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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礼物交换是人们维系、建立人际关系的常见方式,在重要的人生阶段,伴随着重要的人生仪式,礼物交换更是不可或缺的,并在“过事”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婚礼是重要的人生仪式之一,同样也少不了家族、亲友间的礼物互动,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回、汉婚姻交换礼物的种类也随着经济、教育、心态等多方面因素潜移默化地发生改变。本文试从婚姻礼物交换种类的变迁入手,探讨当代回、汉婚姻礼物交换类型的新型划分。
[关键词]社会变迁 礼物交换 表达性礼物 工具性礼物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4-0052-03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子子孙孙。礼物交换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项古老习俗一直延续至今,体现在社会人际关系的方方面面。阎云翔对中国农村礼物交换研究的著作《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中主要表现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礼物交换背后所体现的“人情”关系,中国农村的礼物交换不仅是物与物的互换,更是附着在物品之上的不可让渡的精神将收赠双方紧密联系起来,并形成了送礼——收礼——回礼的责任与义务圈,牵动着收赠双方及家庭间关系的亲疏。西方对礼物交换过程中附着在礼物之上精神的研究总是绕不开马歇尔·莫斯,他称之为“礼物之灵”(用hau表示),不论礼物如何交换,hau总是想回到原地,这就导致了送礼者与收礼者之间持续不断的联系。古式社会中的礼物交换同样不仅仅是物品本身的互换,而是以追求附着在物品之上的财富、地位、声望为最重要的目的。
人际关系可以说是农村中最重要的财富,而良好的人际关系在规范而非制度化的中国农村中,通过礼物交换来建立、维系、巩固是最符合“人情”的做法。礼物交换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如果送礼者赠与的同时收礼者进行回礼,难免让人误解为“交易”;若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赠礼或回礼,也会有“溜须”“上油”之嫌,因此,在人生重要的生命仪式中进行礼物交换往往恰当且常见,婚礼自然成为礼物交换、巩固关系的重要场所。婚姻乃人生大事,伴随着婚礼而产生的礼物交换更是自古有之,2000多年前的周代就开始实行“六礼”,由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6道程序便成了男女婚姻缔结的必经步骤,每一道步骤,都以各种礼物的交换为依托而实现。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礼物交换的种类、数量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本文旨在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礼物交换的种类、数量的变化及送礼动机,探讨当代回、汉婚姻礼物交换类型的发展与变迁。
一、田野点及研究方法简介
三营镇隶属固原市原州区,位于固原以北38千米。2015年7月调查时期,全镇共25个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7万。其中回族村16个,回汉混居村3个,汉族村6个。2008年普查显示当地回族34675人,占总人口的74.06%①,汉族12147人,占总人口的25.94%。②本次调查主要选择赵寺村(汉族村)和鸦儿沟村(回族村)进行深入系统的调研。赵寺村共9个大队,450多户,全村务农占60%,主要种植玉米、枸杞以及培育树苗,打工占40%,人均年收入6000元左右,部分打工家庭年收入过万。鸦儿沟村共12个大队,1000多户,村内男性多在外跑大车,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女性及老人在家务农,饲养少量牲口贴补家用。
田野工作采用观察法、深度访谈、个案研究等方法对第一手田野资料进行收集和记录。为了保护访谈对象的隐私,本文对人名进行了适当处理。
二、婚姻礼物交换种类及变迁
(一)婚姻礼物费用变迁
