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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质量检疫检验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最新数据显示, 2015年中国牛肉进出口总贸易量(不含牛下水等产品)约47.9万吨,比2014年增加了17.5万吨,牛肉进出口总贸易额23.65亿美元。2015年牛肉净进口量47.4万吨,是2014年29.7万吨的1.6倍。截至2016年4月,进口肉类产品已获准入国家共有23个,2015年进口量列前7名的国家分别是德国、美国、巴西、澳大利亚、西班牙、丹麦、新西兰,共占进口肉类贸易总量60%以上。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宝忠表示,中国人均肉类消费已达到60千克/年以上,已远超2013年《全国膳食营养纲要》2020年29千克/年发展目标,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
牛肉进口市场潜力不小但挑战巨大
中国肉牛产业发展已进入重质量发展阶段。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 2020)显示,牛肉产量由1980年的26.9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647.5万吨,增长23倍,年均增长10.8%;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由2.2%上升到8.1%。而2010-2020年牛肉消费总量预计增长2%,2010-2015年人均牛肉消费量增长1.28% 2016-2020增长1.13%。
孙宝忠认为,从生产成本上来看,我国牛肉生产成本为38元/公斤,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一倍以上,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的竞争力,而产品的进口量逐年持续快速增长。
但与此同时,冻品走私也很猖獗。据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处长关向应介绍,201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走私冻品犯罪案件215起,查获涉案冻品57.08万吨。青岛海关组织开展的3·16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刑事立案14起,案值10.27亿元;福州海关查办的15.4.21 特大走私冻品案,全案案值约4亿元;广州海关3·23专项行动破获一起案值约6亿元的冻品。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处长夏谦介绍了国家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进口产品,从产品、企业到国家不同的层面各有应对措施。不合格产品产品按规定退运、销毁或技术整改;对于出口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加大抽样比例,暂停其出口资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地考察验证;从国家的层面,则要求所有对华出口肉类的国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回顾性检查、暂停出口等。
夏谦认为,目前中国牛肉进口市场有四大挑战:贸易量大、市场潜力巨大、全球食品供应链愈加复杂、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凸显、世界各地食品安全问题被频频报道。究其原因,她认为,在于标准不断完善、检测能力提高、社会透明度高、信息传播速度快,以及消费者媒体社会的关注度高。随着社会和贸易商对于通关和安全的要求同步增加,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
入境监管实行多种举措
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2020年农兽药残留限量指标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夏谦表示,目前对于进口肉类产品监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建立较为完善的进境肉类检验检疫制度。
入境前准入: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制度、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境外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口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制度;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制度;
入境时查验: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制度、输华食品检验检疫申报制度、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制度、输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制度、输华食品预先检验检疫制度、输华食品合格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认定制度;
入境后监管: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回顾性检查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召回制度、进口商和生产企业不良记录制度、自愿优良食品进口商管理制度、进口商或代理商责任约谈制度。
把好国门 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中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入境肉类检验检疫制度,和多个国家签订了多个双边议定书、合作备忘录。其中,申请对华出口肉类国家和地区70多个。截止 2016年2月,中国已与4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15份双边合作备忘录/议定书;涉及产品种类有猪肉、牛肉、禽肉、羊肉、马肉、兔肉、马肉、驴肉、袋鼠肉、蛋制品等10余种;与美国、加拿大、法国等24个国家签署42份双边合作备忘录、合作安排;与蒙古、南非等国家就相关产品签署了进出口双向协议。
据夏谦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还强化了出入境检验加以机构承担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了各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境外源头监管制度、完善了口岸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强化了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
除此以外,国家质检总局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新规新举措来应对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修订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如下放检疫审批权限,调整了国外肉类产品证书审核、查验和放行等重点内容,这样使得流程更顺畅、管理更科学、放行更快速。
着力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其核心为风险评估模型;采用四翼即准入系统、追溯系统、监督抽检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实行“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把控。
同时,还加强建立科学的进口食品安全支撑体系,大力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例如,促使美国、加拿大等国根据我国要求实施“无莱克多巴胺官方认定计划”,淘汰一批不合规企业,美输华猪肉企业从近千家锐减至18家。
据夏谦介绍,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准入进程,促进与沿线国家食品进出口贸易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口岸监管模式改革,打破原来只能从沿海沿边地区进口肉类的做法,允许内陆地区建设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推动内陆地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通关模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东欧班列沿线有关国家开展务实合作,推动解决肉类过境等问题,促进贸易发展和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全力支持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
