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乞讨罪相关论文
乞讨作为世界性的历史现象,是各国均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对此,各国也都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规制,但乞讨的违法犯罪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并有......
《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规定的犯罪的罪名应确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是本罪犯罪构......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的新增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与被害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行为人在特定......
乞讨作为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的结果。目前这种现象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基于对儿童、残疾人的保护,各国均针对本国情况......
“容忍乞丐是一种文明,在现代社会,限制乞丐同样是一种文明,而且伴随着相关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限制乞丐更成为一种不可缺......
《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新设犯罪的罪名应定为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在本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中,客观方面需以特定的行为方式、......
<正>一、对刑法中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组织儿童乞讨条款的适用现状分析乞讨是指"某一社会成员远离社会主流生活以苦难遭遇的叙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