婚姻礼物的费用主要包括彩礼、嫁妆和随礼三个方面,指在整个婚姻缔结的过程中,男女双方互送礼物以及举办婚礼、招待亲友所花费用。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这三个方面的礼物交换在种类、数量、金额上都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同时还延伸出了新式的婚姻礼物交换形式。
1.“即时”礼的变迁
“即时”礼交换次数单一、内容完整,男女双方家庭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对礼物的金额、数量、种类协商一致后,一次性交换约定好的全部婚姻礼物,主要指彩礼及嫁妆。亲友的随礼,于婚宴当天一次性完成,也可看作“即时”之礼。
彩礼是姻亲家庭间财物的流动,通常代表建立群体间的姻亲关系、向女方让渡权利等。回族男方长辈于“主麻日”带着约定好的彩礼到女方家“谢亲”;汉族家庭则由男方去女方家“送大礼”。据访谈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当地汉族群众彩礼钱多为30个银元,回族120个银元比较普遍;20世纪60—70年代几十块钱是常见标准;20世纪80年代汉族彩礼在360—460元之间,而回族彩礼多在460元以上,条件优越的家庭会达到900元;20世纪90年代前半叶,多在800—3000元,后半叶涨至4000—8000元;1999年时就有上万彩礼出现;进入21世纪,彩礼金额不断上升,初期多为2万—5万,近几年汉族家庭普遍为8万元,而回族家庭则高涨至15万元左右,回族家庭彩礼整体上高于汉族。彩礼除了礼钱之外,也包含着礼品。礼品包括家具、家电、交通工具、床上用品等用以支持新婚家庭。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双袜子、一块布料都可作为结婚礼物赠送,一本《古兰经》在回族家庭也是很好的礼品;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红棉袄、成双成对的被子、褥子、毛毯是最主要的礼品;20世纪80年代流行送“三转一响”,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木质家具和四季的新衣为礼品。20世纪90年代时,黄金开始进入婚姻礼物交换的视野,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成为必不可少的婚姻礼物,房子、高档家具也进入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进入21世纪出现了更多的礼品形式,高档化妆品、铂金首饰、钻戒、家庭轿车等充斥着婚姻缔结的整个过程中。
嫁妆是娘家向女方转移的财物,通常具有象征女性亲属地位的功能,多是女子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现金、衣服、被褥、家具、家电以及其他用品。现金一般是彩礼钱中的一部分,其余的衣服、床上用品、部分家具、部分家电等用剩余彩礼钱购买,作为新婚家庭的基础设备。嫁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块手绢、一块布料,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成双的被褥、毛毯,一对木头箱子,再到20世纪80年代的手电筒、脸盆、热水壶等。20世纪90年代的家电,如洗衣机、冰箱;家具如衣柜、电视柜、桌子等。直到21世纪家庭轿车开始作为嫁妆支持女儿新组建的家庭。回族家庭婚姻缔结过程中除了上述这些陪嫁外,还有一些富有民族特色的物品,如《古兰经》、头巾、礼拜毯、汤瓶等。虽然礼品的赠送由过去的注重实用变为现在既讲究实用又照顾面子,但赠送礼物的传统依旧能够给新婚带来不少喜庆的气氛。 随礼是亲朋好友对婚事的祝福。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物资匮乏,经济落后,随礼主要以物品为主,20世纪70年代袜子、毛巾、手绢都可随礼。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随礼观念的转变,三营地区回族、汉族“过事”时的随礼均趋向现金。汉族在20世纪80年代随礼多在1—3元,20世纪90年代为5—10元,21世纪初期涨至30—50元,如今汉族村庄中常见随礼为50—100元。回族经商历史悠久,随礼普遍重“厚礼”,且亲缘、地缘、业缘关系区分明显,两年前近亲,随礼多在5000—10000元,远亲3000—5000元,邻居一般400—800元,而朋友、同事则200—500元不等,近两年随礼金额大幅上涨,近亲普遍为1万—2万元,有时也会有3万元,远亲5000—8000元,邻居500—800元,体现出与汉族明显的差异。总体来说,不论年代,不论回汉,随礼金额都会根据收赠双方的亲疏远近而有所增减。随礼的金额、数量不仅表现了随礼人与主家关系的亲疏远近,还表现了在家族中的地位。马歇尔·莫斯在《礼物》中便总结道:“总之,归根结底便是混融。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亦将事物融于灵魂。”③随礼过程中礼金上附着着随礼人的灵魂,对利益的追求虽不言说,但根本的是追求由此反映出来的家族地位与声望。
