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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作为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面临着许多新要求,传统的执法理念、侦查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要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走案件精品化之路已成为必然。本文拟就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如何走精品化办案之路略陈浅见。
一、线索经营初查精心化
1、精心收集资料,做好评估准备。接到线索以后,首先由专门人员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工作是:(1)分析可能涉嫌的罪名;(2)搜集历年来类似或相同行业、岗位同类案件资料;(3)查看信息库有无同一行业、同一人的缓查或存查线索。
2、精心挑选人员,成立评估小组。应成立由反贪、反渎局长、副局长、侦查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侦查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对线索价值大小、可查性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查、缓查、存查等具体的处理意见。通过线索评估,使得有价值的线索得到快速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利用线索资源,节约司法成本。
3、精心组织初查,确保成案率。应尽快建立一种理性初查意识,确保初查的成案率。所谓理性初查,就是针对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线索中反映出来的犯罪行为的关联环节,选准主攻方向,采取必要的策略,有计划地进行初查,并在调查中不断深入,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以点带面,查实查透一个行业或领域贪污贿赂犯罪。
二、事实证据精细化
1、树立精细取证的意识。每一位侦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精细取证的意识,在侦查阶段将视线后移,从起诉、审判、辩护的角度去收集证据,查缺补漏,确保证据精细到位,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完善现有证据,使得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形成排他性的证据链,让这些证据只能推出唯一结论。
2、全面收集“穷尽”证据。每一个证据的取得都要符合法律程序,避免程序不合法从而影响证据的可采性。坚持全面收集证据原则,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力争到位,努力做到证供并重,相互印证,不轻信口供。同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照相等视听手段固定保全证据,做到即使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也要有足够的证据将其绳之以法。
3、建立内部预审制度。通过设立预审机构,加强对侦查取证的层层审核把关。选调办案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组成预审小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移送审查起诉前,对案件进行预审,可以通过参加案件的再审讯、再阅卷、再讨论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再核实,再确认,对证据再梳理审查,对法律适用再分析研究,从而发现漏洞,补充完善证据。
三、办案程序精确化
1、细化程序制度。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检察院业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更精确的流程,对初查、立案、侦查、移诉等环节进一步精心设置,最大可能地减少因执法随意带来的不良后果,所有的流程应合法、严密、细致、操作性强,保证上一个步骤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就无法进入下一个程序。
2、严格程序执行。刑事诉讼行为是一种严格程式化的行为,这种严格的程式化既表现在刑事诉讼行为立法配列和实施上的严格先后顺序性方面,也表现在对刑事诉讼行为方式包括行为的形式、时间、手续或者途径甚至场合的严格要求之上。因此我们的侦查行为也应当是一种严格程式化的行为,应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包括规范的权利义务告知、规范的讯问场所、规范的讯问时间、规范的同步录音录像等。
3、强化程序考评。办案程序的精确化管理,还应加强对执行程序的考评,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严格进行考评,避免程序规定成为摆设。
四、办案力量精英化
1、调整队伍结构。根据侦查的需要,及时调整队伍结构,稳定侦查骨干队伍,引进侦查专门人才,增加侦查人员编制员额,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调整到合适岗位,缺额人员要迅速补充。
2、开展岗位培训。职务犯罪的犯罪人多为有职有权、社会阅历丰富的高学历、高智商的人,因此与这一类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周旋,就要求侦查人员具备相当水平的业务能力。因此,应加强对侦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岗位练兵。应结合典型案件开展知识探讨、文书点评、审讯观摩、实战演练、个案总结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侦查业务能力。
3、坚持科技强侦。要向高科技要手段,要效率,充分运用手机定位、微机资料复原等手段开展侦查工作,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一方面要制定具体要求,严格规范、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放手使用高科技装备开展侦查工作。另一方面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争取办案和侦查装备经费,加大投入,满足新形势侦查工作的需要。
一、线索经营初查精心化
1、精心收集资料,做好评估准备。接到线索以后,首先由专门人员对线索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工作是:(1)分析可能涉嫌的罪名;(2)搜集历年来类似或相同行业、岗位同类案件资料;(3)查看信息库有无同一行业、同一人的缓查或存查线索。
2、精心挑选人员,成立评估小组。应成立由反贪、反渎局长、副局长、侦查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侦查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对线索价值大小、可查性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查、缓查、存查等具体的处理意见。通过线索评估,使得有价值的线索得到快速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利用线索资源,节约司法成本。
3、精心组织初查,确保成案率。应尽快建立一种理性初查意识,确保初查的成案率。所谓理性初查,就是针对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线索中反映出来的犯罪行为的关联环节,选准主攻方向,采取必要的策略,有计划地进行初查,并在调查中不断深入,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以点带面,查实查透一个行业或领域贪污贿赂犯罪。
二、事实证据精细化
1、树立精细取证的意识。每一位侦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精细取证的意识,在侦查阶段将视线后移,从起诉、审判、辩护的角度去收集证据,查缺补漏,确保证据精细到位,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完善现有证据,使得这些证据环环相扣,形成排他性的证据链,让这些证据只能推出唯一结论。
2、全面收集“穷尽”证据。每一个证据的取得都要符合法律程序,避免程序不合法从而影响证据的可采性。坚持全面收集证据原则,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一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都力争到位,努力做到证供并重,相互印证,不轻信口供。同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照相等视听手段固定保全证据,做到即使犯罪嫌疑人日后翻供,也要有足够的证据将其绳之以法。
3、建立内部预审制度。通过设立预审机构,加强对侦查取证的层层审核把关。选调办案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组成预审小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移送审查起诉前,对案件进行预审,可以通过参加案件的再审讯、再阅卷、再讨论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再核实,再确认,对证据再梳理审查,对法律适用再分析研究,从而发现漏洞,补充完善证据。
三、办案程序精确化
1、细化程序制度。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检察院业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更精确的流程,对初查、立案、侦查、移诉等环节进一步精心设置,最大可能地减少因执法随意带来的不良后果,所有的流程应合法、严密、细致、操作性强,保证上一个步骤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就无法进入下一个程序。
2、严格程序执行。刑事诉讼行为是一种严格程式化的行为,这种严格的程式化既表现在刑事诉讼行为立法配列和实施上的严格先后顺序性方面,也表现在对刑事诉讼行为方式包括行为的形式、时间、手续或者途径甚至场合的严格要求之上。因此我们的侦查行为也应当是一种严格程式化的行为,应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包括规范的权利义务告知、规范的讯问场所、规范的讯问时间、规范的同步录音录像等。
3、强化程序考评。办案程序的精确化管理,还应加强对执行程序的考评,制定详细的考评标准,严格进行考评,避免程序规定成为摆设。
四、办案力量精英化
1、调整队伍结构。根据侦查的需要,及时调整队伍结构,稳定侦查骨干队伍,引进侦查专门人才,增加侦查人员编制员额,将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调整到合适岗位,缺额人员要迅速补充。
2、开展岗位培训。职务犯罪的犯罪人多为有职有权、社会阅历丰富的高学历、高智商的人,因此与这一类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周旋,就要求侦查人员具备相当水平的业务能力。因此,应加强对侦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岗位练兵。应结合典型案件开展知识探讨、文书点评、审讯观摩、实战演练、个案总结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侦查业务能力。
3、坚持科技强侦。要向高科技要手段,要效率,充分运用手机定位、微机资料复原等手段开展侦查工作,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一方面要制定具体要求,严格规范、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放手使用高科技装备开展侦查工作。另一方面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争取办案和侦查装备经费,加大投入,满足新形势侦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