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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书画采购商”、“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第十一届世界华人名家艺术品拍卖展销会”,这几个外表光鲜、响当当的“国际文化组织”,竟是从一间出租房中炮制出来的,你相信吗?这些听起来十分唬人的称谓,还真唬住了一批颇有名气的画家,其中不乏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是骗子的骗术高明?还是想借机提高知名度的画家经不住诱惑?记者通过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诈骗案的采访,给你解析答案。
2007年3月,浙江温州的画家陈某接到了一个叫“袁亮”的人打来的电话,声称是中国对外贸易促进会下设的“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工作人员,并称组委会要组织出版《当代书画海外贸易指南》一书,帮助中国书画家向海外推销作品,还可以在公司网站上免费登载其作品,并让陈从网站上下载《协议书》和《关于组织当代书画海外贸易指南的邀请函》两份资料。
在接受办案检察官调查时,画家陈某说,“我一看公司有正规的网站,又有邀请函和协议书,便按照收费标准给他们汇了4000元。过了几个星期,在袁亮提供的组委会的网站上看到了我的个人网页,但9月份就没了。”寄完钱后没几天,“袁亮”又打来电话说,联合国下设机构审核需要费用3526元,陈某便按照这个数额如数打了过去。“袁亮”又打电话说,想重点推介陈某,费用给他优惠1万元。
陈某说:“我按照对方的要求,又给他汇了6800元过去。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一次接到‘袁亮’的电话,说费用不够要加钱,最后我又给他寄去5000元。”
同年5月,家住甘肃的画家牛某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对方声称中国美协有关领导和国际友人看到我的作品深表赞赏,又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他们推荐有实力的画家作品,而牛某的作品被他们列为重点推介对象,要牛某和他们签协议、汇款。牛某随即汇了6000元。
四川成都的画家袁某,在接到“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工作人员”电话时,又遇到了另一套说辞:联合国委托他们选一批画家作为“联合国采购供应商”,能为其代办“联合国采购指定供应商”注册事宜。袁某按他们要求签了一份委托注册协议书,并给他们汇去3526元注册费。
然而,三位画家等来等去,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没有人为他们出版书,更没有人为他们向海外推销作品。而实际上,以上三名画家的遭遇,只是揭开了系列“通过网络诈骗画家案”的冰山一角。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国众多画家纷纷掉进了这个精心编织的陷阱。
那么,这个“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到底是否存在?而“袁亮”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随着四名嫌疑人的相继落网,“袁亮”的真实身份终于暴露出来。“袁亮”的真名叫刘北民,毕业于内蒙古一所医科院校。无论是之前的四人合伙诈骗,还是后来和女朋友“单干”,刘北民在诈骗画家的整个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检察官王智慧等提讯时,刘北民供述了他们做局诈骗的过程。
原来,到北京一心想闯出个名堂的刘北民,在找了几份诸如电话业务、出版业务的工作后,由于收入不多,便对现实逐渐失望,得出了“光靠工资是不可能发财致富的”结论。于是,与表弟徐涌、徐涌的姐夫张涛涛以及自己的女友潘芳芳四人,虚构了一个名叫“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单位,架设了四部电话,并在网上注册了“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网站,还制作了假的公司公章。“制作网站和刻公章,都是为了让画家更相信我们,从而更容易骗到钱。”四人以这个虚构的单位名义,打电话给外省市一些知名书画家,承诺把他们的书画作品收录到组委会编写的《当代书画海外贸易》出版物里,给他们做海外业务推广,帮他们做宣传活动等,并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出版费。“收到钱后,我们还会多次与画家联系,以给他们扩充版面、办理润格证等为由,继续要钱。”刘北民在供述时如是说。
2007年3月至7月间,仅仅四个月,四名嫌疑人就骗取了39名画家的近17万余元“推广费”。刘北民交代说:“后来因为和徐涌、张涛涛闹了矛盾,我和女友潘芳芳决定单干。”
刘北民和女友在门头沟某小区专门租了房子,故技重施,虚构了“艺海墨缘拍卖公司”,制作了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假身份证,以名为“郭瑜”和“李海春”的两张假身份证在银行开了账户,在邮局办了邮箱。为了增加可信度,刘北民编造了邀请函、协议书等宣传材料,还花了600元制作了一个网站。
一切准备就绪后,刘北民与女友便根据在网上找到的书画家的联系方式,一一与他们电话联系,谎称公司要举行第十一届世界华人名家艺术品拍卖展销会,可以为他们拍卖字画、出版画册、做巡回展览等,但需入会并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截止2007年10月案发,已有11位画家“自愿”缴纳了3万余元入会费。
“袁亮”这一伙人打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旗号,抛出了种种诱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钱。对于这样的陷阱,众多画家怎么会轻易相信他们,而其中又不乏一些政府官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呢?
