38页。这样一来,哲学家要面对的问题从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主客二元的关系变成了科学是否有实在的基础、真理的客观性问题,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成为这场争论最新的战场。库恩一般被列入反实在论者的名单,与劳丹、费耶阿本德等人一同被看作反实在论者的代表,但库恩本人否认自己是相对主义者,另外,库恩反对真理符合论,但也反对社会建构论。见Kuhn,“The Trouble with the Historical Philosophy of Science,”in Road since Structu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0,pp.105-120.本体论的追问就转到第三种方式。
2. 本体论提问的第二次转向——真理符合论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争论基本上处于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之间,围绕真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的问题,而不再继续追问客观实在本身。反实在论者认为理论无法反映客观实在,至少不一定成为最佳反映(费耶阿本德,Paul Feyerabend),或者干脆否认真理的存在(劳丹,Larry Laudan),或者通过强调理论的人为建构属性否认其客观性(范·弗拉森,Van Frassen)。
Paul K. Feyerabend,“On the‘Meaning’of Scientific Terms,”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 62,No. 10, 1965,pp.266-274;Larry Laudan,“A Confutation of Converegent Realism,”Philosophy of Science,Vol.48,No.1,1981,pp.47-48;Van Fr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Clarendon Press,1980,p.5.对此,实在论者也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反击,不论是普特南(Hilary Whitehall Putnam)的“真理趋同论”、波义德(Richard Boyd)利用最佳解释的推理原则所作出的论证,还是哈金(Ian Hacking)将实体实在论与理论实在论统一起来的的“操作论证”,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局限甚至是缺陷。Hilary Putnam,Philosophical Papers: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vol.1,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Richard Boyd,“Realism,Approxlmate Truth,and Philosophy,”in David Papineau,eds.,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221;Ian Hacking,Representing and Intervening, Introductory Topics in 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Sci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的争论并没有取得任何实实在在的结果,而是导致了某种折中调和。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的立场都出现了由“强”变“弱”的特点。 这种折中立场最典型的成果就是结构实在论。主流的结构实在论有三种,第一种是沃勒尔(John Worrall)提出来的,沃勒尔的调和方法其实很简单,实际是把本体论问题的形而上学部分与真理符合论部分切割处理——前者在他看来是不可知的,他的立场明显向康德的物自体概念靠近;后者则是可以被人们发现并且通过数理公式来证实的结构。结构的确定性和连续性解决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争执不断的真理符合与科学进步的问题。沃勒尔的这种结构实在论的本质在于他对实体与结构之间所作出的二分,这种康德式的处理方式得到很多学者的响应。尽管沃勒尔的论文没有正面提到康德主义,但他的结构实在论被一些学者称为“康德物理主义”(Kantian Physicalism),法兰克·杰克逊(Frank Jackson)说:“我们对于世界的内部性质永不可知,我们能知道的只是它连带的因果关系。”Frank Jackson,From Metaphysics to Ethics:A Defense of Conceptual Analysi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4.这种另辟蹊径的处理方法看似独特,但是仔细品味,实际上它关心的仅仅是本体论的第三种提问方式,正因此,它才被称为认识的“结构实在论”(Epistemic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ESR)。究其本质,它是一种认识论而非本体论。
另外一批学者则提出了一种兼顾第一种提问方式的结构实在论,代表人物是雷迪曼(James Ladyman)和法兰奇(Steven French)。他们所提出的本体结构实在论(Ontic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OSR)无疑是受到20世纪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尤其是量子力学领域的进步的影响。量子力学的微观结构中,基本粒子的属性并不像经典物理中的个体那样明确。“既然基本粒子没有明确的个体性,因而就不可承诺谁是关系的承载者,于是只有关系真正存在着。”对于这种没有关系者的关系,雷迪曼辩护说,首先对于现象世界用内容的一部分来把握并不恰当,“形式的性质”独立于作为“例示的内容”,关系重于实体属性。“存在着一种关系或关系的事实,它们并不依随于它们的关系者的内在的关系和时空的性质,反而取决于量子的缠结。”French and Ladyman,“Between Platonism and Phenomenalism:Reply to Cao,”Synthese,Vol.136,No. 1,2003,pp.75-78.也就是说,本体结构实在论者借助于量子世界内部呈现出的不同于经典物理学的量子缠结现象和EPR的实验等证据,认为“如果存在着内部性质这种第二性质,则它应由关系的性质加以推出”。James Ladyman,“Structural Realism,”in the Stanford Encyclopaedia of Philosophy,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structural-realism,2009-05-22本体论结构实在论者提醒我们既然在科学进步和理论更替中,结构稳定地保持下来,那我们理应将结构本身视为本体,我们应该放弃传统形而上学的本体论追问,结构具有根本性的地位。正如雷迪曼和法兰奇所言,“在现象(包括可能的和事实的)之间存在着独立于心灵的模态关系。但是这些关系不是附生于不可观察的客体和它们之间的外在关系,相反,这个结构是本体论上基本的。”French and Ladyman,“Remodeling Structural Realism:Quantum Physics and the Metaphysics of Structure,”Synthese,Vol 136,No.1,2003,p.46.这种观念无疑具有一定的突破性,本体结构实在论体现了在科学哲学领域仍然有学者专注于将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方式结合起来。本体的结构实在论是否提供了一个有潜力的回答还有待检验。但是这种颠覆性的看法也具有很大的争议。将结构作为本体,意味着我们要谈论一种关系概念的客体,谈论一种没有承载者的关系,没有结构者的结构,这对于大多数人很难想象。Stathis Psillos,“The Structure,the Whole Structure,and Nothing but the Structure?”Philosophy of Science,Vol. 73,No. 5,2006,pp. 560-570何况,以量子力学,尤其是EPR和量子纠缠的解释作为支持本体的结构实在论的科学依据并没有得到公认。对于“结构是由个体及其内部性质组成,所有的关系结构都依附于它”这样的依随观和还原观,量子纠缠现象并不持否定态度。Mario Bunge,“Does Quantum Physics Refute Realism,Materialism and Determinism?”Evaluating Philosophies,Vol.295,No.2,2012,pp .139-149.
结构实在论除了上述两种,还有一种是曹天予的综合结构实在论(也叫实体结构实在论,Entitative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ENSR)。理解了前两种结构实在论,亦不难理解综合结构实在论。这种结构实在论的立场是把本体论与认识论区分开来,曹天予坚持实体仍旧是最基本的存在,但我们只有通过结构化的途径才能认识它。他一方面保留了传统形而上学实体化客体的本体论地位,一方面强调这种客体的结构属性。曹天予和沃勒尔的认识论立场是一样的,即承认结构的认识论优先性。不同的是,沃勒尔沿袭康德的二元分割立场,认为实体最终不可知,而曹天予却强调实体元素仍旧具有本体论优先性。这样一种实体与结构相互依赖,在本体论与认识论领域具有不同优先性的实在论根基自然不稳。“这是一种双重标准。从假说构建的基本要求来看,任何一个假说都应当是逻辑一致的,且只有一个标准,而曹天予的实体结构实在论,对于结构与实体并没有给出一个共同的逻辑起点,并做出逻辑一致的论证。”刘建城,赵国求,吴国林:《从结构实在论倒相互作用实在论》,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1年第5期,第17页。 3. 认识论化的本体论——连接自然与社会的机制
除了上述三种代表性的结构实在论,科学哲学领域还存在其他颇具影响力的本体论观点,比如罗伊·巴斯卡(Roy Bhaskar)的批判实在论(Critical Realism)。批判实在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针对实证主义的本体论提出一种所谓分层的本体论(stratified ontology)。巴斯卡实际上是通过将本体论划分为经验域(domain of empirical)、实际域(domain of actual)、实在域(domain of real)这样三个层次,把知识区分为受到本体论影响和不受本体论影响的,其中最深层次的所谓实在域与他所说的机制紧紧相连。他的这种做法目的在于使得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可以在本体论上贯通起来。“它通过先验实在论揭示出自然科学中实在的深层的、分层的特征,使得无论是自然实在还是社会实在,在本体论意义上都呈现出共同的本质,从而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处在相同的‘科学—社会—知识’的序列中。”殷杰、安篪:《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思想——兼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之第三条进路》,载《哲学研究》2007年第9期,第99页。这样一来,巴斯卡就赋予社会一种类似自然科学属性的特征,这种属性就是他所说的事件的生成机制。但是这样一种不一定需要体现于经验层面的现象背后的结构与生成机制如何得到证明?批判实在论的实质是试图全面但分别地回答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在本体论上,既想坚持存在着客观的实在,因为巴斯卡本人主张认识对象独立于人类认识之外而存在,这一立场本身就包含着主客二分;然而他又希望赋予这种机制以某种实在性,从而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拉到同一层面。这种反传统实证主义的批判实在论却得不到有力的实证支持,因为它自恃在实在域中不需要如此。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企图提供社会科学一个以机制为名的本体论基础,似乎这种回答同时回应了本体论的前两种提问方式,但这种本体论既模糊不清又失之宽泛,“批判实在论所强调的机制,并不是在空间中能够找到的客体或事件,而是某种自然种类的倾向,它们各自存在于本质的不同阶层中”。Mervyn Hartwig and Rachel Sharp,“Review of Critical Realism:Essential Readings edited by Margaret Archer,Roy Bhaskar,Andrew Collier,Tony Lawson and Alan Norrie,”Journal of Critical Realism,Vol.2,No.1,2007,p.56.