2.“拖沓”礼的诞生
“拖沓”礼是前述“即时”礼的补充形式,指婚姻缔结过程中,受男方经济能力限制,无法在订婚后短期内结婚,且无力一次性支付商定的婚姻礼物;但为了维系婚姻缔结关系,男方于订婚之日起至结婚之日终,不定期向女方及女方主要亲属赠送的日常礼品称为“拖沓”之礼。随着时代的变迁,礼物的种类也由单一服饰扩展到各个领域,如金银首饰、日用品、大小家电等。“拖沓”之礼在当地回族家庭中比较常见,且是必需的环节;汉族家庭也有类似情况,但礼物交换内容变通性较大,侧重于准女婿与女方家庭的交往,随手的“上门之礼”如水果、牛奶等均可,或者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女方家劳动也可看成一种“体力”礼物作为“交换”内容来维持婚约的稳定。
调研中的一个真实例子正好印证了这一点。何L与白X是一对未婚夫妻,他们因为民族不同而一直受到双方家庭的阻碍,坚持8年之久到2015年才最终得到了女方家的准允。虽已订婚,但相约的聘礼何L还未能完全承担,因此在这一年中,何L每季都要给白X买衣服,春夏秋冬一次没落,秋冬之时还要给白X的母亲买新衣;由于白X是汉族,每逢节日何L还要带羊肉、牛奶、补品等礼物拜访准丈母娘家。何L开玩笑地说:“我把自己的体力也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家了。”每逢周末或者节日何L会去女方家帮忙干活,一方面维系了与女方的婚约,另一方面也使得既定聘礼金额不再增长。
“拖沓”礼物的赠送,看似无形中增加了男方的负担,实际上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男方在彩礼方面的重负,还能与女方家的主要亲属建立融洽的关系。三营地区的“拖沓”之礼十分普遍,一方面维持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维持了既定的彩礼金额,避免彩礼金额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这同时体现了婚姻礼物交换背后的“时效”,回族缔结婚姻时间很短,从双方认识到走入婚姻殿堂一般不会超过半年,在农村地区甚至有的一周就完成了婚姻。这种情况下,男方家要尽快把说定的彩礼送给女方家,用来“定下”这个媳妇,可是回族普遍重“厚礼”,农村地区很多家庭无法一次性拿出一笔钱来操办婚事,但是为了避免准媳妇被许给别家,也为了商量好的彩礼金额不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长,尤其近三年回族婚姻彩礼金额大幅度提高,男方负担加重,只能在平时的生活中通过礼物“临时添加”保持延期支付。这是“拖沓”礼的正面功能。
(二)婚姻礼物交换圈的变迁
婚姻礼物交换圈的变化归根结底是由于婚姻圈的变化所导致。
1.地域差异交换圈
三营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闭塞,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回族人口聚集,长期以来一直以村内结婚、镇内村与村之间通婚这两种婚姻缔结范围为主。不论回、汉,结婚必须要有媒人在双方家庭中间为双方协商婚姻礼物交换的日期、数量、金额等事项,因此,媒人在介绍双方男女认识时,就已经充分考虑双方的民族教派、家庭背景、经济收入、教育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使得婚姻缔结范围主要在某一村内或者三营镇内的村与村之间。
2002年开始,原州区开始计划进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三营镇划入规范建设范围内,并跟随相关政策开始发展,随着破土建屋、设置居民点、发展经济、引进优势农业、发展民族特色文化等一系列措施,于2012年小城镇建设落实完成,三营镇街道变宽,干净整洁,人口也增加,这无疑为三营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很多外乡人在此创业生活,并逐渐打破了当地封闭的婚姻缔结圈,扩大了婚姻礼物的交换范围。使得婚姻礼物交换范围由村内向外扩展,出现了大量村镇结合或者当地人与外乡人结合的婚姻。
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教育水平、开阔眼界的观念更加深入每一对父母的心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或者出外上学。外出打工男性带回外地媳妇的人数增多,教育水平高的年轻人留在外地结婚的人数增多,使得婚姻圈不断扩大,婚姻礼物交换的范围也在增大。