原来,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早把他们的心理特点摸得是一清二楚。被骗的画家一般在当地都小有名气,其中有的人恃才自傲,认为即使受到所谓“联合国”级别的邀请也是理所当然的,并不觉得这很荒唐。而还有的人则急于要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所以抓到机会就盲目投资,也不问真假。正是抓住了这些书画家“想出名”的心理,才使得刘北民等人的诈骗行为“畅行无阻”。那么,他们是如何一步步瓦解书画家的防备心理,逐步升级诈骗攻势的呢?
一是为自己造势。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将自己的身份编造得极为光鲜,正所谓谎言越大越容易被相信。“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艺海墨缘拍卖公司”,这些听起来或有官方背景或十分高雅的名字,对于从事艺术工作的受害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取得了受害人先入为主的信任。在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不会直接谈钱的问题,而是介绍他们所谓的优惠活动或者推广价值,然后和受害人套近乎、拉家常,以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状况,为下一步诈骗活动作准备。
被害人黄某被他们实施合同诈骗,骗取了4526元。黄某说:“我一看他们寄来的材料盖有公章、印有文件和书画资料,我想那不可能是假的呀,谁知道……”赵某是被诈骗数额较大的被害人之一,2007年3月至7月间,被骗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合计人民币1.18余万元。
二是要装作内行。在充分了解被害人的经济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被害人,他们采取不同的诈骗手段。有的是许诺帮助被害人出书,有的是谎称能把被害人的作品加入当代书画大全的扉页或封页,有的说能帮被害人做润格证或专事海外推广。被害人王某向公安机关诉说他上当的过程时说:“他们说法国人喜欢我的作品,叫我缴1500元办润格证,我就又给郭瑜的账号内存了1500元。”这里,犯罪嫌疑人所用的名词和说法都比较专业和内行的,使被害人得以轻信。
三是将画家套牢。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很有耐心,每个被害人接到他们的电话一般都在三个以上。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让被害人心甘情愿缴付第一笔小额钱款,然后逐步升级心理攻势,彻底消除被害人的疑虑。很多被害人都是被骗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几万块钱被卷走。受害人郭某,被“袁亮”以能帮助拍卖字画、办巡回展、办润格证等名义,先后被骗去9026元;受害人唐某,被以同样的手段几次骗去8166元。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是人的自我保护心理,越是付出了就越不愿相信是假的,所以越投越多,哪怕他们实际上已经或多或少感觉到被骗了,但是由于先期的投入,不甘心就此退出,以至于犯罪嫌疑人屡屡得手。
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北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人民币1.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徐涌、张涛涛犯合同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潘芳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7000元……
2009年4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裁定驳回刘北民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尘埃落定之际,记者采访了承办本案的检察官王智慧。
记者:您是怎么看待这起案件的?