关向应指出,2016年将从“打、防、控、处”四方面着手,加强肉类进出口实际监管,严厉打击肉类走私活动,把好国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合法利益,促进我国肉类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夏谦也提出,未来还需继续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完备安全监管制度,构建国际共治格局等措施,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国民餐桌安全。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宝忠表示,中国人均肉类消费已达到60千克/年以上,已远超2013年《全国膳食营养纲要》2020年29千克/年发展目标,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
牛肉进口市场潜力不小但挑战巨大
中国肉牛产业发展已进入重质量发展阶段。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3- 2020)显示,牛肉产量由1980年的26.9万吨增加到2011年的647.5万吨,增长23倍,年均增长10.8%;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由2.2%上升到8.1%。而2010-2020年牛肉消费总量预计增长2%,2010-2015年人均牛肉消费量增长1.28% 2016-2020增长1.13%。
孙宝忠认为,从生产成本上来看,我国牛肉生产成本为38元/公斤,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一倍以上,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的竞争力,而产品的进口量逐年持续快速增长。
但与此同时,冻品走私也很猖獗。据国家海关总署缉私局处长关向应介绍,201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走私冻品犯罪案件215起,查获涉案冻品57.08万吨。青岛海关组织开展的3·16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刑事立案14起,案值10.27亿元;福州海关查办的15.4.21 特大走私冻品案,全案案值约4亿元;广州海关3·23专项行动破获一起案值约6亿元的冻品。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处长夏谦介绍了国家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进口产品,从产品、企业到国家不同的层面各有应对措施。不合格产品产品按规定退运、销毁或技术整改;对于出口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加大抽样比例,暂停其出口资格,根据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地考察验证;从国家的层面,则要求所有对华出口肉类的国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回顾性检查、暂停出口等。
夏谦认为,目前中国牛肉进口市场有四大挑战:贸易量大、市场潜力巨大、全球食品供应链愈加复杂、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凸显、世界各地食品安全问题被频频报道。究其原因,她认为,在于标准不断完善、检测能力提高、社会透明度高、信息传播速度快,以及消费者媒体社会的关注度高。随着社会和贸易商对于通关和安全的要求同步增加,监管难度也越来越大。
入境监管实行多种举措
201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2020年农兽药残留限量指标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夏谦表示,目前对于进口肉类产品监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建立较为完善的进境肉类检验检疫制度。
入境前准入: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评估制度、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境外出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口商备案管理制度、进口商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制度;进境动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制度;
入境时查验: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制度、输华食品检验检疫申报制度、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制度、输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制度、输华食品预先检验检疫制度、输华食品合格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认定制度;
入境后监管: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回顾性检查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召回制度、进口商和生产企业不良记录制度、自愿优良食品进口商管理制度、进口商或代理商责任约谈制度。
把好国门 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目前,中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入境肉类检验检疫制度,和多个国家签订了多个双边议定书、合作备忘录。其中,申请对华出口肉类国家和地区70多个。截止 2016年2月,中国已与4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15份双边合作备忘录/议定书;涉及产品种类有猪肉、牛肉、禽肉、羊肉、马肉、兔肉、马肉、驴肉、袋鼠肉、蛋制品等10余种;与美国、加拿大、法国等24个国家签署42份双边合作备忘录、合作安排;与蒙古、南非等国家就相关产品签署了进出口双向协议。
据夏谦介绍,国家质检总局还强化了出入境检验加以机构承担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了各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境外源头监管制度、完善了口岸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强化了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
除此以外,国家质检总局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新规新举措来应对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修订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如下放检疫审批权限,调整了国外肉类产品证书审核、查验和放行等重点内容,这样使得流程更顺畅、管理更科学、放行更快速。
着力建设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其核心为风险评估模型;采用四翼即准入系统、追溯系统、监督抽检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实行“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把控。
同时,还加强建立科学的进口食品安全支撑体系,大力推动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例如,促使美国、加拿大等国根据我国要求实施“无莱克多巴胺官方认定计划”,淘汰一批不合规企业,美输华猪肉企业从近千家锐减至18家。
据夏谦介绍,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准入进程,促进与沿线国家食品进出口贸易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口岸监管模式改革,打破原来只能从沿海沿边地区进口肉类的做法,允许内陆地区建设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推动内陆地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探索区域一体化通关模式,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东欧班列沿线有关国家开展务实合作,推动解决肉类过境等问题,促进贸易发展和中欧班列提质增效;全力支持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
关向应指出,2016年将从“打、防、控、处”四方面着手,加强肉类进出口实际监管,严厉打击肉类走私活动,把好国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畜禽养殖和加工企业合法利益,促进我国肉类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夏谦也提出,未来还需继续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完备安全监管制度,构建国际共治格局等措施,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国民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