2.民族差异交换圈
三营地区经过上千年历史的涤荡、人口的迁移、文化的流变,最终形成以回汉两族为主的格局,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74%以上,成为回族聚居区,宗教气氛浓厚,婚姻缔结方面更是表现出不与非穆斯林民族通婚的特点,长期以来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双方家庭也不会出现民族差异。
但近几年三营地区回汉通婚现象虽不普遍但日益增多。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吸引大量外乡人来此创业,其中不免有非穆斯林民族;第二,大量适婚青年出外打工改善生活,结识非穆斯林民族的可能性增大;第三,教育观念的改变使得大量父母将孩子送到外地接受教育,结识非穆斯林民族的可能性增大,并且部分回族青年选择在外地结婚生活;第四,随着回族经堂教育的不断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回族父母对《古兰经》中关于婚姻的要求有了深入的理解,从而减小了非穆斯林民族进入家族的阻碍。与汉族接触面的扩大导致了婚姻礼物交换范围的改变。主要是由同民族之间婚姻的缔结逐渐转变为与异民族通婚,这使得婚姻礼物交换的范围扩展于非本民族群体当中。 三、婚姻礼物交换类型的当代划分
随着婚姻礼物交换种类的增多、交换圈的扩大,礼物收赠双方的关系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礼物交换与人际交往密不可分。收赠双方从单纯的血缘关系逐渐扩展到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甚至更广的范围,影响着人与人间的交往方式与人际关系。贝夫曾对礼物世界进行初步分类,即表达性与工具性的礼物。表达性的礼物由收赠双方既有的地位关系决定,表现了收赠双方长期且稳定的关系;而工具性礼物则是通过送礼操纵双方关系,一般是短期且不稳定的关系。可见礼物的类型与收赠双方关系类型共同构成了礼物交换的具体情境,这在婚姻礼物交换的过程中同样适用,并支配着中国人的送礼行为。礼物类型沿用阎云翔总结礼物交换动机的“表达型与工具型”,在收赠双方关系上则用“横向”表示地位相当的双方,“纵向”表示地位差异的双方,总结出四中婚姻礼物交换的类型:
此研究框架将婚姻礼物交换中礼物类型和人际关系相结合,划分出当代婚姻礼物交换的四种类型,从中深入研究当代婚姻礼物交换行为。其中“A”多出现在血缘、较近的地缘关系(如:邻居)之中,是唯一的平衡交换,收赠双方以情感为纽带,保持长期且稳定的交往,通过一家婚礼“过事”进行礼物交换,巩固双方关系;“B”常见于地缘、业缘(如:朋友、同事)关系中,赠礼方与收礼方通过礼物交换维持、巩固关系,一方送礼或回礼是担心另一方终止送礼,受这样的心理支配维持婚姻礼物的交换;“C”常见于有地位、长幼区分的家族中,主要在血缘关系或干亲团体中体现,长辈给小辈的礼钱、压岁钱均属于这一范畴;而“D”则是最不平衡的交换,地位低者借助婚礼向地位高者赠送礼物,多不期待回礼,并且希望达到一定的预期目的,被称之为“溜须”。
四、结论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习俗均因地方色彩而不尽相同,但同受一种儒家文化的熏陶导致婚姻礼物的交换现象遍及全国。礼物间的交换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交换种类、数量、范围等多个方面发生着巨大变化,但整体上仍然跟随着经济发展、教育普及的脚步而展现出种类多、范围广、稳定性强的特点,表达型礼物多侧重于收赠双方的感情认同,不论双方地位、长幼、权力存在多大的差异,都以长期、稳定的和谐方式而联系着彼此;工具型礼物则较多掺杂着功利目的,是维系、建立关系的一种手段,为的是在将来的某一时间达到某种目的。不论婚姻礼物交换伴随着更多的表达性或是工具性,“礼物”都是人际、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在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婚姻礼物的交换在一定程度上由表达性的情感联系趋向工具性的功利联系,但不论何种类型的礼物交换,其在维系、巩固、促进人际交往方面仍起着巨大作用。
注释:
①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10.P1121.
②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10.P1123.
③(法)马歇尔·莫斯(著),汲喆(译).礼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41.