王智慧: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近年来比较惯用的犯罪手段。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刘北民,虽然身患残疾(小儿麻痹症),但智商却不低。他2005年毕业于内蒙古一所医科大学,主修医药专业。四年大学本科的教育背景,为他实施诈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自己用英文杜撰的联合国指定供应商邀请函,竟然骗过了几十位画家的眼睛,甚至一些画家找英文老师对函件进行翻译也未看出破绽,可见刘北民的英语功底非同一般。
在诈骗过程中,他熟练地运用互联网技术,从网上查询书画家的联系方式,搜集联合国注册供应商的信息,并建立公司网站,为画家在网站上设立个人网页等。这些高科技手段,无疑加重了受害人的信任砝码。刘北民还熟练地利用以前做出版业务时学到的“润格证”等专业术语,这对画家而言更是不容置疑。
但是,我们也为他的这种“才能”感到惋惜,没有用到正路上。身体的残疾使刘北民的自尊心十分强烈,虽然家庭条件还不错,但他并不想依赖别人养活自己。毕业后他在当地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并不满意,“主要是嫌工资太少,一个月工资才一千二三百元,而要在我们医药这一行发展,就必须要有雄厚的资金积累。”刘北民这样说。于是,他怀揣着创业梦想来到北京,然而残酷的现实很快将他击垮……
记者:这些罪犯行为从法律上如何认定?
王智慧:这四名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数额分别达到特别巨大和巨大标准,构成合同诈骗罪。刘北民诈骗数额19.9万余元,徐涌诈骗数额16.6万余元,张涛涛诈骗数额16.6万余元,潘芳芳诈骗数额9.2万余元,都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
记者:你对那些企图快速致富的人有什么忠告?
王智慧:我要告诉那些想快速发财致富的人,只有靠自己脚踏实地的辛勤努力,才能获得丰硕果实。同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更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而现在高智商犯罪分子频频利用网络科技进行诈骗,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思考。
在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北民,一直以泪洗面,不断表达着自己的悔恨之意。并一再请求记者,将采访录像带寄给他的家人,希望家人能看到他的忏悔。■
编辑:韩铁马hjcfy@126.com
骗子心声,这是快速致富途径
2008年5月19日,刘北民在接受检察官王智慧等讯问时,交代了他们做局的过程。
检察官:你们是怎么想到这种骗局的?
刘北民:2007年3月,杨磊(徐涌)跟我说,准备在网上查一些书画家的资料,为这些书画家作些宣传,把他们向海外市场和大型的画廊推荐,然后向他们收取报名费。等他们把钱汇到指定的邮局账户后,就什么也不用做,骗取他们的报名费。我同意了。
检察官:你们几个是怎么分工的?
刘北民:我们四个先以“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名义,化名向书画家介绍我们的单位和活动……谈成后,书画家把钱和资料寄给我们,杨磊和张涛涛负责去邮局取书画家邮寄来的资料和汇款。我们收到钱后,还会多次给书画家联系,说给他们扩充出版版面、办理润格证等,多次向书画家要钱。
检察官:经你手诈骗成功的有哪些人?
刘北民:通过我联系诈骗成功的书画家有:江苏盐城的张某,诈骗了有5000元人民币左右;浙江温州市的陈某,我联系诈骗成功总共有2万元人民币左右;浙江省的曾某,诈骗了5000来元人民币;天津市静海的赵某是我联系诈骗成功的,他汇几次钱,汇了多少记不清了……
检察官:经你手诈骗成功的有18起,你后来单干是什么时间?
刘北民:那是2007年7月份,我和潘芳芳离开徐涌和张涛涛后,我提出单干,潘芳芳同意了。在实施过程中,我觉得人手不够,就叫潘芳芳找人。她就叫来了她的表妹,主要是打电话联系。8月中旬,我在网上找了书画家的联系方式,我们三人共同打电话联系,谎称我们是“艺海墨缘拍卖公司”的,负责为他们拍卖字画、出版画册、做巡回展览,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在8月底,我们收到第一笔缴费,开始陆续有人给我们汇款了。到案发时,我觉得应该有2万多元吧。实际上我们骗了他们的报名费后,什么也不会为他们做。
检察官:在这个阶段,你又诈骗了哪些人?
