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紧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2013年12月15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徐绍史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稳中求进 锐意改革创新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报告。
会议指出,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改革创新动力不断激发,转型升级出现积极变化,内需潜力依然巨大,特别是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2013年的发展也为2014年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国内外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虽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发达经济体量宽政策调整、新兴市场国家增速减缓的影响尚难估量,我国出口面临的外部环境仍不乐观。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稳中有忧、稳中有险。
在这样的经济形势和背景下,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投资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六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并部署了2014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同时提出要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焦点一:明确六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2014年是改革年。发展改革系统要对照调整、对号入座,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切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切实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放在重要位置。2013年,国家发改委共取消和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国家发改委还将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出水平。为此,发改委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真正把审批变成服务。同时,还要加快建立纵横联动协管的机制,不仅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还要加强部门、地方之间的纵向协管。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重点是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对此,2014年要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做好民间投资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尽快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推出一批示范带动项目。
针对宏观调控,发改委将出台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指导意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框架。
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领域,则要推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违规设立的优惠政策,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焦点二:推动七项重点工作
中央关于2014年经济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发展改革系统将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改善消费环境。着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调整预算内投资结构,大幅压缩用于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适当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停止建设楼堂馆所等投资,压缩小型分散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合理确定投向,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民生建设,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重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工程,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等领域。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有效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努力拓展外需,优化进出口结构,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推动产业境外投资,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搞好经济运行调节。
二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三是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供给,合理把握粮油、棉花、食糖、猪肉、化肥等收储投放力度、时机和节奏。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健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四是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产能,多策并举优化存量产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监管等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完善机制、强化基础、培育产业上下功夫。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
五是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着力构建各具特色、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支撑带。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推进对口支援,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等跨越式发展。
六是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监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狠抓环境治理,落实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及配套政策,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是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发展,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投入,加强统筹,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就业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焦点三:尽快出台城镇化配套政策
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完成好5大战略任务,也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要求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根据土地、水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均衡,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要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加快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会议同时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不可能一蹴而就,2014年,发展改革系统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推动城镇化规划实施,出台配套政策,编制配套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完善基础设施等工作。
具体到落实,关于推动规划实施,将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早发布实施。关于配套政策方面,将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出促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支持政策。关于编制配套规划,将组织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关于试点示范方面,发改委将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将提高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
会议指出,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改革创新动力不断激发,转型升级出现积极变化,内需潜力依然巨大,特别是宏观调控积累了新的经验,2013年的发展也为2014年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国内外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虽延续缓慢复苏态势,但发达经济体量宽政策调整、新兴市场国家增速减缓的影响尚难估量,我国出口面临的外部环境仍不乐观。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稳中有忧、稳中有险。
在这样的经济形势和背景下,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4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投资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六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并部署了2014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同时提出要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焦点一:明确六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2014年是改革年。发展改革系统要对照调整、对号入座,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切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切实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被放在重要位置。2013年,国家发改委共取消和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国家发改委还将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坚决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出水平。为此,发改委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真正把审批变成服务。同时,还要加快建立纵横联动协管的机制,不仅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还要加强部门、地方之间的纵向协管。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重点是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对此,2014年要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做好民间投资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尽快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推出一批示范带动项目。
针对宏观调控,发改委将出台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指导意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框架。
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领域,则要推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违规设立的优惠政策,着力清除市场壁垒,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焦点二:推动七项重点工作
中央关于2014年经济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发展改革系统将坚持以改革为统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改善消费环境。着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调整预算内投资结构,大幅压缩用于一般竞争性企业项目投资,适当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停止建设楼堂馆所等投资,压缩小型分散投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办大事。合理确定投向,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民生建设,水利、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重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重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工程,教育、医疗、社会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等领域。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有效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努力拓展外需,优化进出口结构,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推动产业境外投资,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搞好经济运行调节。
二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继续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三是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供给,合理把握粮油、棉花、食糖、猪肉、化肥等收储投放力度、时机和节奏。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健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四是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坚决遏制新增违规产能,多策并举优化存量产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监管等手段,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完善机制、强化基础、培育产业上下功夫。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
五是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着力构建各具特色、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支撑带。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推进对口支援,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等跨越式发展。
六是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监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狠抓环境治理,落实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及配套政策,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七是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发展,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投入,加强统筹,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就业问题,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焦点三:尽快出台城镇化配套政策
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必须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完成好5大战略任务,也就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就是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要求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和推进城镇化,根据土地、水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均衡,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严格规范新城新区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要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加快破除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会议同时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不可能一蹴而就,2014年,发展改革系统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推动城镇化规划实施,出台配套政策,编制配套规划,开展试点示范,完善基础设施等工作。
具体到落实,关于推动规划实施,将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争取尽早发布实施。关于配套政策方面,将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资金、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研究推出促进中小城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支持政策。关于编制配套规划,将组织编制实施重点城市群发展规划,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关于试点示范方面,发改委将围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降低行政成本的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不同区域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试点。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将提高东部地区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推进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主要城市之间的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城市的连接,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