这种本体论的日益认识论化说明:“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社会建构论除外)之间的分歧,不再是关于是否承认存在着独立于人心的客观世界、是不是物质第一性等体论问题上的分歧,而是在承认世界的存在性、承认感性经验能为我们提供客观世界的信息、承认科学是一项合乎理性的事业、承认科学的进步性与成功性、承认理论实体在认识过程中能起重要作用的前提下,理解科学为什么会取得成功,为什么会向着逼近真理的方向发展,理论实体是否真的存在,科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等重大认识论问题上的分歧。”郭贵春、成素梅:《当代科学实在论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第90页。可以说,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方式中只有最后一种还充满生命力和争议,但那与其说是本体论研究的继续,不如说是本体论研究的认识论化。
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历史,形而上学问题的提出,以至于认识论的主客二分本身就是人从神性思维走向理性思维的一个明证,也许人类将停留在这种理性思维的阶段很长时间,在人类能够发展出一种超越眼下的理性思维之前,人类不得不谦虚地承认主客二元的世界。“尽管泛主体论者认为人与万物都是主体,但我们依然认为人是世界的唯一主体,主客二分绝不是历史的错误,没有主客二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Miranda Fricker,“Rational Authority and Social Power:Towards a Truly Social Epistemology,”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New Series ,Vol. 98,1998,p.166.语言分析的兴起试图把作为客体的自然世界纳入主体性的世界,但终究不是一种最终的解决方案。一切的本体论追问到最后,“就必定会面临卡尔纳普和海德格尔所呈现的基本哲学困难(当然是在目前的思想可能性空间中)。我们或者随同卡尔纳普,坚持把形式逻辑当作普遍有效性的理想,并相应地把我们限制在数理精确科学的哲学中,或者随同海德格尔,将我们同逻辑和‘精密思维’一般地切断联系,结果是最终放弃真正普遍有效性本身这一理想。”Michael Friedman,A parting of the ways:Carnap,Cassirer,and Heidegger,Chicago:Open Court,2000,p.156.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关于本体论问题的第一种追问只有少数科学哲学家仍旧感兴趣,在本体论的近代发展过程中,这种提问方式已经与科学研究越来越远,社会科学家也继承了这种转向。换言之,这一起源于自然的追问方式在社会科学领域是一种空洞的提问方式。而第三种提问方式尽管社会科学家也有涉及,但社会科学家仅仅只能从解释与解读的区分抽象地回答。社会科学家能有所回应的只是第二种提问方式。
其次,人们误以为对第二种提问方式的不同回答会带来理论上的丰富,因为对于终极本性这种概念的解释本身就隐藏着主体诠释的丰富性。这既是大多数欧陆传统的哲学家意图回归形而上哲学必然采取的一种路径,也是吸引社会科学家聚集的缘由。
再次,理性思维的成熟与本体论、认识论相分离有着明确的关系,尽管历史上不断有人沿着这样或那样的方向试图解决这一分离,但均无法宣告获得彻底成功,在这样一种前景实现之前,人类只能在这一前提下谦虚地选择一种哲学立场。 进而我们可以总结出关于本体论的几点基本态度:① 仍然应该坚持认识论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的二元分割。坚持认识论优先,尤其是科学研究主要是认识论的问题。② 反对一切形而上学本体论。也反对自诩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所谓现代本体论,包括人本主义的生存论,也包括所谓后二元的现代本体论。至少,在科学研究中坚持将认识论放在中心位置。
二、 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陷阱的主要形式
近现代的社会科学家是在继承了本体论提问方式转向的背景下投身研究工作的。第一个追问现在大概只有少数科学哲学家和物理学家感兴趣,第三个追问如前文所示,实际上则是认识论的问题。由于聚焦于第二个追问,一些人对本体论概念总是恋恋不舍,很多国际关系学者也是如此。国际关系学者对本体论问题的误解、曲解和滥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首先,缺少论证的过渡——从社会事实到社会本体
这种错误的产生在于很多学者并不区分第一种提问和第二种提问,或者说用对第二种提问的回答来回应第一种提问。把社会事实从研究对象提升为本体论的立场似乎已被很多学者不假思索地接受。很多学者都喜欢把社会现象或者社会事实直接引入本体论的范畴:“国际关系现象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国际关系事实属于社会事实。绝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都有意无意地支持了这种观点。”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6期,第20页。但这种过渡迄今没有一个学者很清晰地解释过。人与国家这样的概念真的可以用一种本体的层次来思考吗?从哲学史的立场来看,所有质疑传统本体论的学者基本都是从主体性、历史性这样一些概念来发起攻击的,国际关系学界似乎也继承了这种路线:“理性主义假定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互动之前就已经具有的给定因素,是不以其实践活动和话语结构发生变化的,是非历史的。建构主义认为这是理性主义最大的缺陷。行为体有意义的行为只有主体间社会语境之中才得以成为可能。”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在不考虑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背景下(这是回答第三种提问的主战场),对这一问题最好的处理也不过是奎因的本体论承诺。上述学者的本体论批判并没有有效说明何以可以用本体论的立场来思考国际体系的性质和无政府状态。并不是任何社会现象都可以用本体论加以概念化的。那么,这样一种习惯于把社会事实看作一种本体论的倾向从何而来呢,按照约翰·鲁杰的观点,这种为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奠定了本体论基础的思想渊源“主要从涂尔干,尤其是韦伯那里得到启迪”。John Ruggie,“What Makes the World Hang Together? NeoUtilitarianism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2,No. 4,1998,p.856.但是鲁杰在这篇详细叙述社会建构主义思想渊源的文章中亦没有回答上述问题。在鲁杰看来,涂尔干为这样一种概念的过渡提供了客观性,而韦伯为这种过渡提供了主体性:“将行动置于被社会群体承认的社会行为类别之中,以便获得一种‘解释性理解’……就是识别这一行动在群体所具有的主体间框架中‘被认定’的意义。”John Ruggie,“What Makes the World Hang Together? NeoUtilitarianism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2,No. 4,1998,p.860. 鲁杰自己也承认涂尔干的解决方法:“是根据推断来确定‘明示的偏好’,这是一种值得质疑的方法。”Ibid.,p.859.而且即使我们不质疑这一认识论立场,我们也推导不出一种社会事实的本体论概念。至于主体间的意义框架的强调无非是在重复哲学家已经进行过的努力:融合主客二元,融合本体论与认识论,融合现象界与物自体——这种努力在哲学界早已宣告失败。这种来源于韦伯的“社会事实不同于自然事实,因而需要一种社会本体论”的思想让很多人忽略了韦伯所用的require一词,韦伯自己的文章中其实是不怎么用本体论这个概念的,他只是强调社会事实背后的主观意义和价值关系:“作为一种替代性的实在论,它将更加注重社会现实的主体间性。”Jrg Friedrichs and Friedrich Kratochwil,“On Acting and Knowing:How Pragmatism Can Advanc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Research and Methodolog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63,No. 4 ,2009,p.704.
另一个渊源似乎跟英国学派重视国际社会有关,但深究起来,英国学派也未曾提供一种成熟的社会事实本体。马丁·怀特提出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三种划分(Realism, Rationalism, Revolutionalism),国内学者总结为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和革命主义,显然就不是依据什么本体论来划分的,而更像是一种认识论与意识形态的混合标准。Martin Wight,International Theory:The Three Traditions,Gabriele Wight and Brian Porter ed.,Leicester: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1,pp.5-7.
