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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审查实践中遇到的3个实际案例,从中提炼涉及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检索思路:审查员需要通过检索现有技术达到或接近“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水平,在实际审查中主要通过针对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技术手段以及原理和机理这三方面的检索,判断专利申请是否达到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的“充分公开”条件。