【参考文献】
[1](法)马歇尔·莫斯(著),汲喆(译).礼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
[3]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4]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关键词]社会变迁 礼物交换 表达性礼物 工具性礼物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4-0052-03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子子孙孙。礼物交换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项古老习俗一直延续至今,体现在社会人际关系的方方面面。阎云翔对中国农村礼物交换研究的著作《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中主要表现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礼物交换背后所体现的“人情”关系,中国农村的礼物交换不仅是物与物的互换,更是附着在物品之上的不可让渡的精神将收赠双方紧密联系起来,并形成了送礼——收礼——回礼的责任与义务圈,牵动着收赠双方及家庭间关系的亲疏。西方对礼物交换过程中附着在礼物之上精神的研究总是绕不开马歇尔·莫斯,他称之为“礼物之灵”(用hau表示),不论礼物如何交换,hau总是想回到原地,这就导致了送礼者与收礼者之间持续不断的联系。古式社会中的礼物交换同样不仅仅是物品本身的互换,而是以追求附着在物品之上的财富、地位、声望为最重要的目的。
人际关系可以说是农村中最重要的财富,而良好的人际关系在规范而非制度化的中国农村中,通过礼物交换来建立、维系、巩固是最符合“人情”的做法。礼物交换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如果送礼者赠与的同时收礼者进行回礼,难免让人误解为“交易”;若在不恰当的时间地点赠礼或回礼,也会有“溜须”“上油”之嫌,因此,在人生重要的生命仪式中进行礼物交换往往恰当且常见,婚礼自然成为礼物交换、巩固关系的重要场所。婚姻乃人生大事,伴随着婚礼而产生的礼物交换更是自古有之,2000多年前的周代就开始实行“六礼”,由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6道程序便成了男女婚姻缔结的必经步骤,每一道步骤,都以各种礼物的交换为依托而实现。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礼物交换的种类、数量等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本文旨在归纳新中国成立以来礼物交换的种类、数量的变化及送礼动机,探讨当代回、汉婚姻礼物交换类型的发展与变迁。
一、田野点及研究方法简介
三营镇隶属固原市原州区,位于固原以北38千米。2015年7月调查时期,全镇共25个行政村,1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7万。其中回族村16个,回汉混居村3个,汉族村6个。2008年普查显示当地回族34675人,占总人口的74.06%①,汉族12147人,占总人口的25.94%。②本次调查主要选择赵寺村(汉族村)和鸦儿沟村(回族村)进行深入系统的调研。赵寺村共9个大队,450多户,全村务农占60%,主要种植玉米、枸杞以及培育树苗,打工占40%,人均年收入6000元左右,部分打工家庭年收入过万。鸦儿沟村共12个大队,1000多户,村内男性多在外跑大车,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女性及老人在家务农,饲养少量牲口贴补家用。
田野工作采用观察法、深度访谈、个案研究等方法对第一手田野资料进行收集和记录。为了保护访谈对象的隐私,本文对人名进行了适当处理。
二、婚姻礼物交换种类及变迁
(一)婚姻礼物费用变迁
婚姻礼物的费用主要包括彩礼、嫁妆和随礼三个方面,指在整个婚姻缔结的过程中,男女双方互送礼物以及举办婚礼、招待亲友所花费用。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这三个方面的礼物交换在种类、数量、金额上都发生着明显的变化,同时还延伸出了新式的婚姻礼物交换形式。
1.“即时”礼的变迁
“即时”礼交换次数单一、内容完整,男女双方家庭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对礼物的金额、数量、种类协商一致后,一次性交换约定好的全部婚姻礼物,主要指彩礼及嫁妆。亲友的随礼,于婚宴当天一次性完成,也可看作“即时”之礼。