当然,这种倾向最直接的联系恐怕还是源于建构主义所青睐的社会学路径。“温特建构主义采用了社会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但是采用了理念主义的本体论……反物质主义本体论,但坚持理性主义认识论;反反思主义认识论,但坚持理念主义本体论。”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第112页。任何社会学路径都无法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社会事实只能作为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的一种回答。但正如前文中提到的,针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已经开始认识论化的转向,而且只具有约定性的价值。当我们谈论一种现象或者社会事实的时候,当我们希望从这种现象或事实中抽取出某种我们可以言之为本质的东西的时候,我们是否就一定在谈论本体论呢?本文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上述谬误的根源就在于一些学者混淆社会事实属性与社会事实本体,将社会事实本体论化的倾向本身就暴露了作者的一种不自觉的习惯:把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的回答当作对本体论的全部回答。科学哲学家的工作早已经证实,这种做法如果不推进到真理符合问题的讨论,仅仅只是一套约定性的语言游戏。如果真的把所谓的社会关系作为一种本体看待,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关系的独立性。科学领域的结构实在论或许可以为这种独立性提供一种支持,但迄今为止,似乎没有社会科学家来做这项工作,巴斯卡的工作或许可以算是一种尝试。不少作者都喜欢将事物的抽象本质或者某种带有解释性的虚构结构当作一种本体论的创新。所谓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融合也被解释为一种本体论的趋同,实际上,通常都是在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待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相似性。Richard W. Mansbach,“NeoThis and NeoThat:Or,‘Play It Sam’(Again and Again),”Mershon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0,No. 1,1996,p.93. 所谓的理性主义转向建构主义,或者国际关系本体论的重要性,虽然并非毫无价值,但无疑有很多虚构的成分。因为所谓的转向始终局限在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方式的应答上。
其次,本质?规律?——概念的误用与滥用
把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庸俗化与泛滥化。较为常见的形式是把本体论理解为某种本质、规律性的东西。“现实主义以权力作为国际秩序的主要支柱,并强调均势的本体属性。理想主义以国际组织、国际法作为国际秩序的所在,并以世界政府为目标,从而强调了与现实主义不同的国际关系本体存在。”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载《国际政治研究》2005年第1期,第32页。像这种概括只不过是一种准形而上语言,而且从作者的描述来看,他似乎直接把均势和组织与机制对立为两种不同的所谓本体,不免有些荒诞。类似这样的语言都不太经得起分析,所谓的国际关系本体构成了一个形而上的万能概念用于区分在本体论上也许并无区别的东西。
还有学者滥用各种科学哲学的概念,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常用概念进行过度“改造性”的定义。如胡宗山的《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一书自称“本书中的方法论研究不仅要研究具体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还要研究学者、理论和学科的本体论、认识论、范式,它实际上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方法论体系。”胡宗山:《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经过作者的这样一番概念改造,方法论就成了包容认识论、本体论和范式,还兼顾具体理论内核的包罗万象的一种万能钥匙似的东西,而且这种创新有对哲学史进行随心所欲的颠覆的嫌疑。这种所谓的最大范畴化的方法论创新只不过是按照作者自己的需要把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范式这几个重要概念强行熔为一炉,并打乱他们互相之间的逻辑关系,按照作者的理解而不是科学哲学的基本立场来理解,最终只会导致彻底的不可理解。另外,作者对本体论的理解和概括也是比较粗浅的,所谓物质本体论、观念本体论的二分法这样的理解方式意味着作者是根据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来理解的,而作者整本书讲的都是围绕着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理解来做文章。
作者强调“本体论是学者的根本世界观在理论创作时的哲学表达或反映……即作为主体对于世界本源问题的根本性认识,但在具体学科领域,本体逐渐演化为具有本位、以某某为主导,把某个范畴作为核心概念的意思……它已经不仅仅指世界的本原何在这些最深层次的问题,而可能具体地指涉某门科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或客体的本质问题了。”同上书,第37页。这意味着作者认为哲学应该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而具体科学只需要回答针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显然这有悖科学事实,结构实在论就是针对第一个问题的新的回答。也许作者应该强调社会科学无力也没有必要回答第一个提问。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尴尬尽在于此。如何解决这种尴尬,有的学者认为不可能,有的学者的努力似乎还未得到广泛承认,如巴斯卡对机制的强调。
作者最后用他经过一番概念改造和创新后的方法论体系视角来理解国际关系理论的几次论争时,尴尬的局面就出现了。如:“第五次争论看起来是对第二次争论的回归,但却是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反拨,即对新—新合成基础上形成的理性主义日趋工具化的不满与反动。”胡宗山:《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223-224页。作者这样来理解第五次争论貌似有新意,实际上只是一种虚构,当然可以说国际关系理论也受到二战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思潮的影响,从而产生了对理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的挑战和不满,但这种理性与非理性之争显然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非本体论意义上说的。
另一种形式是把很多并不属于本体论的概念一概归为本体论,也是一种典型的本体论滥用。如:“一般来讲, 本体论是探讨有关事物和世界的‘大本大源’问题,即形而上问题的……就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而言……具体讲,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所需回答的乃是到底存在权力本体、制度本体、法制本体还是社会本体或观念本体的问题。”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2页。很多学者都喜欢像这样先给出一个大体相似的本体论的哲学解释,然后就直接跳跃到国际关系的本体论问题。本体论问题难道还分学科和专业吗?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本体论问题产生以来就一直处在不断的争议中,这些争辩并不局限于某一个学科内部,是不同的学科共享关于本体论研究,而不是本体论的思想因学科不同而相异。把国际关系的存在和构成看成本体论问题的延伸也许不能说一点启发也没有,却是缺乏逻辑路径的。至于把无政府状态视为一个本体论的追问对象,更是有过度延伸的嫌疑,尽管科学哲学界有结构实在论或者虚拟实在论这种容易混淆的借鉴路线,但直接把无政府状态当作一种本体问题是值得怀疑的。至于把所谓的权力本体,制度本体、法制本体这些术语一概当作本体论,就更是赤裸裸的滥用。本体论的话题并没有终结,针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结构实在论者提供了一个或许有潜力的回答。针对第三种提问,实在论与非实在论的争论仍在继续,但是国际关系争论本体论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它主要聚焦于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针对此的回答只有伴随着认识论的进展才有意义。本体论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哲学争论,但是在推动国际关系理论进展上,本体论恰恰处于虚弱的地位。
再次,消极评价认识论而盲目推崇本体论。
一些学者也承认本体论问题最终只是一个假定问题,却始终停留在这个环节大呼重要而不继续前进。这一类学者的共同点是强调本体论的价值却不进行实证研究,但中外学者对于本体论的强调还略有不同,国内学者对本体论概念的争论史似乎了解得并不多,基本上都是最简单的物质本体——精神本体的原始理解,而他们宣扬的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所依赖的本体概念却又与这种基本立场没有什么关系,国外学者多是借鉴于科学哲学领域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来提出本体论所具有的价值。如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第17页;袁正清:《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的探讨需要本体论的观照——来自建构主义理论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1期,第16页;方雷、金鹏:《“中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认知》,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3期,第56-58页;胡传荣:《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派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简析》,载《国际观察》2007年第1期,第9页;陈玉聃:《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的哲学基础》,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3期,第13页;Javier Lezaun,“Limiting the Social:Constructivism and Social Knowledg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No. 3,2002,pp.229-234;Jennifer SterlingFolker,“Realism and the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Rejecting,Reconstructing,or Rereading,”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No. 1,2002,pp.73-97;Heikki Patomaki and Colin Wight,“After Postpositivism?The Promises of Critical Realism,”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 44,2000,pp.213-237;Giorgio Shani,“Toward a PostWestern IR:The ‘Umma,’‘Khalsa Panth,’and Critic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10,No. 4,2008,pp.722-734. J. Ann Tickner,“You Just Dont Understand:Troubled Engagements between Feminists and IR Theorist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 41,No. 4,1997,pp. 611-632.这正是一个类似于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式的结论,问题是奎因告诉我们满足于此便可以放手去研究具体的科学问题,而这些国际关系学者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告诉我们国际关系理论的进步取决于本体论的所谓创新。实际上这种假定对于我们如何认识事物,包括国际关系现象,并不是直接有关,本体论假定并不直接导致人类的认识活动。本体论并不必然影响理论的具体内容,这样的例子在科学界数不胜数。牛顿是相信上帝的,他的本体论是原子本体还是上帝本体,这本身就说不清楚,但是牛顿的经典力学在被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取代前,机械还原论的认识论取得了公认的成功就是典型的例子。中国学者总是喜欢说本体的假定会影响认识论和方法论:“国际关系理论属于实体理论,因为其具有现实内容。本体论属于纯理念理论,不包含具体的现实内容,但本体论是实体理论的基础,本体论假设限定了我们的认识,必然影响到实体理论的内容。”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第19页。作者在这里表达了一种明显的本体论决定认识论的立场,本体论并不是理论,可以说它是我们开始认识活动的一个起点或者基本假定,二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要说作者这句话想说什么意思,大概是想说不同的本体论可以催生出不同的具体理论,但是没有任何证明的就断言本体论催生认识论显然是错误的。 这种以本体论为突破口的文章大量出现是否真的丰富了我们对于国际关系现象的认识,丰富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序列呢?早就有学者对此持有质疑和批评的立场:“近年来,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建构主义’的文章比它的发源地美国还要多……建构主义据说打破了物质本体论,而以社会本体论取而代之,但它全然没有打破西方中心论的形而上本体论的桎梏。”相蓝欣:《国际关系理论“建构主义”本体论》,载《学海》2010年第1期,第156-157页。相蓝欣认为建构主义这种以本体论起家的流派如此流行主要在于西方的传统中,价值观深深地依附于本体论,“在西方,本体论问题是普世价值问题……但在最后必然走进死胡同”。同上刊,第157页。并不是任何一个术语贴上一个本体论的标签,我们对于国际关系本质的理解就加深了一层。建构主义确实相对于其他的国际关系理论突出了本体论问题的重要性,但建构主义的作用恰恰如同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它让学者们理解了不同于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和第三种提问方式,第二种提问方式先天的具有多样的答案(因其具有约定性)。但在建构主义发展出一种新的认识论、方法论前,建构主义仍然只能停留在主义的层面而不是理论的成功建构。
这种几乎是条件反射式地把本体论作为研究起点和理论基础的逻辑在国际关系学界太普遍了。温特认为国际关系理论深受认识论研究的限制和束缚,他觉得重心应该放在本体论研究上:“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回答认识论问题了……把注意力放在认识论问题上会分散我们研究国际关系的真正问题,也就是国际政治问题。我们重要的辩论应该围绕着实体的第一层次问题。”Alexander Wendt,“On constitution and causa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 24,No.5,1998,p.115.温特似乎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认识论价值极其怀疑和厌恶,将其归结为一种“认识论的焦虑”(epistemological anxiety)。Alexander Wendt,“On constitution and causa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 24,No.5,1998,p.116.他的这种立场来源于对实证主义者一心追求因果关系的不满:“这些进展被狭窄的关于科学只是回答因果关系来解决用于回答自然科学的方法问题所破坏。这种努力产生的效果是将不符合这种模式的历史和解释性工作边缘化了,并鼓励那些从事历史和解释工作的学者将自己的工作不再视为科学工作。”Ibid.,p.116.
