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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人工智能产业区域发展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一梯队,已经初步形成了千亿级别的产业规模,且产业链基本完整。目前,浙江形成了以杭州为核心,宁波、温州、嘉兴等地快速跟进的产业态势,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初步构建。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浙江的人工智能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比如关键基础理论、核心技术、产业标准及关键器件发展滞后;智能芯片、高端元器件等关键基础软硬件领域制造能力不足;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比较短缺,需要大量从海外及北上广深等地引进;人工智能产业应用主要集中在消费服务领域,远未达到数据智能、自主智能、群体智能的要求。针对这些短板,浙江应出台一系列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能够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完善产业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浙江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络机制,强化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快研究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路径。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谋划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特色平台,加强应用示范,带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任务,将各地人工智能产业推进作为数字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人工智能统计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统计企业名录库和统计制度,开展人工智能年度统计调查。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组建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学会),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网络,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的协作机制。
设立人工智能专项政策
争取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各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服务和标准化体系,在重大科技专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建立人工智能服务政府采购机制,以示范应用为牵引加快市场培育和推广。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鼓勵建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引导社会投入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鼓励各地制定出台扶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举措,集聚创新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中央和省市县(市、区)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政策最大效应。
建立产业创新协同机制
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投入,形成产业协同创新的机制。一是要促进浙江高等院校数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机械自动化、心理学、哲学、语言学等多学科融合,加快大数据智能理论等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二是要强化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和学术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究院规模投入,鼓励研究院加大投入,补齐浙江在大尺寸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智能终端等核心硬件和产业化的短板,开展前沿技术和应用研究;三是积极与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知名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快引进以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为核心的重量级科研团队,推进之江实验室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并大力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创造浙江人工智能科学研究的领先优势;四是设立浙江人工智能科研专项,支持之江实验室、浙大、阿里、网易等研究主体建设,创建全国和全球人工智能公共平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创建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隐形冠军”,鼓励优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加快全球布局。一是要立足数字经济基础优势,以新兴人工智能技术和传统产业结合实现不同场景应用为切入点,突出浙江系统平台建设和应用内容开发优势,通过场景应用明晰顾客需求和技术方向,推动数据积累、算法优化和技术迭代。二是加大海内外优质企业招引力度,通过技术购买、企业并购、学术交流、研发合作、共同开发等多种方法,弥补人工智能产业的技术短板,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人工智能企业率先“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用户,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类公司招商,重点引进芯片设计/制造、新材料、服务器、处理器、传感等高端关键配件生产企业和智能应用企业。
加强学科建设和高端人才培养
攻克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标志性技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一流学科建设,加快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二是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人才新政,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浙创新创业,依托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浙江省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建立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着力引进创新团队、核心技术骨干、高技能和复合型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是加大人工智能实训。鼓励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知识和应用教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强化高校对产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建设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间人才流动,加强优质企业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2020年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报告》)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浙江的人工智能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比如关键基础理论、核心技术、产业标准及关键器件发展滞后;智能芯片、高端元器件等关键基础软硬件领域制造能力不足;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比较短缺,需要大量从海外及北上广深等地引进;人工智能产业应用主要集中在消费服务领域,远未达到数据智能、自主智能、群体智能的要求。针对这些短板,浙江应出台一系列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能够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制高点。
完善产业协调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浙江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络机制,强化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快研究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路径。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谋划建设一批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特色平台,加强应用示范,带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任务,将各地人工智能产业推进作为数字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人工智能统计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统计企业名录库和统计制度,开展人工智能年度统计调查。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联合组建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学会),构建人工智能创新网络,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的协作机制。
设立人工智能专项政策
争取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各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人工智能服务和标准化体系,在重大科技专项、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建立人工智能服务政府采购机制,以示范应用为牵引加快市场培育和推广。支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鼓勵建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引导社会投入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鼓励各地制定出台扶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举措,集聚创新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中央和省市县(市、区)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政策最大效应。
建立产业创新协同机制
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投入,形成产业协同创新的机制。一是要促进浙江高等院校数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机械自动化、心理学、哲学、语言学等多学科融合,加快大数据智能理论等基础理论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二是要强化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和学术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研究院规模投入,鼓励研究院加大投入,补齐浙江在大尺寸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智能终端等核心硬件和产业化的短板,开展前沿技术和应用研究;三是积极与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知名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快引进以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为核心的重量级科研团队,推进之江实验室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研究,并大力支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创造浙江人工智能科学研究的领先优势;四是设立浙江人工智能科研专项,支持之江实验室、浙大、阿里、网易等研究主体建设,创建全国和全球人工智能公共平台,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创建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隐形冠军”,鼓励优质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加快全球布局。一是要立足数字经济基础优势,以新兴人工智能技术和传统产业结合实现不同场景应用为切入点,突出浙江系统平台建设和应用内容开发优势,通过场景应用明晰顾客需求和技术方向,推动数据积累、算法优化和技术迭代。二是加大海内外优质企业招引力度,通过技术购买、企业并购、学术交流、研发合作、共同开发等多种方法,弥补人工智能产业的技术短板,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人工智能企业率先“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用户,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类公司招商,重点引进芯片设计/制造、新材料、服务器、处理器、传感等高端关键配件生产企业和智能应用企业。
加强学科建设和高端人才培养
攻克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标志性技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一流学科建设,加快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建设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二是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人才新政,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浙创新创业,依托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浙江省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建立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着力引进创新团队、核心技术骨干、高技能和复合型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是加大人工智能实训。鼓励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知识和应用教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强化高校对产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建设结构优化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间人才流动,加强优质企业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2020年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