彩礼是姻亲家庭间财物的流动,通常代表建立群体间的姻亲关系、向女方让渡权利等。回族男方长辈于“主麻日”带着约定好的彩礼到女方家“谢亲”;汉族家庭则由男方去女方家“送大礼”。据访谈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当地汉族群众彩礼钱多为30个银元,回族120个银元比较普遍;20世纪60—70年代几十块钱是常见标准;20世纪80年代汉族彩礼在360—460元之间,而回族彩礼多在460元以上,条件优越的家庭会达到900元;20世纪90年代前半叶,多在800—3000元,后半叶涨至4000—8000元;1999年时就有上万彩礼出现;进入21世纪,彩礼金额不断上升,初期多为2万—5万,近几年汉族家庭普遍为8万元,而回族家庭则高涨至15万元左右,回族家庭彩礼整体上高于汉族。彩礼除了礼钱之外,也包含着礼品。礼品包括家具、家电、交通工具、床上用品等用以支持新婚家庭。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双袜子、一块布料都可作为结婚礼物赠送,一本《古兰经》在回族家庭也是很好的礼品;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红棉袄、成双成对的被子、褥子、毛毯是最主要的礼品;20世纪80年代流行送“三转一响”,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木质家具和四季的新衣为礼品。20世纪90年代时,黄金开始进入婚姻礼物交换的视野,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成为必不可少的婚姻礼物,房子、高档家具也进入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进入21世纪出现了更多的礼品形式,高档化妆品、铂金首饰、钻戒、家庭轿车等充斥着婚姻缔结的整个过程中。
嫁妆是娘家向女方转移的财物,通常具有象征女性亲属地位的功能,多是女子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现金、衣服、被褥、家具、家电以及其他用品。现金一般是彩礼钱中的一部分,其余的衣服、床上用品、部分家具、部分家电等用剩余彩礼钱购买,作为新婚家庭的基础设备。嫁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块手绢、一块布料,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成双的被褥、毛毯,一对木头箱子,再到20世纪80年代的手电筒、脸盆、热水壶等。20世纪90年代的家电,如洗衣机、冰箱;家具如衣柜、电视柜、桌子等。直到21世纪家庭轿车开始作为嫁妆支持女儿新组建的家庭。回族家庭婚姻缔结过程中除了上述这些陪嫁外,还有一些富有民族特色的物品,如《古兰经》、头巾、礼拜毯、汤瓶等。虽然礼品的赠送由过去的注重实用变为现在既讲究实用又照顾面子,但赠送礼物的传统依旧能够给新婚带来不少喜庆的气氛。 随礼是亲朋好友对婚事的祝福。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物资匮乏,经济落后,随礼主要以物品为主,20世纪70年代袜子、毛巾、手绢都可随礼。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随礼观念的转变,三营地区回族、汉族“过事”时的随礼均趋向现金。汉族在20世纪80年代随礼多在1—3元,20世纪90年代为5—10元,21世纪初期涨至30—50元,如今汉族村庄中常见随礼为50—100元。回族经商历史悠久,随礼普遍重“厚礼”,且亲缘、地缘、业缘关系区分明显,两年前近亲,随礼多在5000—10000元,远亲3000—5000元,邻居一般400—800元,而朋友、同事则200—500元不等,近两年随礼金额大幅上涨,近亲普遍为1万—2万元,有时也会有3万元,远亲5000—8000元,邻居500—800元,体现出与汉族明显的差异。总体来说,不论年代,不论回汉,随礼金额都会根据收赠双方的亲疏远近而有所增减。随礼的金额、数量不仅表现了随礼人与主家关系的亲疏远近,还表现了在家族中的地位。马歇尔·莫斯在《礼物》中便总结道:“总之,归根结底便是混融。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亦将事物融于灵魂。”③随礼过程中礼金上附着着随礼人的灵魂,对利益的追求虽不言说,但根本的是追求由此反映出来的家族地位与声望。
2.“拖沓”礼的诞生