温特的批评可以理解,的确有因果规律所无法或者尚未覆盖的部分。但是,自然科学家对于因果关系的追求主要是为了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也正因为因果规律的普遍有效性得到一些人的质疑,对本体论的第三种提问才在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那里产生巨大的回响。可是国际关系学者如同大部分社会科学家一样,一开始继承的就是针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温特的这样一种反驳一开始就超出了他的解释所能触及的范围。他所谓的绝大部分自然科学研究者不怎么考虑认识论问题显然是一种巨大的偏见,众所周知,笛卡尔以来对于认识论的强调一直被认为与科学进步有着紧密联系。温特给予本体论的重要性的唯一论证就是他贬斥认识论的不重要性(且不说近代以来认识论的重要性在自然科学中远远比本体论重要),而且只字不提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中,本体论日益明显地认识论化。温特想说实证主义的影响在国际关系学界使得很多人对解释工作是一种科学产生怀疑,他认为这是人们寻求认识论的权威导致的,他认为实证主义的认识论产生了一种对科学的狭窄看法。他选择的方法是抛弃一个基础性的探寻领域:即我们如何获得真理,如果从这个思路出发,研究本体论唯一的效果就是使得解释多样化大行其道,就像人类学那样,每一个部落都是一个叙事,每一个叙事都是一种虚构的本体。温特的攻击是奇怪的,他为何对认识论如此苛刻而对本体论却如此宽容?国内部分学者也接受了这种信念。如“实际上,对于任何成功的理论范式,本体论都是它们理论的核心部分,当然,认识论和方法论都为解释、分析和论证本体论提供了适当的途径和工具,但只有在本体论的核心部分具备后,它们才具有了富有生命力的用途”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0页。。这种本体论决定认识论的话语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一再重复:“对于一门学科来说,本体论是其成立的前提,不同的本体论会导致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袁正清:《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解读国际政治》,第1页。所谓不同的本体论会导致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这句貌似真理的话真的是事实吗?这要看针对本体论的提问,针对本体论的第一种和第三种提问或许有此联系,但国际关系理论居栖其间的第二种提问则并非如此。虽然任何理论必然隐含本体论的立场,但所谓理论的成功必须以本体论的进展为前提是没有根据的。哲学家的确发现认识论、方法论在语言的约定中总是隐藏着某种本体论的设定。但是奎因的本体论承诺与其说是昭示科学理论必须起步于本体论研究,不如说是安慰那些因为科学进展日益把传统的本体论研究远远抛在身后而感到不安的学者,从这个意义上,本体论虚构了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
这种高扬本体论贬低认识论价值的倾向还特别明显地体现于所谓中国学派的问题上。“就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和建设来说,只有在本体论上取得突破,才能建构起中国学派……在某种意义上讲,所谓‘中国特色’或‘中国学派’将出在本体论的突破上。”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4页。如果中国国际关系理论需要一种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本体,那么推而广之,这个世界上大概有几百种不同的国际关系本体,尽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这里的国际关系本体到底是什么。在这一类学者眼中,本体论不是那个人们争论了几千年没有结果的徒劳的主题,而是一个恋恋不舍的概念之王。当然,这位作者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去对所谓中国特色的本体论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解释。这大概就属于学者唐世平所批判过的那一类应该与之决裂的“判定型”文章。因为本体论概念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众多学者纷纷以本体论概念来做文章,却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学者以本体论概念真正推动理论的进步。当这位作者提醒我们要正确看待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时,他这种毫无根据的迷恋本体论的倾向无疑容易引人误入歧途。迷恋一种所谓本体论上的创新的结果,就是不断涌现出更多的“没有深究而似是而非”而且“不贡献任何新知识”的“判定型”文章。唐世平:《与“标签型”和“判定型”文章决裂!》,共识网,2011年5月9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11050935067.html.
三、 结语
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国际关系研究中对本体论问题应有的基本立场呢?笔者认为主要应坚持两点:一是排除人本主义的思路和各种所谓现代本体论的诱惑。就现代哲学的两种本体论路径而言,首先应该排除的就是所谓的生存论路径。因为海德格尔甚至在他自己的哲学话语中也不认为他的哲学工作是为了关照科学,更何况,生存论哲学的各种哲学术语,如“领悟”“澄明”或“诗性”之“思”,实在是跟科学的思维或者说科学研究工作太不相容。这种本体论为基石来建设所谓的国际关系理论也就只能建立诗一般的语言。
二是摒弃或至少悬搁试图融合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无休止争论,对科学哲学内部的这一争论保持距离。如果我们仔细回顾哲学史上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以及正视认识论的二元分割所引起的为了弥合这种二元对立所做的努力直到今天还不能说已经成功这一事实,那我们恐怕不得不承认本体论的作用并不像那些强调其基础意义的学者所渲染的那么大。也许接受认识论的二元分割是人类运用理性的一个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唯一可以接受的在社会科学研究上的本体论立场大概就是自然主义的本体论,分析哲学已经确认过这样的本体论只具有约定和假设的价值。针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不能代替针对本体论第一种提问和第三种提问的回答,换句话说,不管哲学家眼中的世界是坚实的物质还是缥渺的精神或者是所约定的任何东西,也不论在科学哲学领域,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持续多久,我们看不到这种争论在短期内有达成任何成果的可能性,而且这种成果,即使有,也不会对认识论产生多少影响。当然,如果科学哲学领域对本体论第一种提问方式的回答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或许情况会不同。
本文的最终结论是:迄今为止的国际关系理论进展基本上产生于认识论领域,并不存在围绕本体论研究来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可能,一些学者迷恋于本体论概念,不假思索地呼吁本体论研究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巨大意义,在笔者看来,这只是一种虚构的承诺。
(责任编辑:姚坤)
关键词本体论认识论国际关系理论实在论
本文并不试图从正面给出一个本体论的定义,定义本体论并没有真正促进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正如有人总结:“针对本体论的探讨经常在缺乏共同前提的情况下进行,各种无意义的解释冲突和无根基的思想‘论争’成为不可避免,从而直接阻碍对它的研究取得真正的积累和进步。”Richard Routley,“On What There is Not,”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43,No. 2,1982,p.162.国际关系理论中对本体论的探讨呈现的也正是这样一种局面。既然国际关系领域的众多学者对于本体论问题的理解很可能只是在重复(而且往往是扭曲的重复)哲学中的本体论话题,我们不妨从本体论的争论史讲起,尝试理出一条线索,更准确地理解本体论问题。
笔者认为从提问的方式理解本体论是一个更合适的途径。本体论主要有三种提问方式,即:① 世界(宇宙)的构成,起源和基本元素是什么? ② 实在(认识的对象)的最终本性(第一性问题)是什么?③ 科学理论与真理的关系?前近代哲学家,尤其是古希腊哲学家主要停留在第一个追问上,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人的哲学思考介于第一个提问与第二个提问之间。近代的哲学家主要停留在第二个追问上。当代的科学哲学家则主要着力于回应第三个追问。本文对此问题的综述将展现本体论的提问是如何从第一种方式进展到第三种方式的。这一过程也正是认识论取代本体论占据科学活动中心的过程。
因此,下文将通过对本体论、认识论概念做一次彻底的清理,指出几种常见的滥用本体论概念的形式,进而提出作者的观点: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本体论问题不具有推动理论发展的独特魅力,学者们应该回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以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真正发展,而不是停留在本体论概念的陷阱中无法自拔。
一、 本体论概念综述
1. 本体论提问方式的第一次转向与认识论的分离
在近代之前,本体论问题在哲学中占据核心位置,认识论只是隐含在本体论中,既没有从本体论研究中独立出来,也未对科学的进步产生多大的影响。直到近代,当认识论从本体论中独立出来并成为哲学问题的中心,人类的理性伴随着认识论的凸显日趋成熟,人类才开始自觉意识到认识过程中主客之间似乎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为了更清晰地说明本体论中心是如何向认识论中心过渡并伴随着理性水平的提高的,有必要对这一进程做一个回顾。本体论概念的提出始于解决世界的统一性问题,古代哲学家们希望以本体论的回答来统一超验世界和经验世界。但不论是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还是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都只是造成可感的经验世界与不可感知的超验世界的对峙,并没有实现统一性的理想。两个世界的鸿沟延续到中世纪,在神学观念的主导下,形成了“上帝之城”与“尘世之城”的对立,企图以宗教信仰的方式来解决统一性的道路仍旧行不通。“本体论在其演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内在困难,构成了近代认识论直接的理论动因,而解决这一困难,则构成近代认识论的基本使命。”Bredo C. Johnsen,“How to Read‘Epistemology Naturalized’,”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 102,No. 2,2005,pp. 87-88.从宗教手段到理性手段来处理本体论问题伴随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分离。
近代的西方科学发展标志着本体论的第一种追问式微和认识论成为哲学问题的核心,然而认识论成为哲学问题的中心仍然无法解决哲学诞生以来的统一性问题,而且这种二元的分裂特征在认识论内部仍然以主体与客体的形式存在。既然从客体上难以寻觅解决这一问题的钥匙,哲学家就开始从主体上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理性的张扬虽然极大地推动了科学的进步,但理性本身却无法解决主客二元的分裂。康德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是把认识论上的客体中心主义调转为主体中心,用主体来解释客体和知识的来源。这种哲学观念具有颠覆性,但是他的处理在后世看来也没有取得彻底成功,他的工作也预示了未来的学者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往两个相反的方向前进:一个方向是回到本体论试图弥合主客的二元分割,另一个方向是彻底地消解本体论——前者的极端表现就是黑格尔的大全哲学体系和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后者则是从孔德的实证主义开始一直到以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等人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