刘北民:我联系后,汇来钱的我都能记得。此外,四川成都的周某,曾经给我女友潘芳芳的表妹汇来过钱,但我们没有告诉过表妹,我们是在诈骗。被骗的事主还汇来了签好的协议书,有的还汇来部分个人资料,但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被我们当废品卖了。“当时我认为,这是快速发财致富的途径。”在谈及犯罪动机时刘北民这样说。
刘北民的记忆力如此之好,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正是有了这么好的记忆力,在诈骗数十个人过程中,才不会“穿帮”。这是谁的悲哀呢?他本来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生活没有问题。只是他嫌正式的工作挣钱太少,不如诈骗钱来得多、来得快。
2007年3月,浙江温州的画家陈某接到了一个叫“袁亮”的人打来的电话,声称是中国对外贸易促进会下设的“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工作人员,并称组委会要组织出版《当代书画海外贸易指南》一书,帮助中国书画家向海外推销作品,还可以在公司网站上免费登载其作品,并让陈从网站上下载《协议书》和《关于组织当代书画海外贸易指南的邀请函》两份资料。
在接受办案检察官调查时,画家陈某说,“我一看公司有正规的网站,又有邀请函和协议书,便按照收费标准给他们汇了4000元。过了几个星期,在袁亮提供的组委会的网站上看到了我的个人网页,但9月份就没了。”寄完钱后没几天,“袁亮”又打来电话说,联合国下设机构审核需要费用3526元,陈某便按照这个数额如数打了过去。“袁亮”又打电话说,想重点推介陈某,费用给他优惠1万元。
陈某说:“我按照对方的要求,又给他汇了6800元过去。过了一段时间,我再一次接到‘袁亮’的电话,说费用不够要加钱,最后我又给他寄去5000元。”
同年5月,家住甘肃的画家牛某也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对方声称中国美协有关领导和国际友人看到我的作品深表赞赏,又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他们推荐有实力的画家作品,而牛某的作品被他们列为重点推介对象,要牛某和他们签协议、汇款。牛某随即汇了6000元。
四川成都的画家袁某,在接到“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工作人员”电话时,又遇到了另一套说辞:联合国委托他们选一批画家作为“联合国采购供应商”,能为其代办“联合国采购指定供应商”注册事宜。袁某按他们要求签了一份委托注册协议书,并给他们汇去3526元注册费。
然而,三位画家等来等去,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没有人为他们出版书,更没有人为他们向海外推销作品。而实际上,以上三名画家的遭遇,只是揭开了系列“通过网络诈骗画家案”的冰山一角。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全国众多画家纷纷掉进了这个精心编织的陷阱。
那么,这个“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到底是否存在?而“袁亮”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随着四名嫌疑人的相继落网,“袁亮”的真实身份终于暴露出来。“袁亮”的真名叫刘北民,毕业于内蒙古一所医科院校。无论是之前的四人合伙诈骗,还是后来和女朋友“单干”,刘北民在诈骗画家的整个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检察官王智慧等提讯时,刘北民供述了他们做局诈骗的过程。
原来,到北京一心想闯出个名堂的刘北民,在找了几份诸如电话业务、出版业务的工作后,由于收入不多,便对现实逐渐失望,得出了“光靠工资是不可能发财致富的”结论。于是,与表弟徐涌、徐涌的姐夫张涛涛以及自己的女友潘芳芳四人,虚构了一个名叫“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单位,架设了四部电话,并在网上注册了“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网站,还制作了假的公司公章。“制作网站和刻公章,都是为了让画家更相信我们,从而更容易骗到钱。”四人以这个虚构的单位名义,打电话给外省市一些知名书画家,承诺把他们的书画作品收录到组委会编写的《当代书画海外贸易》出版物里,给他们做海外业务推广,帮他们做宣传活动等,并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出版费。“收到钱后,我们还会多次与画家联系,以给他们扩充版面、办理润格证等为由,继续要钱。”刘北民在供述时如是说。
2007年3月至7月间,仅仅四个月,四名嫌疑人就骗取了39名画家的近17万余元“推广费”。刘北民交代说:“后来因为和徐涌、张涛涛闹了矛盾,我和女友潘芳芳决定单干。”
刘北民和女友在门头沟某小区专门租了房子,故技重施,虚构了“艺海墨缘拍卖公司”,制作了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假身份证,以名为“郭瑜”和“李海春”的两张假身份证在银行开了账户,在邮局办了邮箱。为了增加可信度,刘北民编造了邀请函、协议书等宣传材料,还花了600元制作了一个网站。
一切准备就绪后,刘北民与女友便根据在网上找到的书画家的联系方式,一一与他们电话联系,谎称公司要举行第十一届世界华人名家艺术品拍卖展销会,可以为他们拍卖字画、出版画册、做巡回展览等,但需入会并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截止2007年10月案发,已有11位画家“自愿”缴纳了3万余元入会费。
“袁亮”这一伙人打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旗号,抛出了种种诱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钱。对于这样的陷阱,众多画家怎么会轻易相信他们,而其中又不乏一些政府官员和司法工作人员呢?