“拖沓”礼是前述“即时”礼的补充形式,指婚姻缔结过程中,受男方经济能力限制,无法在订婚后短期内结婚,且无力一次性支付商定的婚姻礼物;但为了维系婚姻缔结关系,男方于订婚之日起至结婚之日终,不定期向女方及女方主要亲属赠送的日常礼品称为“拖沓”之礼。随着时代的变迁,礼物的种类也由单一服饰扩展到各个领域,如金银首饰、日用品、大小家电等。“拖沓”之礼在当地回族家庭中比较常见,且是必需的环节;汉族家庭也有类似情况,但礼物交换内容变通性较大,侧重于准女婿与女方家庭的交往,随手的“上门之礼”如水果、牛奶等均可,或者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女方家劳动也可看成一种“体力”礼物作为“交换”内容来维持婚约的稳定。
调研中的一个真实例子正好印证了这一点。何L与白X是一对未婚夫妻,他们因为民族不同而一直受到双方家庭的阻碍,坚持8年之久到2015年才最终得到了女方家的准允。虽已订婚,但相约的聘礼何L还未能完全承担,因此在这一年中,何L每季都要给白X买衣服,春夏秋冬一次没落,秋冬之时还要给白X的母亲买新衣;由于白X是汉族,每逢节日何L还要带羊肉、牛奶、补品等礼物拜访准丈母娘家。何L开玩笑地说:“我把自己的体力也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家了。”每逢周末或者节日何L会去女方家帮忙干活,一方面维系了与女方的婚约,另一方面也使得既定聘礼金额不再增长。
“拖沓”礼物的赠送,看似无形中增加了男方的负担,实际上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男方在彩礼方面的重负,还能与女方家的主要亲属建立融洽的关系。三营地区的“拖沓”之礼十分普遍,一方面维持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维持了既定的彩礼金额,避免彩礼金额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这同时体现了婚姻礼物交换背后的“时效”,回族缔结婚姻时间很短,从双方认识到走入婚姻殿堂一般不会超过半年,在农村地区甚至有的一周就完成了婚姻。这种情况下,男方家要尽快把说定的彩礼送给女方家,用来“定下”这个媳妇,可是回族普遍重“厚礼”,农村地区很多家庭无法一次性拿出一笔钱来操办婚事,但是为了避免准媳妇被许给别家,也为了商量好的彩礼金额不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长,尤其近三年回族婚姻彩礼金额大幅度提高,男方负担加重,只能在平时的生活中通过礼物“临时添加”保持延期支付。这是“拖沓”礼的正面功能。
(二)婚姻礼物交换圈的变迁
婚姻礼物交换圈的变化归根结底是由于婚姻圈的变化所导致。
1.地域差异交换圈
三营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闭塞,经济发展水平较差,回族人口聚集,长期以来一直以村内结婚、镇内村与村之间通婚这两种婚姻缔结范围为主。不论回、汉,结婚必须要有媒人在双方家庭中间为双方协商婚姻礼物交换的日期、数量、金额等事项,因此,媒人在介绍双方男女认识时,就已经充分考虑双方的民族教派、家庭背景、经济收入、教育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这使得婚姻缔结范围主要在某一村内或者三营镇内的村与村之间。
2002年开始,原州区开始计划进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三营镇划入规范建设范围内,并跟随相关政策开始发展,随着破土建屋、设置居民点、发展经济、引进优势农业、发展民族特色文化等一系列措施,于2012年小城镇建设落实完成,三营镇街道变宽,干净整洁,人口也增加,这无疑为三营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很多外乡人在此创业生活,并逐渐打破了当地封闭的婚姻缔结圈,扩大了婚姻礼物的交换范围。使得婚姻礼物交换范围由村内向外扩展,出现了大量村镇结合或者当地人与外乡人结合的婚姻。
近年来,随着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教育水平、开阔眼界的观念更加深入每一对父母的心中,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打工或者出外上学。外出打工男性带回外地媳妇的人数增多,教育水平高的年轻人留在外地结婚的人数增多,使得婚姻圈不断扩大,婚姻礼物交换的范围也在增大。
2.民族差异交换圈
三营地区经过上千年历史的涤荡、人口的迁移、文化的流变,最终形成以回汉两族为主的格局,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74%以上,成为回族聚居区,宗教气氛浓厚,婚姻缔结方面更是表现出不与非穆斯林民族通婚的特点,长期以来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双方家庭也不会出现民族差异。