前一个方向的失败是明显的。生存论一度大行其道,其支持者认为:“当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功绩就在于实现了自笛卡尔以来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范式向现代哲学的生存论范式的转变。这个转变是从尼采开始,经过克尔凯郭尔至海德格尔而宣告完成的。”这条线索的特点表现为“推动了从近代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哲学向主客融合的生存论哲学的转变。由海德格尔所发动的从近代认识论哲学向现代存在论哲学的转型”。孙伯鍨、刘怀玉:《“存在论转向”与方法论革命——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 年第5 期,第14、19页。这一方向实际上是企图以人的存在来回答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存在论思潮尽管在强调哲学对于人类生存处境的关怀上有一定可取之处,但总的来说这种着眼于“此在”的哲学路径与科学研究不仅泾渭分明而且格格不入。 后一个方向也遇到了很多障碍。反形而上学阵营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实证主义的继承人坚持科学领域不应该有本体论问题;而受到语言哲学影响的另一批学者则走向了相对主义。卡尔纳普明确地对形而上学式的本体论基础采取了否定的立场:“许多哲学家把这类问题看作必须在引入新的语言形式以前提出和解答的一个本体论问题。他们相信,仅当本体论的洞察力给实在性问题提供肯定的回答、并能够为新语言形式的引入作辩护时,它才是合理的。与这种观点相反,我们的主张是:新的说话方式的引入不需要任何理论上的辩护,因为它并不蕴含任何实在论的断定。”Rudolf Carnap,“Empiricism,Semantics,and Ontology,”Revue Internationale de Philosophie,No.4,1950,pp.20-40, Reprinted in the Supplement to Meaning and Necessity:A Study in Semantics and Modal Logic,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6,p.57.以一个科学哲学家的态度,卡尔纳普要求在哲学领域完全清除形而上学的影响。语言哲学一方面为实证主义清除形而上学提供了工具,另一方面也为科学内部重提本体论问题提供了路径。但是这种重提的重心已经转向第二种提问方式。在奎恩(Willard Van Orman Quine)看来,任何一个陈述都蕴含着“本体论的承诺”(the ontological commitments)。“在任何程度上,接受任何一种作为语言事实的科学理论,也就是接受一种本体论。”Willard Van Orman Quine,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 (reprinted),p.17.这样一来,本体论问题被奎因转化为理论的前提和预设问题,而这种前提和预设具有约定性,因而“本体论的承诺”具有相对性。不论卡尔纳普还是奎因,都是把本体论作为人类通达认识的一种设定,两个人都把本体论的谈论看作一个语言上的问题,区别在于卡尔纳普主张干脆把本体论从科学领域中驱逐出去,而奎因相对温和地声称本体论概念具有语言逻辑的必要性。
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影响非常大,就奎因本人的立场来说,他理解的本体论与传统哲学中的本体论内涵迥异,他之所以赞同需保留本体论这一承诺,仅仅只是因为人类语言逻辑的无可回避。从奎因的承诺出发,不断有新的学者持续这个探讨,但除非回到人本主义的主客融合之路,本体论与认识论二分的基本态度一直是大多数科学哲学同行的默契立场。科学哲学家注意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完全取消形而上学的做法过于极端带来的弊端,但为了避免再次回到主客不分的非理性本体论的老路上,试图在约定本体论的语言学意义上再次坚定认识论的科学意义。本体论承诺为早期分析哲学消解掉的本体论留下了一席之地,但是仍然强调认识论的重要性。
正因为本体论承诺只是一种语言逻辑的约定且具有相对性,当它用于为科学理论提供支撑的时候,就与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观点有某种异曲同工之处。本体论承诺所蕴含的相对性顺理成章的产生了库恩范式中的不可通约性。“常规科学——大多数科学家不可避免地要在其中花费他们一生的活动——是基于科学共同体知道世界是什么样的假定之上。”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4th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2,p.5.而当科学共同体的专业承诺发生了转移时,这一时期就被库恩称为“科学革命”。所以库恩的科学哲学某种意义上塑造了一种本体论的多元理论,而奎因的本体论承诺恰恰支持了这种多元本体论的相对性。“固定不变的本体论承诺和理论术语的指称是不存在的。人们在选择范式和理论术语时,完全是依信仰来行事,而信仰是主观的,经常发生改变,因而理论不具有什么真理性,不存在科学实在论所主张的理论与客观实在之间的一致性。”张今杰:《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论战述评》,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1年第4期,第38页。这样一来,哲学家要面对的问题从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主客二元的关系变成了科学是否有实在的基础、真理的客观性问题,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成为这场争论最新的战场。库恩一般被列入反实在论者的名单,与劳丹、费耶阿本德等人一同被看作反实在论者的代表,但库恩本人否认自己是相对主义者,另外,库恩反对真理符合论,但也反对社会建构论。见Kuhn,“The Trouble with the Historical Philosophy of Science,”in Road since Structu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0,pp.105-120.本体论的追问就转到第三种方式。
2. 本体论提问的第二次转向——真理符合论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争论基本上处于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之间,围绕真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的问题,而不再继续追问客观实在本身。反实在论者认为理论无法反映客观实在,至少不一定成为最佳反映(费耶阿本德,Paul Feyerabend),或者干脆否认真理的存在(劳丹,Larry Laudan),或者通过强调理论的人为建构属性否认其客观性(范·弗拉森,Van Frassen)。
Paul K. Feyerabend,“On the‘Meaning’of Scientific Terms,”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 62,No. 10, 1965,pp.266-274;Larry Laudan,“A Confutation of Converegent Realism,”Philosophy of Science,Vol.48,No.1,1981,pp.47-48;Van Fr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Clarendon Press,1980,p.5.对此,实在论者也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反击,不论是普特南(Hilary Whitehall Putnam)的“真理趋同论”、波义德(Richard Boyd)利用最佳解释的推理原则所作出的论证,还是哈金(Ian Hacking)将实体实在论与理论实在论统一起来的的“操作论证”,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局限甚至是缺陷。Hilary Putnam,Philosophical Papers: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vol.1,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Richard Boyd,“Realism,Approxlmate Truth,and Philosophy,”in David Papineau,eds.,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p.221;Ian Hacking,Representing and Intervening, Introductory Topics in 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Sci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的争论并没有取得任何实实在在的结果,而是导致了某种折中调和。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的立场都出现了由“强”变“弱”的特点。 这种折中立场最典型的成果就是结构实在论。主流的结构实在论有三种,第一种是沃勒尔(John Worrall)提出来的,沃勒尔的调和方法其实很简单,实际是把本体论问题的形而上学部分与真理符合论部分切割处理——前者在他看来是不可知的,他的立场明显向康德的物自体概念靠近;后者则是可以被人们发现并且通过数理公式来证实的结构。结构的确定性和连续性解决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争执不断的真理符合与科学进步的问题。沃勒尔的这种结构实在论的本质在于他对实体与结构之间所作出的二分,这种康德式的处理方式得到很多学者的响应。尽管沃勒尔的论文没有正面提到康德主义,但他的结构实在论被一些学者称为“康德物理主义”(Kantian Physicalism),法兰克·杰克逊(Frank Jackson)说:“我们对于世界的内部性质永不可知,我们能知道的只是它连带的因果关系。”Frank Jackson,From Metaphysics to Ethics:A Defense of Conceptual Analysi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4.这种另辟蹊径的处理方法看似独特,但是仔细品味,实际上它关心的仅仅是本体论的第三种提问方式,正因此,它才被称为认识的“结构实在论”(Epistemic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ESR)。究其本质,它是一种认识论而非本体论。
另外一批学者则提出了一种兼顾第一种提问方式的结构实在论,代表人物是雷迪曼(James Ladyman)和法兰奇(Steven French)。他们所提出的本体结构实在论(Ontic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OSR)无疑是受到20世纪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尤其是量子力学领域的进步的影响。量子力学的微观结构中,基本粒子的属性并不像经典物理中的个体那样明确。“既然基本粒子没有明确的个体性,因而就不可承诺谁是关系的承载者,于是只有关系真正存在着。”对于这种没有关系者的关系,雷迪曼辩护说,首先对于现象世界用内容的一部分来把握并不恰当,“形式的性质”独立于作为“例示的内容”,关系重于实体属性。“存在着一种关系或关系的事实,它们并不依随于它们的关系者的内在的关系和时空的性质,反而取决于量子的缠结。”French and Ladyman,“Between Platonism and Phenomenalism:Reply to Cao,”Synthese,Vol.136,No. 1,2003,pp.75-78.也就是说,本体结构实在论者借助于量子世界内部呈现出的不同于经典物理学的量子缠结现象和EPR的实验等证据,认为“如果存在着内部性质这种第二性质,则它应由关系的性质加以推出”。James Ladyman,“Structural Realism,”in the Stanford Encyclopaedia of Philosophy,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structural-realism,2009-05-22本体论结构实在论者提醒我们既然在科学进步和理论更替中,结构稳定地保持下来,那我们理应将结构本身视为本体,我们应该放弃传统形而上学的本体论追问,结构具有根本性的地位。正如雷迪曼和法兰奇所言,“在现象(包括可能的和事实的)之间存在着独立于心灵的模态关系。但是这些关系不是附生于不可观察的客体和它们之间的外在关系,相反,这个结构是本体论上基本的。”French and Ladyman,“Remodeling Structural Realism:Quantum Physics and the Metaphysics of Structure,”Synthese,Vol 136,No.1,2003,p.46.这种观念无疑具有一定的突破性,本体结构实在论体现了在科学哲学领域仍然有学者专注于将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方式结合起来。本体的结构实在论是否提供了一个有潜力的回答还有待检验。但是这种颠覆性的看法也具有很大的争议。将结构作为本体,意味着我们要谈论一种关系概念的客体,谈论一种没有承载者的关系,没有结构者的结构,这对于大多数人很难想象。Stathis Psillos,“The Structure,the Whole Structure,and Nothing but the Structure?”Philosophy of Science,Vol. 73,No. 5,2006,pp. 560-570何况,以量子力学,尤其是EPR和量子纠缠的解释作为支持本体的结构实在论的科学依据并没有得到公认。对于“结构是由个体及其内部性质组成,所有的关系结构都依附于它”这样的依随观和还原观,量子纠缠现象并不持否定态度。Mario Bunge,“Does Quantum Physics Refute Realism,Materialism and Determinism?”Evaluating Philosophies,Vol.295,No.2,2012,pp .139-149.
