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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三角区域已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初步建立了区域内合作协调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有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的一些弊端开始凸显,严重制约了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只有形成一种新型的稳定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以机制推进政府与政府、区域市场与区域市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作与互动,才能切实有效地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