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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部署要求,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和《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粤办函[2017]198号),省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78个政府网站进行了考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