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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方法对立统一的辩证临床思维之精髓在于要辩证地对待临床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对立统一双方,“少见”与“多见”的辩证统一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各种疾病发生的几率不同,我们常常把疾病分为“多见病”与“少见病”,有的将发生机会多的称为“常见病”,而将发病机会很少的疾病称之为“罕见病”。按照临床思维的一般程序,我们在考虑诊断时必然要先考虑“多见病(多发病)”,后考虑“少见病(罕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