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人类罪相关论文
生物武器的危害时间长、面积效应大,多具有传染性、隐蔽性强等特点,致使在研制、储存、使用生物武器的各个阶段都极易引发大规模传染......
在国际法领域,危害人类罪是由国际刑事法庭管辖的四种核心罪行之一,是重大的国际性犯罪。但至今未有一项全球性条约防止及惩治危害......
建国迄今,中国刑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时期:第一时期,1949年10月至1957年上半年,此为中国刑法学研究的创立和初......
刑事司法的全球化正在逐步成为现实。而且全球化的进程旨在在世界范围内采取联合行动预防和惩治某些特定的犯罪。然而,刑事司法全......
一、背景2007年12月,肯尼亚举行总统大选,时任总统的民族团结党领导人齐贝吉(MwaiKibaki)获得连任。选举结果公布后,反对党橙色民......
2012年7月10日,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对今年3月已经核定罪名的刚果(金)武装组织“刚果爱国者联盟”领导人托马斯·鲁邦加......
国际刑事法院是第一次对在位国家元首提起控告吗?驻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联合国和非盟的混和维和部队有没有义务协助国际刑事法院逮......
危害人类罪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罪名,尤其关于危害人类罪和武装冲突之间的关系,即危害人类罪到底要不要武装冲突要件?本文通过对危......
6月中下旬,就在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执行局主席吉卜里勒即将访华之际,利比亚反对派声称找到了有关卡扎菲犯有战争罪的材料。据......
案件名称:Krstic Case当事方:Prosecutor v.RadislavKrstic审理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
摘 要 指挥官责任是国际刑法中一种特殊的责任,用于追究明知或应知下属犯罪而不作为的指挥官责任。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无论是直接执行......
商业发展历来与人权保护息息相关。晚近,公司这种经济实体对于人权的影响力愈发强大,由是参与国际核心罪行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目......
危害人类罪是最恶之罪,防止并惩治危害人类罪已成为国际法上的一项强行法规则,成为每一个国家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国际刑事法院正......
危害人类罪是一项严重危害全人类的罪行,在国际法上予以严厉的打击和惩处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要对危害人类罪的法律特性给以全面、......
危害人类罪,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严重罪行之一,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侵略罪共列为国际刑事法院重点惩治的核心罪行。联合国前秘......
国际刑法中所说的危害人类罪被称为“最恶之罪”,是国际社会密切关注的一种严重的国际罪行。在20世纪初的《色佛尔条约》开始有法律......
逼婚(forced marriage)这种行为在一些国家的冲突中曾经出现,它给当事人和社会伦理道德造成严重损害,但是在现有的国际刑事司法机......
卢旺达大屠杀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弗利西安·卡布加在逃亡26年被逮捕后,以种族灭绝罪和危害人类罪被检察官起诉,将会接受卢旺达国际......
纽伦堡审判第一次将危害人类罪认定为国际罪行并将其适用于纳粹战犯。在此之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审判实践不断地确认和发展其定......
在国际刑法学上,存在着一个与恐怖主义犯罪相似的罪名——危害人类罪,两者都属于国际刑法中最为严重的几类犯罪.从概念、犯罪构成......
2010年10月30日,英蒂利(中)出庭接受问话 许多年以后,当世人翻看柬埔寨历史,看到的英蒂利可能是一位身着米色衬衫、头发花白的老妇,眼......
当前,危害人类罪兜底性条款在适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疑难。基于此,笔者通过梳理危害人类罪之兜底性条款设置的立法背景和目的,将兜底......
危害人类罪是国际刑法中极为严重的罪行.首次以制定法的形式出现在《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之后被运用到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中。危害......
本文的主题为:“跨国公司对西非自然资源冲突的影响:以塞拉利昂内战中的戴比尔斯和雷克斯矿业公司为例(1991-2002)”。目前的学术......
国家安全近年来受到恐怖主义的严重成胁,采用传统的军事打击方法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国际社会一直希望能在国际法律层面对恐怖主......
危害人类罪是针对平民人口进行的广泛或有系统的暴力罪行,侵犯着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利益,严重地破坏人类的和平和安全。早在19世纪......
2017年11月3日,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检察官班索达(Fatou Bensouda)宣布,该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已被指定处理阿富......
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打击和惩治海上暴力犯罪,但由于对海上暴力犯罪进行惩治的国际法律体系存在着管辖权破碎的问题,致使缺乏对犯罪......
国际刑法上的危害人类罪首次正式出现在二战后的1945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国际刑事法院......
危害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也译为反人类罪、违反人道罪,其含义为广泛地或者有系统地对平民进行攻击的行为。当性暴力......
危害人类罪项下的性暴力是严重且易忽视的罪行,性暴力作为危害人类罪项下的罪目从前南国际刑庭规约开始便被强调,至罗马规约时发展......
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结束后同盟国组织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了两起利用媒体仇视宣传的案件,目前学界一般认为对媒体言论的法律规......
危害人类罪是最恶之罪,除非该罪受到法律制裁,否则就没有全球正义可言。防止并惩治危害人类罪已成为每一个国家对整个国际社会的义......
<正>理性与狂野、历史与现实、静谧小城与天下胸怀之间的共存,构成这个国家法律世界的一道绚丽风景。根据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冯......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和价值。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同时也有可能会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学位
“广泛或有系统地对平民人口实施攻击”是危害人类罪成立的前提要件。所谓“广泛”,应从攻击行为的规模和受害人的数量两个方面来界......
危害人类罪作为国际罪行的一种是在二战之后正式确立的,并且其独立地成为一种国际罪名则要更晚些。因此,危害人类罪是一个仍处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