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是中国反腐败斗争重拳出击、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廉政瞭望》杂志社在广泛征求读者、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遴选、斟酌,评选出了2006年中国10大反腐败新闻。
1 党中央、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上海社保基金案,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立案检查。
7月,上海社保基金案东窗事发,涉案总金额达百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被挪用的社保基金高达32亿元。此案牵出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高官。
上榜理由:陈良宇是近年来继陈希同、成克杰之后受到查处的第三位最高级别的官员,凸显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2 中央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月5日至6日,中央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部署了2006年反腐败的几项重点工作: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
上榜理由:新年伊始,中央纪委部署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导航定向的作用。
3 中央对全国省(区、市)纪委书记大调整,加大了中央直派、异地交流和异地任职的力度。
全国有北京、上海、山西、西藏等23个省(区、市)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其中10省(市)纪委书记为异地任职,4个直辖市的纪委书记全部由中央直派。这次调整除内蒙古外,其他新任纪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而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上榜理由:此次换届调整,凸显中央严把地方纪委“一把手”提名权,加大异地交流和异地任职的力度,这将对反腐败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
4 治理商业贿赂成为全年反腐败工作重点,一度泛滥的商业贿赂现象有所遏制。
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治理商业贿赂成为了2006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中央和各省(区、市)分别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治理力度前所未有。截至2006年8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11人。
5 上榜理由: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治理商业贿赂,改善了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了国家形象。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在中国召开,贾春旺当选为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10月22日,世界上首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在北京开幕。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近千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领导机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上榜理由: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作为主要发起国和第一个由中国人担任主席的国际司法组织,它确立了我国在国际反贪污贿赂领域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话语权。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有效遏制国内日益突出的洗钱犯罪活动。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据央行披露,在2005年中,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件,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上榜理由:这部法律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必将发挥从下游堵截、遏制上游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作用。
7 土地反腐风暴席卷全国,一批涉嫌土地违法违纪问题的省级高官落马。
从年初刮起的土地反腐风暴席卷全国。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等一批省级高官因涉嫌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先后落马。
上榜理由:一年中在同一领域查出多名副省级高官,这在过去是鲜见的,也暴露出利用土地进行权钱交易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8 “透明国际”组织公布2006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清廉指数增加了0.1分,排名大幅跃升至第70位。
11月7日,“透明国际”组织公布了2006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清廉指数由3.2上升到3.3,在新增加了4个国家的情况下,2005年排名第78位的中国大陆,这次在16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大幅跃升至第70位。
上榜理由:中国清廉指数排名大幅跃升,显示出中国反腐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但清廉指数只增加了0.1分,说明中国反腐败依然任重道远。
9 “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尽快遏制垄断行业内存在的“福利腐败”,引起民众广泛关注。
在3月初召开的“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对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进行猛烈抨击,遏制“福利腐败”上了政协委员提案。4月中旬,安徽省出台规定,禁止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5月,《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叫停“福利腐败”。
上榜理由:遏制垄断行业“福利腐败”首次成了全国“两会”的热门议题,河北等地出台的法规则是治理“福利腐败”的宣言书。
10 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中国首次作出对被引渡人不判处或不执行死刑的承诺。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该条约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上榜理由:这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首个引渡条约,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更加务实、灵活。
1 党中央、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上海社保基金案,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立案检查。
7月,上海社保基金案东窗事发,涉案总金额达百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被挪用的社保基金高达32亿元。此案牵出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高官。
上榜理由:陈良宇是近年来继陈希同、成克杰之后受到查处的第三位最高级别的官员,凸显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2 中央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月5日至6日,中央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部署了2006年反腐败的几项重点工作: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
上榜理由:新年伊始,中央纪委部署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导航定向的作用。
3 中央对全国省(区、市)纪委书记大调整,加大了中央直派、异地交流和异地任职的力度。
全国有北京、上海、山西、西藏等23个省(区、市)的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其中10省(市)纪委书记为异地任职,4个直辖市的纪委书记全部由中央直派。这次调整除内蒙古外,其他新任纪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而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上榜理由:此次换届调整,凸显中央严把地方纪委“一把手”提名权,加大异地交流和异地任职的力度,这将对反腐败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
4 治理商业贿赂成为全年反腐败工作重点,一度泛滥的商业贿赂现象有所遏制。
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治理商业贿赂成为了2006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中央和各省(区、市)分别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治理力度前所未有。截至2006年8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11人。
5 上榜理由: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治理商业贿赂,改善了中国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了国家形象。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在中国召开,贾春旺当选为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10月22日,世界上首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在北京开幕。来自137个国家和地区、12个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近千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领导机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
上榜理由: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作为主要发起国和第一个由中国人担任主席的国际司法组织,它确立了我国在国际反贪污贿赂领域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话语权。
6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将有效遏制国内日益突出的洗钱犯罪活动。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洗钱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据央行披露,在2005年中,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成功破获洗钱及相关案件50余件,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上百亿元。
上榜理由:这部法律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必将发挥从下游堵截、遏制上游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作用。
7 土地反腐风暴席卷全国,一批涉嫌土地违法违纪问题的省级高官落马。
从年初刮起的土地反腐风暴席卷全国。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等一批省级高官因涉嫌土地违法违纪问题先后落马。
上榜理由:一年中在同一领域查出多名副省级高官,这在过去是鲜见的,也暴露出利用土地进行权钱交易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8 “透明国际”组织公布2006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大陆清廉指数增加了0.1分,排名大幅跃升至第70位。
11月7日,“透明国际”组织公布了2006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清廉指数由3.2上升到3.3,在新增加了4个国家的情况下,2005年排名第78位的中国大陆,这次在16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大幅跃升至第70位。
上榜理由:中国清廉指数排名大幅跃升,显示出中国反腐败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但清廉指数只增加了0.1分,说明中国反腐败依然任重道远。
9 “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尽快遏制垄断行业内存在的“福利腐败”,引起民众广泛关注。
在3月初召开的“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对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进行猛烈抨击,遏制“福利腐败”上了政协委员提案。4月中旬,安徽省出台规定,禁止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5月,《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叫停“福利腐败”。
上榜理由:遏制垄断行业“福利腐败”首次成了全国“两会”的热门议题,河北等地出台的法规则是治理“福利腐败”的宣言书。
10 全国人大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中国首次作出对被引渡人不判处或不执行死刑的承诺。
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该条约规定:“根据请求方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犯罪被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不执行死刑”,否则被请求方“应当拒绝引渡”。
上榜理由:这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首个引渡条约,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更加务实、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