原来,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早把他们的心理特点摸得是一清二楚。被骗的画家一般在当地都小有名气,其中有的人恃才自傲,认为即使受到所谓“联合国”级别的邀请也是理所当然的,并不觉得这很荒唐。而还有的人则急于要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所以抓到机会就盲目投资,也不问真假。正是抓住了这些书画家“想出名”的心理,才使得刘北民等人的诈骗行为“畅行无阻”。那么,他们是如何一步步瓦解书画家的防备心理,逐步升级诈骗攻势的呢?
一是为自己造势。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将自己的身份编造得极为光鲜,正所谓谎言越大越容易被相信。“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艺海墨缘拍卖公司”,这些听起来或有官方背景或十分高雅的名字,对于从事艺术工作的受害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取得了受害人先入为主的信任。在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不会直接谈钱的问题,而是介绍他们所谓的优惠活动或者推广价值,然后和受害人套近乎、拉家常,以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状况,为下一步诈骗活动作准备。
被害人黄某被他们实施合同诈骗,骗取了4526元。黄某说:“我一看他们寄来的材料盖有公章、印有文件和书画资料,我想那不可能是假的呀,谁知道……”赵某是被诈骗数额较大的被害人之一,2007年3月至7月间,被骗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合计人民币1.18余万元。
二是要装作内行。在充分了解被害人的经济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对症下药,针对不同的被害人,他们采取不同的诈骗手段。有的是许诺帮助被害人出书,有的是谎称能把被害人的作品加入当代书画大全的扉页或封页,有的说能帮被害人做润格证或专事海外推广。被害人王某向公安机关诉说他上当的过程时说:“他们说法国人喜欢我的作品,叫我缴1500元办润格证,我就又给郭瑜的账号内存了1500元。”这里,犯罪嫌疑人所用的名词和说法都比较专业和内行的,使被害人得以轻信。
三是将画家套牢。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很有耐心,每个被害人接到他们的电话一般都在三个以上。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让被害人心甘情愿缴付第一笔小额钱款,然后逐步升级心理攻势,彻底消除被害人的疑虑。很多被害人都是被骗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几万块钱被卷走。受害人郭某,被“袁亮”以能帮助拍卖字画、办巡回展、办润格证等名义,先后被骗去9026元;受害人唐某,被以同样的手段几次骗去8166元。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是人的自我保护心理,越是付出了就越不愿相信是假的,所以越投越多,哪怕他们实际上已经或多或少感觉到被骗了,但是由于先期的投入,不甘心就此退出,以至于犯罪嫌疑人屡屡得手。
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北民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款人民币1.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徐涌、张涛涛犯合同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款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潘芳芳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7000元……
2009年4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裁定驳回刘北民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尘埃落定之际,记者采访了承办本案的检察官王智慧。
记者:您是怎么看待这起案件的?
王智慧: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近年来比较惯用的犯罪手段。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刘北民,虽然身患残疾(小儿麻痹症),但智商却不低。他2005年毕业于内蒙古一所医科大学,主修医药专业。四年大学本科的教育背景,为他实施诈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自己用英文杜撰的联合国指定供应商邀请函,竟然骗过了几十位画家的眼睛,甚至一些画家找英文老师对函件进行翻译也未看出破绽,可见刘北民的英语功底非同一般。
在诈骗过程中,他熟练地运用互联网技术,从网上查询书画家的联系方式,搜集联合国注册供应商的信息,并建立公司网站,为画家在网站上设立个人网页等。这些高科技手段,无疑加重了受害人的信任砝码。刘北民还熟练地利用以前做出版业务时学到的“润格证”等专业术语,这对画家而言更是不容置疑。
但是,我们也为他的这种“才能”感到惋惜,没有用到正路上。身体的残疾使刘北民的自尊心十分强烈,虽然家庭条件还不错,但他并不想依赖别人养活自己。毕业后他在当地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并不满意,“主要是嫌工资太少,一个月工资才一千二三百元,而要在我们医药这一行发展,就必须要有雄厚的资金积累。”刘北民这样说。于是,他怀揣着创业梦想来到北京,然而残酷的现实很快将他击垮……
记者:这些罪犯行为从法律上如何认定?