结构实在论除了上述两种,还有一种是曹天予的综合结构实在论(也叫实体结构实在论,Entitative Structural Realism,简称ENSR)。理解了前两种结构实在论,亦不难理解综合结构实在论。这种结构实在论的立场是把本体论与认识论区分开来,曹天予坚持实体仍旧是最基本的存在,但我们只有通过结构化的途径才能认识它。他一方面保留了传统形而上学实体化客体的本体论地位,一方面强调这种客体的结构属性。曹天予和沃勒尔的认识论立场是一样的,即承认结构的认识论优先性。不同的是,沃勒尔沿袭康德的二元分割立场,认为实体最终不可知,而曹天予却强调实体元素仍旧具有本体论优先性。这样一种实体与结构相互依赖,在本体论与认识论领域具有不同优先性的实在论根基自然不稳。“这是一种双重标准。从假说构建的基本要求来看,任何一个假说都应当是逻辑一致的,且只有一个标准,而曹天予的实体结构实在论,对于结构与实体并没有给出一个共同的逻辑起点,并做出逻辑一致的论证。”刘建城,赵国求,吴国林:《从结构实在论倒相互作用实在论》,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1年第5期,第17页。 3. 认识论化的本体论——连接自然与社会的机制
除了上述三种代表性的结构实在论,科学哲学领域还存在其他颇具影响力的本体论观点,比如罗伊·巴斯卡(Roy Bhaskar)的批判实在论(Critical Realism)。批判实在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针对实证主义的本体论提出一种所谓分层的本体论(stratified ontology)。巴斯卡实际上是通过将本体论划分为经验域(domain of empirical)、实际域(domain of actual)、实在域(domain of real)这样三个层次,把知识区分为受到本体论影响和不受本体论影响的,其中最深层次的所谓实在域与他所说的机制紧紧相连。他的这种做法目的在于使得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可以在本体论上贯通起来。“它通过先验实在论揭示出自然科学中实在的深层的、分层的特征,使得无论是自然实在还是社会实在,在本体论意义上都呈现出共同的本质,从而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处在相同的‘科学—社会—知识’的序列中。”殷杰、安篪:《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思想——兼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之第三条进路》,载《哲学研究》2007年第9期,第99页。这样一来,巴斯卡就赋予社会一种类似自然科学属性的特征,这种属性就是他所说的事件的生成机制。但是这样一种不一定需要体现于经验层面的现象背后的结构与生成机制如何得到证明?批判实在论的实质是试图全面但分别地回答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在本体论上,既想坚持存在着客观的实在,因为巴斯卡本人主张认识对象独立于人类认识之外而存在,这一立场本身就包含着主客二分;然而他又希望赋予这种机制以某种实在性,从而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拉到同一层面。这种反传统实证主义的批判实在论却得不到有力的实证支持,因为它自恃在实在域中不需要如此。巴斯卡的批判实在论企图提供社会科学一个以机制为名的本体论基础,似乎这种回答同时回应了本体论的前两种提问方式,但这种本体论既模糊不清又失之宽泛,“批判实在论所强调的机制,并不是在空间中能够找到的客体或事件,而是某种自然种类的倾向,它们各自存在于本质的不同阶层中”。Mervyn Hartwig and Rachel Sharp,“Review of Critical Realism:Essential Readings edited by Margaret Archer,Roy Bhaskar,Andrew Collier,Tony Lawson and Alan Norrie,”Journal of Critical Realism,Vol.2,No.1,2007,p.56.
这种本体论的日益认识论化说明:“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反科学实在论(社会建构论除外)之间的分歧,不再是关于是否承认存在着独立于人心的客观世界、是不是物质第一性等体论问题上的分歧,而是在承认世界的存在性、承认感性经验能为我们提供客观世界的信息、承认科学是一项合乎理性的事业、承认科学的进步性与成功性、承认理论实体在认识过程中能起重要作用的前提下,理解科学为什么会取得成功,为什么会向着逼近真理的方向发展,理论实体是否真的存在,科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等重大认识论问题上的分歧。”郭贵春、成素梅:《当代科学实在论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第90页。可以说,对本体论的三种提问方式中只有最后一种还充满生命力和争议,但那与其说是本体论研究的继续,不如说是本体论研究的认识论化。
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历史,形而上学问题的提出,以至于认识论的主客二分本身就是人从神性思维走向理性思维的一个明证,也许人类将停留在这种理性思维的阶段很长时间,在人类能够发展出一种超越眼下的理性思维之前,人类不得不谦虚地承认主客二元的世界。“尽管泛主体论者认为人与万物都是主体,但我们依然认为人是世界的唯一主体,主客二分绝不是历史的错误,没有主客二分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Miranda Fricker,“Rational Authority and Social Power:Towards a Truly Social Epistemology,”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New Series ,Vol. 98,1998,p.166.语言分析的兴起试图把作为客体的自然世界纳入主体性的世界,但终究不是一种最终的解决方案。一切的本体论追问到最后,“就必定会面临卡尔纳普和海德格尔所呈现的基本哲学困难(当然是在目前的思想可能性空间中)。我们或者随同卡尔纳普,坚持把形式逻辑当作普遍有效性的理想,并相应地把我们限制在数理精确科学的哲学中,或者随同海德格尔,将我们同逻辑和‘精密思维’一般地切断联系,结果是最终放弃真正普遍有效性本身这一理想。”Michael Friedman,A parting of the ways:Carnap,Cassirer,and Heidegger,Chicago:Open Court,2000,p.156.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关于本体论问题的第一种追问只有少数科学哲学家仍旧感兴趣,在本体论的近代发展过程中,这种提问方式已经与科学研究越来越远,社会科学家也继承了这种转向。换言之,这一起源于自然的追问方式在社会科学领域是一种空洞的提问方式。而第三种提问方式尽管社会科学家也有涉及,但社会科学家仅仅只能从解释与解读的区分抽象地回答。社会科学家能有所回应的只是第二种提问方式。
其次,人们误以为对第二种提问方式的不同回答会带来理论上的丰富,因为对于终极本性这种概念的解释本身就隐藏着主体诠释的丰富性。这既是大多数欧陆传统的哲学家意图回归形而上哲学必然采取的一种路径,也是吸引社会科学家聚集的缘由。
再次,理性思维的成熟与本体论、认识论相分离有着明确的关系,尽管历史上不断有人沿着这样或那样的方向试图解决这一分离,但均无法宣告获得彻底成功,在这样一种前景实现之前,人类只能在这一前提下谦虚地选择一种哲学立场。 进而我们可以总结出关于本体论的几点基本态度:① 仍然应该坚持认识论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的二元分割。坚持认识论优先,尤其是科学研究主要是认识论的问题。② 反对一切形而上学本体论。也反对自诩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所谓现代本体论,包括人本主义的生存论,也包括所谓后二元的现代本体论。至少,在科学研究中坚持将认识论放在中心位置。
二、 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陷阱的主要形式
近现代的社会科学家是在继承了本体论提问方式转向的背景下投身研究工作的。第一个追问现在大概只有少数科学哲学家和物理学家感兴趣,第三个追问如前文所示,实际上则是认识论的问题。由于聚焦于第二个追问,一些人对本体论概念总是恋恋不舍,很多国际关系学者也是如此。国际关系学者对本体论问题的误解、曲解和滥用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首先,缺少论证的过渡——从社会事实到社会本体
这种错误的产生在于很多学者并不区分第一种提问和第二种提问,或者说用对第二种提问的回答来回应第一种提问。把社会事实从研究对象提升为本体论的立场似乎已被很多学者不假思索地接受。很多学者都喜欢把社会现象或者社会事实直接引入本体论的范畴:“国际关系现象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国际关系事实属于社会事实。绝大多数国际关系学者都有意无意地支持了这种观点。”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6期,第20页。但这种过渡迄今没有一个学者很清晰地解释过。人与国家这样的概念真的可以用一种本体的层次来思考吗?从哲学史的立场来看,所有质疑传统本体论的学者基本都是从主体性、历史性这样一些概念来发起攻击的,国际关系学界似乎也继承了这种路线:“理性主义假定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互动之前就已经具有的给定因素,是不以其实践活动和话语结构发生变化的,是非历史的。建构主义认为这是理性主义最大的缺陷。行为体有意义的行为只有主体间社会语境之中才得以成为可能。”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在不考虑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背景下(这是回答第三种提问的主战场),对这一问题最好的处理也不过是奎因的本体论承诺。上述学者的本体论批判并没有有效说明何以可以用本体论的立场来思考国际体系的性质和无政府状态。并不是任何社会现象都可以用本体论加以概念化的。那么,这样一种习惯于把社会事实看作一种本体论的倾向从何而来呢,按照约翰·鲁杰的观点,这种为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奠定了本体论基础的思想渊源“主要从涂尔干,尤其是韦伯那里得到启迪”。John Ruggie,“What Makes the World Hang Together? NeoUtilitarianism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2,No. 4,1998,p.856.但是鲁杰在这篇详细叙述社会建构主义思想渊源的文章中亦没有回答上述问题。在鲁杰看来,涂尔干为这样一种概念的过渡提供了客观性,而韦伯为这种过渡提供了主体性:“将行动置于被社会群体承认的社会行为类别之中,以便获得一种‘解释性理解’……就是识别这一行动在群体所具有的主体间框架中‘被认定’的意义。”John Ruggie,“What Makes the World Hang Together? NeoUtilitarianism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52,No. 4,1998,p.860. 鲁杰自己也承认涂尔干的解决方法:“是根据推断来确定‘明示的偏好’,这是一种值得质疑的方法。”Ibid.,p.859.而且即使我们不质疑这一认识论立场,我们也推导不出一种社会事实的本体论概念。至于主体间的意义框架的强调无非是在重复哲学家已经进行过的努力:融合主客二元,融合本体论与认识论,融合现象界与物自体——这种努力在哲学界早已宣告失败。这种来源于韦伯的“社会事实不同于自然事实,因而需要一种社会本体论”的思想让很多人忽略了韦伯所用的require一词,韦伯自己的文章中其实是不怎么用本体论这个概念的,他只是强调社会事实背后的主观意义和价值关系:“作为一种替代性的实在论,它将更加注重社会现实的主体间性。”Jrg Friedrichs and Friedrich Kratochwil,“On Acting and Knowing:How Pragmatism Can Advanc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Research and Methodolog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63,No. 4 ,2009,p.704.
