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社会的法律保障

来源 :2005年全国环境立法与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wb1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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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节约型社会,是指奉行节约理念,实行节约资源(包括能源)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社会;是一种综合采用经济、行政、科技、法律等手段对资源实现节约利用、高效利用、可持续利用,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收益,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态。据统计,我国万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是日本的9.7倍,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粗放式经济增长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全国GDP约增长10多倍,而矿产资源的消耗却增长了40多倍。近年来,能源和资源的短缺日益显露,全国各地区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电荒、油荒、水荒和煤荒,构建节约型社会是形势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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