王智慧:这四名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数额分别达到特别巨大和巨大标准,构成合同诈骗罪。刘北民诈骗数额19.9万余元,徐涌诈骗数额16.6万余元,张涛涛诈骗数额16.6万余元,潘芳芳诈骗数额9.2万余元,都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
记者:你对那些企图快速致富的人有什么忠告?
王智慧:我要告诉那些想快速发财致富的人,只有靠自己脚踏实地的辛勤努力,才能获得丰硕果实。同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更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而现在高智商犯罪分子频频利用网络科技进行诈骗,也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思考。
在看守所接受记者采访的刘北民,一直以泪洗面,不断表达着自己的悔恨之意。并一再请求记者,将采访录像带寄给他的家人,希望家人能看到他的忏悔。■
编辑:韩铁马hjcfy@126.com
骗子心声,这是快速致富途径
2008年5月19日,刘北民在接受检察官王智慧等讯问时,交代了他们做局的过程。
检察官:你们是怎么想到这种骗局的?
刘北民:2007年3月,杨磊(徐涌)跟我说,准备在网上查一些书画家的资料,为这些书画家作些宣传,把他们向海外市场和大型的画廊推荐,然后向他们收取报名费。等他们把钱汇到指定的邮局账户后,就什么也不用做,骗取他们的报名费。我同意了。
检察官:你们几个是怎么分工的?
刘北民:我们四个先以“当代书画海外贸易组委会”的名义,化名向书画家介绍我们的单位和活动……谈成后,书画家把钱和资料寄给我们,杨磊和张涛涛负责去邮局取书画家邮寄来的资料和汇款。我们收到钱后,还会多次给书画家联系,说给他们扩充出版版面、办理润格证等,多次向书画家要钱。
检察官:经你手诈骗成功的有哪些人?
刘北民:通过我联系诈骗成功的书画家有:江苏盐城的张某,诈骗了有5000元人民币左右;浙江温州市的陈某,我联系诈骗成功总共有2万元人民币左右;浙江省的曾某,诈骗了5000来元人民币;天津市静海的赵某是我联系诈骗成功的,他汇几次钱,汇了多少记不清了……
检察官:经你手诈骗成功的有18起,你后来单干是什么时间?
刘北民:那是2007年7月份,我和潘芳芳离开徐涌和张涛涛后,我提出单干,潘芳芳同意了。在实施过程中,我觉得人手不够,就叫潘芳芳找人。她就叫来了她的表妹,主要是打电话联系。8月中旬,我在网上找了书画家的联系方式,我们三人共同打电话联系,谎称我们是“艺海墨缘拍卖公司”的,负责为他们拍卖字画、出版画册、做巡回展览,收取一定的报名费……在8月底,我们收到第一笔缴费,开始陆续有人给我们汇款了。到案发时,我觉得应该有2万多元吧。实际上我们骗了他们的报名费后,什么也不会为他们做。
检察官:在这个阶段,你又诈骗了哪些人?
刘北民:我联系后,汇来钱的我都能记得。此外,四川成都的周某,曾经给我女友潘芳芳的表妹汇来过钱,但我们没有告诉过表妹,我们是在诈骗。被骗的事主还汇来了签好的协议书,有的还汇来部分个人资料,但这些东西大部分都被我们当废品卖了。“当时我认为,这是快速发财致富的途径。”在谈及犯罪动机时刘北民这样说。
刘北民的记忆力如此之好,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正是有了这么好的记忆力,在诈骗数十个人过程中,才不会“穿帮”。这是谁的悲哀呢?他本来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生活没有问题。只是他嫌正式的工作挣钱太少,不如诈骗钱来得多、来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