另一个渊源似乎跟英国学派重视国际社会有关,但深究起来,英国学派也未曾提供一种成熟的社会事实本体。马丁·怀特提出的国际关系理论的三种划分(Realism, Rationalism, Revolutionalism),国内学者总结为现实主义、理性主义和革命主义,显然就不是依据什么本体论来划分的,而更像是一种认识论与意识形态的混合标准。Martin Wight,International Theory:The Three Traditions,Gabriele Wight and Brian Porter ed.,Leicester: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1,pp.5-7.
当然,这种倾向最直接的联系恐怕还是源于建构主义所青睐的社会学路径。“温特建构主义采用了社会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但是采用了理念主义的本体论……反物质主义本体论,但坚持理性主义认识论;反反思主义认识论,但坚持理念主义本体论。”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关系理论与方法研究文集》,第112页。任何社会学路径都无法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社会事实只能作为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的一种回答。但正如前文中提到的,针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已经开始认识论化的转向,而且只具有约定性的价值。当我们谈论一种现象或者社会事实的时候,当我们希望从这种现象或事实中抽取出某种我们可以言之为本质的东西的时候,我们是否就一定在谈论本体论呢?本文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上述谬误的根源就在于一些学者混淆社会事实属性与社会事实本体,将社会事实本体论化的倾向本身就暴露了作者的一种不自觉的习惯:把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的回答当作对本体论的全部回答。科学哲学家的工作早已经证实,这种做法如果不推进到真理符合问题的讨论,仅仅只是一套约定性的语言游戏。如果真的把所谓的社会关系作为一种本体看待,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关系的独立性。科学领域的结构实在论或许可以为这种独立性提供一种支持,但迄今为止,似乎没有社会科学家来做这项工作,巴斯卡的工作或许可以算是一种尝试。不少作者都喜欢将事物的抽象本质或者某种带有解释性的虚构结构当作一种本体论的创新。所谓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融合也被解释为一种本体论的趋同,实际上,通常都是在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待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相似性。Richard W. Mansbach,“NeoThis and NeoThat:Or,‘Play It Sam’(Again and Again),”Mershon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0,No. 1,1996,p.93. 所谓的理性主义转向建构主义,或者国际关系本体论的重要性,虽然并非毫无价值,但无疑有很多虚构的成分。因为所谓的转向始终局限在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方式的应答上。
其次,本质?规律?——概念的误用与滥用
把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庸俗化与泛滥化。较为常见的形式是把本体论理解为某种本质、规律性的东西。“现实主义以权力作为国际秩序的主要支柱,并强调均势的本体属性。理想主义以国际组织、国际法作为国际秩序的所在,并以世界政府为目标,从而强调了与现实主义不同的国际关系本体存在。”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载《国际政治研究》2005年第1期,第32页。像这种概括只不过是一种准形而上语言,而且从作者的描述来看,他似乎直接把均势和组织与机制对立为两种不同的所谓本体,不免有些荒诞。类似这样的语言都不太经得起分析,所谓的国际关系本体构成了一个形而上的万能概念用于区分在本体论上也许并无区别的东西。
还有学者滥用各种科学哲学的概念,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常用概念进行过度“改造性”的定义。如胡宗山的《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一书自称“本书中的方法论研究不仅要研究具体的方法,更重要的是还要研究学者、理论和学科的本体论、认识论、范式,它实际上是一个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方法论体系。”胡宗山:《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经过作者的这样一番概念改造,方法论就成了包容认识论、本体论和范式,还兼顾具体理论内核的包罗万象的一种万能钥匙似的东西,而且这种创新有对哲学史进行随心所欲的颠覆的嫌疑。这种所谓的最大范畴化的方法论创新只不过是按照作者自己的需要把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范式这几个重要概念强行熔为一炉,并打乱他们互相之间的逻辑关系,按照作者的理解而不是科学哲学的基本立场来理解,最终只会导致彻底的不可理解。另外,作者对本体论的理解和概括也是比较粗浅的,所谓物质本体论、观念本体论的二分法这样的理解方式意味着作者是根据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来理解的,而作者整本书讲的都是围绕着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理解来做文章。
作者强调“本体论是学者的根本世界观在理论创作时的哲学表达或反映……即作为主体对于世界本源问题的根本性认识,但在具体学科领域,本体逐渐演化为具有本位、以某某为主导,把某个范畴作为核心概念的意思……它已经不仅仅指世界的本原何在这些最深层次的问题,而可能具体地指涉某门科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或客体的本质问题了。”同上书,第37页。这意味着作者认为哲学应该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而具体科学只需要回答针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显然这有悖科学事实,结构实在论就是针对第一个问题的新的回答。也许作者应该强调社会科学无力也没有必要回答第一个提问。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尴尬尽在于此。如何解决这种尴尬,有的学者认为不可能,有的学者的努力似乎还未得到广泛承认,如巴斯卡对机制的强调。
作者最后用他经过一番概念改造和创新后的方法论体系视角来理解国际关系理论的几次论争时,尴尬的局面就出现了。如:“第五次争论看起来是对第二次争论的回归,但却是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反拨,即对新—新合成基础上形成的理性主义日趋工具化的不满与反动。”胡宗山:《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223-224页。作者这样来理解第五次争论貌似有新意,实际上只是一种虚构,当然可以说国际关系理论也受到二战后整个社会科学领域非理性甚至是反理性思潮的影响,从而产生了对理性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的挑战和不满,但这种理性与非理性之争显然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非本体论意义上说的。
另一种形式是把很多并不属于本体论的概念一概归为本体论,也是一种典型的本体论滥用。如:“一般来讲, 本体论是探讨有关事物和世界的‘大本大源’问题,即形而上问题的……就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而言……具体讲,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所需回答的乃是到底存在权力本体、制度本体、法制本体还是社会本体或观念本体的问题。”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2页。很多学者都喜欢像这样先给出一个大体相似的本体论的哲学解释,然后就直接跳跃到国际关系的本体论问题。本体论问题难道还分学科和专业吗?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本体论问题产生以来就一直处在不断的争议中,这些争辩并不局限于某一个学科内部,是不同的学科共享关于本体论研究,而不是本体论的思想因学科不同而相异。把国际关系的存在和构成看成本体论问题的延伸也许不能说一点启发也没有,却是缺乏逻辑路径的。至于把无政府状态视为一个本体论的追问对象,更是有过度延伸的嫌疑,尽管科学哲学界有结构实在论或者虚拟实在论这种容易混淆的借鉴路线,但直接把无政府状态当作一种本体问题是值得怀疑的。至于把所谓的权力本体,制度本体、法制本体这些术语一概当作本体论,就更是赤裸裸的滥用。本体论的话题并没有终结,针对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结构实在论者提供了一个或许有潜力的回答。针对第三种提问,实在论与非实在论的争论仍在继续,但是国际关系争论本体论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它主要聚焦于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针对此的回答只有伴随着认识论的进展才有意义。本体论问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哲学争论,但是在推动国际关系理论进展上,本体论恰恰处于虚弱的地位。
再次,消极评价认识论而盲目推崇本体论。
一些学者也承认本体论问题最终只是一个假定问题,却始终停留在这个环节大呼重要而不继续前进。这一类学者的共同点是强调本体论的价值却不进行实证研究,但中外学者对于本体论的强调还略有不同,国内学者对本体论概念的争论史似乎了解得并不多,基本上都是最简单的物质本体——精神本体的原始理解,而他们宣扬的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所依赖的本体概念却又与这种基本立场没有什么关系,国外学者多是借鉴于科学哲学领域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来提出本体论所具有的价值。如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第17页;袁正清:《国际关系研究方法论的探讨需要本体论的观照——来自建构主义理论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1期,第16页;方雷、金鹏:《“中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认知》,载《现代国际关系》2009年第3期,第56-58页;胡传荣:《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派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简析》,载《国际观察》2007年第1期,第9页;陈玉聃:《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本体论的哲学基础》,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3期,第13页;Javier Lezaun,“Limiting the Social:Constructivism and Social Knowledg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No. 3,2002,pp.229-234;Jennifer SterlingFolker,“Realism and the Constructivist Challenge:Rejecting,Reconstructing,or Rereading,”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4,No. 1,2002,pp.73-97;Heikki Patomaki and Colin Wight,“After Postpositivism?The Promises of Critical Realism,”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 44,2000,pp.213-237;Giorgio Shani,“Toward a PostWestern IR:The ‘Umma,’‘Khalsa Panth,’and Critic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 10,No. 4,2008,pp.722-734. J. Ann Tickner,“You Just Dont Understand:Troubled Engagements between Feminists and IR Theorists,”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 41,No. 4,1997,pp. 611-632.