但近几年三营地区回汉通婚现象虽不普遍但日益增多。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吸引大量外乡人来此创业,其中不免有非穆斯林民族;第二,大量适婚青年出外打工改善生活,结识非穆斯林民族的可能性增大;第三,教育观念的改变使得大量父母将孩子送到外地接受教育,结识非穆斯林民族的可能性增大,并且部分回族青年选择在外地结婚生活;第四,随着回族经堂教育的不断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回族父母对《古兰经》中关于婚姻的要求有了深入的理解,从而减小了非穆斯林民族进入家族的阻碍。与汉族接触面的扩大导致了婚姻礼物交换范围的改变。主要是由同民族之间婚姻的缔结逐渐转变为与异民族通婚,这使得婚姻礼物交换的范围扩展于非本民族群体当中。 三、婚姻礼物交换类型的当代划分
随着婚姻礼物交换种类的增多、交换圈的扩大,礼物收赠双方的关系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化,礼物交换与人际交往密不可分。收赠双方从单纯的血缘关系逐渐扩展到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甚至更广的范围,影响着人与人间的交往方式与人际关系。贝夫曾对礼物世界进行初步分类,即表达性与工具性的礼物。表达性的礼物由收赠双方既有的地位关系决定,表现了收赠双方长期且稳定的关系;而工具性礼物则是通过送礼操纵双方关系,一般是短期且不稳定的关系。可见礼物的类型与收赠双方关系类型共同构成了礼物交换的具体情境,这在婚姻礼物交换的过程中同样适用,并支配着中国人的送礼行为。礼物类型沿用阎云翔总结礼物交换动机的“表达型与工具型”,在收赠双方关系上则用“横向”表示地位相当的双方,“纵向”表示地位差异的双方,总结出四中婚姻礼物交换的类型:
此研究框架将婚姻礼物交换中礼物类型和人际关系相结合,划分出当代婚姻礼物交换的四种类型,从中深入研究当代婚姻礼物交换行为。其中“A”多出现在血缘、较近的地缘关系(如:邻居)之中,是唯一的平衡交换,收赠双方以情感为纽带,保持长期且稳定的交往,通过一家婚礼“过事”进行礼物交换,巩固双方关系;“B”常见于地缘、业缘(如:朋友、同事)关系中,赠礼方与收礼方通过礼物交换维持、巩固关系,一方送礼或回礼是担心另一方终止送礼,受这样的心理支配维持婚姻礼物的交换;“C”常见于有地位、长幼区分的家族中,主要在血缘关系或干亲团体中体现,长辈给小辈的礼钱、压岁钱均属于这一范畴;而“D”则是最不平衡的交换,地位低者借助婚礼向地位高者赠送礼物,多不期待回礼,并且希望达到一定的预期目的,被称之为“溜须”。
四、结论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习俗均因地方色彩而不尽相同,但同受一种儒家文化的熏陶导致婚姻礼物的交换现象遍及全国。礼物间的交换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交换种类、数量、范围等多个方面发生着巨大变化,但整体上仍然跟随着经济发展、教育普及的脚步而展现出种类多、范围广、稳定性强的特点,表达型礼物多侧重于收赠双方的感情认同,不论双方地位、长幼、权力存在多大的差异,都以长期、稳定的和谐方式而联系着彼此;工具型礼物则较多掺杂着功利目的,是维系、建立关系的一种手段,为的是在将来的某一时间达到某种目的。不论婚姻礼物交换伴随着更多的表达性或是工具性,“礼物”都是人际、社会关系的润滑剂,在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婚姻礼物的交换在一定程度上由表达性的情感联系趋向工具性的功利联系,但不论何种类型的礼物交换,其在维系、巩固、促进人际交往方面仍起着巨大作用。
注释:
①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10.P1121.
②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10.P1123.
③(法)马歇尔·莫斯(著),汲喆(译).礼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41.
【参考文献】
[1](法)马歇尔·莫斯(著),汲喆(译).礼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固原市原州区志/固原市原州区党史区志编纂委员会编[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0.
[3]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4]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