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非认知主义与主观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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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恶的非认知主义者non-cognitivist about wrongness)必定认为,从下面这个论证的前提推出结论是非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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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早期和中期哲学注重建立机械论的宇宙体系以及阐明这一体系的形而上学基础不同,笛卡尔的晚期(1646年至去世)哲学发生了转折,即将“爱”作为他的形而上学、生物学、情感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指导原则。其有关论述主要出现在他致伊丽莎白公主和沙尼
霍布斯的《利维坦》想使主权者(the sovereign)成为权威的、无所不能的规则制定者和罪恶的惩罚者。在一定意义上,霍布斯式的主权者就是尘世中的上帝,《利维坦》中的社会规划(soial project)既是神学的,又是政治性的。
现象学和笛卡尔主义有没有血缘关系?海德格尔、南德格雷贝和福顿等人都认为现象学和笛卡尔主义没有血缘关系。海德格尔认为“自我禁闭”只是胡塞尔自己的笛卡尔主义解释的人工物;南德格雷贝认为后期胡塞尔离开了《观念(一)》中的作为绝对基地的先验主体,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的意义,在《真理和方法》中,展示了交往认识的主要形式。借助于这些认识形式,伽达默尔使历史的沟通服从于标准的评价。伽达默尔使认识的互动只和一个“我”和“你”相关,而省略了相关的“他者”。伽德默尔之所以做出这种限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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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传统的一个核心假设是,对一个性质或种类(kind)的概念加以分析,是确定基本质的途径。这一传统看来预设了概念分析对于确定具体现象(如热和疼)的本质,就像确定更为抽象的性质(如正义和真理)那样有着实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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