这正是一个类似于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式的结论,问题是奎因告诉我们满足于此便可以放手去研究具体的科学问题,而这些国际关系学者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告诉我们国际关系理论的进步取决于本体论的所谓创新。实际上这种假定对于我们如何认识事物,包括国际关系现象,并不是直接有关,本体论假定并不直接导致人类的认识活动。本体论并不必然影响理论的具体内容,这样的例子在科学界数不胜数。牛顿是相信上帝的,他的本体论是原子本体还是上帝本体,这本身就说不清楚,但是牛顿的经典力学在被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取代前,机械还原论的认识论取得了公认的成功就是典型的例子。中国学者总是喜欢说本体的假定会影响认识论和方法论:“国际关系理论属于实体理论,因为其具有现实内容。本体论属于纯理念理论,不包含具体的现实内容,但本体论是实体理论的基础,本体论假设限定了我们的认识,必然影响到实体理论的内容。”高尚涛:《国际关系本体论分析》,第19页。作者在这里表达了一种明显的本体论决定认识论的立场,本体论并不是理论,可以说它是我们开始认识活动的一个起点或者基本假定,二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要说作者这句话想说什么意思,大概是想说不同的本体论可以催生出不同的具体理论,但是没有任何证明的就断言本体论催生认识论显然是错误的。 这种以本体论为突破口的文章大量出现是否真的丰富了我们对于国际关系现象的认识,丰富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序列呢?早就有学者对此持有质疑和批评的立场:“近年来,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建构主义’的文章比它的发源地美国还要多……建构主义据说打破了物质本体论,而以社会本体论取而代之,但它全然没有打破西方中心论的形而上本体论的桎梏。”相蓝欣:《国际关系理论“建构主义”本体论》,载《学海》2010年第1期,第156-157页。相蓝欣认为建构主义这种以本体论起家的流派如此流行主要在于西方的传统中,价值观深深地依附于本体论,“在西方,本体论问题是普世价值问题……但在最后必然走进死胡同”。同上刊,第157页。并不是任何一个术语贴上一个本体论的标签,我们对于国际关系本质的理解就加深了一层。建构主义确实相对于其他的国际关系理论突出了本体论问题的重要性,但建构主义的作用恰恰如同奎因的本体论承诺,它让学者们理解了不同于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和第三种提问方式,第二种提问方式先天的具有多样的答案(因其具有约定性)。但在建构主义发展出一种新的认识论、方法论前,建构主义仍然只能停留在主义的层面而不是理论的成功建构。
这种几乎是条件反射式地把本体论作为研究起点和理论基础的逻辑在国际关系学界太普遍了。温特认为国际关系理论深受认识论研究的限制和束缚,他觉得重心应该放在本体论研究上:“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回答认识论问题了……把注意力放在认识论问题上会分散我们研究国际关系的真正问题,也就是国际政治问题。我们重要的辩论应该围绕着实体的第一层次问题。”Alexander Wendt,“On constitution and causa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 24,No.5,1998,p.115.温特似乎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认识论价值极其怀疑和厌恶,将其归结为一种“认识论的焦虑”(epistemological anxiety)。Alexander Wendt,“On constitution and causa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 24,No.5,1998,p.116.他的这种立场来源于对实证主义者一心追求因果关系的不满:“这些进展被狭窄的关于科学只是回答因果关系来解决用于回答自然科学的方法问题所破坏。这种努力产生的效果是将不符合这种模式的历史和解释性工作边缘化了,并鼓励那些从事历史和解释工作的学者将自己的工作不再视为科学工作。”Ibid.,p.116.
温特的批评可以理解,的确有因果规律所无法或者尚未覆盖的部分。但是,自然科学家对于因果关系的追求主要是为了回答本体论的第一种提问,也正因为因果规律的普遍有效性得到一些人的质疑,对本体论的第三种提问才在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那里产生巨大的回响。可是国际关系学者如同大部分社会科学家一样,一开始继承的就是针对本体论的第二种提问。温特的这样一种反驳一开始就超出了他的解释所能触及的范围。他所谓的绝大部分自然科学研究者不怎么考虑认识论问题显然是一种巨大的偏见,众所周知,笛卡尔以来对于认识论的强调一直被认为与科学进步有着紧密联系。温特给予本体论的重要性的唯一论证就是他贬斥认识论的不重要性(且不说近代以来认识论的重要性在自然科学中远远比本体论重要),而且只字不提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中,本体论日益明显地认识论化。温特想说实证主义的影响在国际关系学界使得很多人对解释工作是一种科学产生怀疑,他认为这是人们寻求认识论的权威导致的,他认为实证主义的认识论产生了一种对科学的狭窄看法。他选择的方法是抛弃一个基础性的探寻领域:即我们如何获得真理,如果从这个思路出发,研究本体论唯一的效果就是使得解释多样化大行其道,就像人类学那样,每一个部落都是一个叙事,每一个叙事都是一种虚构的本体。温特的攻击是奇怪的,他为何对认识论如此苛刻而对本体论却如此宽容?国内部分学者也接受了这种信念。如“实际上,对于任何成功的理论范式,本体论都是它们理论的核心部分,当然,认识论和方法论都为解释、分析和论证本体论提供了适当的途径和工具,但只有在本体论的核心部分具备后,它们才具有了富有生命力的用途”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0页。。这种本体论决定认识论的话语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一再重复:“对于一门学科来说,本体论是其成立的前提,不同的本体论会导致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袁正清:《国际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建构主义解读国际政治》,第1页。所谓不同的本体论会导致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这句貌似真理的话真的是事实吗?这要看针对本体论的提问,针对本体论的第一种和第三种提问或许有此联系,但国际关系理论居栖其间的第二种提问则并非如此。虽然任何理论必然隐含本体论的立场,但所谓理论的成功必须以本体论的进展为前提是没有根据的。哲学家的确发现认识论、方法论在语言的约定中总是隐藏着某种本体论的设定。但是奎因的本体论承诺与其说是昭示科学理论必须起步于本体论研究,不如说是安慰那些因为科学进展日益把传统的本体论研究远远抛在身后而感到不安的学者,从这个意义上,本体论虚构了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
这种高扬本体论贬低认识论价值的倾向还特别明显地体现于所谓中国学派的问题上。“就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和建设来说,只有在本体论上取得突破,才能建构起中国学派……在某种意义上讲,所谓‘中国特色’或‘中国学派’将出在本体论的突破上。”李义虎:《关于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从西方理论到中国理论》,第34页。如果中国国际关系理论需要一种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本体,那么推而广之,这个世界上大概有几百种不同的国际关系本体,尽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这里的国际关系本体到底是什么。在这一类学者眼中,本体论不是那个人们争论了几千年没有结果的徒劳的主题,而是一个恋恋不舍的概念之王。当然,这位作者事实上没有也不可能去对所谓中国特色的本体论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解释。这大概就属于学者唐世平所批判过的那一类应该与之决裂的“判定型”文章。因为本体论概念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众多学者纷纷以本体论概念来做文章,却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学者以本体论概念真正推动理论的进步。当这位作者提醒我们要正确看待认识论与本体论的关系时,他这种毫无根据的迷恋本体论的倾向无疑容易引人误入歧途。迷恋一种所谓本体论上的创新的结果,就是不断涌现出更多的“没有深究而似是而非”而且“不贡献任何新知识”的“判定型”文章。唐世平:《与“标签型”和“判定型”文章决裂!》,共识网,2011年5月9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11050935067.html.
三、 结语
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国际关系研究中对本体论问题应有的基本立场呢?笔者认为主要应坚持两点:一是排除人本主义的思路和各种所谓现代本体论的诱惑。就现代哲学的两种本体论路径而言,首先应该排除的就是所谓的生存论路径。因为海德格尔甚至在他自己的哲学话语中也不认为他的哲学工作是为了关照科学,更何况,生存论哲学的各种哲学术语,如“领悟”“澄明”或“诗性”之“思”,实在是跟科学的思维或者说科学研究工作太不相容。这种本体论为基石来建设所谓的国际关系理论也就只能建立诗一般的语言。
二是摒弃或至少悬搁试图融合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无休止争论,对科学哲学内部的这一争论保持距离。如果我们仔细回顾哲学史上本体论与认识论的关系,以及正视认识论的二元分割所引起的为了弥合这种二元对立所做的努力直到今天还不能说已经成功这一事实,那我们恐怕不得不承认本体论的作用并不像那些强调其基础意义的学者所渲染的那么大。也许接受认识论的二元分割是人类运用理性的一个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唯一可以接受的在社会科学研究上的本体论立场大概就是自然主义的本体论,分析哲学已经确认过这样的本体论只具有约定和假设的价值。针对本体论第二种提问的回答不能代替针对本体论第一种提问和第三种提问的回答,换句话说,不管哲学家眼中的世界是坚实的物质还是缥渺的精神或者是所约定的任何东西,也不论在科学哲学领域,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持续多久,我们看不到这种争论在短期内有达成任何成果的可能性,而且这种成果,即使有,也不会对认识论产生多少影响。当然,如果科学哲学领域对本体论第一种提问方式的回答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或许情况会不同。
本文的最终结论是:迄今为止的国际关系理论进展基本上产生于认识论领域,并不存在围绕本体论研究来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可能,一些学者迷恋于本体论概念,不假思索地呼吁本体论研究对于国际关系理论的巨大意义,在笔者看来,这只是一种虚构的承诺。
(责任编辑: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